讀者啊,我和他結了婚。我們悄悄地舉行了一個婚禮。到場的隻有他和我、牧師和教堂執事。我們從教堂回來後,我走進莊園的廚房,瑪麗正在做飯,約翰在擦拭餐刀。我說:
“瑪麗,今天早上我已跟羅切斯特先生結了婚。”瑪麗抬起頭來,睜大眼睛看著我,她正給火上烤著的兩隻雞淋油的那把勺子,確曾在空中停了足有三分鍾,而約翰的那些餐刀,也確曾有同樣長的時間停止了擦拭。可是當瑪麗重又低下頭去烤雞時,卻隻是說:
“是嗎,小姐?哦,當然了!”
稍過一會兒,她才又接著說:“我瞧見你跟主人出去,可我不知道你們是去教堂結婚的。”說罷又給雞去淋油了。我回過頭去看看約翰,他正咧嘴笑著。
“我跟瑪麗說過,事情會怎麽樣,”他說,“我知道愛德華先生——”(約翰是個老仆人,早在他主人還是這家的小兒子時就熟悉他,所以常用教名來稱呼他)——“我知道愛德華先生會怎麽做,我也料到他不會等太久。依我看來,他做得對。我祝你快樂,小姐!”說著他有禮貌地拉了拉額發,表示敬意。
“謝謝你,約翰。羅切斯特先生要我把這個給你和瑪麗。”我把一張五鎊的鈔票放在他手裏。後來,我偶爾聽到了這樣的話:
“對他來說,她也許比哪個闊小姐都要好。”還說,“雖說她算不上頂漂亮,可她不是個傻瓜,脾氣又挺好的。而且在他眼裏她是個大美人,這誰都看得出。”
我立刻給沼澤山莊和劍橋寫了信,把我的事情告訴他們,還詳盡地解釋了我為什麽這樣做。黛安娜和瑪麗毫無保留地讚成我走這一步。黛安娜還說,她隻給我度蜜月的時間,等蜜月過去她就要來看我。
“她最好還是別等到那個時候,簡。”我把信讀給羅切斯特先生聽時,他說,“那樣的話,她就會太晚了,因為我們的蜜月將照耀我們一輩子,它的光輝隻有在你我的墳墓上才會暗淡下去。”
聖約翰得到這個消息後怎麽樣,我不知道,我通知他這個消息的那封信,他一直沒有回。六個月後,他給我來了封信,但隻字未提羅切斯特先生的名字,也沒提我的婚事。
你還沒有完全忘記阿黛爾,對吧,讀者?我可沒有忘記。沒過多久,我就提出要求並經羅切斯特先生同意,到他送她去的那所學校去看她。她重又見到我時那種欣喜若狂的情景,著實令我感動。她看上去既蒼白又消瘦,她說她在那兒不快活。我發現,對她那樣年齡的孩子來說,這所學校的校規未免太嚴了,功課也太緊,於是便把她帶回家來。我打算再當她的家庭教師,可是不久就發現這不切實際。現在已有另一個人——我的丈夫——需要我用全部時間和精力去照顧他。因此我找了一所製度較為寬鬆的學校,離家也較近,我可以經常去看她,而且有時還可以把她帶回家來。我留心不讓她缺少任何東西,使她能過得舒適愉快。我發現她已成了一個討人喜歡、熱心體貼的伴侶,溫順、和善、品行端正。
我的故事已接近尾聲。隻要再說幾句有關我婚後生活的經曆,簡要提一下這篇故事中常提到的那幾個人的命運,就可以結束了。
到現在我結婚已有十年了。我知道一心跟我在世上最愛的人在一起生活,為他而生活是怎麽回事。我認為自己無比幸福——幸福到難以用語言形容,因為我完全是我丈夫的生命,正像他完全是我的生命一樣。沒有哪個女人比我更親近丈夫,更完完全全是他的骨中的骨,肉中的肉了[1]。我跟我的愛德華在一起,永遠不會感到厭倦,正像我們倆各自對自己胸膛中那顆心的跳動永遠不會厭倦一樣,因而我們總是廝守在一起。對我們來說,守在一起既像獨處時一樣自由,又像在夥伴們中間一樣歡樂。我想我們整天都在交談,而互相交談隻不過是一種更加生動活躍、可以聽見的思考罷了。我把全部信賴都交給了他,他把全部信賴都獻給了我。我們的性情正好相投——結果自然是完美和諧的。
我們婚後的頭兩年,羅切斯特先生的眼睛一直是瞎的。也許正因為這樣,我們才如此親近——才結合得如此緊密。因為那時我就是他的眼睛,正如現在依然還是他的右手一樣。說實在的,我(像他常叫我的那樣)就是他的眼珠[2]。他通過我看大自然、看書,我也從來不知厭倦地替他仔細察看,用語言來描述田野、樹木、城鎮、河流、雲彩、陽光——描摹我們麵前的景色、周圍的天氣——還用聲音向他的耳朵傳達了光線已無法向他的眼睛傳達的印象。我永不厭倦地念書給他聽,領他到他想去的地方,替他做他想做的事。在這種效勞中,我盡管感到有點兒悲哀,但卻獲得一種最為充分、最為強烈的樂趣——因為他要求我為他做事時,並沒有感到痛苦羞慚,也沒有感到沮喪屈辱。他是如此真心地愛我,因而他知道,在接受我的照料時,根本用不著勉強。他也感到我是如此深情地愛著他,我這樣照料他就是滿足我自己最愉快的願望。
兩年將盡時,一天早上,我正根據他的口授在寫一封信,他走過來朝我俯下身子,說:
“簡,你脖子上戴著亮晶晶的首飾嗎?”
我戴著一條金項鏈。我回答說:“是的。”
“你穿的是件淺藍色的衣服嗎?”
我是穿著這麽一件衣服,於是他告訴我,最近一段時間來,他好像覺得蒙在他一隻眼睛前麵的霧障變得不那麽濃了。現在他確信這是真的了。
他和我一起去了倫敦。經過一位著名眼科醫生的診治,他的那隻眼睛終於恢複了視力。他現在看東西還不很清楚,還不能多看書,多寫字,但已不需人攙扶就能自己走路了。對他來說,天空不再是茫然一片——大地也不再是空無所有。當他把頭生子抱在懷裏時,他能看出那男孩繼承了他曾有過的那雙眼睛——又大、又亮、又黑。這時,他懷著激動的心情再一次承認,上帝已仁慈地減輕了對他的懲罰。
因此,我的愛德華和我都很幸福。尤其使我們感到幸福的是,我們最親愛的那些人也同樣幸福。黛安娜·裏弗斯和瑪麗·裏弗斯都結了婚。每年一次,她們輪流來看望我們,我們也去看望她們。黛安娜的丈夫是一位海軍上校,是個英武的軍官,也是個善良的人。瑪麗的丈夫是一位牧師,是她哥哥在大學裏的朋友,從他的造詣和品行來說,完全配得上這門親事。菲茨·詹姆士上校和華頓先生,都很愛他們的妻子,她們也很愛他們。
至於聖約翰·裏弗斯,他離開英國,去了印度。他終於踏上了他為自己選定的道路,至今仍在這條路上走著。他在危岩和險境中埋頭苦幹著,再也沒有比他更不屈不撓、更不知疲倦的先驅者了。他堅定、忠實、虔誠,精力充沛、熱情洋溢、無限真誠地為他的同類勤奮地工作著。他為他們開辟艱難的前進之路,他像巨人般一一砍倒阻塞著這條路的信仰上和種姓上的偏見。
聖約翰沒有結婚,他現在再也不會結婚了。他自己一人已經足以勝任這辛勞的工作,而這一工作很快就要結束了,他那光輝的太陽正匆匆地趨向沉落。我收到的他的最後一封信,使我眼裏流下了世俗的淚水,也使我心中充滿了神聖的歡樂。他正等待著他肯定能得到的報酬,他那不朽的桂冠。我知道,下一次將會由一個陌生人寫信給我,告訴我,這個善良、忠實的仆人終於被召喚去享受他的主的歡樂了。
[1] 源出《聖經》,上帝造了一個男人後,“就用那人身上所取的肋骨,造成一個女人,領她到那人眼前。那人說:‘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可以稱她為女人。’”詳見《聖經·舊約·創世記》第2章第22至23節。
[2] 英語中,這個詞還可作“寶貝”、“掌上明珠”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