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踐(約公元前520年~公元前465年),大禹後裔,春秋末期越國的君主。句踐與吳國作戰,退兵至會稽山,用範蠡計策,向吳稱臣乞和。句踐歸國後,臥薪嚐膽,任用範蠡、文種等人,改革內政,休養生息,終滅吳雪恥。隨後,與齊、晉諸侯會盟,成為霸主。

範蠡是越王句踐的重要謀臣,他輔佐句踐成就霸業,故太史公司馬遷以範蠡傳附之。範蠡做官能深謀遠慮、運籌帷幄,終使國富民強;理家能辛苦勞作、慘淡經營,終使家產累積數十萬,被人們稱頌。範蠡救子之事富有哲理性、戲劇性,也有人認為此節“必好事者為之,非實也”。

·陶朱公·

【原文】

範蠡事越王句踐,既苦身戮力,與句踐深謀二十餘年[1],竟滅吳,報會稽之恥,北渡兵於淮以臨齊、晉[2],號令中國,以尊周室,句踐以霸,而範蠡稱上將軍[3]。還反國,範蠡以為大名之下,難以久居[4],且句踐為人,可與同患,難與處安[5],為書辭句踐曰[6]:“臣聞主憂臣勞,主辱臣死。昔者君王辱於會稽,所以不死,為此事也。今既以雪恥[7],臣請從會稽之誅。”句踐曰:“孤將與子分國而有之。不然,將加誅於子。”範蠡曰:“君行令,臣行意。”乃裝其輕寶珠玉[8],自與其私徒屬乘舟浮海以行[9],終不反。於是句踐表會稽山以為範蠡奉邑[10]。

【注釋】

[1]深謀:周密地謀劃。[2]臨:到,進逼。[3]上將軍:官名。古代天子將兵稱上將軍,其後大將也有稱上將軍的。[4]居:維持,占有。[5]處安:共處安樂。[6]辭:辭別,告別。[7]以:通“已”。[8]輕寶:輕便珍貴的東西。[9]私徒屬:私家的徒隸。浮海:在海上浮行。[10]奉邑:供給俸祿的封邑。

【譯文】

範蠡服侍越王句踐,身經勞苦,勤奮努力,幫助句踐周密地謀劃了二十多年,終於滅掉了吳國,雪洗了句踐當年在會稽所受的恥辱。然後又向北進兵,渡過淮河,緊逼齊國和晉國,進而向中原各國發號施令,尊奉周王室。句踐成為霸王,範蠡號稱上將軍。得勝返回越國後,範蠡認為自己名氣大了,難以久留,而且句踐的為人,可以共患難,卻難以共處安樂,就寫了一封辭職的信對句踐說:“我聽說主上心憂,臣子就該勞累分憂;主上受侮辱,臣子就該死難。從前君王在會稽受侮辱,我之所以沒有死,是為了報仇雪恥。現在已經報仇雪恥,我請求追究使君王受會稽之辱的罪過。”句踐說:“我要把越國的江山分給您一半,讓我們共同享有。不然的話,就要懲罰您。”範蠡說:“君主執行自己的命令,臣子實行自己的意願。”於是就裝起輕便的珍貴珠玉,與私屬隨從乘船從海道走了,以後再沒有回來。句踐就標記會稽山作為範蠡的奉邑。

【原文】

範蠡浮海出齊[1],變姓名,自謂鴟夷子皮[2],耕於海畔,苦身戮力,父子治產。居無幾何,致產數十萬。齊人聞其賢,以為相[3]。範蠡喟然:“居家則致千金,居官則至卿相,此布衣之極也。久受尊名,不祥。”乃歸相印,盡散其財,以分與知友鄉黨歎曰[4][5],而懷其重寶,間行以去[6],止於陶[7],以為此天下之中,交易有無之路通,為生可以致富矣[8]。於是自謂陶朱公。複約要父子耕畜[9],廢居[10],候時轉物[11],逐什一之利。居無何[12],則致貲累巨萬[13]。天下稱陶朱公。

【注釋】

[1]出:去到。[2]鴟(chī)夷:皮製的口袋。吳王夫差殺伍員,用鴟夷裝了他的屍體,投之於江。範蠡認為自己的罪同伍員一樣,故用“鴟夷子皮”為別號。[3]相:輔助君主掌管國事的最高官吏。[4]喟(kuì)然:歎息的樣子。[5]鄉黨:泛指鄉裏或鄉親。[6]間行:潛行,從小路走。[7]陶:邑名,在今山東省定陶縣西北。[8]為生:做生意。[9]約要(yāo):約定。[10]廢居:銷售儲存。廢,出賣。居,囤積。[11]轉物:轉賣貨物。[12]居無何:待了不久。[13]貲:通“資”。

範蠡浮海往齊

【譯文】

範蠡沿海路去到齊國,改名換姓,自稱“鴟夷子皮”。他耕種於海邊,吃苦耐勞,勤奮努力,父子共同治理產業。住了沒有多久,弄到了財產數十萬。齊國人聽到他有才能,就讓他做了相國。範蠡歎息說:“住在家裏能弄到千金財產,做官做到卿相,一個普通人能這樣,也就達到頂點了。長期享受尊貴的名號,是不吉利的。”於是歸還了相國的印信,散盡家財,分給相知的好友和鄉親們,帶著貴重的財寶,悄悄地離開,到陶地住下來,他認為這裏是天下的中心,交易買賣,和各地相通,做生意可以致富。於是他自稱為“陶朱公”。又規定父子耕田畜牧,囤積儲存,等候時機,轉賣貨物,追求十分之一的利潤。待了不久,就發家積累了巨大的資產。天下都稱他為陶朱公。

·範蠡教子·

【原文】

朱公居陶,生少子[1]。少子及壯,而朱公中男殺人[2],囚於楚。朱公曰:“殺人而死,職也[3]。然吾聞千金之子不死於市[4]。”告其少子往視之。乃裝黃金千溢[5],置褐器中[6],載以一牛車。且遣其少子,朱公長男固請欲行,朱公不聽。長男曰:“家有長子曰家督[7],今弟有罪,大人不遣[8],乃遺少弟,是吾不肖。”欲自殺。其母為言曰:“今遣少子,未必能生中子也,而先空亡長男,奈何?”朱公不得已而遣長子,為一封書遺故所善莊生[9][10]。曰:“至則進千金於莊生所[11],聽其所為[12],慎無與爭事[13]。”長男既行,亦自私齎數百金[14]。

【注釋】

[1]少子:小兒子。[2]中男:次子。[3]職:本分。[4]千金之子;指富貴人家的子弟。[5]溢:即“鎰”,二十兩或二十四兩為一鎰。[6]褐器:粗布袋。[7]家督:長子督理家政,故稱“家督”。[8]大人:父親。[9]生:使之得生。[10]故所善:原來相好的朋友。[11]進:進獻。[12]聽(tìng):任憑。[13]爭事:遇事不要發生爭執。[14]齎(jī):攜帶。

【譯文】

朱公住在陶地,生了一個小兒子。小兒子長到壯年時,朱公的二兒子殺了人,囚禁於楚國。朱公說:“殺人償命,這是本分。但是我聽說,富貴人家的子弟,不會被殺死在鬧市之中示眾。”就叫他的小兒子到楚國去看看。小兒子帶了一千鎰黃金,裝在粗布袋中,用一輛牛車載著。朱公將要派小兒子上路,他的大兒子堅決要求前往,朱公不答應。大兒子說:“家中有長子,就叫‘家督’,現在弟弟犯了罪,父親不派我去,卻派小弟去,那就是我不賢了。”大兒子想要自殺。他的母親幫他說:“現在派小兒子去,未必能救活二兒子,先白白死了大兒子,那怎麽好呢?”朱公不得已,隻好派大兒子去。寫了一封信要大兒子送給他的老朋友莊先生,囑咐大兒子說:“到了那裏,把這千鎰黃金送到莊先生家裏,聽憑他去辦理,遇事千萬不要和他爭論。”大兒子走時,也私自帶了幾百鎰黃金。

【原文】

至楚,莊生家負郭[1],披藜藋到門[2],居甚貧。然長男發書進千金[3],如其父言。莊生曰:“可疾去矣,慎毋留!即弟出,勿問所以然。”長男既去,不過莊生而私留[4],以其私齎獻遺楚國貴人用事者[5]。

莊生雖居窮閻[6],然以廉直聞於國,自楚王以下皆師尊之。及朱公進金,非有意受也,欲以成事後複歸之以為信耳。故金至,謂其婦曰:“此朱公之金。有如病不宿誡,後複歸,勿動。”而朱公長男不知其意,以為殊無短長也。

莊生間時入見楚王[7],言“某星宿某,此則害於楚”。楚王素信莊生,曰:“今為奈何?”莊生曰:“獨以德為可以除之[8]。”楚王曰:“生休矣,寡人將行之。”王乃使使者封三錢之府[9]。楚貴人驚告朱公長男曰:“王且赦。”曰:“何以也?”曰:“每王且赦,常封三錢之府。昨暮王使使封之。”朱公長男以為赦,弟固當出也,重千金虛棄莊生[10],無所為也,乃複見莊生。莊生驚曰:“若不去邪?”長男曰:“固未也。初為事弟[11],弟今議自赦,故辭生去。”莊公知其意欲複得其金,曰:“若自入室取金。”長男即自入室取金持去,獨自歡幸。

莊生羞為兒子所賣[12],乃入見楚王曰:“臣前言某星事,王言欲以修德報之。今臣出,道路皆言陶之富人朱公之子殺人囚楚[13],其家多持金錢賂王左右,故王非能恤楚國而赦,乃以朱公子故也。”楚王大怒曰:“寡人雖不德耳,奈何以朱公之子故而施惠乎!”令論殺朱公子,明日遂下赦令。朱公長男竟持其弟喪歸[14]。

莊先生與楚王言

【注釋】

[1]負郭:靠近城郭。負,背倚。郭,外城。[2]藜藋:草名。[3]發:打開。[4]不過:不再探望。[5]獻遺(wèi):贈送。[6]窮閻:貧民區。[7]間時:適當的時機。[8]為:因而。[9]封三錢之府:封閉存儲三錢(金、銀、銅)的庫房。[10]虛棄:白送給。[11]事弟:弟弟的事情。[12]兒子:指範蠡長男。[13]道路:指路人。[14]喪:跟死者有關的事。這裏指屍體。

【譯文】

到了楚國,看見莊先生的住房靠貼外城,撥開一大片野草,才能到他的門前,居住條件相當貧苦。然而朱公的大兒子拿出書信進送千金,如他父親吩咐的那樣做了。莊先生說:“你趕快離開,千萬不要停留。即使你弟弟從監牢裏放出來,也不要去問所以然。”大兒子離開莊家,不再探望莊先生,而私自居留,把他私下帶來的黃金送給了楚國那些當權的貴族。

莊先生雖然住在貧民窟中,但是他的廉潔正直卻在全國出了名,從楚王以下,都把他當老師一樣尊重。至於朱公送給他的金子,並不是有意接受,隻是想在事情辦成之後再還給朱公以顯示自己守信用罷了。所以金子送到後,他對妻子說:“這是朱公的金子。如果我病死了,來不及提前交代你,記著以後歸還他,不要動它。”朱公的大兒子不知道他的意思,認為送他黃金不會起到重要作用。

莊先生找了個適當的時機進宮去見楚王,說:“天上某星的位置移動到了某處,這對楚國不利。”楚王向來信任莊先生,就問:“現在該怎麽辦呢?”莊先生說:“隻有做好事,才可以消除它。”楚王說:“先生休息吧,寡人這就照辦。”於是楚王派遣使者封閉了儲存三錢的庫房。楚國受賂的貴族驚訝地告訴朱公的大兒子說:“大王就要大赦了。”朱公的大兒子問:“何以見得?”回答說:“大王每次大赦的時候,常要先封閉儲存三錢的庫房。昨天晚上,大王又派使者把三錢庫房封閉了。”朱公的大兒子認為,既然大赦,弟弟本當得到釋放。他很吝惜那千鎰黃金,認為白送給莊先生,毫無意義。就又去見莊先生。莊先生吃了一驚,說:“你還沒有走嗎?”大兒子說:“確實沒有走。當初是為了弟弟的事情來的,現在聽說商議大赦,弟弟自然就會得到釋放,所以來向先生辭行。”莊先生明白他的意思是想拿回他的黃金,就說:“你自己進屋去取金子吧。”大兒子就自己進屋取出金子走了,還暗自高興。

莊先生因為被兒輩出賣而感到羞惱,就再次進宮去見楚王,說:“我上次說了某星的位置移動那件事,君王說要用做好事來報答它。現在我在外麵,聽路人紛紛傳說陶地的富人朱公的兒子殺了人囚禁在楚國,他家拿了很多金錢賄賂大王身邊的人,所以大王並不是為了體恤楚國人民而實行大赦,而是為了朱公的兒子的緣故。”楚王大怒說:“寡人雖然無德,又何至於為了朱公兒子的緣故而施恩大赦呢!”就下令判決,殺了朱公的兒子。到了第二天,才下達赦令。朱公的大兒子終於隻帶著他弟弟的屍首回家了。

【原文】

至,其母及邑人盡哀之[1],唯朱公獨笑,曰:“吾固知必殺其弟也[2]!彼非不愛其弟,顧有所不能忍者也[3]。是少與我俱,見苦[4],為生難[5],故重棄財。至如少弟者,生而見我富[6],乘堅驅良逐狡兔[7],豈知財所從來,故輕棄之,非所吝惜。前日吾所為欲遣少子,固為其能棄財故也。而長者不能,故卒以殺其弟。事之理也,無足悲者。吾日夜固以望其喪之來也。”

故範蠡三徙[8],成名於天下,非苟去而已,所止必成名[9]。卒老死於陶,故世傳曰陶朱公。

【注釋】

[1]邑人:同邑人,即當地人。[2]殺:致之於死。[3]顧:不過。[4]見苦:受過苦。[5]為生:謀生。[6]生:出生以來。[7]堅:堅車。良:良馬。逐狡兔:指打獵。[8]三徙:自越徙於齊,又自齊徙於陶。[9]所止:所到之處。

【譯文】

到家以後,他母親和街坊鄰裏的人都很悲痛,隻有朱公一個人笑著說:“我本來知道他一去一定會致弟弟於死地的!他不是不愛他的弟弟,隻不過是他有些舍不得花錢。他小時候和我在一起,受過苦,知道謀生的艱難,所以不輕易花錢。至於小弟弟,出生以來就看到我富有,隻知乘好車,騎良馬,出外打獵趕兔子,哪裏知道錢財的來處,所以隨便花費,毫不吝惜。原來我要派小兒子去,就是因為他舍得花錢的緣故。而大兒子卻做不到,結果使他弟弟被殺。這是事情的常理,沒有什麽可悲痛的。我本來就日日夜夜等著二兒子的屍體運回來啦。”

範蠡三次遷移,馳名天下。他去哪裏並不是隨便去的,所到之處,一定有所作為,立功成名。後來終於老死在陶地,所以世人相傳叫他陶朱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