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兩百九十八章 念念不忘,必有回響!

碧藍的天空,天空中沒有雲,隻有三**日,陽光極為明媚,落在身上,有些炙熱。赤腳,站在峽穀的裂縫上。

這座峽穀很壯觀,雖然無法看清楚全貌,但林荒也可以想象當初這裏原本是一塊平原,在蠻神一拳之下,被生生轟成了一塊穀地,又經過不知道多少年的風化才有了此刻的模樣。

哪怕到了此刻,林荒依然可以在從腳下那些風化的沙礫中感受到那一拳中蠻神的滔天意誌。

這裏是蠻神的降臨之地,但這裏,現在是炎神教的地盤。

因為蠻神那滔天的意誌,十萬年前的肥沃平原,變成了一片荒漠,便是最頑固的蠻人,也漸漸離開了這裏。因為這裏沒有食物,沒有希望。

林荒一個人,孑然一身,青衣,赤腳,就這麽站在峽穀的最高處,靜靜看著這片荒漠,他的目光冰冷,他在思考一個問題。

阿骨打和他的族人們將他視作希望。但什麽才是希望?什麽樣的希望,可以讓人舍生忘死,拋頭顱,灑熱血。

林荒不想承認他的心被觸動了,被那些鮮豔到近乎殘忍的血光觸動了,他是一個理智的人,一個追求無情的人,又怎麽可以被這些凡俗的犧牲,凡俗的壯誌所感染,所觸動。

他試圖將阿骨打和阿骨打那些族人的付出,當做一場清清白白,可以算得清楚的交易。自己給予蠻人生存下去的希望,蠻人給予他活下去的希望。

很公平,隻是一次可以算得清楚的交易。

但林荒的心在顫動,他知道不能這麽算。

雖然在他心中,他的命自然要比蠻人來得珍貴。但一人與二十萬人,乃至百萬人,千萬人,億萬人比起來。又是那麽的微不足道。

林荒便是再自負,也決然不會覺得自己比億萬人的命還要珍貴。雖然很多人聖人之下,眾生都是螻蟻,但那終究是人,不是螻蟻。

林荒算不清楚這個數據,所以他的心有些迷茫。

他追求無情之道,無情便代表著要公平,公平便意味著,眾生平等。所以當他站在天平的兩端,一邊放上自己。一邊放上阿骨打和阿骨打的族人,林荒不管怎麽算,都覺得那應該擲地有聲,沉重如山的一端應該是阿骨打和阿骨打的族人,而不是自己。

但事情恰恰相反,他給出了一點微不足道,所謂的希望。他本來以為應該是一點輕如鴻毛的稻草,為自己在蠻人之中增添了那麽一點點分量。但他錯了,便是那一點希望。便重如泰山,重如星空,沉重得讓人透不過氣來,重重轟打在他的心上。讓他越沉,越深,然後將阿骨打和他的億萬族人高高拋起。

血光如此的鮮豔,如此的沉重。讓他有些喘不過氣來。

“不該如此。”

林荒喃喃開口,他是大聖,渡過天人第一變的大聖。他可以明悟大道,他可以主宰未來,但這一刻,他卻看不懂人心。

“不該如此!”

林荒反手一拳轟擊在岩石上,劇烈的疼痛刺骨傳來,鮮血潺潺流出,染紅了岩壁,但林荒全然不顧,他已經忘了自己此刻寂滅大道,不再是強橫無敵的大聖,僅僅隻是一個普通人。

他一拳之後又一拳,直到整個岩石上全都布滿了觸目驚心的血印,強烈的痛楚刺激著他有些麻木的心,鮮血一圈又一圈,但比起那二十萬蠻人渲染的血色,又是如此的微不足道。

連續三天,林荒不吃不喝,近乎瘋魔一般,直到臉色發白,身體變得冰冷,林荒才緩緩站起身來,目光變得純粹,不帶一絲雜質,“不管如何。活下去,才有希望。才能找到你等想要的希望。”

林荒步履有些踉蹌,獨自走在荒漠之中,了無人煙,一覽無遺的蒼茫景致,沒有方向,不知道走了幾日,林荒終於跌倒在荒漠之中,視線開始模糊。

“給他留下食物和水,我們走。”

有些冰冷的聲音響起,林荒艱難的睜開眼,隻看到一群蠻人緩緩離開。林荒沒有說話,隻是看了看放在地上幹硬冰冷的麵餅和一壺水,默默吞咽著,忽然一下子愣住了。

看著手中的食物和水,忽然之間,林荒明白了為什麽自己微不足道的付出,在蠻人眼中會是如此珍貴的希望。

就如此刻,這或許隻是一時善心放下的食物和水,對他而言,何嚐不是希望,能夠活下去的希望。

一飯之恩,何足道哉。但活命之恩,不敢忘,不能忘。

“這便是希望麽?”

林荒長長歎息一聲,站起身來,他明白了蠻人的希望,心中有些沉重。很多時候,就是這樣,你不經意間的一點付出,改變的,或許是一個人,一個種族,一生的命運。

繼續往前走,荒漠很大,看不到方向,很難找到食物,但林荒很快就找到了活下去的辦法。

蠻人用他們淳樸的智慧,在荒漠中留下了一處處補給點,其實就是一個石頭簡單堆砌的落腳點。

唯一不同的是,牆上的獸皮袋裏,放著糧食和水。這是為在荒漠中迷途的人準備的,每一個在落腳點留宿的蠻人,如果食物還充足,便會在獸皮袋中,留下糧食和水。如果沒有食物,那獸皮袋中留下的糧食和水,便是承載著活下去的希望。

蠻人用最淳樸的心,在這荒漠中留下了一座座希望的燈塔,支撐著林荒一直向前,雖然他也不知道自己的終點到底在哪裏。

行行複行行,林荒走了很遠,心中有澎湃欲出的感悟,但卻始終差了那麽一點,他想得最多的是那夜的血落,還有這荒漠中宛如一個個希望燈塔的石屋。

心中仿佛有一條希望之路鋪成,直達內心深處,但總還是差了那麽一點,讓他無法把握住內心深處的那一縷蠢蠢欲動的感悟。

直到這一日,林荒在石屋中看到了一個人,一個不像蠻人的人。

那是一個有著火紅頭發的男人,威嚴,肅穆,隻是眼角帶霜,無法遮掩他臉上的滄桑。眼眸很深邃,帶著淡淡的滄桑。

林荒知道,這是一個很有權勢,也很有故事的男人。

林荒目光有些警惕,就站在石屋門口,淡淡開口,“炎神教?蠻神宗?”

那男人沒有回答,隻是用心的照看著爐火,爐子裏煨著一鍋粥,過了許久,才盛了一碗粥,遞給林荒。

“謝謝。”林荒遲疑一下,吐出兩字,然後便開始吃粥。

他需要補充食物,如果沒有這個男人出現在這裏,他要做的第一件事情,也是煮粥。

紅發男人沒說話,微微頜首,然後自己也盛了一碗,吃得很慢,林荒發現他的目光,大多數都落在那跳動的爐火之中。

一碗粥吃完,林荒放下碗,對那人道:“該熄火了。粥要燒糊了。”

“不會。”

紅發男人終於開口,聲音有些枯澀,似乎很久沒有說話,但卻讓人信服。

林荒目光變得冰冷,“就算你是神。這樣煮下去,這鍋粥還是會被燒糊。”

紅發男子轉過頭來,看著林荒,目光極為敏銳,似乎可以看穿林荒的心,“不會。因為燃燒的不是火,而是希望。”

林荒頓時怔住了。

“我煮的也不是粥,而是希望。既然是希望的火,希望的粥,那又怎麽會燒糊。我隻盼著這火越來越盛,這粥越來越濃。”

紅發男人一字一頓開口道。

字字如雷霆一般,轟打在林荒心口之上。

林荒目光一寒,“我隻看到要吞噬粥的火,要被焦糊的粥!”

“那是你的眼睛蒙蔽了你的心。”

紅發男子聲音淡淡,不容置疑,“一步一燃燈,要知道,念念不忘,必有回響。你覺得這火是希望,那它便是希望,不會是其他。”

林荒忽然大笑起來,一字一頓,“你燃的,又是誰的燈。念念不忘的,又是誰的希望!”

“我有我的希望,你有你的希望。”

紅發男人也笑了起來,“但我們都希望這火,燃得越來越旺,這粥,煮得越來越濃。你給別人希望,別人也給你希望。你還沒悟嗎?!”

“這希望,不是別的。隻會是火。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念念不忘,必有回響。我燃一盞燈,等一個希望。你為何不點燃自己的燈,給自己一個希望。”

“我是燃燈。今日,給你一點火,燃你這盞燈。當知道,心火不熄,便有希望,念念不忘,必有回響。”

聲音漸漸如風雷之音一般,響徹天穹,震動虛空。

林荒閉上眼,束手而立,漸漸看到了那一路走來的石屋中鋪成下的希望之路,看到了那無盡血光之處,燃燒不悔,永恒不息的火焰。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念念不忘,必有回響。

刹那間,林荒大徹大悟,微微頜首,盤膝坐地,那爐火便瞬間膨脹而起,將林荒卷入其中。

火光大亮,照耀天穹,可以吞噬一切的火焰,在此刻卻是如此的讓人溫暖,讓人感到希望。

那是最初的那一縷火,代表著希望的火,此刻,他是點燃林荒的希望之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