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以退為進,對薄公堂

?男子不能嫁人,這是誰都知道的事情。

老虎凶猛,喜歡吃肉,避都來不及誰會犯傻去和它睡,那不明擺著找死嘛。

而皇上的東西,是堅決不能搶的…

仔細的分析了半天,張櫻發現柳未央說的都是他爹做不到的事情。

不滿之意更加明顯,“你那是強詞奪理,不但我爹爹做不到,天底下所有的男子都做不到~你別想趁機狡辯,掩蓋你粗魯的惡性。你最好現在就跟我去京兆尹那裏認罪,我或許會求爹爹免你死罪,隻判你個五六十年,讓你好好的呆在牢中。”

五六十年?瀑布汗。

張櫻這個法盲,真可悲~

她又沒殺人,怎麽可能犯死罪,誰敢給她判個五六十年,她非把那人拆了不可。

柳未央腦海中靈光乍現,戶部尚書歸屬於左相那派,和夏侯闌珊是敵非友。

如果能趁著這個機會把戶部尚書拉下馬,讓他陪她趟渾水。

那麽算不算幫了沉香個忙,順便為夏侯闌珊除去障礙。

念頭打定,無懼的看著張櫻,“好~你以為我會怕你。我告訴你,你之所以看不起那些普通的攤販,覺得他們就是給人打雜,不值得你另眼相待,可你爹爹也好不到哪去,不過是給人跑腿,有事沒事化身馬屁精拍皇上的馬屁,你真以為你們家有多高尚。”

張櫻哪聽得進去這樣的話,本能的覺得柳未央純屬汙蔑。

柳沉香見狀拉住柳未央,“隻是跟她鬧鬧可以,四姐你何必親自去公堂之上呢。”

靈動的眼微轉,柳未央附到柳沉香的耳邊,說出自己的計劃。

柳沉香聽的眉目緊鎖,最終重重的吐出“好”字。

這件事情若是鬧大。提交刑部就更好了。

刑部尚書和侍郎都聽命於闌珊,所以四姐的安排不算太冒險。

她隻是無端的又生出內疚,以前的時候以為自己能做的事情很多,現在才發覺比起四姐,她壓根就算不得聰明~

在柳未央和張櫻去京兆府的時候,柳沉香悄然離開。

柳未央存心鬧事,途中心情無比歡脫。

有張櫻的智商墊背,她怎麽著都會被太悲劇。

從南街到京兆府並不算遠,因為這裏人員複雜,人流量極大。所以當初刻意的把京兆府設立在不遠處,便於更好的維持治安~行到街頭再繞過兩個彎便能看到京兆府前那個偌大的鳴冤鼓,走到跟前。張櫻不管三七二十一直接拿起棒槌就敲。

柳未央無奈的搖搖頭~

鼓聲既響,自有捕快來查問。

沒過就多,柳未央就和張櫻跟隨捕快來到堂前超級保鏢全文閱讀。

京兆尹姓朱,審理案件多年,表情難免有些嚴肅。他重重的拍下驚堂木,“剛才是何人擊鼓?又有何冤需要申訴?”

張櫻向來覺得自己身子嬌貴,不願下跪,於是直直的站著。

回答問題的時候,也格外的目中無人,“我叫張櫻~我爹是戶部尚書。剛才擊鼓是因為身邊這個賤民讓我的馬車受驚。另外她還在青天白日下刻意行凶傷人,像這等頑劣之徒,就該判她傾盡家產賠償我的損失。然後再讓她去死。”

京兆尹張大人聞言,古板的眉目閃過不悅。

堂下這女子怎麽說話如此的輕浮~

他有官職在身,沒有問清楚緣由尚不敢私自定案,她倒直接替他做安排。

戶部尚書,確實官位不小。

可他已經兩朝任職。這些年連皇親貴胄都審過,何懼個小小女子。

柳未央為了讓後麵的事情變得順利些。這次倒是斂去傲氣,跪在地上,“回大人,張小姐純屬誣告,她說我讓她的馬受驚,那麽是否應該喚來她的馬匹讓獸醫親自查看,瞧瞧是不是曾受驚嚇,驚到什麽地步…至於指控我行凶,更應該拿出證據來,至少要說明凶器為何吧。”

京兆尹朱大人看著柳未央,倒是露出些許的滿意之色。

這位下跪的女子說的不錯,判案需要依據,哪能憑借黃口小兒隨便幾句就定罪。

於是看著張櫻,“你的馬匹現在何處?我讓捕快速速去尋。還有你且說下對方究竟是怎麽行凶的,你又傷在何處,是否為致命傷~”

他得先根據兩方陳述,搞清楚究竟發生了什麽。

若是她們兩人所言大相徑庭,就得判別究竟誰說的比較可靠。

當然,去搜集證人證物也是必要的。

可她們若不講述清楚事情緣由,他亦不知道該去哪裏找當時圍觀的人。

張櫻憤怒的指著自己衣服上的髒汙,“要證據是吧,我有!這上麵的印跡就是她拿糖葫蘆和棉花糖丟到我的衣服上留下的。這難道不算當眾作惡行凶?至於我的馬,現在估計已經恢複正常,我才不相信庸醫能鑒別出它是否受過驚嚇。”

凝神辨別的朱大人聞言,嘴角**了下。

不苟言笑的他,也不得不承認這個叫做張櫻的女子真好笑。

審案這麽多年,他甚至從來見過如此滑稽的事情。

聽她把事情說的那般嚴重,他還以為她受了什麽嚴重的傷,卻原來隻是衣服髒了而已。

而且那所謂的凶器,竟隻是糖葫蘆、棉花糖,這是在耍他嗎?

就這點比芝麻還小的事情,就想讓別人去死。

按照張櫻的素養,他有理由相信,那馬估計也沒受驚。

再說他審的是人的案子,又不是畜生的,馬就算真的受了驚嚇,緩和過去就沒事,不值得拿到台麵上來正兒八經的討論~

忍了半天朱大人最終說出句公道話,“張小姐,你的控告未免有些兒戲,你若還能拿出更詳細的證據來說明衣服上的贓物是拜那位小姐所賜,那麽本官就罰她給你買件衣服,如此你也算討回公道。”

張櫻憤憤不平,不停的跺腳我當算命先生那幾年。

就差把地麵踩出洞來,也不嫌腳疼。

隨後指著京兆尹破口大罵,“你這狗官,到底會不會審案啊,不會就閃開讓其他人來處理。難道我沒告訴過你嗎?我爹是戶部尚書,你竟敢不看在我爹爹的麵子上幫我,反而偏袒那個賤民,你那烏紗帽還想不想要了!”

話剛說完,朱大人怒了。

而後果就是,那些捕快直接把張櫻押在地上,迫使張櫻下跪。

當然,這還不算完。

朱大人隨後又讓人拿來鐐銬給張櫻戴上,“你是不是戶部尚書的千金還有待查證,本官不曾見過你,如何知曉…但即使如此,本官還是勉強相信你的話,將你當成名門小姐,所以才格外開恩沒讓你跪下候審,既然你如此不識抬舉,那麽就按照規矩來。”

本朝律法規定,堂下所有候審的相關人等都得跪下。

有功名在身的,倒是可以免去這些,站著進行自我辯論。

但這張櫻身為女子,絕不可能身負功名~

另外律法中提及,對行為過於惡劣的人可在審案時戴上鐐銬。免得對方在公堂上做出什麽過激的舉動,影響其他人的生命安全。很顯然,朱大人此時已經將張櫻當成了偏激的危險分子,辦起事來毫不留情。

張櫻從來沒跪過父母皇族以外的任何人,被強迫跪在地上,罵聲更加的悲憤,“狗官你趕緊放開我,要不然等我爹爹來了,看他怎麽收拾你。我告訴你,你再不讓人解去我手上這些爛鐵,我就要我爹爹將你革職,把你發配邊疆,然後把你丟去喂狼。”

朱大人臉色更黑了些~

柳未央不經意的抬頭,隱約看到朱大人青筋暴起。

不但如此,就連師爺埋頭記載的筆也忍不住抖動了下,他抬起不滿的眼掃過張櫻,然後重新低下頭,之前似乎被張櫻攪的寫錯了字,將紙揉成團丟掉後重新換了張紙再寫,蒼老的眼中有著深深的厭惡浮現。

那些站著喊威武的捕快也不樂意了,在他們哥幾個的地盤上,敢這麽他們家大人。

還想解鐵鐐?沒門,窗也沒有~

柳未央發現她似乎有些高估張櫻的智商,這吖的分明就是個活寶,將京官革職發配,這不是皇上才有的權利嗎?什麽時候戶部尚書還有這權限了?阿門~她真的不想鄙視張櫻,可就是忍不住,腫麽辦?腫麽辦…

盡力讓自己的表情平和些,柳未央開口,“民女確實曾將糖葫蘆和棉花糖扔到張小姐的身上,也願意花錢賠償那件衣服~但是那都是無意之舉,試問誰會傻到把吃的東西當作凶器行謀害之實,張小姐刻意扭曲事實,當著大人的麵使用過度誇張的言辭誣賴民女,是否應該接受相應的懲罰,若是大人仁慈不忍重罰,至少也得讓她道歉給個說法吧。”

朱大人聞言,滿意的點點頭。

這位姑娘說的字字句句都在理,而且言語謙恭不張揚,讓人舒坦多了。

糖葫蘆這種東西,根本不可能對人造成實質性的傷害。

張櫻先前所言,實在很離譜。

於是依著柳未央的意思,看著張櫻,“那位姑娘願意賠償你的衣服,但你是否也應該拿出誠意來給她道歉,人家好好的姑娘家溫柔守禮卻被你當成了惡人誣陷,本官暫且不重罰你,但你必須當著眾人的麵給她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