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用兵者,役不再籍[12],糧不三載[13]。取用於國,因糧於敵。故軍食可足也。
善於用兵打仗的人,兵員不用再次征集,糧草不用多次運送,武器裝備從國內獲取,糧食草料在敵國補充。這樣,軍隊的糧草供應就可以充足了。
[12]役:兵役。籍:指登記、征集兵員。
[13]糧不三載:糧食不必多次從國內運送。載,運載;三,泛指多的意思。《孫子兵法》認為,軍隊消耗的各類物資以糧食所占比重最大,在當時的條件下組織大批量的糧食運輸,往往需要多次征發民夫,甚至強行征集民眾家中的糧食草料,是國家極為沉重的負擔,同時運輸線也是敵人襲擊的重要目標。為了解決糧食消耗和輸送困難的矛盾,除了提倡速戰速決的方針外,還要從後勤保障的角度貫徹“因糧於敵”的原則,盡量從敵方獲取糧草供應。一來可以減輕本國負擔和後勤輸送的壓力,二來可以有效地削弱敵人實力,增加敵方軍糧供應的困難。這一看法對後世影響頗大,以至有人認為“古之名將,內必屯田以自足,外必因糧於敵”(《宋史·李邴傳》)。有人則進一步列舉了貫徹該原則的種種措施,如:“分眾掠地,取其秋穀;破地降邑,取其倉糧。或德盛而恩深,民鹹饋獻;或以權而濟世,抄獲為資。”(《草廬經略》卷三)同時也看到該原則的局限性,如搶掠擾民容易激起敵國民眾的反抗情緒,在敵人堅壁清野的情況下無可掠取,從而使軍隊補給缺乏有效保障。所以《兵法百言·糧》稱其“間可救一時,非可常恃”,隻是將其作為後勤保障的臨時性措施,而非唯一的、長遠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