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上兵伐謀,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攻城之法為不得已。修櫓轒轀[5],具器械[6],三月而後成,距闉[7],又三月而後已。將不勝其忿而蟻附[8]之,殺士[9]三分之一而城不拔者,此攻之災也。
用兵的上策是挫敗敵人的戰略計謀,其次是擾亂敵人的外交行動,再次是排兵布陣震懾敵人,下策才是攻打敵人的城池。選擇攻城已經是迫不得已的辦法了。因為製造攻城用的大盾和四輪戰車,準備各種器械,需要幾個月的時間才能完成。堆起足以瞰製敵人城池的土山,又要幾個月的時間。將帥控製不住憤怒的情緒,驅趕士卒像螞蟻一樣爬梯攻城,士卒損傷了三分之一,城池仍然沒有攻破。這便是攻城所造成的災難。
[5]櫓轒轀:櫓,大盾。轒轀(fén wēn),用以攻城的戰車。唐人杜佑《通典·兵典》言其製為“作四輪車,上以繩為脊,生牛皮蒙之,下可藏十人”。作戰時推行抵近敵方城垣。
[6]具器械:準備各種攻城用的器械。具,準備。
[7]距闉:距,通“拒”,有治、備的意思;闉(yīn),通“堙”,土山。距闉意為堆起用以攻城的高出城牆的土山,攻城一方可憑借土山製高點向城內射箭,掩護士卒攻城。
[8]蟻附:形容眾多士兵像螞蟻一樣爬梯攻城。
[9]殺士:(使)士卒減少。“殺士”一詞也見於《孫臏兵法·殺士》和《尉繚子·兵令下》,有學者解釋說這是讓士卒們拚命,自動送死(見《新注新譯兵家寶鑒》,河北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56頁、第595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