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經[2]之以五事[3],校[4]之以計,而索其情:一曰道,二曰天,三曰地,四曰將,五曰法。道[5]者,令民與上同意也,故可以與之死,可以與之生,而不畏危。天[6]者,陰陽、寒暑、時製也。地[7]者,遠近、險易、廣狹、死生也。將[8]者,智、信、仁、勇、嚴也。法[9]者,曲製、官道、主用也。凡此五者,將莫不聞,知之者勝,不知者不勝。

所以,要從敵我五個方麵進行分析,來探求戰爭勝負的情勢:一是政治,二是天時,三是地利,四是將道,五是法製。所謂政治,就是要使民眾與君主的意願相一致,從而叫他們為君主死,為君主生,都不畏懼危險。所謂天時,就是指晝夜、晴雨、寒冷、炎熱、四時的更替。所謂地利,就是指地勢的險易、路途的遠近、作戰地域的廣狹、對攻守的利弊。所謂將道,就是說將帥要足智多謀、賞罰有信、愛撫士卒、勇敢堅毅、嚴於律己。所謂法製,就是指軍隊的編製、將校軍官的管理、軍需物資的掌管。凡屬這五個方麵的情況,將帥都不能不了解。了解它們就能夠打勝仗,不了解它們就不能打勝仗。

[2]經:本義為度量、衡量,在這裏指分析預測。

[3]五事:指下麵所說的“道”“天”“地”“將”“法”五個方麵。《孫子兵法》以“五事”為線索,對敵我雙方進行具體比較,來預見戰爭勝負的可能性,確定正確的戰略方針和具體實施計劃,這種戰爭決策的思路和方法,奠定了中國古代戰略指導和戰略研究的基礎。下文中的“主孰有道?將孰有能?天地孰得?法令孰行?兵眾孰強?士卒孰練?賞罰孰明?”則被稱為“七計”,是從另一角度對決定戰爭勝負基本因素的表述,所涉及的範圍與五事差不多。隨著戰爭的不斷發展,決定戰爭勝負的基本因素在發生變化,決策方法不斷豐富發展,但就方法論而言,仍離不開抓住戰爭基本要素進行比較分析這一思路。

[4]校:校量,比較。

[5]道:本義為道路,引申為道理、規律等。在這裏,它是指統治者的為政情況。《孫子兵法》認為“道”是決定戰爭勝負的首要條件。隻有統治者實行開明政治,體現仁愛信義,“令民與上同意”,使國君與民眾意誌統一,各級將吏與士卒和睦團結,“上下同欲”,打起仗來才會奮勇向前而不退縮。

[6]天:在這裏主要是指時令、天氣,即本書中所說的“陰陽、寒暑、時製也”。時製指的是一年四季時令的更替。

[7]地:通常指地形、地貌等與軍事行動相關的自然環境條件,也指軍隊在戰場上所麵臨的形勢,即“遠近、險易、廣狹、死生也”。地形、地貌如山頭、高地、天塹、天井等,直接關係到軍事行動的難易利弊,所以根據不同的地形條件應采取不同的作戰方法。軍隊在戰場上所麵臨的形勢,如死地、生地等,則表明軍隊安全與否。《孫子兵法·九地篇》在麵對毫無退路的死地時,提出“疾戰則存,不疾戰則亡”的原則,並進一步引申出“投之亡地然後存,陷之死地然後生”的心戰原則。

[8]將:將領的素質,也就是下文所說“智、信、仁、勇、嚴”的將之五德。中國古代兵家對將帥的素質要求大體上與孫武的認識差不多,唯在不同曆史時期要求的重點不同。在原始社會末期的軍事民主製時期,軍事領袖要具備尚武精神、強壯的體力和勇悍的鬥誌,才能為部落成員所信服,所以勇敢是對軍事領導者的第一要求。但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及戰爭形態日益複雜化,對將帥的要求也越來越高。總的說來是要求他們文韜武略兼備,尤其要長於謀略,善於用兵,而不是靠著匹夫之勇,自己赤膊上陣交鋒去奪取勝利。此時,勇敢對於將領來說就不是最主要的要求了。《吳子·論將》說:“勇之於將,乃數分之一爾。夫勇者必輕合,輕合而不知利,未可也。”因此,春秋戰國時代的兵學家普遍把智放在將帥素質的首位,同時還強調信,即對人真誠,不虛偽;仁,即愛護士卒、與士卒同甘共苦;勇,在這裏除了指將帥本人身先士卒、衝鋒陷陣,起到榜樣的作用外,更多的則是強調將領勇毅果敢的決策作風,即杜牧注《孫子》時所言“勇者,決勝乘勢,不逡巡也”;嚴,即嚴格治軍,執法一絲不苟。

[9]法:即軍法。當時的軍法與我們今天理解的軍事法律、法規的意思有很大不同,除軍隊的紀錄、賞罰規定之外,主要還指的是軍隊的組織編製(曲製);各級軍官將領的職責劃分、統馭管理製度(官道);軍需物資、軍用資金的供應管理製度(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