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五月下旬的一個傍晚,一位中年男子正從沙斯頓趕回自己的家鄉——馬洛特。該村莊坐落於毗鄰沙斯頓的布雷克摩(或布萊克摩)山穀。這位中年人拖著兩條腿,步履蹣跚,整個身子總是有些歪向左邊。他偶爾把頭輕巧地一點,仿佛是對什麽事情表示讚同,其實並沒有在思考任何事情。他胳膊上挎著一隻盛雞蛋的空籃子,帽子上起了一層亂糟糟的絨頭,摘帽時用大拇指捏住的地方已經磨損了一大塊。不一會兒,一個上年紀的牧師迎麵而來,騎著灰色牝馬,信口哼著小調。
“你好。”挎籃子的人說。
“你好,約翰爵士。”牧師說道。
男子又走了一兩步,停住腳,轉過身子。
“呃,先生,俺真不明白,上回趕集的那天,差不多也是在這個時候,俺倆在這條路上相遇,俺對你說了一聲‘你好’,你也是像方才一樣回答:‘你好,約翰爵士。’”
“不錯,我是這麽說過。”牧師說道。
“在那以前還有一回,大概一個月之前。”
“或許是的。”
“你幹嗎三番兩次地叫俺‘約翰爵士’呀?俺隻不過是個做小生意的普通鄉巴佬,名叫傑克·德貝菲爾呀。”
牧師拍馬向前,朝男子靠近了一兩步。
“那隻是我心血**。”牧師說道,遲疑了一會兒,又改口說,“不久前,我為編寫新郡誌考察各個家譜,偶然發現一件事。我是斯塔福特路的特林厄姆牧師,喜愛收藏古物。德貝菲爾,你真的不知道你是古老高貴的爵士世家德伯維爾的直係子孫嗎?德伯維爾的始祖是佩根·德伯維爾爵士,根據《功臣譜》的記載,這位著名的武將隨同征服王威廉一世從諾曼底來到了英格蘭。”
“俺可從來沒聽說過這回事呀,先生!”
“這是真的。抬起你的下巴來,讓我好好端詳端詳你的臉。錯不了,這正是德伯維爾的鼻子和下巴——隻不過癟了一點。你的祖先就是協助諾曼底的埃斯特瑪維拉勳爵征服格拉摩根郡的十二武將之一。你家族的分支在英格蘭這一帶擁有好幾處莊園,他們的名字出現在斯蒂芬王朝時代的《國庫年報》裏。在約翰王統治時代,你們家族其中幾個豪富還把受封領地捐贈給了僧兵團[1]。在愛德華二世時代,你的祖先布賴恩被召到威斯敏斯特,出席了那裏的大議會。在克倫威爾時代,你們家族有所衰敗,但不算嚴重。在查理二世統治時代,你們家由於忠於君主,被封為‘禦橡爵士’。呃,你們家族中已經出過好多代約翰爵士,假如爵士封號也像從男爵那樣,可以世襲相傳,那你現在不就是約翰爵士了嗎?其實,在古時候,爵士封號就是父子相傳的呀。”
“俺真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簡而言之,”牧師用鞭子果斷地拍了拍自己的腿,作了結論,“在整個英格蘭也幾乎找不出另一個像你這樣的高貴家族。”
“天哪,難道這是真的?”德貝菲爾說道,“可俺在這兒到處碰壁,年年都一樣,人們不把俺放在眼裏,好像俺隻不過是教區裏最不起眼的平頭百姓……特林厄姆牧師,大夥兒知道俺這樁事兒有多長時間啦?”
牧師解釋說,據他所知,這樁事兒已經完完全全地被人遺忘,根本談不上是否被人知曉。他自己的調查開始於去年的一個春日,他碰巧看到了刻在馬車上的德貝菲爾這個姓氏,由於對德伯維爾家族的盛衰變遷極感興趣,他就尋根究底地查考了德貝菲爾父親和祖父的有關情況,後來徹底弄清了這個問題。
“本來,我並不想把這毫無價值的事實講給你聽,免得打擾你,”他說,“但是,我們的衝動有時候比自身的判斷力更強。我以為你或多或少知道一些情況呢。”
“是啊,的確是的,有過一兩回,俺聽說俺家來布萊克摩山穀之前,日子要好過得多。可俺沒去理會,隻是以為俺家曾經有過兩匹馬兒,而不像現在這樣隻有一匹。俺家裏倒有一把古老的銀匙,還有一個古老的印章,可是,老爺,銀匙和印章又能說明什麽呢?……哪裏想到俺和這些高貴的德伯維爾一直是同宗共祖呐。據說俺老爺子有些秘密,他不肯說出他是打哪兒來的……俺冒昧地問一句,眼下俺家的人在哪塊地方生煙火呢?俺是說,俺德伯維爾家的人眼下住在哪兒呢?”
“你們家的人哪兒也沒有了。作為郡裏的貴族人家,已經絕嗣了。”
“真是傷心呐。”
“是啊,那些編寫家史的人,總是把衰敗的男係世家稱作絕嗣家族。”
“那麽,俺們家的人埋在哪兒呢?”
“埋在綠山下的王陴,一排又一排地躺在墓穴裏,墓上有雕像,上麵還有貝克大理石蓬罩。”
“那麽,俺們家的宅邸和領地在哪兒呢?”
“你們什麽也沒有了。”
“哦?地產也沒有了嗎?”
“沒有了,盡管如我所說,你們家族曾經興旺發達,擁有無數領地。在這個郡裏,你們家的宅邸在王陴有一處,在謝頓、米爾龐德、拉爾斯丹特和井橋都各有一處。”
“俺們家還能興旺發達嗎?”
“嗯——這個我說不準!”
“對於這樁事,俺該怎麽辦呢,先生?”德貝菲爾停了一會兒問道。
“無能為力,無能為力嘍。不過,‘蓋世雄傑,何竟死亡!’[2]你也隻好想著這句話,寬寬自己的心了。當地一些搞曆史的和研究家譜的肯定對此有些興趣,僅此而已。在本郡的一些村舍裏,也有好幾個別的家族,和你家差不多顯赫。再見吧。”
“可是,你回頭不和俺喝一杯提提神嗎,特林厄姆牧師?‘醇瀝酒店’的酒開了桶,味道還是很不錯的,雖說比‘羅利弗酒店’差一點。”
“不啦,今晚不行啦,謝謝你,德貝菲爾。你也已經喝得夠多了。”說罷,牧師策馬繼續趕路,心裏疑惑著,向這個人傳播這點兒稀奇事兒,是不是不夠謹慎?
牧師走遠之後,德貝菲爾充滿奇思妙想地走了幾步,接著在路邊的草坡上坐下來,把籃子放在身前。過了幾分鍾,遠處出現一個小夥子,順著德貝菲爾剛才走的方向來了。德貝菲爾見到他,便舉起手來。年輕人加快腳步,走到他跟前。
“小子,把俺的籃子拿去拎著!俺要你為俺跑趟腿。”
那個痩如板條的年輕人皺了皺眉。“約翰·德貝菲爾,你算老幾,憑什麽對俺發號施令,還叫俺‘小子’?俺倆誰還不認得誰呀!”
“憑什麽?憑什麽?這是秘密——這是秘密!現在,隻管聽從俺的吩咐,好好地去幹俺叫你去幹的事情……好吧,弗雷德,把這個秘密講給你聽也無妨:俺是一個高貴家族的人哩,這是俺今兒下午剛剛發現的。”宣布這一消息之後,德貝菲爾坐著往後一仰,放縱地伸開身子,躺倒在草坡上的雛菊叢中。
那小夥子佇立在德貝菲爾身前,把他從頭到腳打量了一番。
“約翰·德伯維爾爵士——這就是俺。”德貝菲爾仰臥著說道,“意思是說,如果爵士跟從男爵一樣的話——本來就是一樣嘛。關於俺的來曆嘛,都記載在冊了。小子,你是否知道綠山下的王陴這個地方?”
“知道。俺上那兒趕過集。”
“嗯,在那個城市教堂的下麵,躺著……”
“那不是城市,俺是說那個地方不是城市,至少俺去的時候還不是,隻是個很不起眼的、可憐巴巴的小地方。”
“別管它是什麽樣子嘛,小子,那不是俺們要談的問題。在王陴那兒的教堂下麵,躺著俺家許許多多的祖宗——數以百計啊,穿著鎧甲,戴著珠寶,裝在好幾噸重的鉛質大棺材裏。在整個南威塞克斯,誰家的祖墳也比不上俺家的祖墳那麽高貴,那麽氣派。”
“哦?”
“現在嘛,拎上這隻籃子,趕到馬洛特去,到了‘醇瀝酒店’,叫他們立即給俺派一輛馬車,接俺回家。馬車廂裏,他們一定得擺點小瓶朗姆酒,記在俺的賬上。辦完這件事兒之後,你再把籃子拎到俺家去,叫俺老婆先把要洗的衣服擱一擱,因為她不用幹這種活兒了,叫她等俺回家,俺有要緊事兒告訴她呐。”
年輕人半信半疑地站著不動,於是德貝菲爾把手伸進口袋,從他曆來少得要命的先令中掏出一個。
“這是你的辛苦費,小子。”
這枚先令改變了小夥子的看法。
“是的,約翰爵士。謝謝您啦。還有別的事兒能為您效勞嗎,約翰爵士?”
“告訴俺家裏的人,說俺今天的晚餐嘛,嗯,能弄到羊雜碎,就吃炒雜碎;要是沒有,就吃豬血香腸;要是也沒有,豬小腸也行。”
“是,約翰爵士。”
小夥子拎起籃子,準備動身,這時,村莊那頭傳來了銅管樂隊演奏的樂曲聲。
“怎麽回事?”德貝菲爾問道,“不是為俺的事吧?”
“那是婦女們在開遊行會,約翰爵士。怎麽,你女兒不也參加了嗎?”
“哦,是的,說實在話,俺的腦袋瓜裏想的都是大事情,把那件小事忘得精光了!好啦,你到馬洛特去,給俺叫好馬車,或許,俺還能乘著馬車兜一圈,視察視察遊行會哩。”
小夥子走了,夕陽之下,德貝菲爾躺在草坡上的雛菊叢中,靜靜地等候。過了好久好久,都沒有一個人影從這兒路過,那微弱的銅管樂聲成了這青山腳下唯一能聽見的人間的聲音。
[1]僧兵團本為慈善機構,由聖地醫院發展而成。
[2]語出《聖經·舊約·撒母耳記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