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部小說中的女主人公在主要活動展開之前,就經曆了一個事件,人們通常認為,有了那番經曆的女人是沒有資格擔任女主人公的,或者至少認為,那個事件實際上斷送了她的前程和希望。可是,如果讀者歡迎這本書,並且讚同我的觀點,認為對於一件人所共知的悲慘事件,就它的隱秘方麵而言,在小說中可以敘述的內容,要多於人們已經說出的東西,那麽,就和公認的習俗完全背道而馳了。然而,《苔絲》在英美讀者中也確實引起了共鳴,這似乎證明,按照人們心照不宣的觀點進行寫作,而不是恪守人們僅在口頭上高談闊論的社會習俗,也並非一無是處,即使我是以高低不等的局部成就舉例說明,也是可以這麽說的。我禁不住要對人們的這種共鳴表示感謝。在這個世界上,渴望友誼的,常常隻能枉然歎息,隻要不被別人故意誤解,也就算是受寵若驚了,而我卻有幸遇到了這些厚意欣賞的男女讀者。遺憾的是,我永遠不能同這些讀者一一見麵、一一握手。

我說的這些讀者,包括多數評論家,他們慷慨大方,對這部小說表示歡迎。從他們的言語中可以看出,他們和別的人一樣,用自己的富有想象力的直覺,大量地彌補了我敘述方麵的不足之處。

此外,這部小說的出發點既不想教訓別人,也不想攻擊別人,在描述部分,隻求簡單明了地表達意思;在思考部分,多記印象,少寫主見。盡管如此,依然有人反對這部作品的內容和藝術手法。

① 《苔絲》的單卷本於1892年出版,通稱第五版,此後做過修改。這裏的序言就是哈代為第五版以及其後幾次修訂本寫的。

一些比較嚴厲的反對者,在關於什麽是適應藝術的題材以及某些其他方麵,與我存在著良心上的分歧,他們明確表現出,他們不能領會本書副標題①中那個形容詞的確切含義,隻能將該詞與文明禮法中衍生而出的、純屬人為的意思聯係在一起。他們完全否認該詞“自然”的意思,否認該詞所應有的美學特征,更不用說他們毫不顧及他們自己的基督教在最優美的意義上對該詞所做的精神解釋了。

另有一些人提出的異議,在本質上不過是根據他們自己的斷言,認為這部小說所體現的人生觀,是19 世紀末普遍流行的,而不是更早些時候、更淳樸年代的人生觀。我隻希望他們的這種斷言能有充分的依據。我要重複一遍:小說所寫的是一種印象,而不是一個論點;我不必多說了,因為我記起了席勒致歌德的信中的一段話,正好是對這幫人的評判:“他們那種人,隻在一部藝術作品裏尋找他們自己的思想,過分評價那些高於事實的東西。因此,這種論爭的原因,完全是基本原理方麵的問題,所以,要想與他們達成理解,完全是不可能的事。”還有一段:“無論什麽人,隻要他在評價藝術作品時,認為有任何比內在的‘必然’和‘真實’更為重要的東西,那麽,我一旦發現了,也就算是與他斷絕關係了。”

在本書初版說明裏,我曾提到過,可能會有自詡高雅的人無法忍受書中這樣或那樣的東西。這種人果然出現在上述反對者之中了。其中一位,由於我沒有做出“唯一能證明那個靈魂得救”的判斷的努力,因而不能將此書通讀三遍,並為此感到心煩意亂。還有一位,很不讚成在一部體麵的小說裏出現諸如“魔鬼的叉子、公寓的菜刀、恥辱的陽傘”之類的粗俗的物品。

另有一位先生,充任了半個鍾頭的基督教教徒,以便更好地表示他對我的痛惜之情,說我在小說中使用了不敬神明的措辭,不過,也就是那同一種固有的高雅迫使他說:“他也是盡其所能了。”

①《苔絲》的副標題為“一個純潔的女人”。

他用這種令人感激不盡的話語來表示他對作者的原諒。我可以很有把握地告訴這位偉大的批評家,無條無理地公然責怪一神或諸神,並非像他所想象的那樣是我的“原罪”。的確,這也許有一些地方根源,然而,如果莎士比亞是一個曆史權威(大概不是),我就可以指出:那種罪孽早在七國時代就被引進威塞克斯了。在李爾王的故事中(也可以說是在威塞克斯國王伊那的故事中)①,格羅斯特曾經說道:天神對待我們,就像頑童對待飛蟲,他們隨心所欲地宰割我們。②

其餘兩三位攻擊《苔絲》的人,都是那種先存偏見、為大多數作家和讀者所樂意忘卻的人。他們以“文壇拳師”為業,間或裝出頗有信心的樣子,要做現代的“懲治異端的鐵錘”,發誓要把別人打得一敗塗地,他們伺機行動,不讓別人暫時的部分成功變為日後的十全十美的成就,他們歪曲一目了然的原意,並且打著運用偉大的曆史方法的幌子,對個人進行攻擊。他們也許有自己必須推行的目標,有必須維護的特權,有必須遵循的傳統習俗;然而,一個講故事的人,僅僅記錄世上事物對自己產生的印象,別無其他用心,對於以上這些東西,自然也就未加注意了,而且可能純粹出於疏忽,在毫無挑釁的情況下,與這些東西發生了衝突。也許,在夢幻時刻所產生的倏忽即逝的意念,如果普遍地實施起來,那麽,將會使這樣的攻擊者在地位、利益、家庭、奴仆、牛、驢、鄰居或鄰居的老婆等各個方麵③遭受相當的麻煩。他因此勇敢地躲藏在出版者百葉窗的後麵,高聲叫喊:“不要臉!”這個世界也實在太擁擠了,無論怎樣挪動位置,哪怕是最有正當理由地向前挪動一步,都會觸痛別人腳跟上的凍瘡。這樣的挪動時常始於感觸,而這樣的感觸有時則始於一部小說。

① 英國學者威廉·坎頓在其著作《不列顛》(1586) 中,把李爾王的故事說成是七國時代西撒克遜國王伊那的故事。

② 引自莎士比亞《李爾王》第4幕第l場。

③ 部分字句引自《舊約·出埃及記》的摩西十誡的內容。

1892 年7 月

前麵那些話是在本書問世後不久寫成的,那時候,對於本書所進行的公開和私下的激烈批評,在感情上至今仍令人記憶猶新。既然那番話已經說出來了,那麽,不管它們是否具有價值,也仍舊保留在此了,若是現在,我恐怕就不會寫出那樣的話了。盡管從本書初版到現在,逝去的光陰還極其短暫,但是,惹起我做出上述答辯的那些批評家,已有一些“入寂”了,這仿佛要提醒我們,無論是他們的話還是我的話,反正都已經無所謂了。

1895 年1 月

現在這一版的小說增添了好幾頁以前各版所沒有收入的內容。

在我把分散的章節收集在一起的時候(如我在1891 年的出版說明裏所陳述的那樣),這幾頁被疏漏了,但在原稿裏卻一頁不缺。這幾頁的內容出現在第十章裏。

至於副標題,前麵已經說及,現在可以補充的是,這個副標題是我在看過校樣之後的最後時刻才加上去的,作為一個胸懷坦**的人對女主人公所做的評判。我當時以為,對於這種評判,誰也不會駁斥的。誰知,對這幾個字的駁斥超過了對書中任何內容的攻擊。

一字不寫,效果更佳。不過,既然寫了,還是留在書上吧。

這部小說於1891 年11 月分三冊首次全部印行。

哈代

1912 年3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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