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訊至此,展峰終於提出了關乎案件細節的問題:“你選擇目標的順序是什麽?”

陳浩山活動了一下胳膊,引起一陣嘩啦聲。“也沒有什麽順序,就是誰離得近就先弄誰。”

“用的什麽殺人工具?”

“一根鋼絲繩。”

“采用這種工具的理由是什麽?”

“方便攜帶,比刀容易過安檢。隻要把對方勒住,就不用擔心她大喊大叫。如果用刀子,萬一捅不死,後麵的事情會很麻煩。”

陳浩山道出的作案細節與之前的調查完全吻合,展峰著重記錄後,讓他繼續說下去。

“其實找到她們並不難,難的是該怎麽下手。我記得殺第一個時,是在一條巷子裏,當時黑燈瞎火,根本看不清誰跟誰。實在沒有辦法,我隻能每天晚上蹲在一根電線杆後麵等她回家,接連等了幾天,我就找到了規律。那女的喜歡穿高跟鞋,走路一敲一敲的,熟悉腳步聲後,我離老遠就能聽出來是她。”

“頭幾天她回家時,身後都有人,不好動手。直到那天晚上,我隻聽見她一個人的腳步聲,我知道,動手的最好時機終於來了。這次殺人,我做得很順利。人殺完後,我就用粉筆在牆上寫了‘0617’四個數字。我就是想讓警察發現標記,把它給報道出來。可未承想,我字寫得太小,並沒有引起警方注意。我在那個城市待了一個星期,直到報紙上刊登了這則新聞,我才離開。”

“0617,是什麽意思?”展峰再度進行細節確定。

“1993年6月17日,這是莫汁的忌日。我的想法很簡單,就是用她們的命,祭奠死去的莫汁。”

“第二個受害者,你是怎麽得手的?”

陳浩山嘲諷地哼了一聲:“她就是個婊子,天天往家裏帶男人,比第一個還好下手。我瞅準了機會,在樓道裏勒死了她。這次我吸取上次的教訓,直接在她的屍體旁邊留下了數字。兩天後,當地電視台就有了這起殺人案的報道,報紙上也發了消息。”

不等展峰追問,說得興起的陳浩山主動道:“到了第三起,我有些犯了難。那女孩天天坐公交車上下班,住的地方還是鬧市區,沒法下手。最後我隻能在她上下班的路上想辦法。觀察她的路線,我覺得在一個叫炮樓站的地方下手最合適,可怎麽引她下車,卻也讓我頭疼了好久。後來我想起一件事,當年在搶劫她們時,我從這個女孩身上拽了一張熒光掛卡,感覺她好像很在乎這個,當時要不是陳星好奇,我也不會非得奪人所愛。”

“你是從哪裏弄到這張卡的?”展峰有節奏地在桌上輕敲著指關節,以引起沉迷於回憶的陳浩山的注意。

“搶劫案後,警察當天就把我們抓獲了,被搶的東西,也被派出所扣押。由於熒光掛卡便宜,陳星又喜歡,我就跟警察撒了個謊,說這東西是我的。坐牢之前,返還個人物品時,這張掛卡連同我們的皮帶、掛件等小東西一起打包,交給了鄰居劉姨。出獄後我從劉姨那兒領了回去。為了拿到掛卡,我還悄悄回了一趟家。果不其然,這東西對她確實很重要,一勾一個準,她就這麽死了。”

“把她幹掉後,我就地買了一張電話卡,跟弟弟通了個電話,問到了王叔的號碼。後來我把購買的三份《法製日報》郵寄給了他,跟他說了實情。王叔在電話裏長籲短歎,我能聽出來,他是真心不希望我再殺人了。可事已至此,我自己做錯的事,我不想連累任何人,而我又做不到去死,因為我還有牽掛的人。”

“我躲了起來,躲進了一個可以時刻看到弟弟的地方,為此,我不惜蓬頭垢麵,不惜被誤解是精神病,狼狽得如一條喪家之犬!被你們抓到的時候,不得不說……是這十五年來我覺得最輕鬆的時候。”

陳浩山注視著展峰,臉上漸漸露出笑意。

“這一次,我會被判死刑吧?”他問展峰。

“整整三條人命,你說呢?”展峰用反問回答了他。

“應該的。”陳浩山喃喃道,“應該的……你說,我要是死了,能徹底贖清這輩子的罪孽嗎?”

“我不知道。”展峰回答他,“我隻知道,我的責任就是抓住你。”

“那……你做得很好。”陳浩山緩緩地低下頭。

審訊室裏傳來一道輕輕的聲音:“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