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魏宣武帝時詔崔纂可免郎都官尚書悉奪祿一秩」。刊本「官」訛「坐」,據冊府元龜改。

錦按:各本均作「坐」,與魏書刑罰誌合。考證據冊府元龜卷六一五改「官」,非是。明刻本、殿本、局本均作「一秩」,誤。北宋本、明抄本、王吳本作「一時」,與魏書刑罰誌、冊府元龜卷六一五合,應據改。

「唐永徽二年蕭齡之受智遠等金銀奴婢上怒令於朝堂中處置」。刊本「置」訛「盡」,據冊府元龜改。

錦按:各本均作「盡」,與唐會要卷三九合。舊唐書唐臨傳、冊府元龜卷六一六作「置」。兩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