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又緊了緊背包的帶子,把耳朵貼在後背上,肚子貼住地麵,然後——衝。他跑得真快呀!溫暖的陽光令他倍感舒適,空氣是那麽的清新,小喬治的步幅拉得越來越長,他從沒感到自己如此年輕如此強壯。他的腿就像是鋼製的彈簧,不由自主地釋放著彈力。他幾乎沒有很費力,隻感到後腳跟重重地落在地上,每蹬一次地麵,這兩條超級彈簧就彈開來把他推向天空。他跳過了籬笆,跳過了石牆,小喬治把這種感覺形容成像在飛一樣,現在他明白燕子在飛行時擁有什麽樣的速度了。他回頭朝老獵狗看了一眼,那隻狗已經落後他很多了,但仍在沿著他的蹤跡追逐。那隻狗已經老了,肯定累得不行了,小喬治卻感覺自己越來越強壯,精力越來越充沛,他納悶這個老傻瓜為什麽還不放棄呢,為什麽不回家呢?
隨後,當他抬眼向前看的時候,他突然意識到自己忘了木樁小溪——就在他的正前方,又寬又深,彎成一個大圓環,靜靜地躺在那兒,作為兔爸爸—— 一個來自藍草國的紳士獵人的兒子,正在跑向一個陷阱,這個陷阱甚至連卜奇都能夠識別並避開!現在不管他向右還是向左都會被環狀的小溪所包圍,而那條老獵狗很輕易就能追上他。沒有別的辦法了,隻能跳過去!
這個令人討厭的現狀並沒有讓他減慢速度,反而促使他加速奔跑。斜坡給予了他一些幫助,他翱翔般的跳躍能力變得更加驚人,風從他貼在後背的耳朵邊呼嘯而過。他仍然保持著前進的動力,就像兔爸爸希望他做的那樣。他選了一處又高又結實的河堤作為落腳點。他在每一步之間留出空間,以便能準確地估算出跳躍的距離。
起跳是完美的。他把每一塊肌肉的力量都用在了那最後一蹬上,之後衝向天空。在他的身下,他看見了黑色水麵上倒映出的奶油泡芙般的雲朵,看見了水底的鵝卵石,還有從他的陰影下匆忙遊開的閃著銀光的小魚。然後,隨著一聲重擊,他著陸了,翻了七個筋鬥,最後坐在了一片軟草叢上。
他自己也驚呆了,停在那兒不停地喘息。那條老獵狗吼叫著從山坡上滾落下來,厭煩地看了一眼水麵,然後掉頭慢悠悠地回去了,他那流著口水的舌頭幾乎耷拉到地上。
小喬治不需要刻意記住爸爸的那句“在跑一段後要休息十分鍾”,他現在氣喘籲籲的,不得不休息一下。他還惦記著自己的午餐,於是他解開背包,把午餐拿出來,開始邊休息邊享用。剛才那一刻他真是嚇得要命,但是當他的呼吸平緩下來,吃飽以後,他的精神又回來了。
爸爸一定會很生氣,肯定的,因為他犯了兩個愚蠢的錯誤。他自己也很吃驚自己居然犯了這樣的錯誤,他居然會跑向一個陷阱。但是那一跳!在這個國家的曆史上還從來沒有人能跳過木樁小溪,甚至連兔爸爸都不能。他估算了一下這條小溪的寬度——至少有18英尺!他越發精神了,歌詞和音樂隨之迸了出來。小喬治躺在溫暖的草地上唱著他的歌——
新人家要來了,嘞噢!
新人家要來了,嘞噢!
新人家要來了,嘞噢!
嘞噢!嘞噢!
這首歌既沒有太多歌詞,也沒有過多音符,旋律也沒有太大變化。可能很多人認為這首歌太單調乏味了,但它卻完全適合小喬治。
他一會兒唱得大聲一會兒唱得輕柔,他把這首歌當做一曲勝利的讚歌來唱,仿佛它講述的是一個戰勝了困難的冒險故事,就這樣,他唱著,一遍又一遍。
一隻紅色的大肚子知更鳥正向北飛,看見小喬治,她停在了一棵小樹上,向下喊:“你好啊,小喬治,你來這兒幹嘛呢?”
“去接阿納爾達斯叔叔。你去兔子坡了嗎?”
“我剛從那兒離開,”知更鳥說,“每個人都很興奮,好像有新人家要來了。”
“是的,我知道,”小喬治急切地大喊,“我剛剛為此創作了一首歌呢。你想聽嗎?是這樣唱的——”
“不了,謝謝,”知更鳥說,“我得繼續前進……”說完便飛走了。
小喬治卻絲毫沒有氣餒,他邊綁背包邊又唱了幾遍歌,繼續開始他的行程。這首歌很適合邊走邊唱,他唱著歌朝高山脊走去,直到下了多風山,在喬治城外繞了好幾圈,他都在不停地唱這首歌,等他弄清楚怎麽去丹伯裏路時已經快到傍晚了。他剛剛唱完第四千遍“嘞噢”,一個尖尖的聲音從草叢中傳出來:
“嘞噢——什麽?”
小喬治的歌聲變成了“嘞噢,我的天哪!”他大喊,“阿納爾達斯叔叔!”
“當然是了。”阿納爾達斯叔叔笑著說道,“真是阿納爾達斯叔叔。快進來,小喬治,快進來,你居然走了這麽遠的路。你爸爸怎麽放心讓你這麽大老遠過來,難道不怕路上的狗嗎?不管怎樣,快進來。”
雖然兔媽媽擔心阿納爾達斯叔叔家沒有女人收拾會變得不太整潔,但她絕對想不到會有這麽亂。
毫無疑問,這是一個男人的家,小喬治或多或少有點羨慕單身男子的自由,但他不得不承認這兒實在是太髒了,數不清的跳蚤在蹦來蹦去。
雖然小喬治白天在鳶尾花中走了一天,卻並沒有給屋子裏帶來一點香氣,倒是有一股煙味兒,可能是阿納爾達斯叔叔抽的煙,小喬治心想。阿納爾達斯叔叔的烹飪水平距離他的想象實在是差得太遠了——他們的晚餐就是一根又老又幹的蘿卜。簡單的晚餐之後,小喬治提出到院子裏坐一會兒,他提到了媽媽的信。
“你讀給我聽吧,喬治,”阿納爾達斯叔叔說,“看來你是忘記把信放在哪兒了吧?”小喬治知道自己沒有弄丟那封信,事實上他剛剛會認字,但是這樣的過程總是要經曆的,所以他認真地讀起來。
“親愛的阿納爾達斯叔叔:
希望您收到這封信時身體健康,一切都好。我知道您現在很孤單,米爾德裏德已經結婚了,我們希望您能過來和我們一起過夏天。我們這兒有新人家要來了,希望他們很會種地,倘若真是這樣,我們的夥食就會很好,但是他們也可能帶狗過來或是下毒藥、設陷阱,再不就是用獵槍打獵。也許您不應該冒生命冒險,盡管您已經年齡很大了,無論如何我們都希望見到您。
您親愛的侄女,
莫利。”
還有一句附言說的是“別讓小喬治把腳弄濕了”,但小喬治並沒有把這一句大聲讀出來,因為他在跳過木樁小溪時,就已經把腳弄濕了!
“現在好了,”阿納爾達斯叔叔大聲說,“現在好了,這真是一封很好的信,非常好。不管怎樣,我會去的。自從米爾德裏德走後,我確實有些寂寞,能吃的東西也隻有老蘿卜了,住在這兒的人真吝嗇,他們是我見過的最吝嗇的人。是的,先生,我想我會去的。新人家要來或許是好事或許是壞事,不管怎樣我都不相信他們,我也不相信老住戶,與老住戶相處你就知道無論如何都不能相信他們,但是與新來的夥伴就說不定了。我想我會去的。你媽媽做的山黧豆萵苣湯還是那麽好喝嗎?”小喬治告訴他,媽媽做得還是那麽好喝,而且希望叔叔一到那兒就給他盛上一碗,他還迫切地加上一句“關於要搬來的新人家,我創作了一首歌”。
“您願意聽嗎?”
“我想我還是不聽了,”阿納爾達斯叔叔說,“喬治,想睡哪兒就睡哪兒吧。我有些行李要收拾一下,明天早晨我們得早點出發,我會叫醒你的。”
小喬治決定睡在外麵的草叢下,阿納爾斯叔叔家裏的煙味兒實在是太濃烈了。夜晚非常溫暖,他哼著自己創作的歌,像是在哼著一支催眠曲,真是一支不錯的催眠曲,他還沒唱完第三遍就睡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