屬性:夫用針者。譬之救火。火在屋下。必穴其頂。不爾則延褻盡焚之矣。故曰。毒瓦斯中隔。內外不通。不行針灸。

藥無全功。又曰。血實者決之。先診其脈。緊而數者。其膿未成。緊去但數者。其膿已成。若膿未成而用針。

氣血已瀉。膿反難成。膿已成而不針。潰壞愈深。瘡口難斂。次、輕按熱痛者。膿淺而稠。重按微痛者。膿深而稀。按之不痛俱硬者。瘀血也。俱軟者。濕水也。再、按之陷而不起者。膿未成。按之軟隨手而起者。膿已成。按之四畔俱軟者。膿大成矣。

\x手法\x 針鋒宜隨經絡之橫豎。不則難於收口。部位宜下取。便於出膿。腫高而軟者。在肌肉。針四五分。

腫下而堅者。在筋脈。針六七分。腫平肉色不變者。附於骨也。針寸許。毒生背腹肋脅等處。宜扁針斜入。

以防透膜之害。入針在好肉之處。則磁實而難進。針至膿潰之處。則虛軟而無阻。針既透膿。即視針口。

必有膿意如珠。斯時也。欲大開口。則將針斜出。欲小其口。則將針直出。所謂迎而奪之。順而取之也。隨以綿紙撚蘸玄珠膏度之。使膿會齊。三二時取出撚。則膿水速幹矣。瘡口貼呼膿膏。四圍敷潰膿散。元氣虛者。必先補而後針。膿一出則諸症悉退。若膿出反痛。腫仍不消。或煩躁嘔逆者。胃氣虛也。治宜大補之。

\x神妙拔根法\x 凡背疽、腦疽。陰症者。初起不腫高。不 熱。灸之不疼者。必致壞人。於十日以前。用鈹針當頭插入。至知痛方止。出其惡血。通其瘡竅。隨用蟾酥條插入。直至孔底。服蟾酥丸、紺珠丹、發其大汗。

如元氣虛者。隨以內托之藥大補之。每日插二條。以膏蓋之。三日後加添插藥。其根高腫作痛。外用神燈照法、桑根灸法。助陰為陽。插換七日。其瘡裂縫流膿。至十三日。其根自脫。如日多根深蒂固不能脫者。鈹針取之。玉紅膏搽之。不脫者自脫。不斂者自斂。如半月後不作膿腐者。用鈹針品字樣三孔開之。

不問深淺。以知痛為住。隨用藥筒拔法拔之。視其膿血鮮明。謂氣血交粘。用藥可痊。若紫黑氣穢。謂氣敗血衰。神仙難醫。若拔後大膿當出而反少。必內有頑膜。宜取去寸餘。雖微痛血出無妨。隨用兩手輕重得宜。從瘡根 處漸漸捺至中間。剪去膿管。聚膿自然湧出。以黃濃為吉。其膿日漸多者為輕。反此則為慮矣。

又有不宜針者。如疽生於筋脈。及骨節臍門。並癭瘤。再結核推之不動者。俱不宜針。冬月閉藏。水冰地折。隻宜用藥托裏而少針石者。蓋謂善行水者不能注冰。善穿地者不能鑿凍。善用針者亦不能取四厥也。所為寒致腠理。以苦發之。以辛散之。如托裏溫中湯之類也。

蜞針一法。為開門放毒之快捷方式。然恐竭於外。不能及於內。即皮膚之疾。恐血去而氣不能獨居也。禁之。

\x針委中穴法\x 治癰疽發背紅腫疼痛。及腳膝風濕疼痛。即柱杖跛足者。針之有功。又中風痰厥。牙關緊急不知人事者。針之立效。其法。令患者雙手倚壁上。雙腳挺直。用三角鈹針。將紙紮隻露半米粒許尖頭。針時以中指抵住針頭。看委中穴有細青紫脈。皆是濕毒惡血。看準於紫脈上刺之。凡青脈俱刺。任出黑血無妨。看血出淡黃色。方以紙輕手按片時。以小膏藥貼之。三四日不可洗浴。放血後。令人將圓棍於手足腰背腿上。如轅刮麵。即棄杖而行。百發百中。針家不宜出血。惟腫偏宜出血也。

\x針少商穴法\x 治喉風、喉痹、 額、( 、音容。大頭也。)懸癰、乳蛾等症。危急者刺之立驗。穴在大指端內側。去爪甲角一韭葉許白肉際間。用三棱針刺出紫血。立瘥。此穴能泄諸髒之熱。但不宜灸。

\x內托黃 丸\x 治誤傷經絡。白膿赤汁。逗流不止者。

黃 (生八兩) 當歸(三兩) 肉桂 木香 沉香 乳香(各一兩)為末。用綠豆粉四兩。生薑自然汁煮。糊丸桐子大。每服四五十丸。白湯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