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一十七章 走夜路

夜幕低垂。滿天繁星映襯著大地,殺人夜中,揚州城仍然是人來人往,熱鬧非凡,之所以會這樣,除了揚州城是天下第一大幫丐幫總舵所在之外,還因為遊戲進行到現在,殺人夜已經顯得有些名不副實,至少城內是非常安全的,沒有哪個玩家會因為擔心出門被殺而耽誤練級效率,當然也正是因為如此,夜晚帶著人皮麵具或黑麵巾跑出來殺人越貨的江湖豺狼也與日俱增,不過最後到底是狼吃了羊,還是羊反咬死了狼,就得看自己的造化了。

方傑和忘情從麗春院出來後,沒有走正大街,而是直接從麗春院對麵的一條巷子裏穿了進去,畢竟這兩位也算是江湖上的名人了,忘情隻要隨便往大街上一站,三秒內就能吸引方圓百米內所有人的眼球,而方傑更不用說。他這個大滿貫冠軍現在無論他走到哪都能引起周圍人的注意,還時不時有一些人跑上來搭腔套近乎,所以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煩,兩人都十分有默契地選擇了走小路。

感受著夜晚徐徐涼風,剛剛完成了對忘情閣體製改革的方傑心情十分不錯,見默默跟在自己身後的忘情半天不說話,不由得笑了笑,主動問道:“你找我,是不是因為那件事?”

不等忘情回答,方傑又道:“不過我好像說過了有幾個條件的,任何一個條件沒有達到,我都不會考慮這件事的。”

沉默了片刻後,忘情輕輕一歎,語氣頗顯的有些無奈地道:“那件事暫時先不提了……我這次來,是想跟你學易術……”

“呃?”方傑不禁愣了愣,回頭打量了忘情一眼後,不由得道:“他是不是不願意來求我?還是說根本不相信這種事?嗬嗬……唉,其實也是無所謂了,所謂人各有命,這玩意信就信,不信就不信,也沒什麽大不了的。不過……你想跟我學易術?難不成你想親自操作這件事?”

“你哪那麽多問題?”私下裏忘情倒沒像平常那樣十分給方傑麵子,瞪了對方一眼後,徑直道:“你隻管回答教還是不教就行了。”

忘情的這一瞪眼,在一般人眼裏最多也就是多看了一兩秒鍾的樣子,但方傑知道這已經是性子一向淡漠的忘情所能作出的極致動作了,訕訕笑了兩下後。半拒絕道:“我以前似乎說過,你這性格不適合學易術啊……”

“為什麽不適合?是我太笨?”忘情不依不饒地追問道:“我從小到大,隻要我想學什麽,還沒有什麽學不會的,你這話是在搪塞我吧?”

方傑身形一頓,接著又走了兩步,最後卻還是停了下來,返身盯著忘情,一臉認真地道:“我承認我這人經常忽悠人,但這方麵我從來不說假話,說來也不怕你笑話,我這人太理智太客觀,所以以前剛開始幹這一行的時候經常有句口頭禪——我從不騙人!我個人認為,推算和解釋一個人的命運是一件很嚴肅的事情,所以有時候即使連善意的欺騙也不願意去做。我可以很明確的告訴你,你的確不適合學易術。”

說到這裏,見忘情一臉的失落,方傑遲疑了一陣忍不住又道:“我隻是說你這種性格不適合學易術,沒說你不能學,也沒說你學不會,這中間是有差別的。”

忘情心中又燃起了一絲希望。不由得有些納悶地問道:“什麽差別?既然我能學,也學的會,為什麽又說我不適合學?”

“唉!”方傑重重一歎,似乎後悔說出剛才最後那句話,但看到忘情一臉期待地看著自己,又不好隻把話說一半,隻得硬著頭皮道:“能學,是因為易術這種本來隻是作為古代皇家私藏的帝王之術現在誰都可以學的,畢竟都是當代社會了,這也不是什麽秘密,上上網就能學個大概,啃幾本書就能自喻為行家,你當然也一樣。學的會,是因為我對你還算了解,像你這麽聰明的女孩子,我還真沒見過幾個,你要是學不會易術,說什麽我也不相信。”

說到這裏,方傑頓了頓,語氣稍顯沉重地道:“至於為什麽不適合學……因為你這種人太容易感情用事,而易術這玩意研究的是宇宙萬物的運行規律,需要非常客觀的態度和推算心態,不能參雜任何私人感情,如果你想學好,學精,能將其用於實踐,就必須‘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來看待一切事務,也就是要極度地客觀理智。而你這太陰星主命之人,則是最不理智的那種,不說別的,你捫心自問一下,你成立忘情閣的最初目的是什麽?你現在找我的目的又是什麽?你現在是帶著極端情感的心態來學易術,所以肯定學不好。”

聽完這番話,忘情先是顯得有些喪氣,但很快便恢複了正常,淡淡地道:“學不學的好,是我的事,但教不教,那就是你的事了,所以這好像不是你該關心的問題吧?”

“好吧,這的確不是我該關心的問題。”方傑先是認同的忘情的這種鑽牛角尖的說法,但旋即語氣一轉,道:“不過你要清楚一點,以我給無數人推算過命理的經驗來看,你這性格確實不可能把易術學好,而學不好卻自以為學好了,那問題就嚴重了,到時候你偷偷給他改命,別說未必能成功,恐怕連你自己的性命都會搭進去。最好的情況也就是用你的命換他的命,你覺得你這麽做值得麽?”

“如果能用我的命換他的命,我認為就已經值了!”

忘情想都沒想就把這句話說了出來,本以為對方會知難而退的方傑不由得一呆,傻了半天才不敢置信地道:“我可以現在就把話先跟你挑明了,我可以教你,但教了你可能就是害了你,你死了我一不會哭,二不會上吊,更不會覺得有什麽愧疚,那個人長命百歲了可能過兩年就把你給忘了另有新歡。甚至不知道是你救了他,你確定你還要這麽做嗎?”

忘情淡淡地一笑,道:“如果不是他,我可能根本活不到今天,所以我的命就是他的命,至於你,我倒是覺得欠了你不少,以後還要經常請教你,所以隻要你還在遊戲裏多呆一天,我就會幫你一天,給你做苦力,這麽說,你明白了麽?”

方傑半天說不出話來,一臉不可理喻地盯著忘情,似乎想確認對方是不是真的心意已決,過了老半天後,才長歎一聲道:“好吧,既然你已經這麽說了,那就隨你便吧。不過醜話說在前頭,易術這玩意沒個十年八年別想摸進門檻,更別說更加高深的命理,而我現在主要時間精力都放在練級上,所以未必有太多時間教你。”

“不礙事。”見方傑終於答應了自己的請求,忘情不禁喜上眉梢,卻又強作鎮定地道:“反正還有些時間,隻要你肯教就行,我可不相信你整天就隻閉關打坐,等你成為了武學大宗師,根據遊戲設定還有很多江湖曆練任務都必須通過行走江湖來完成,到時候在路上你再教也一樣。”

“呃?你這意思是,隻要我出門,你就粘著我了是不是?”

方傑故作輕鬆地一笑,心中卻不知為何深深地一歎,也許是歎忘情這樣為愛情能付出一切的女子讓人同情,也許是歎未來的某一天此女可能會因為篡改天命遭天譴而冰消玉損,亦或是歎自己怎麽沒那麽好的命遇上像忘情這樣對他死心塌地且十分完美的女人,總之。這一歎之後,有些事就已經不會再有回轉的餘地了。

忘情倒沒方傑那麽多想法,而是有些開心地笑了笑,那樣子就像是整個人仿佛活過來了一般顯得靈氣了許多,和當初方傑在大理城第一次見到的那個神經質女已經完全判若兩人,事實上,忘情的這種有點神經質的毛病在遇到方傑後就開始慢慢好轉了,而如今似乎已經徹底恢複了正常。

方傑當然注意到了忘情的這種變化,心裏有些欣慰的同時,其實還是很懷念當初那個整天喜歡說些似是而非的話的忘情,不過轉念一想,覺得這樣其實也不錯,至少自己不用再浪費腦細胞整天忽悠來忽悠去最後差點讓自己得了神經病。

“嘿,這黑燈瞎火的,小情侶跑這裏來彈琴說愛啦!”

就在氣氛顯得有些冷場的時候,一聲調侃從黑暗中傳來,方傑和忘情正覺得有些莫名其妙地抬眼看去,對麵又傳來了另外一個人的調侃聲:“老大,這你就不懂了吧?現在有些情侶就是好野合這一口啊,所謂天作被地作席,在外頭圈圈叉叉總比在屋裏更加刺激吧?”

“哈哈哈,老二說話總是這麽個調調,不過,我喜歡……”

隨著調侃聲漸漸臨近,三四道黑影漸漸在對麵不遠處顯出了身形,方傑和忘情稍稍運起內力灌於雙眼,很快看清了前麵的狀況,來者一共有四人,看打扮也不知道是哪個門派的,身上穿的隻是任何雜貨鋪都可以買到的俠客裝,除此之外,四人臉上都蒙著黑巾,手裏握著明晃晃的開山刀,所以很顯然的是,光是這打扮一看就知道來者不善。

城裏的這些巷子,除了每天一大清早刷江湖使命任務的玩家會偶爾經過之外,幾乎問津,白天都是如此,夜晚就更不用說了,要想在黑漆漆的巷子裏自如地走夜路,就必須用內力灌於雙眼,否則的話,最多最多就隻能隱約看到十米以內的景物,當然話又得說回來,這些黑不溜秋的地方恰恰就是那些殺人越貨之人的最佳隱匿地點。

而方傑和忘情現在似乎十分幸運地撞見了傳說中的玩家劫匪,這些玩家劫匪的常規裝束就是現在兩人看到的這樣,俠客裝加黑麵巾再加開山刀。

之所以這樣穿戴而不是直接用人皮麵具,一來是人皮麵具的成本太高,這做賊的也是懂得精打細算的,二來是經過玩家劫匪們的不斷摸索實踐,發現人皮麵具其實並不好用,因為一旦打劫失敗,死亡後自己的身份就會暴露,而戴黑麵巾就不要緊,死後仍然無名無姓無身份,另外,開山刀也有講究,許多出外打劫的劫匪謹慎起見都不用本門的武功和兵器,而開山刀則是首選打劫兵器,一來是因為便宜且堅硬度和攻擊力都比較高,二是這種刀隨處可見,不會留下什麽後遺症,總之,這三樣是劫匪們的居家旅行必備劫匪套裝。

看著圍攏上來的幾位玩家劫匪,方傑不由得摸了摸鼻子,對一旁的忘情道:“下回我可再也不敢走夜路了。”

饒是忘情再怎麽聰明,也沒明白方傑這句話的意思,不禁下意識地問道:“為什麽?你不去打劫別人就已經不錯了,還怕走什麽夜路?”

誰想忘情這話正好跟方傑配合地天衣無縫,隻見方傑大腿一拍,道:“就是說啊!我這種名人怎麽說也要顧忌一下自身的形象吧?到時候別人打劫不成,反倒謠傳被我打劫了就不太好了。”

見這兩位旁若無人地聊著天,圍上來的四位黑衣蒙麵人不禁大眼瞪小眼般地對視了半天,過了一會兒後,隻聽“咣當”一聲,隻見其中那位被稱作“老二”的人,手中的開山刀竟然一個失神落在了地上,這聲響動在寂靜無比的巷子裏顯得格外讓人驚心動魄,其他幾位頓時被驚得一個機靈卻又不知道到底發生了什麽事,心想這老二也真是的,怎麽一點職業精神都沒有,當著肥羊的麵怎麽能把開山刀都給扔了呢?

不等這些人想出個所以然來,那位“老二”似乎連說話的時間都沒有就已經轉身狂奔,而便在這時,方傑的嘿笑聲已經傳了過來:“嘿嘿,所謂遇事不惹,惹事不怕,這可是你們自己找上門來的,唔,好久都沒殺人了……”

伴隨著這聲嘿笑,方傑手臂隻微微一甩,隻聽“嗖”地一聲,一顆被內勁包裹著的飛蝗石便已脫手而出,與此同時,忘情也已經取出兵器欺身而上,說中黃金鋸齒刀從左至右“唰”地一聲掃向了對麵還呆在原地的三人。

已經逃出三丈的那位“老二”似乎對方傑的暗器早已有所防備,頭也不回地反手一劍,是的,是劍而不是先前他扔掉的那把開山刀,而這一劍足以見其真功夫,要知道,雖說方傑的暗器功夫不上不足,卻比下有餘,特別是力道,根本不是一般人所能硬接的,然而這位卻一劍就把飛蝗石給挑飛了,身形頓了頓後便快速地沒入了黑暗之中。

而涼在原地的三位可就沒這麽好的運氣了,忘情隻一刀就把其中的兩人砍成了半截,而剩下那人要不是個子有點矮,在關鍵時刻蹲了下去,恐怕也已經一命嗚呼了,不過他躲過了第一刀卻再也沒有辦法躲過第二刀,直接被忘情給中分似地劈成了兩半。

看著那道飛速逃離的黑影,手刀之後的忘情回頭問道:“追不追?”

“算了。”方傑搖頭笑了笑,但又補了一句道:“我知道那人是誰,如果猜的不錯,應該是慕容風……不記得了?就是那次被我一槍爆頭,跟慕容姍姍有些瓜葛,現在號稱慕容世家老二高手的慕容風。”

“你怎麽知道是他?”忘情很是訝異地看著方傑。

方傑微微一笑,道:“這些人都叫他老二,但語氣中似乎對他很尊敬,所以此人之所以被稱作‘老二’,明顯不是因為在他們中排行老二,而是另有原因。其次,他是第一個認出我的人,雖說我現在是個名人,但這黑燈瞎火的要是不仔細辨認就算有內力加持也未必能一眼把我認出來,畢竟遊戲裏的人海得去了,我還沒到讓別人茶不思飯不想的地步,除了這個慕容風。第三嘛,江湖上現在能擋下我的暗器而毫發無損的人,找不出來幾個,而且他用的是劍法,那一招我雖然不知道是不是慕容世家的劍法,但從招架把式來看,很可能就是鬥轉星移劍法。”

說到這裏,方傑似乎想到了什麽好笑的事情,啞然失笑道:“可能還有一點原因,要是一般人被我嚇跑了,恐慌之下未必還會對我的暗器提前防範,但剛才他似乎早就有所準備,很明顯,這叫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慕容風幾次都是被我用暗器爆的頭,早就有點心理陰影了,自然而然會有所防備。”

聽完方傑的解釋,忘情不禁微微吃驚地感歎道:“真不知道你腦袋裏都裝的是些什麽,就一會工夫你能觀察到這麽多細節又能推想出這麽多東西……”

一聽這話,方傑的臉色不禁顯得有些嚴肅起來,十分認真地道:“如果你想跟我學易術,這些就是你首先必須要掌握並且成為一種條件反射的習慣,因為世間萬物都是互相有聯係的,任何細節都有可能改變某種命運軌跡,也就是西方所謂的蝴蝶效應,隻有細致入微,才能更加客觀地把握全局,然後再用這些觀察到的信息進行篩選和梳理,最後分析得出自己想要的結果。所以,你要學的東西還很多,現在先從這種最基本的做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