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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所以沒有一開始就進行活捉。並不是因為我軍沒有在野戰中活捉的實力。最關鍵的因素。還是不想讓對方知道我的底細。悠著來總是有好處的。但這樣一來。最終我軍的收獲也非常大。因為剩下的敵軍都是百裏挑一。跟我軍一樣。也是牙帥一格的兵力。雖然跟我軍擁有等級差異。但在將來歸降後卻對我軍好處良多。還有一個好處就是。大約20億玩家也稀裏糊塗被我活捉了。因為這一次進攻我的列國玩家基本上都在這一路。不過玩家照例是被係統混在npc中間。不能互相交流。係統給了我兩個選項。招降或者殺掉。當然是招降。玩家不存在招降率的問題。為了不被殺掉。基本上一招就降。畢竟他們跟npc主公沒有任何道德上和利益上的考慮。不降就是白癡。
接下來發生的事情就讓我後悔到了極點。伴隨著這些玩家的歸降。不但他們所有的玩家領也跟著歸降。同時所有被我軍活捉的俘虜。也跟著他們一起歸降。既然如此。當初就不如把一個大帥部的兵力全部活捉了。但在開闊地之上。能不能活捉這些玩家。其實是一個問題。所以我也就沒有太後悔了。
玩家歸降之後。係統規定。三個遊戲日之內不能變更自己的陣營。同時。除了俘虜的歸降全部歸我之外。所有這些玩家的玩家領。外加玩家領的居民和兵力。將會有10%永遠歸我。而且這些玩家領的居民。將全部設定為80%的忠誠度、認同度和親密度。同時在三個遊戲日之內。我也可以隨便調動這些玩家的兵力。隻要能夠把這些兵力調動到我的地盤上。其中一半兵力都將歸我。剩下的一半兵力。也將滯留在我的地盤上。到時候如果不能逃掉。也將成為我軍的俘虜。
所以不但是這邊一個遊曠部的兵力。在其他方向上進攻我軍的一個三級統帥部的兵力。也都一下子全部歸了我。這一個三級統帥部的兵力一歸降。餘下玩家在各個方向上的兵力就全部變成了少數兵力。根本不足以跟這些兵力抗衡。
而在玩家領方麵。雖然我收獲巨大。但這些玩家領都在人家的各個獨立領的玩家領包圍之下。在這種情況下。到時候這些收獲到的玩家領是不是還是我的。實在是一個問題。所以玩家領的收獲基本上算是沒有收獲。好在我還有三個遊戲日的發展期。在三個遊戲日之內。我完全可以從這些玩家領撈取到足夠的好處。三個遊戲日之後。我完全可以給其他玩家留下一個空殼。讓他們占過去就是了。反正這些玩家在周邊的玩家領。都分布在一個郡的距離之內。三個小時的時間。就可以將一個玩家領完全搬空。不過那些用於支撐民生的項目。我會完全保留。絕不會去動。因為玩家領中。唯一搬不走的就是居民和民兵。如果我搬得太多。就會降低玩家領的各項指標。到時候不用人家來打。居民和民兵直接就投降了。我更大的希望。還是要這些居民和民兵拚死抵抗。反正戰後我會有10%的兵力複活。到了那個時候。就算是10%的居民和民兵。也足以增長我後方的實力。
此外我還需要達成一個戰略目標。那就是在三個遊戲日之內。逼迫周圍的玩家簽訂君子協定。隻要這個戰略目標達成。那麽我在這些地方10%的玩家領。就完全安全了。也就不需要進行任何戰略轉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