屬性:明堂察色。以髒腑部位為體。以氣色診法為用。故分觀之。可以識其常。合參之。可以通其變。然究其常變。
而原其始終。要不離乎陰陽之旨。蓋陰陽者。天地之道也。萬物之綱紀。變化之父母。生殺之本始。神明之府也。故以五色分言之。青屬少陽。旺於春。赤屬太陽。旺於夏。白屬少陰。旺於秋。黑屬太陰。旺於冬。黃屬中央土。寄於四季。旺於長夏。以六部分言之。外者上者左者皆為陽。內者下者右者皆為陰。以十法分言之。
浮清甚散澤為陽。沉濁微摶夭為陰。於是乎氣色兼見。部位互考。則陰陽相錯。陰中有陽。陽中有陰。此陰陽之總綱也。顧陰陽之道。陽清陰濁。陽升陰降。陽熱陰寒。陽動陰靜。陽外陰內。陽上陰下。陽左陰右。陽道實。**虛。陽常有餘。陰常不足。是以色見諸陽者易治。見諸陰者難療。外感陰病見陽色者易治。陽病見陰色者難療。內傷陽病見陰色者易治。陰病見陽色者難療。凡此陰陽之理。既可合氣色部位以相參。亦可合髒腑病症以相證者也。易傳曰。一陰一陽之謂道。陰陽不測之謂神。內經曰。得神者昌。失神者亡。陰陽變化。一以貫之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