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 文

有子曰:“信近於義①,言可複也②;恭近於禮,遠恥辱也③;因不失其親④,亦可宗也⑤。”

注 釋

①近:《說文解字》:“近,附也。”攀附、靠近,這裏引申為貼近、符合。②複:朱熹《集注》雲:“複,踐言也。”這裏應為實踐、實現。③遠:動詞,遠離、避開。④因:就,依靠。《說文解字》:“因,就也。……《論語》,因不失其親,謂所就者不失其親。”⑤宗:尊。《說文解字》:“宗,尊祖廟也。”

譯 文

有子說:“講信用要符合於義,(符合於義的)話才能實行;恭敬要符合於禮,這樣才能遠離恥辱;所依靠的都是可靠的人,也就值得尊敬了。”

讀解心得

講求信用、畢恭畢敬,已多處談及,不必多論,而需要注意的是在這一章中講到講信用要符合於義,恭敬要符合於禮,可以看出義、禮是較信用、恭敬更為根源的道德標準。由此,我們可以想到在孔子思想中,仁、義、禮、智、信,並不是簡單純粹的並列關係,是有層次的。仁,是核心。孔子在《論語》中多處告誡學生應該接近什麽樣的人,並非隨便與人交往,擇人標準的根源在於修身治國、建功立業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