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興國中,琴待詔朱文濟鼓琴為天下第一。京師僧慧日大師夷中盡得其法,以授越僧義海,海盡夷中之藝,乃入越州法華山習之,謝絕過從,積十年不下山,晝夜手不釋弦,遂窮其妙。天下從海學琴者輻輳①,無有臻其奧。海今老矣,指法於此遂絕。海讀書,能為文,士大夫多與之遊,然獨以能琴知名。海之藝不在於聲,其意韻蕭然,得於聲外,此眾人所不及也。
注釋
①輻輳:像車輻一樣從四麵八方向中心集中,形容許多人從四麵八方前來聚集。
譯文
太平興國年間,琴待詔朱文濟的琴技是天下第一。京城僧人慧日大師夷中完全學到了他的技藝,又傳授給越地僧人義海,義海完全學到了夷中的技藝,便進入越州的法華山練習,不與人往來,一連十年不下山,日夜不停地彈琴,於是通曉了其中奧妙。天下來追隨義海學琴的人眾多,沒有人能達到這個境界。如今義海已經老了,這些彈琴的指法從此斷絕。義海讀過書,能寫文章,很多士大夫與他交遊,但唯獨以琴技而聞名。義海的技藝不在於琴聲,而在於其悠遠的意蘊,在琴聲之外,這是眾人所不能及的。
原文
十二律,每律名用各別,正宮、大石調、般涉調七聲:宮、商、角、徵、羽、變宮、變徵也。今燕樂二十八調,用聲各別。正宮、大石調、般涉調皆用九聲:高五、高凡、高工、尺、上、高一、高四、六、合;大石角同此,加下五,共十聲。中呂宮、雙調、中呂調皆用九聲;緊五、下凡、高工、尺、上、下一、下四、六、合;雙角同此,加高一,共十聲。高宮、高大石調、高般涉皆用九聲:下五、下凡、工、尺、上、下一、下四、六、合;高大石角同此,加高四,共十聲。道調宮、小石調、正平調皆用九聲:高五、高凡、高工、尺、上、高一、高四、六、合;小石角加勾字,共十聲。南呂宮、歇指調、南呂調皆用七聲:下五、高凡、高工、尺、高一、高四、勾;歇指角加下工,共八聲。仙呂宮、林鍾商、仙呂調皆用九聲:緊五、下凡、工、尺、上、下一、高四、六、合;林鍾角加高工,共十聲。黃鍾宮、越調、黃鍾羽皆用九聲:高五、下凡、高工、尺、上、高一、高四、六、合;越角加高凡,共十聲。外則為犯。燕樂七宮:正宮、高宮、中呂宮、道調宮、南呂宮、仙呂宮、黃鍾宮。七商:越調、大石調、高大石調、雙調、小石調、歇指調、林鍾商。七角:越角、大石角、高大石角、雙角、小石角、歇指角、林鍾角。七羽:中呂調、南呂調又名高平調、仙呂調、黃鍾羽又名大石調、般涉調、高般涉、正平調。
譯文
十二律在每一律調上的名稱都有區別,正宮、大石調、般涉調所用的七聲為:宮、商、角、徵、羽、變宮、變徵。現今燕樂裏的二十八調,所用的聲各不相同。正宮、大石調、般涉調都用這九聲:高五、高凡、高工、尺、上、高一、高四、六、合;大石角調中的九聲也與此相同,再加一個下五,一共十聲。中呂宮、雙調、中呂調都用這九聲;緊五、下凡、高工、尺、上、下一、下四、六、合;雙角調中的九聲也與此相同,再加一個高一,一共十聲。高宮、高大石調、高般涉都用這九聲:下五、下凡、工、尺、上、下一、下四、六、合;高大石角中的九聲也與此相同,再加一個高四,一共十聲。道調宮、小石調、正平調都用這九聲:高五、高凡、高工、尺、上、高一、高四、六、合;小石角調在此基礎上再加一個勾字,一共十聲。南呂宮、歇指調、南呂調都用這七聲:下五、高凡、高工、尺、高一、高四、勾;歇指角調在此基礎上再加一個下工,一共八聲。仙呂宮、林鍾商、仙呂調都用這九聲:緊五、下凡、工、尺、上、下一、高四、六、合;林鍾角調再加一個高工,一共十聲。黃鍾宮、越調、黃鍾羽都用這九聲:高五、下凡、高工、尺、上、高一、高四、六、合;越角調在此基礎上再加一個高凡,一共十聲。此外的音樂就是犯調了。燕樂裏的七宮為:正宮、高宮、中呂宮、道調宮、南呂宮、仙呂宮、黃鍾宮。七商為:越調、大石調、高大石調、雙調、小石調、歇指調、林鍾商。七角為:越角、大石角、高大石角、雙角、小石角、歇指角、林鍾角。七羽為:中呂調、南呂調(又名高平調)、仙呂調、黃鍾羽(又名大石調)、般涉調、高般涉、正平調。
原文
十二律並清宮,當有十六聲。今之燕樂止有十五聲,蓋今樂高於古樂二律以下,故無正黃鍾聲。今燕樂隻以合字配黃鍾,下四字配大呂,高四字配太蔟,下一字配夾鍾,高一字配姑洗,上字配中呂,勾字配蕤賓,尺字配林鍾,下工字配夷則,高工字配南呂,下凡字配無射,高凡字配應鍾,六字配黃鍾清,下五字配大呂清,高五字配太蔟清,緊五字配夾鍾清。雖如此,然諸調殺聲①,亦不能盡歸本律。故有祖調、正犯、偏犯、傍犯,又有寄殺、側殺、遞殺、順殺②。凡此之類,皆後世聲律瀆亂,各務新奇,律法流散。然就其間亦自有倫理,善工皆能言之,此不備紀。
●梨園女弟子
隋唐之時,中原保留下來的清樂,融合了外族的胡樂,促成了燕樂的興起,加之當時的帝王包括隋煬帝、唐玄宗等都酷愛音樂,經常組織大批梨園弟子,在宮廷中親自教導演奏,從此燕樂盛極一時。但是到了宋代以後,流傳下來的燕樂,就隻有十五聲了,而且很多音律務求新奇,造成了樂律不全。
注釋
①殺聲:音階結束的音。②寄殺、側殺、遞殺、順殺:均為變調的方式。由於樂曲最後的落音不能收束於本律,收束在本律以外的音上,產生出新的調性結構布局手法。
譯文
十二律再加上清宮,應當共有十六聲。今天的燕樂裏隻有十五聲,是因為今天的音樂比古樂高二律不到,所以沒有了正黃鍾聲。今天的燕樂隻用合字配黃鍾,下四字配大呂,高四字配太蔟,下一字配夾鍾,高一字配姑洗,上字配中呂,勾字配蕤賓,尺字配林鍾,下工字配夷則,高工字配南呂,下凡字配無射,高凡字配應鍾,六字配黃鍾清,下五字配大呂清,高五字配太蔟清,緊五字配夾鍾清。就算是這樣,但各個調式的殺聲,還是不能完全回歸到本律的音高上。所以有祖調、正犯、偏犯、傍犯,又有寄殺、側殺、遞殺、順殺。這些都是因為後世聲律混亂,各自追求新奇,而規範都流失了。不過其間也有各自的條理,好的樂工都能說出來,這裏不詳細記錄了。
原文
樂有中聲,有正聲。所謂中聲者,聲之高至於無窮,聲之下亦無窮,而各具十二律。作樂者必求其高下最中之聲,不如是不足以致大和之音,應天地之節。所謂正聲者,如弦之有十三泛韻①,此十二律自然之節也。盈丈之弦,其節亦十三;盈尺之弦,其節亦十三。故琴以為十三徽。不獨弦如此,金石亦然。《考工》為磬之法:“已上則磨其旁,已下則磨其耑,磨之至於擊而有韻處,即與徽應,過之則複無韻;又磨之至於有韻處,複應以一徽。石無大小,有韻處亦不過十三,猶弦之有十三泛聲也。”此天地至理,人不能以毫厘損益其間。近世金石之工,蓋未嚐及此。不得正聲,不足為器;不得中聲,不得為樂。
注釋
①泛韻:即泛音,指樂器的一根弦分為幾段振動而產生的、比整根振動更高的諧音。古琴上的徽就是用來分割琴弦泛音音位的。
譯文
音樂中有中聲,有正聲。所謂中聲,是指音高是無窮的,音低也是無窮的,而不論高低都要滿足十二律的規律。作曲者必須選擇音高最適中的音,不這樣就不足以成為和諧的音樂,不能順應天地的規律。所謂正聲,是指諸如古琴弦有十三個泛音音位,這是十二律產生的自然分節。一丈長的弦,有十三節;一尺長的弦,也有十三節。所以古琴上有十三個徽。不光弦是這樣,金石也是這樣。《考工記》裏麵記載造磬的方法:“已上則磨其旁,已下則磨其耑,磨之至於擊而有韻處,即與徽應,過之則複無韻;又磨之至於有韻處,複應以一徽。石無大小,有韻處亦不過十三,猶弦之有十三泛聲也。”這是天地自然的道理,人力無法動分毫。近世的金石工匠,沒有認識到這一點。正聲不對,就不足以稱為樂器;中聲不對,就不足以稱為音樂。
原文
律有四清宮,合十二律為十六,故鍾磬以十六為一堵①。清宮所以為止於四者,自黃鍾而降,至林鍾宮、商、角三律,皆用正律,不失尊卑之序。至夷則即以黃鍾為角,南呂以大呂為角,則民聲皆過於君聲,須當折而用黃鍾、大呂之清宮。無射以黃鍾為商,太蔟為角。應鍾以大呂為商,夾鍾為角,不可不用清宮,此清宮所以有四也。其餘徵、羽,自是事、物用變聲,過於君聲無嫌,自當用正律,此清宮所以止於四而不止於五也。君、臣、民用從聲,事、物用變聲,非但義理次序如此,聲必如此然後和,亦非人力所能強也。
注釋
①一堵:一組。十六隻鍾或十六枚磬掛於一麵樂架上為一套。
譯文
樂律上有四個清宮音,加上十二律就是十六個音,所以鍾磬以十六個為一堵。清宮之所以隻有四個,是因為從黃鍾向下,到林鍾宮、商、角三律,都是正律,不違反尊卑秩序。到夷則就以黃鍾為角,到南呂就以大呂為角,都是民聲僭越了君聲,應當改用黃鍾、大呂的清宮音。無射以黃鍾為商,太蔟為角。應鍾以大呂為商,夾鍾為角,不能不用清宮音,這就是清宮音有四個的原因。其餘的徵、羽,是代表事、物的變聲,逾越君聲也沒有關係,所以自當使用正律,這就是為何清宮隻有四個而不是五個。象征君、臣、民的用從聲,象征事、物的用變聲,不僅道理次序是這樣,音樂也必須遵循這種規律才會和諧,也不是人力可以勉強的。
原文
本朝燕部樂①,經五代離亂,聲律差舛。傳聞國初比唐樂高五律。近世樂聲漸下,尚高兩律。予嚐以問教坊老樂工,雲:“樂聲歲久,勢當漸下。一事驗之可見:教坊管色,歲月浸深,則聲漸差,輒複一易。祖父所用管色,今多不可用。唯方響皆是古器②。鐵性易縮,時加磨瑩,鐵愈薄而聲愈下。樂器須以金石為準③;若準方響,則聲自當漸變。”古人製器,用石與銅,取其不為風雨燥濕所移,未嚐用鐵者,蓋有深意焉。律法既亡,金石又不足恃,則聲不得不流,亦自然之理也。
注釋
①燕部樂:即燕樂,古樂的一種。與“先王之樂”的雅樂相對,燕樂集合了年代較近的民間音樂、外來音樂及百戲,屬於俗樂。②方響:古磬類打擊樂器,由十六枚大小相同、厚薄不一的長方鐵片組成,分兩排懸於樂架上,用小鐵槌擊奏,聲音清濁不等,是燕樂中常用樂器。③金石:指用銅或石製成的鍾磬等樂器。
譯文
本朝的燕部音樂,經過了五代的離亂,聲律出現了很多差錯。傳聞國初比唐樂高五律。近年樂音逐漸下降,仍高兩律。我曾以此問教坊的老樂工,回答說:“樂音經過時間長了,勢必是漸漸下降的。有一件事情可以驗證:教坊管樂器的音色,經過歲月沉澱,聲音就會漸漸出現偏差,經常要更換。祖輩父輩所用的管樂器,現今大多不能用了。隻有方響都是有年頭的古器。鐵的性質容易生鏽,經常打磨,鐵越來越薄,聲音就越來越下降。樂器必須用金石來校準;如果用方響來校準,音高自然會漸漸改變。”古人製造樂器,用石和銅,就是取其不受風雨燥濕所影響,不曾用鐵,是有深意的。樂律標準已經散佚,金石又不足以校準,所以樂音沒法不轉變,這也是自然的。
原文
古樂鍾皆扁,如合瓦。蓋鍾圓則聲長,扁則聲短。聲短則節,聲長則曲。節短處聲皆相亂,不成音律。後人不知此意,悉為扁鍾,急叩之多晃晃爾,清濁不複可辨。
譯文
古代樂器中使用的鍾都是扁圓形的,像是兩片瓦合在一起。這是因為鍾圓的話聲音就長,鍾扁的話聲音就短。聲音短就有節奏,聲音長就不規整。節奏緊湊的地方聲音互相幹擾,不成音律。後人不知道這個原因,都造成扁鍾,快速敲擊的時候聲音浮光掠影,清濁都不可分辨。
原文
琴瑟弦皆有應聲①:宮弦則應少宮,商弦即應少商,其餘皆隔四相應②。今曲中有聲者,須依此用之。欲知其應者,先調諸弦令聲和,乃剪紙人加弦上,鼓其應弦,則紙人躍,他弦即不動,聲律高下苟同,雖在他琴鼓之,應弦亦震,此之謂正聲。
注釋
①應聲:振動頻率上能夠產生共振、相隔一個八度(古樂中的一均)的兩個音高,比如古樂裏從宮弦到少宮,現代音樂裏從Do到高音Do。應聲的規律是一個低音和一個高音的振動頻率是倍頻關係,比如220Hz和440Hz,會使人感到這兩個音有相似性,這也使得音高可以以八度為單位向上或向下無限延伸。②隔四相應:由於古樂是五聲音階關係,五根弦組成一均,第六根弦回到與第一根弦相同的音名,但高了一均,這中間隔了四根弦,所以稱為隔四相應。
譯文
琴瑟的弦都有應聲:宮弦對應少宮弦,商弦對應少商弦,其餘弦都是隔四律而相互應聲。如今的樂曲中有應聲的,都必須依照這個規律使用。想知道一根線應哪一根,先調各弦使音高合適,再剪紙人加在弦上,彈相應的弦,紙人就會躍動,其他弦都不動,如果音高相同,就算是在其他琴上彈弦,相應的弦也會震動,這就是所謂的正聲。
原文
樂中有敦、掣、住三聲①。一敦一住,各當一字;一大字住當二字;一掣減一字。如此遲速方應節,琴瑟亦然。更有折聲②,唯合字無。折一分、折二分至於折七八分者皆是。舉指有淺深,用氣有輕重。如笙簫則全在用氣,弦聲隻在抑按。如中呂宮一字、仙呂宮工字,皆比他調低半格,方應本調。唯禁伶能知,外方常工多不喻也。
注釋
①敦、掣、住:記譜符號,通常注在譜字的邊上。當時的樂譜中以一個譜字作為一拍,敦、住相當於一個譜字的拍子,比如停頓一拍,大字住的意思是一個譜字延長占用兩個譜字的節拍,掣的意思是減少一拍,如兩個譜字加速共用原本一個譜字的節拍。②折聲:似乎是表示倚音的記譜符號,也就是連接在主音後麵,較輕較短促的裝飾音,不占用額外的拍子。
譯文
樂音中有敦、掣、住這三聲。一敦和一住,各相當於占用一個譜字的拍子;一個大字住相當於占用兩個譜字的拍子;一掣表示這裏減一個譜字的拍子。像這樣才能快慢合乎節奏,彈琴鼓瑟也是這樣。另外還有折聲,唯獨合字沒有折聲。折一分、折二分乃至折七八分的都有。彈奏時手指下壓有淺深之分,吹奏時使用的氣有輕重之分。比如笙簫這樣的管樂全靠用氣來調節,弦樂隻靠指按。比如中呂宮一字、仙呂宮工字,都比其他調式低半格,才能合乎本調。隻有宮中樂工能知道,外麵一般的樂工大多不理解。
原文
熙寧中,宮宴。教坊伶人徐衍奏稽琴①,方進酒而一弦絕,衍更不易琴,隻用一弦終其曲。自此始為“一弦稽琴格”。
注釋
①稽琴:古樂器,即奚琴,是二胡的前身。
譯文
熙寧年間,在宮中設宴。教坊的樂師徐衍演奏稽琴,正在進酒的時候一根弦斷了,徐衍沒有換新琴,隻用一根弦演奏完了全曲。從此有了“一弦稽琴格”這種演奏方式。
原文
律呂宮、商、角聲各相間一律,至徵聲頓間二律,所謂變聲也。琴中宮、商、角皆用纏弦,至徵則改用平弦①,隔一弦鼓之,皆與九徽應,獨徵聲與十徽應,此皆隔兩律法也。古法唯有五音,琴雖增少宮、少商,然其用絲各半本律,乃律呂清倍法也。故鼓之六與一應,七與二應,皆不失本律之聲。後世有變宮、變徵者,蓋自羽聲隔八相生再起宮②,而宮生徵,雖謂之宮、徵,而實非宮、徵聲也。變宮在宮、羽之間,變徵在角、徵之間,皆非正聲,故其聲龐雜破碎,不入本均,流以為鄭、衛③,但愛其清焦,而不複古人純正之音。唯琴獨為正聲者,以其無間聲以雜之也。世俗之樂,唯務清新,豈複有法度,烏足道哉。
注釋
①纏弦、平弦:平弦是一根光滑的弦,纏弦是在平弦的基礎上纏繞使之變粗。②隔八相生:也就是三分損益法的相生方式,從一個音到它損益一次所生的那個音,連同首尾一共是八個律,也叫八八為伍。③鄭、衛:即鄭衛之音,春秋時代以鄭、衛地區為代表的民間音樂,由於保留了一些商代音樂的特色,被以周王室為代表的雅樂所排斥,後成為非正統音樂的代名詞。
譯文
律呂中的宮、商、角音高各間隔一律,到徵聲卻間隔二律,這就是所謂的變聲。琴上的宮、商、角都用纏弦,到徵則改用平弦,隔一弦來彈奏,都與第九徽的聲音應聲,隻有徵聲與第十徽應聲,這都是因為隔了兩律的關係。古法中隻有五音,琴上雖然增加了少宮、少商,但使用的琴弦都是本律的一半,這是依照律呂清倍的原則。所以彈奏時第六弦與第一弦應聲,第七弦與第二弦應聲,都不會違背本律的聲音。後世的變宮、變徵,是從羽聲起隔八相生再定義出來的一個新的宮聲,再由這個宮聲產生徵聲,雖然叫作宮、徵,但實際上從音高來說並非宮聲、徵聲。變宮的音高在宮、羽之間,變徵的音高在角、徵之間,都不是正聲,所以這兩個聲音龐雜破碎,不在正統的音階中,流為鄭衛之音,隻注重它的清脆,而不複古人的純正之音。唯獨琴上隻有正聲,沒有間聲夾雜其間。世俗的音樂,隻追求清新新奇,哪還有法度可言,不足以稱道。
原文
十二律配燕樂二十八調,除無徵音外,凡殺聲黃鍾宮,今為正宮,用六字;黃鍾商,今為越調,用六字;黃鍾角,今為林鍾角,用尺字;黃鍾羽,今為中呂調,用六字;大呂宮,今為高宮,用四字;大呂商、大呂角、大呂羽、太蔟宮,今燕樂皆無;太蔟商,今為大石調,用四字;太蔟角,今為越角,用工字;太蔟羽,今為正平調,用四字;夾鍾宮,今為中呂宮,用一字;夾鍾商,今為高大石調,用一字;夾鍾角、夾鍾羽、姑洗商,今燕樂皆無;姑洗角,今為大石角,用凡字;姑洗羽,今為高平調,用一字;中呂宮,今為道調宮,用上字;中呂商,今為雙調,用上字;中呂角,今為高大石角,用六字;中呂羽,今為仙呂調,用上字;蕤賓宮、商、羽、角,今燕樂皆無;林鍾宮,今為南呂宮,用尺字;林鍾商,今為小石調,用尺字;林鍾角,今為雙角,用四字;林鍾羽,今為黃鍾調,用尺字;夷則宮,今為仙呂宮,用工字;夷則商、角、羽、南呂宮,今燕樂皆無;南呂商,今為歇指調,用工字;南呂角,今為小石角,用一字;南呂羽,今為般涉調,用工字;無射宮,今為黃鍾宮,用凡字;無射商,今為林鍾商,用凡字;無射角,今燕樂無;無射羽,今為高般涉調,用凡字;應鍾宮、應鍾商,今燕樂皆無;應鍾角,今為歇指角,用尺字;應鍾羽,今燕樂無。
譯文
十二律配合燕樂二十八調,除了沒有徵音外,凡是殺聲以黃鍾為宮,在現今的燕樂裏為正宮,用六字標記;黃鍾商,現為越調,用六字標記;黃鍾角,現為林鍾角,用尺字標記;黃鍾羽,現為中呂調,用六字標記;大呂宮,現為高宮,用四字標記;大呂商、大呂角、大呂羽、太蔟宮,現今的燕樂裏都沒有;太蔟商,現為大石調,用四字標記;太蔟角,現為越角,用工字標記;太蔟羽,現為正平調,用四字標記;夾鍾宮,現為中呂宮,用一字標記;夾鍾商,現為高大石調,用一字標記;夾鍾角、夾鍾羽、姑洗商,現今的燕樂裏都沒有;姑洗角,現為大石角,用凡字標記;姑洗羽,現為高平調,用一字標記;中呂宮,現為道調宮,用上字標記;中呂商,現為雙調,用上字標記;標記中呂角,現為高大石角,用六字標記;中呂羽,現為仙呂調,用上字標記;蕤賓宮、商、羽、角,現今的燕樂裏都沒有;林鍾宮,現為南呂宮,用尺字標記;林鍾商,現為小石調,用尺字標記;林鍾角,現為雙角,用四字標記;林鍾羽,現為黃鍾調,用尺字標記;夷則宮,現為仙呂宮,用工字標記;夷則商、角、羽、南呂宮,現今的燕樂裏都沒有;南呂商,現為歇指調,用工字標記;南呂角,現為小石角,用一字標記;南呂羽,現為般涉調,用工字標記;無射宮,現為黃鍾宮,用凡字標記;無射商,現為林鍾商,用凡字標記;無射角,現今的燕樂裏沒有;無射羽,現為高般涉調,用凡字標記;應鍾宮、應鍾商,現今的燕樂裏都沒有;應鍾角,現為歇指角,用尺字標記;應鍾羽,現今的燕樂裏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