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世人用莽草,種類最多,有葉大如手掌者,有細葉者,有葉光厚堅脆可拉者,有柔軟而薄者,有蔓生者,多是謬誤。按《本草》:“若石南,而葉稀,無花實。”今考木若石南,信然;葉稀、無花實,亦誤也。今莽草,蜀道、襄、漢、浙江湖間山中有,枝葉稠密,團欒luán可愛①,葉光厚而香烈;花紅色,大小如杏花,六出,反卷向上,中心有新紅蕊,倒垂下,滿樹垂動搖搖然,極可玩。襄、漢間漁人競采以搗飯飴魚②,皆翻上,乃撈取之。南人謂之石桂。白樂天有《廬山桂》詩,其序曰:“廬山多桂樹。”又曰:“手攀青桂樹。”蓋此木也。唐人謂之紅桂,以其花紅故也。李德裕《詩序》曰:“龍門敬善寺有紅桂樹,獨秀伊川,移植郊園,眾芳色沮。乃是蜀道莽草,徒得佳名耳。”衛公此說亦甚明。自古用此一類,仍毒魚有驗。《本草·木部》所收,不知何緣謂之草,獨此未喻。

注釋

①團欒:團簇的樣子。②飴魚:喂魚。

譯文

世人使用莽草入藥,種類最多,有的葉大如手掌,有的是細葉,有的葉片光滑厚實、脆硬能夠拉扯,有的柔軟輕薄,有的是藤蔓植物,這些大多是謬誤。按照《本草》中對莽草的記載:“像石南,但葉片稀疏,沒有花朵果實。”如今考證,枝幹的樣子像石南,的確如此;葉片稀疏、沒有花朵果實,卻不對。如今莽草在蜀道、襄、漢、浙江湖間的山中都有出產,枝葉稠密,簇擁可愛,葉片光滑厚實而香味強烈;花是紅色的,大小和杏花差不多,有六片花瓣,反卷向上,中間是新紅色的花蕊,倒著垂下,滿樹花朵垂動搖擺,極具觀賞性。襄、漢間的漁民競相采集,搗在飯裏喂魚,魚都翻上來,就可以撈取了。南方人將它稱為石桂。白居易有一首《廬山桂》詩序說:“廬山多桂樹。”還說:“手攀青桂樹。”應該就是這種樹木。唐代人因其花紅而將它稱為紅桂。李德裕的《詩序》說:“龍門敬善寺有紅桂樹,獨秀伊川,移植郊園,眾芳色沮。乃是蜀道莽草,徒得佳名耳。”李德裕的這種說法也很清楚。自古以來入藥的是這一類,用來毒魚就是證明。《本草·木部》中收錄的,不知為何將其稱為草,隻有這一點尚不明了。

原文

孫思邈《千金方》人參湯,言須用流水煮,用止水則不驗。人多疑流水、止水無異。予嚐見丞相荊公喜放生,每日就市買活魚,縱之江中,莫不洋然;唯??qiú shàn入江中輒死①。乃知??可居止水,則流水與止水果不同,不可不知。又鯽魚生流水中,則背鱗白而味美;生止水中,則背鱗黑而味惡,此亦一驗。《詩》所謂“豈其食魚,必河之魴?”蓋流水之魚,品流自異。

注釋

①??:鱔魚。這類魚的腮退化,沒有魚鰾,由口腔及腸道的表皮接觸空氣來呼吸,多生活在淺水淤泥裏,所以不能適應江水環境。

譯文

孫思邈《千金方》裏的人參湯,說是必須用流水煮,用死水就沒有藥效。人們常懷疑流水、死水沒有區別。我曾見丞相王安石喜歡放生,每天從市場買活魚,放進江裏,沒有不舒暢自在的;唯有??放進江裏就立即死亡。原來??隻能在死水裏生存,流水與死水果然不同,不可不知。另外,鯽魚生於流水中,背鱗就是白色的,味道也很鮮美;生於死水中,背鱗就是黑色的,味道惡臭,這也是一個證明。《詩經》裏說“豈其食魚,必河之魴?”大概流水中的魚,品質自然不同。

原文

熙寧中,闍shé婆國使人入貢方物,中有摩娑石二塊①,大如棗,黃色,微似花蕊;又無名異一塊②,如蓮菂;皆以金函貯之。問其人:“真偽何以為驗?”使人雲:“摩娑石有五色,石色雖不同,皆薑黃汁磨之,汁赤如丹砂者為真。無名異,色黑如漆,水磨之,色如乳者為真。”廣州市舶司依其言試之③,皆驗,方以上聞。世人蓄摩娑石、無名異頗多,常患不能辨真偽。小說及古方書如《炮炙論》之類亦有說者,但其言多怪誕,不近人情。天聖中,予伯父吏書新除明州,章獻太後有旨,令於舶船求此二物,內出銀三百兩為價,值如不足,更許於州庫貼支。終任求之,竟不可得。醫潘璟家有白摩娑石,色如糯米糍,磨之亦有驗。璟以治中毒者,得汁栗殼許入口即瘥chài④。

注釋

①摩娑石:古代異域傳入的解毒石,成分尚有爭議,以薑黃(主要成分為二酮類化合物薑黃素)在堿性時呈現紅褐色的試驗可以看出摩娑石呈堿性。②無名異:氧化物類礦物軟錳礦的礦石,常見為晶質或隱晶質的土狀塊體,少數有完整晶體。③市舶司:古代在沿海設置的對外貿易機構,如同現在的海關。④瘥:病愈。

譯文

熙寧年間,闍婆國的使者進貢當地特產,其中有兩塊摩娑石,大小如棗,黃色,有些像花蕊;又有一塊無名異,大小如蓮子;都用金盒裝著。問使者:“如何鑒別真偽?”使者說:“摩娑石有五種顏色,石頭的顏色雖然不同,但用薑黃汁研磨,汁水會變得像丹砂一樣赤紅,就是真的。無名異,顏色黑得像漆,用水研磨,汁水像乳汁的就是真的。”廣州市舶司依照他的說法試驗,都是真的,才向上稟報給皇帝。世人收藏摩娑石、無名異的很多,常苦惱無法辨別真偽。小說及古方書比如《炮炙論》裏也有說法,但都很怪誕,不近人情。天聖年間,我的伯父新任明州官員,章獻太後下旨令來往船隻尋求這兩件東西,宮中出銀三百兩,如果不夠,還允許州庫補貼支出。直到他卸任竟然都沒能求得。醫生潘璟家裏有白色摩娑石,顏色如糯米糍,經研磨也是真的。潘璟用它來治療中毒的人,隻要栗子殼大小的汁液喝下去,病立即痊愈。

原文

藥有用根,或用莖、葉,雖是一物,性或不同,苟未深達其理,未可妄用。如仙靈脾,《本草》用葉,南人卻用根;赤箭,《本草》用根,今人反用苗。如此未知性果同否?如古人遠誌用根,則其苗謂之小草;澤漆之根,乃是大戟;馬兜鈴之根,乃是獨行。其主療各別。推此而言,其根、苗蓋有不可通者。如巴豆能利人,唯其殼能止之;甜瓜蒂能吐人,唯其肉能解之;坐拏能懵人,食其心則醒;楝根皮瀉人,枝皮則吐人;邕州所貢藍藥,則藍蛇之首,能殺人,藍蛇之尾能解藥;鳥獸之肉皆補血,其毛角鱗鬣皆破血;鷹鸇zhān食鳥獸之肉,雖筋骨皆化,而獨不能化毛。如此之類甚多,悉是一物而性理相反如此。山茱萸能補骨髓者,取其核溫澀,能秘精氣,精氣不泄,乃所以補骨髓;今人或削取肉用,而棄其核,大非古人之意。如此皆近穿鑿,若用《本草》中主療,隻當依本說。或別有主療改用根、莖者,自從別方。

譯文

藥有用根的,也有用莖、葉的,雖然是同一植物,但性狀可能不同,如果沒有深諳其道理,不可以隨意使用。比如仙靈脾,《本草》中記載用葉,南方人卻用根;赤箭,《本草》中記載用根,現今的人反而用苗。這樣不知性狀還相同嗎?比如古人用遠誌的根,把遠誌的苗稱為小草;澤漆的根,則是大戟;馬兜鈴的根,則是獨行。主治方麵各有分別。據此推斷,一些根、苗是不能通用的。比如巴豆利下,但它的殼能止瀉;甜瓜蒂能催吐,但它的肉能止吐;坐拏能使人昏迷,但它的心能使人蘇醒;楝根皮能使人下瀉,但枝皮則使人嘔吐;邕州進貢的藍藥,也就是藍蛇的頭,能毒死人,藍蛇的尾巴則是解藥;鳥獸的肉都能補血,但毛角鱗鬣都活血;鷹鸇吃鳥獸的肉,筋骨都能消化,唯獨沒法消化毛。這樣的情況非常多,一樣事物中不同部位的性狀能如此相反。山茱萸能補骨髓,是取其核的溫、澀性質,能固存精氣,精氣不泄,以此來補骨髓;現在有的人削取果肉使用,而把核扔掉,完全不是古人的意思。這些都算是穿鑿附會了,如果要用《本草》中的主治方麵,就應該嚴格依照本說。有些其他療效要改用根、莖的,就遵從其他藥方。

原文

嶺南深山中有大竹,有水甚清澈。溪澗中水皆有毒,唯此水無毒,土人陸行多飲之。至深冬,則凝結如玉。乃天竹黃也①。王彥祖知雷州日,盛夏之官,山溪間水皆不可飲,唯剖竹取水,烹飪飲啜,皆用竹水。次年被召赴闕,冬行,求竹水,不可複得。問土人,乃知至冬則凝結,不複成水。遇夜野火燒林木為煨燼,而竹黃不灰,如火燒獸骨而輕。土人多於火後采拾,以供藥品,不若生得者為善。

注釋

①天竹黃:青皮竹等竹子在竹節間貯留的傷流液(植物傷斷麵流出的**)幹涸凝結而成,有清熱化痰、涼心定驚的功效。

譯文

嶺南深山中有大竹,竹內有水,非常清澈。溪澗中的水則全有毒,隻有這些竹子裏的水無毒,當地人行路多飲用。到了深冬時節,竹中水則會凝結成玉的樣子。這就成了天竹黃。王彥祖任雷州知州時,盛夏上任,山溪中的水都不能喝,唯有剖開竹子取水,做飯及飲用,都用竹水。第二年受召去京城,冬天出發,找竹水,卻不可再得。詢問當地人,才知道冬天竹水凝結,不再是水了。遇到夜間野火燒著樹木都成了灰燼,唯獨竹黃不會燒成灰,就像用火燒獸骨變輕一樣。當地人多在山火後采集竹黃來入藥,不如在活竹裏采得的好。

原文

以磁石磨針鋒,則銳處常指南;亦有指北者,恐石性亦不同。如夏至鹿角解、冬至麋角解,南北相反,理應有異,未深考耳。

譯文

用磁石磨針尖,尖銳處會一直指向南方;也有指北的,可能是磁石性質不同。就像夏至鹿角脫落、冬至麋角脫落一樣,指南指北相反,應該是原理有所不同,尚未深入研究。

原文

吳人嗜河豚魚,有遇毒者,往往殺人,可為深戒。據《本草》:“河豚味甘溫,無毒,主補虛,去濕氣,理腰腳。”因《本草》有此說,人遂信以為無毒,食之不疑。此甚誤也。《本草》所載河豚,乃今之魚,亦謂之鮠wéi五回反魚①,非人所嗜者,江浙間謂之回魚者是也。吳人所食河豚有毒,本名侯夷魚。《本草》注引《日華子》雲:“河豚有毒,以蘆根及橄欖等解之。肝有大毒。又名規魚、吹肚魚。”此乃是侯夷魚,或曰胡夷魚,非《本草》所載河豚也。引以為注,大誤矣。《日華子》稱:“又名規魚。”此卻非也,蓋差互解之耳。規魚浙東人所呼,又有生海中者,腹上有刺,名海規。吹肚魚南人通言之,以其腹脹如吹也。南人捕河豚法:截流為柵,待群魚大下之時,小拔去柵,使隨流而下,日暮猥至,自相排蹙,或觸柵,則怒而腹鼓,浮於水上,漁人乃接取之。

注釋

①魚:即江團,學名長吻,是主要生活在長江流域、棲於河水底層的肉食性無鱗魚,肉質肥嫩鮮美。

譯文

吳地人嗜吃河豚,遇到有毒的,往往能毒死人,應當非常警戒。據《本草》記載:“河豚味甘溫,無毒,主補虛,去濕氣,理腰腳。”因為《本草》有這樣的說法,人們便以為河豚無毒,吃的時候並不懷疑。這是非常不對的。《本草》所載的河豚,是現在說的魚,也叫(五回反)魚,不是人們常吃的那種河豚,江浙地區稱為回魚的才是。吳地人吃的河豚有毒,本名是侯夷魚。《本草》注引《日華子》記錄:“河豚有毒,以蘆根及橄欖等解之。肝有大毒。又名規魚、吹肚魚。”這就是侯夷魚,或叫胡夷魚,不是《本草》所載的河豚。引這段話來做注,是錯誤的。《日華子》說:“又名規魚。”這也不對,可能是互相混淆了。規魚是浙東人的叫法,又有一種在海裏生活的魚,腹上有刺,叫作海規。吹肚魚是南方人通稱的叫法,因為這種魚腹脹像是被氣吹起來的一樣。南方人捕撈河豚的辦法是:用柵欄截流河水,等群魚密集向下遊遊去的時候,稍微拔開柵欄,使其順流而下,傍晚時分,互相排擠,或者碰觸到柵欄,就會生氣地鼓起腹部,浮在水麵上,漁民就能打撈了。

原文

零陵香,本名蕙①,古之蘭蕙是也,又名薰。《左傳》曰:“一薰一蕕,十年尚猶有臭。”即此草也。唐人謂之鈴鈴香,亦謂之鈴子香,謂花倒懸枝間如小鈴也。至今京師人買零陵香,須擇有鈴子者。鈴子,乃其花也。此本鄙語②,文士以湖南零陵郡,遂附會名之。後人又收入《本草》,殊不知《本草正經》自有薰草條,又名蕙草,注釋甚明。南方處處有,《本草》附會其名,言出零陵郡,亦非也。

注釋

①蕙:即蕙蘭,觀賞性植物,根皮可入藥。由於形態高潔、香氣優雅,自古用來比喻內心純美,如稱女子蕙質蘭心。②鄙語:民間俗語。

譯文

零陵香,本名叫蕙,也就是古人所說的蘭蕙,又名薰。《左傳》寫道:“一薰一蕕,十年尚猶有臭。”說的就是這種草。唐代人稱它為鈴鈴香,也叫鈴子香,是指花倒懸在枝上像小鈴鐺一樣。至今京城的人購買零陵香,都要選擇帶鈴子的。鈴子就是這種植物的花。這原本是俗稱,文人因為湖南有零陵郡,於是附會出這個名稱。後人又把這個名稱收入《本草》,卻不知《本草正經》裏原本就有薰草條目,又名蕙草,注釋非常清晰。這種草在南方到處都有,《本草》裏因為附會這個名稱,說是產自零陵郡,也是錯誤的。

原文

藥中有用蘆根及葦子、葦葉者。蘆、葦之類,凡有十數。蘆、葦、葭、菼、薍wàn、萑、葸息理反、華之類皆是也。名字錯亂,人莫能分。或疑蘆似葦而小,則非葦也。今人雲:“葭一名華。”郭璞雲:“葭似葦,是一物。”按《爾雅》雲:“菼、,葭、蘆”,蓋一物也。名字雖多,會之則是兩種耳。今世俗隻有蘆與荻兩名。按《詩疏》亦將葭、菼等眾名判為二物,曰:“此二草,初生為菼,長大為,成則名為萑。初生為葭,長大為蘆,成則名為葦。”故先儒釋為萑,釋葭為葦。予今詳諸家所釋,葭、蘆、葦,皆蘆也;則菼、、萑,自當是荻耳。《詩》雲:“葭菼揭揭。”則葭,蘆也;菼,荻也。又曰“萑葦”,則萑,荻也;葦,蘆也。連文言之,明非一物。又《詩》釋文雲:“,江東人呼之為烏。”今吳中烏草,乃荻屬也。則萑、為荻明矣。然《召南》:“彼茁者葭。”謂之初生可也。《秦風》曰:“蒹葭蒼蒼,白露為霜。”則散文言之,霜降之時亦得謂之葭,不必初生,若對文須分大小之名耳。荻芽似竹筍,味甘脆,可食;莖脆,可曲如鉤,作馬鞭節;花嫩時紫,脆則白,如散絲;葉色重,狹長而白脊。一類小者,可用為曲薄,其餘唯堪供爨cuàn耳①。蘆芽味稍甜,作蔬尤美;莖直;花穗生,如狐尾,褐色;葉闊大而色淺;此堪作障席、筐筥、織壁、覆屋、絞繩雜用②,以其柔韌且直故也。今藥中所用蘆根、葦子、葦葉,以此證之,蘆、葦乃是一物,皆當用蘆,無用荻理。

注釋

①爨:燒火做飯。②筥:箱。

譯文

藥材裏有用蘆根以及葦子、葦葉的。蘆、葦這一大類,共有十幾種,蘆、葦、葭、菼、、萑、葸(息理反)、華等都是。這些名稱紛亂錯雜,人們很難分辨。有人認為蘆像葦但較小,而不是葦的一種。今人說:“葭又叫華。”郭璞說:“葭的樣子像葦,其實是一種東西。”據考證《爾雅》說:“菼、,葭、蘆”,都是同一種東西。名稱雖然繁多,但匯總起來隻有兩種而已。現今民間隻有蘆和荻兩種名稱。據考證《詩疏》裏也將葭、菼等眾多名稱算作兩種,說:“這兩種草,一種初生時叫菼,長大叫,長成叫萑。另一種初生時叫葭,長大叫蘆,長成叫葦。”所以先代學者將解釋為萑,將葭解釋為葦。如今我仔細查閱各家的解釋,葭、蘆、葦,都是蘆;而菼、、萑,自然都是荻了。《詩經》裏有一句:“葭菼揭揭。”這裏葭就是蘆;菼就是荻。另有說“萑葦”,則萑就是荻;葦就是蘆。兩個字連起來說,明顯不是指同一種東西。還有,《詩經》釋文裏說:“,江東人呼之為烏。”如今吳中地區的烏草,就是荻屬植物。於是萑、都是荻就很明了了。然而,《召南》裏有:“彼茁者葭。”把初生的叫作葭是可以的。《秦風》說:“蒹葭蒼蒼,白露為霜。”則是散文的寫法,霜降時的蘆葦也可以叫作葭,不一定是初生的,若要咬文嚼字就必須區分大小之名了。荻芽類似竹筍,味道甘甜清脆,可以食用;莖很脆,可以像鉤子一樣彎曲,有馬鞭一樣的節;花嫩的時候是紫色的,脫去水分就會變成白色,樣子像散絲;葉片顏色深,狹長,中間有一條白脊。有一種小的,可以製作養蠶的曲薄,其他的隻能供燒火了。蘆芽的味道有點甜,作為蔬菜尤其美味;莖很直;花是從穗中生出的,像狐狸尾巴,是褐色的;葉片寬大顏色淺;這種可以做障席、筐筥、織壁、覆屋、絞繩等各種用處,因為它柔韌而且直。現今藥中使用蘆根、葦子、葦葉,由此證明,蘆、葦是同一種東西,入藥應當用蘆,沒有用荻的道理。

原文

扶栘,即白楊也。《本草》有白楊,又有扶栘。扶栘一條,本出陳藏器《本草》,蓋藏器不知扶栘便是白楊,乃重出之。扶栘亦謂之蒲栘,《詩》疏曰:“白楊,蒲栘是也。”至今越中人謂白楊隻謂之蒲栘。藏器又引《詩》雲:“棠棣之華,偏其反而。”又引鄭注雲:“棠棣,栘也。亦名栘楊。”此又誤也。《論語》乃引逸《詩》①:“唐棣之華,偏其反而。”此自是白栘,小木,比鬱李稍大,此非蒲栘也。蒲栘乃喬木耳。木隻有常棣,有唐棣,無棠棣。《爾雅》雲:“常棣,棣也。唐棣,栘也。”常棣,即《小雅》所謂“常棣之華,鄂不”者;唐棣即《論語》所謂“唐棣之華,偏其反而”者。常棣今人謂之鬱李。《豳詩》雲:“六月食鬱及薁。”注雲:“鬱,棣屬,即白栘也。”以其似棣,故曰棣屬。又謂之車下李,又謂之唐棣,薁即鬱李也。鬱、薁同音。注謂之薁,蓋其實似,即含桃也②。《晉宮閣銘》曰:“華林園中有車下李三百一十四株,薁李一株。”車下李,即鬱也,唐棣也,白栘也;薁李,即鬱李也,薁也,常棣也;與蒲栘全無交涉。《本草》續添“鬱李一名車下李”,此亦誤也。《晉宮閣銘》引華林園所種車下李與薁李,自是二物。常棣字或作棠棣,亦誤耳。今小木中卻有棣棠,葉似棣,黃花綠莖而無實,人家庭檻中多種之。

注釋

①逸《詩》:在今傳《詩經》總集之外散佚失傳的詩篇,有一些為其他古書所引用,因而能夠窺見一二。②含桃:即櫻桃。

譯文

扶栘,也就是白楊。《本草》中有白楊條目,又有扶栘。扶栘這個條目,原本出自陳藏器的《本草拾遺》,可能因為陳藏器不知道扶栘就是白楊,重複出了此條。扶栘也叫蒲栘,《詩經》疏寫道:“白楊,蒲栘是也。”至今越中地區的人叫白楊還隻叫蒲栘。陳藏器又引《詩經》裏的話說:“棠棣之華,偏其反而。”又引裏麵鄭玄的注:“棠棣,栘也。亦名栘楊。”這又不對了。《論語》則引用逸《詩》說:“唐棣之華,偏其反而。”這其實說的是白栘,小型樹木,比鬱李稍微大些,並不是蒲栘。蒲栘是喬木。樹中隻有常棣、唐棣,沒有棠棣。《爾雅》說:“常棣是棣。唐棣是栘。”常棣也就是《小雅》“常棣之華,鄂不”中說的常棣;唐棣是《論語》“唐棣之華,偏其反而”裏所說的這種。現今的人把常棣叫作鬱李。《詩經·豳風》中有:“六月食鬱及薁。”注說:“鬱是棣屬植物,即白栘。”因為形似棣,所以是棣屬。又叫車下李,還叫唐棣,薁也就是鬱李。鬱、薁同音。注裏說是薁,因為果實像,也就是含桃。《晉宮閣銘》裏記載:“華林園中有車下李三百一十四株,薁李一株。”車下李也就是鬱、唐棣、白栘;薁李也就是鬱李、薁、常棣;與蒲栘完全無關。《本草》續裏添了一句“鬱李一名車下李”,這也是錯的。《晉宮閣銘》中引述華林園裏所種的車下李與薁李,自然是兩種東西。常棣有時寫成棠棣,也是不對的。如今小型樹木中卻有棣棠,葉片似棣,黃花綠莖沒有果實,在人們家中庭院裏常有種植。

原文

杜若即今之高良薑,後人不識,又別出高良薑條,如赤箭再出天麻條,天名精再出地菘條,燈籠草再出苦躭條,如此之類極多。或因主療不同①,蓋古人所書主療,皆多未盡,後人用久,漸見其功,主療浸廣。諸藥例皆如此,豈獨杜若也。後人又取高良薑中小者為杜若,正如用天麻、蘆頭為赤箭也。又有用北地山薑為杜若者。杜若,古人以為香草,北地山薑,何嚐有香?高良薑花成穗,芳華可愛,土人用鹽梅汁淹以為菹②,南人亦謂之山薑花,又曰豆蔻花。《本草圖經》雲:“杜若苗似山薑,花黃赤,子赤色,大如棘子,中似豆蔻,出峽山、嶺南北。”正是高良薑,其子乃紅豆蔻也,騷人比之蘭、芷③。然藥品中名實錯亂者至多,人人自主一說,亦莫能堅決。不患多記,以廣異同。

注釋

①主療:藥物的主治功效。②菹:醃菜。③騷人:即文人,從屈原《離騷》引申出來,後泛指詩歌或文化。

譯文

杜若也就是今天說的高良薑,後世的人不認識,又另出了高良薑一個條目,就像已有赤箭又出了一條天麻,已有天名精又出了一條地菘,已有燈籠草又出了一條苦躭,諸如此類的非常多。有些(藥物)的主治功效不同,是因為古人記錄的主治功效大多不夠詳盡,後人用的時間久了,漸漸發現了這些功效,所以主治功效愈發廣泛。各個藥例都是這樣,並不是隻有杜若如此。後世的人又把高良薑中較小的稱為杜若,正像把天麻、蘆頭作為赤箭一樣。還有把北方的山薑當作杜若的。古人以杜若為香草,北方的山薑哪裏香呢?高良薑的花是穗形的,芬芳美好,當地人用鹽梅汁醃菜,南方人也叫它山薑花,又叫豆蔻花。《本草圖經》記載:“杜若的苗像山薑,花是紅黃兩色的,種子是紅色的,像棘子那麽大,中間像豆蔻,產於峽山、嶺南以北。”這正是高良薑,種子像紅豆蔻,文人將它與蘭、芷相比。然而藥品中名稱與實物錯亂的非常多,人人自持一說,也不能明確判斷。不怕多記錄下來,以便更廣泛地了解異同。

原文

鉤吻,《本草》“一名野葛”,主療甚多。注釋者多端:或雲可入藥用;或雲有大毒,食之殺人。予嚐到閩中,土人以野葛毒人及自殺。或誤食者,但半葉許入口即死,以流水服之,毒尤速,往往投杯已卒矣。經官司勘鞫者極多①,灼然如此。予嚐令人完取一株觀之,其草蔓生,如葛;其藤色赤,節粗,似鶴膝;葉圓有尖,如杏葉,而光厚似柹葉②;三葉為一枝,如綠豆之類,葉生節間,皆相對;花黃細,戢戢然一如茴香花③,生於節葉之間。《酉陽雜俎》言“花似梔子稍大”,謬說也。根皮亦赤。閩人呼為吻莽,亦謂之野葛;嶺南人謂之胡蔓;俗謂斷腸草。此草人間至毒之物,不入藥用。恐《本草》所出,別是一物,非此鉤吻也。予見《千金》《外台》藥方中,時有用野葛者,特宜仔細,不可取其名而誤用。正如侯夷魚與魚同謂之河豚,不可不審也。

注釋

①勘鞫:審訊。②柹:同“柿”。③戢戢然:密集的樣子。

譯文

鉤吻在《本草》中記載“又叫野葛”,主療療效非常多。注釋也有各種說法:有的說可以入藥;有的說有大毒,吃了會毒死人。我曾到閩中地區,當地人用野葛來毒殺他人以及自殺。有誤食的人,隻需要吃下半片葉子就立即死亡,用水吞服的話毒發尤其快速,往往放下杯子就已身亡。已有官司審判的案例極多,毒性如此猖獗。我曾命人取一株完好的來觀察,這是種蔓生草,像葛;藤是赤紅色,藤節很粗,類似鶴膝;葉片圓而有尖,像是杏葉,但光滑厚實更像柿葉;每一莖枝上有三片葉子,就像綠豆等植物,葉片生於節間,兩兩對生;花黃而小,像茴香花那樣密集,生於節和葉之間。《酉陽雜俎》記載野葛“花似梔子稍大”,是錯誤的。根皮也是赤紅色的。閩地人稱它為吻莽,也叫野葛;嶺南人稱它為胡蔓;俗稱斷腸草。這種草是人間最毒,不能入藥。恐怕《本草》所出的條目,指的是另外一種東西,不是這種鉤吻。我見過《千金》《外台》的藥方中,時常用野葛,需要特別仔細,不能因這個名字而誤用。正如侯夷魚與魚都叫河豚,不能不仔細分辨。

原文

黃環,即今之朱藤也①,天下皆有。葉如槐,其花穗懸,紫色,如葛花。可作菜食,火不熟亦有小毒。京師人家園圃中作大架種之,謂之紫藤花者是也。實如皂莢,《蜀都賦》所謂“青珠黃環”者,黃環即此藤之根也。古今皆種以為庭檻之飾。今人采其莖,於槐幹上接之,偽為矮槐。其根入藥用,能吐人。

注釋

①朱藤:即今紫藤、藤蘿。

譯文

黃環,就是今天說的朱藤,天下到處都有出產。葉片像槐樹葉,花穗懸垂,是紫色的,像葛花。可以用於做菜,如果不烹熟也有微小毒性。京城人家的花圃裏搭起大型藤架種植這種植物,稱作紫藤花的就是了。果實如皂莢,《蜀都賦》裏說的“青珠黃環”,黃環就指這種藤的根。古往今來都種植在庭院裏作為裝飾。如今的人采摘藤莖,接在槐樹幹上,假作矮槐。藤根可以入藥,能催吐。

原文

欒有二種:樹生,其實可作數珠者①,謂之木欒,即《本草》欒花是也。叢生,可為杖棰者,謂之牡欒,又名黃荊,即《本草》牡荊是也。此兩種之外,唐人補《本草》又有欒荊一條,遂與二欒相亂。欒花出《神農正經》,牡荊見於《前漢·郊祀誌》,從來甚久。欒荊特出唐人新附,自是一物,非古人所謂欒荊也。

注釋

①數珠:佛教誦經時用來計數的珠串,一般為一百零八顆。

譯文

欒有兩種:一種是樹生的,果實可以做佛珠,稱為木欒,也就是《本草》裏記載的欒花。一種是叢生的,可以做杖棰,稱為牡欒,又叫黃荊,也就是《本草》裏記載的牡荊。在這兩種之外,唐代人續補的《本草》裏又有欒荊一條,便與這兩種欒混淆了。欒花出自《神農正經》,牡荊見於《前漢·郊祀誌》,由來已久。欒荊這一條是唐代人新添的,自然是另一種東西,不是古人所說的欒荊。

原文

紫荊,陳藏器雲:“樹似黃荊,葉小,無椏。至秋子熟,正紫圓如小珠。”大誤也。紫荊叢生,小木,葉如麻葉,三椏而小。黃荊稍大,圓葉,實如樗莢①,著樹連冬不脫,人家園庭多種之。

注釋

①樗莢:臭椿的莢。樗,即臭椿。

譯文

陳藏器記錄紫荊:“樹像黃荊,葉片小,沒有枝丫。到秋天種子成熟,正紫圓形像是小珠。”這非常錯誤。紫荊是叢生的,小型樹木,葉子像芝麻葉,有三丫但很小。黃荊稍大一些,葉片是圓的,果實如樗莢,長在樹上一冬天也不脫落,人們家中庭院多有種植。

原文

六朝以前醫方,唯有枳實①,無枳殼②,故《本草》亦隻有枳實。後人用枳之小嫩者為枳實,大者為枳殼,主療各有所宜,遂別出枳殼一條,以附枳實之後。然兩條主療,亦相出入。古人言枳實者,便是枳殼,《本草》中枳實主療,便是枳殼主療。後人既別出枳殼條,便合於枳實條內摘出枳殼主療,別為一條;舊條內隻合留枳實主療。後人以《神農本經》不敢摘破,不免兩條相犯,互有出入。予按《神農本經》枳實條內稱:“主大風在皮膚中③,如麻豆苦癢,除寒熱結,止痢,長肌肉,利五髒,益氣輕身,安胃氣,止溏泄,明目。”盡是枳殼之功,皆當摘入枳殼條。後來別見主療,如通利關節、勞氣、咳嗽、背膊悶倦,散留結、胸脅痰滯,逐水,消脹滿、大腸風,止風痛之類,皆附益之,另為枳殼條。舊枳實條內稱:“除胸脅痰癖,逐停水,破結實,消脹滿、心下急、痞痛、逆氣。”皆是枳實之功,宜存於本條,別有主療亦附益之可也。如此,二條始分,各見所主,不至甚相亂。

●枳

枳,一種灌木,芸香科,白花,果實為球形,成熟為黃色,外附密毛,未成熟的果實入藥稱枳實,成熟的果實入藥稱枳殼,服之可以驅寒結熱,利氣消渴,兩者的藥理大致相同,在藥效方麵稍有出入,枳實的藥力更強一些。

注釋

①枳實:橙的幹燥幼果,采集後從中部橫切為兩半後幹燥。②枳殼:橙的未成熟果實,在橙果仍綠的時候采摘切半並幹燥。③大風在皮膚中:中醫裏描述風邪導致的皮膚病,如風疹、瘙癢等。

譯文

六朝以前的醫方中,隻有枳實,沒有枳殼,所以《本草》裏也隻有枳實這一條目。後世的人把枳中較小較嫩的叫作枳實,大的叫作枳殼,主治功效各有區別,於是另立枳殼一條,附在枳實後麵。但這兩條的主治功效,也有差異。古人說的枳實便是枳殼,《本草》中的枳實主治功效,便是枳殼的主治功效。後世的人既然另立了枳殼條目,就應該從枳實條目內把枳殼的主治功效摘出來,另作一條;舊條目內隻應該留下枳實的主治功效。後世的人不敢拆破《神農本經》中的內容,免不了兩條相互抵犯,互有出入。我查考《神農本經》中的枳實條目內寫有:“主大風在皮膚中,如麻豆苦癢,除寒熱結,止痢,長肌肉,利五髒,益氣輕身,安胃氣,止溏泄,明目。”都是枳殼的功效,都應當摘入枳殼條目。後麵的其他功效,如通利關節、勞氣、咳嗽、背膊悶倦,散留結、胸脅痰滯,逐水,消脹滿、大腸風,止風痛等,都附加上,另立枳殼條目。舊的枳實條目內應留下:“除胸脅痰癖,逐停水,破結實,消脹滿、心下急、痞痛、逆氣。”這些都是枳實的功效,應當留存在本條中,有其他功效也可以附加在上麵。像這樣,兩個條目才分割清晰,各有主治,不至於太混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