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這一時期的曆史,尤其是魏晉南北朝時期的曆史,曆來有不同的評價。司馬光認為:魏晉皇室“骨肉相殘”,“而胡、羯、氐、羌、鮮卑爭承其弊,剖裂中原,齏醢生民,積骸成丘,流血成淵,幾三百年,豈不哀哉”[2]!司馬光指出了十六國、北朝時期,中原處於分裂爭戰之中,社會經濟遭到破壞,這是一方麵。另一方麵,不論是十六國,還是北朝,各封建皇朝為了自身的存在和發展,它們並不完全是無所作為的,這一點,司馬光卻沒有指出來。其實,早在唐初,人們對此已有比較明確的認識。唐高祖李淵在《命蕭瑀等修六代史詔》中,有幾句話是涉及對東晉、南北朝時期曆史的評價的。他說:

自有晉南徙,魏乘機運,周、隋禪代,曆世相仍,梁氏稱邦,跨據淮海,齊遷龜鼎,陳建宗枋,莫不自命正朔,綿曆歲祀,各殊徽號,刪定禮儀。至於發跡開基,受終告代,嘉謀善政,名臣奇士,立言著績,無乏於時。[3]

李淵用“嘉謀善政”、“立言著績,不乏於時”來評價南北朝時期各個皇朝的曆史,顯然不同於把這時期的中原的曆史視為漆黑一團的看法。這裏說的“六代史”,是指南朝的梁、陳兩朝,北朝的魏、齊、周、隋四朝(魏包含北魏、東魏、西魏,實則是六朝;隋出於北朝故列於此)。唐初君臣的這種認識,從政治上看,他們並不認為在分裂時期的一些皇朝都是無所作為的;從民族上看,一方麵他們固然還不能擺脫對於少數民族的歧視;另一方麵他們的確認識到少數民族統治者所建皇朝在中國曆史上的地位,認識到各族關係的密切對於社會的進步有重要的意義。正是基於這兩點認識,唐初提出了修撰“六代史”的計劃;其後,在承認前人所修《魏書》之史學地位的基礎上,寫出了梁、陳、齊、周、隋“五代史”和《五代史誌》,反映出對於這些皇朝曆史地位的尊重。

唐太宗貞觀二十二年(648年)新撰的《晉書》,是唐初史家所撰前朝史中對少數民族仍不免歧視而又比較突出的。即便如此,《晉書》對十六國的曆史還是重視的,並采用“載記”這種特殊的體例予以表述,而在具體的評價上亦根據事實有所肯定。如在對石勒的評論中有這樣的話:

觀其對敵臨危,運籌賈勇,奇謨間發,猛氣橫飛。遠嗤魏武,則風情慷慨;近答劉琨,則音詞倜儻。焚元超於苦縣,陳其亂政之愆;戮彭祖於襄國,數以無君之罪。於是跨躡燕趙,並吞韓魏,杖奇材而竊徽號,擁舊都而抗王室,褫氈裘,襲冠帶,釋介胄,開庠序,鄰敵懼威而獻款,絕域承風而納貢,則古之為國,曷以加諸![4]

又如記苻堅之事,其中講道:

堅廣修學官,召郡國學生通一經以上充之,公卿已下子孫並遣受業。其有學為通儒、才堪幹事、清修廉直、孝悌力田者,皆旌表之。於是人思勸勵,號稱多士,盜賊止息,請托路絕,田疇修辟,帑藏充盈,典章法物靡不悉備。堅親臨太學,考學生經義優劣,品而第之。問難五經,博士多不能對。

……

堅以境內旱,課百姓區種。懼歲不登,省節穀帛之費,太官、後宮減常度二等,百僚之秩以次降之。複魏晉士籍,使役有常聞,諸非正道,典學一皆禁之。堅臨太學,考學生經義,上第擢敘者八十三人。自永嘉之亂,庠序無聞,及堅之僭,頗留心儒學,王猛整齊風俗,政理稱舉,學校漸興。關隴清晏,百姓豐樂,自長安至於諸州,皆夾路樹槐柳,二十裏一亭,四十裏一驛,旅行者取給於途,工商貿販於道。百姓歌之曰:“長安大街,夾樹楊槐。下走朱輪,上有鸞棲。英彥雲集,誨我萌黎。”[5]

從這些記載來看,對於十六國中的後趙和前秦在中國曆史上的作用,是不能隨意否定的;即使是對十六國中的其他各個割據皇朝,也不能完全視為曆史上的消極因素。

魏晉南北朝時期的民族遷移、民族紛爭與民族融合,不僅促進了中國各民族關係的進一步密切,而且也促進了更大規模的政治統一。對此,隋與唐初統治者都有十分明確的認識:既有“君臨萬國”、“撫臨天下”的威嚴,又有“四海乂安”、“天下大同”[6]的局麵。貞觀七年(633年),唐太宗“從上皇置酒故漢未央宮。上皇命突厥頡利可汗起舞,又命南蠻酋長馮智戴詠詩,既而笑曰:‘胡、越一家,自古未有也!’帝奉觴上壽曰:‘今四夷入臣,皆陛下教誨,非臣智力所及。昔漢高祖亦從太上皇置酒此宮,妄自矜大,臣所不取也。’上皇大悅。殿上皆呼萬歲”[7]。在這裏,李淵和李世民更多地表現出了對於“胡、越一家”、“四夷入臣”這種新的民族關係的喜悅和稱頌。唐太宗作為傑出的政治家,他對民族關係的這種曆史性的新發展,尤有深刻的認識。貞觀二十一年(647年),他十分認真地總結了民族關係對於政治統治的重要,史載:

上禦翠微殿,問侍臣曰:“自古帝王雖平定中夏,不能服戎、狄。朕才不逮古人而成功過之,自不諭其故,諸公各率意以實言之。”群臣皆稱:“陛下功德如天地,萬物不得而名言。”上曰:“不然。朕所以能及此者,止由五事耳。自古帝王多疾勝己者,朕見人之善,若己有之。人之行能,不能兼備,朕常棄其所短,取其所長。人主往往進賢則欲置諸懷,退不肖則欲推之壑,朕見賢者則敬之,不肖者則憐之,賢不肖各得其所。人主多惡正直,陰誅顯戮,無代無之,朕踐祚以來,正直之士,比肩於朝,未嚐黜責一人。自古皆貴中華,賤夷、狄,朕獨愛之如一,故其種落皆依朕如父母。此五者,朕所以成今日之功也。”[8]

從這裏可以看出,唐太宗把能夠同時做到“平定中夏”,“服戎、狄”看作是政治上成功的大事,看作是他超過前人的主要標誌。唐人所謂“天下一家”的觀念,不僅有政治上的含義,也有多民族的含義。這是魏晉南北朝隋唐時期曆史發展的基本特點。

魏晉南北朝隋唐時期是門閥時代,即門閥地主在統治階級中占領導地位的時代。門閥地主的形成有不同的來源,或由東漢世家大族發展而來,或是魏晉豪強地主在政治上得勢演變而來,不論哪一種情況,都必有一個相當長時期的家族聲譽積累的過程。門閥統治的特點,是以家族結構同封建經濟、政治的密切結合。它興起於魏晉,消失於唐末,是這一時期封建統治的特殊形式,有其興盛和衰落的曆史過程。南宋史家鄭樵對這種統治形式有如下的概括:

自隋唐而上,官有簿狀,家有譜係。官之選舉,必由於簿狀;家之婚姻,必由於譜係。曆代並有圖譜局,置郎、令史以掌之。仍用博通古今之儒,知撰譜事。凡百官族姓之有家狀者,則上之官,為考定詳實,藏於秘閣,副在左戶。若私書有濫,則糾之以官籍;官籍不及,則稽之以私書。此近古之製,以繩天下,使貴有常尊,賤有等威者也。所以人尚譜係之學,家藏譜係之書。自五季以來,取士不問家世,婚姻不問閥閱,故其書散佚,而其學不傳。[9]

鄭樵說的“隋唐而上”,當包括魏晉南北朝時期;他說“近古之製”,也是以魏晉南北朝時期最為典型而延續至隋唐。五代以下就是另外一種情況了。可以說,譜學的興衰同門閥的興衰是一致的。鄭樵從官府、私家的譜係之學與譜係之書的盛衰,中肯地道出了魏晉南北朝隋唐時期曆史的一個重要特點。

三國時期,吳、蜀對長江流域社會經濟的發展,各有積極的措施。這不僅為它們的割據稱雄提供了物質條件,也為中國南方社會經濟的發展提供了一個契機。西晉末年,北方動亂,晉室東渡,人口南遷,出現了中國曆史上一次大規模的人口遷移活動。《宋書·州郡誌》記載了“遺民南渡”和僑置郡縣的一些情況,勾勒出一幅幅人口南遷的曆史畫麵。人口南遷,不獨是門閥士族的南遷,更是大批勞動人手的南遷,同時也是北方先進的生產技術的南傳和中原思想文化的更大規模的南移。在此基礎上,南方的城市、交通有了更大的發展。《隋書·地理誌》極言揚州之盛:稱丹陽“埒於二京,人雜五方”,京口則“東通吳會,南接江、湖,西連都邑,亦一都會也”,而宣城、毗陵、吳郡、會稽、餘杭、東陽諸郡則“川澤沃衍,有海陸之饒,珍異所聚,故商賈並湊。其人君子尚禮,庸庶敦厖,故風俗澄清,而道教隆洽,亦其風氣所尚也”。同書記荊州說:“其風俗物產,頗同揚州”,“南郡、夷陵、竟陵、沔陽、沅陵、清江、襄陽、舂陵、漢東、安陸、永安、義陽、九江、江夏諸郡,多雜蠻左,其與夏人雜居者,則與諸華不別。”“自晉氏南遷之後,南郡、襄陽,皆為重鎮,四方湊會,故益多衣冠之緒,稍尚禮義經籍焉。”《通典·食貨十》記,貞觀、永徽之際,“每年轉運,不過一二十萬石,所用便足”,而至天寶中,“每歲水陸運米二百五十萬石入關”,其絕大部分出於江南,可見江南漕運對於關中的重要。同書《州郡十二》記揚州風俗說:“永嘉之後。帝室東遷,衣冠避難,多所萃止,藝文儒術,斯之為盛。今雖閭閻賤品,處力役之際,吟詠不輟,蓋因顏、謝、徐、庾之風扇焉。”《州郡十三》又記荊楚風俗說:“荊楚風俗,略同揚州,雜以蠻左,率多勁悍。南朝鼎立,皆為重鎮。然兵強財富,地逼勢危,稱兵跋扈,無代不有。”所有這些,都反映出這個時期南方社會曆史進程有了很大的發展。這是當時曆史發展的又一個重要特點。

魏晉南北朝隋唐時期曆史發展還有一個特點,即中外經濟文化交流的進一步擴大。這個時期,中國同亞洲各國的經濟文化聯係,有了更廣泛的、更大規模的發展。通往中亞和南亞的商道,到隋朝已發展為三條道路:北道,從伊吾(今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哈密),經蒲類海(今巴裏坤湖)、鐵勒等部,至拂菻國(今敘利亞)。中道,從高昌(今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吐魯番),經焉耆、龜茲等地,過蔥嶺,至波斯(今伊朗)。南道,從鄯善(今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羅布泊附近),經於闐,過蔥嶺,到北婆羅門(今印度北部和巴基斯坦一帶)。中道和南道,還更向西延伸。向東的海路聯係,以中國與日本之間的交往規模最大。三國時,日本曾遣使來中國;南北朝時,日本同波斯一樣,也曾派人來中國報聘。隋唐時期,日本更是經常不斷地派使節來中國,這些使節被稱為遣隋使、遣唐使。隨同遣隋使、遣唐使到中國來的,還有許多學問僧和留學生。唐時,日本來中國最大的使團達到五百人之多。盛唐時期,中國跟亞洲許多國家和地區都有聯係,其中以今朝鮮、日本、印度、巴基斯坦、阿富汗、伊朗和阿拉伯等最為頻繁。在文化聯係方麵,各種宗教的傳入和發展,是最具時代特點的。其時,外來的祅教、摩尼教、景教和伊斯蘭教,分別由波斯和阿拉伯傳入。而東漢時期傳入中國的佛教,在這一時期達到了極盛。佛教在中國的流傳和發展,激發了中國僧人西行求法的熱情。據研究者統計,東晉時西行求法的有三十七人,南朝劉宋時有七十多人,北朝有十九人[10],至唐代仍有發展。東晉的法顯(約337—約422年)和唐初的玄奘(602—664年),是西行求法僧中成績和影響最大的。法顯於晉安帝隆安三年(399年)西行求法,經十三四年回國,其後記述其所經曆之今印度、巴基斯坦、尼泊爾、斯裏蘭卡等地的佛教情況和山川風習,成《佛國記》一卷。此書是關於中外海陸交通最早的詳細記錄。玄奘於唐太宗貞觀元年(627年)自長安出發,取道高昌、熱海(伊塞克湖),渡阿姆河,經迦畢試(喀布爾附近)而入印度,曆盡艱辛。玄奘在印度刻苦學習、參加論辯、從事譯書、介紹大唐情況,受到宗教界和政界的禮遇與尊重。貞觀十九年(645年),玄奘載譽歸國,受到唐太宗的召見。此後,玄奘在長安弘福寺和慈恩寺主持大規模的、前所未有的譯經工作,譯成經論七十五部,共一千三百三十五卷。其譯筆忠實而流暢,遠遠超過前人。他又與弟子辯機撰成《大唐西域記》十二卷,記述他所親曆的一百一十一國及得之傳聞的二十八國的山川、風習、宗教傳說,是關於西南亞及中亞等地曆史、地理的重要文獻。佛教的發展和佛教經典的廣泛傳播,對於中國社會的經濟生活、階級結構、文化藝術、意識形態產生了很大的影響。這個時期的中外經濟文化交流的擴大,還反映在其他許多方麵,其總的趨勢是:中國文化雍容大度地吸收了許多外來文化,而中國文化也大大擴展了它的輻射麵。

魏晉南北朝隋唐時期曆史的發展,在意識形態領域也顯示出極鮮明的特點,玄學的興起和儒釋道的合流,是這一特點一先一後的突出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