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族的政治製度 八旗議政

八旗是一種製度

既是製度,那麽,是什麽樣的製度呢?或曰,八旗是軍事製度。或曰,八旗是貴族製度。或曰,八旗是戶籍製度。或曰,八旗是“部族主義”的統治製度。孟森說,這些都是似是而非的意見,“八旗者,太祖所定之國體也”。

八旗初始,源於牛錄額真。在滿語裏,牛錄是箭,額真是主;牛錄額真就是箭主。箭主是什麽意思呢?原來,滿洲古製:凡出兵、狩獵,十人為一隊,每隊設一頭目,這個頭目就叫牛錄額真;後來漢譯則稱佐領。隨著滿洲實力的逐漸強大,每牛錄的人數也由十人增至300人,而牛錄額真也就成為官名。此係明代萬曆二十九年之事,定製者即是努爾哈赤,後來的清太祖。又過了14年,隊伍已經擴大到400牛錄,為便於管理和指揮,努爾哈赤遂設立八旗製:五牛錄立一紮攔額真,五紮攔立一固山額真;包括努爾哈赤在內,一國共設八個固山額真。固山,滿語“旗”的意思;八固山,即八旗,固山額真,則是旗主。各旗以色別之,分別為正黃、正白、正紅、正藍、鑲黃、鑲白、鑲紅、鑲藍八色。

自此,滿洲人才可被稱為旗人。因為,所有滿洲人都被納入八旗,各歸己身所屬的旗主管轄。在旗之人與旗主之間,有君臣之分;旗主與旗主之間,則身份平等。然為協調八旗之內務外交,八位旗長須共同推舉一人為首長;若此人不稱職,或有事令各旗不滿意,則可彈劾之,另易新首長。以此之故,孟森才稱八旗為“太祖所定之國體”,並形象地比喻為“聯邦製”。聯邦製的特點,可概括為對外一致而內部各有特色。八旗初期,便具有這種特點:各旗分治旗務,同時,民主推選首領,共同合作,相互製衡。

但是,當時努爾哈赤製定這套製度,並未想到要用成文“憲法”的方式加以確定,不過是在口頭上和各位旗主進行了約定,一旦出現一位有實力、有野心、有手段的旗主,這種“口定憲法”的約束力就不太可靠了。當然,真碰上雄才英果不世出的偉人,就算有白紙黑字的成文憲章,也不過是擦屁股紙一張而已。努爾哈赤的兒子皇太極,即清太宗,便是這麽一號人物。他於天聰十年改國號為大清(以前國號為金,或大金,亦稱後金),做了“寬溫仁聖皇帝”,年號崇德;而在此之前,他即已一步步將八旗共和的國體改造成君主專政的國體。至於他如何改造製度,因與本書主旨關係不大,僅略述幾句,以“四三二一”概括之:努爾哈赤在世時,皇太極便以戰功著稱;努爾哈赤卒,皇太極便挾威獨領正黃、鑲黃兩旗,破壞了一人一旗的老規矩。爾後,他將旗主劃分成大、小兩檔,自己與其他三旗主稱大貝勒,召開旗務會議時,四人“並坐而治”,漸漸將話語權集中起來。不久,以戰敗失地及其他罪名廢掉一個大貝勒,於是,四人幫變作三人行。一年後,三人中掌管正藍旗的大貝勒去世,其弟接掌,不多久,其弟亦死;突有旗下之人追訴兩兄弟的“罪惡”,皇太極正好做個順水人情,將正藍旗收歸麾下(雙黃與正藍,即後世所謂“上三旗”者)。至此,三人行變成哥倆好:皇太極正位南麵專坐,其兄代善旁侍而已。待到登基稱帝,則哥倆好之局亦不複存在,滿洲定於一尊矣。

雖然,皇太極於努爾哈赤所定製度,並未盡廢。以前的八旗共主,公推而出,現在,皇帝代替共主,選舉變成世襲。但是,各旗之人對旗主具君臣之分,則仍未改變,皇太極且專門立法保障這份權利。譬如,每逢旗主生辰及元旦,或喜喪大事之日,在旗之人不上門慶吊者,治罪。正因為有這麽嚴格的規定,後來,便發生過堂堂一品大臣因為赴旗主家喪事,“著白衣冠,在主家門前執打鼓之役”,從而耽誤了皇帝的召對。皇帝是主,旗主也是主,一仆二主,好生為難。皇帝為此哭笑不得,隻好將他“抬入”自己領轄的上三旗,免得以後再被主家“壓抑”。雍正皇帝並特地頒布一道諭旨,進行“修憲”,說,嗣後旗主家再有喪事,必須將所屬旗人現任文武大臣者,開具名單奏告後,方令成服;若其人有要事在身,則照常辦事,毋庸吊喪、執役。此外,皇帝所領之上三旗,與其他五旗,亦無軒輊;旗人無論身在何旗,都享受平等的“國民”待遇。所以,皇太極時期的八旗製,“聯邦自治”的局麵並未破裂,隻是多出來一個超乎一切之上的皇帝。不論內財、外交、軍事、禮儀,八旗自治的權力全部上繳給皇帝,這個專製的大工程,直到雍正朝才告完成。

各旗軍事,此先已由皇帝派遣都統管理,旗主已無兵權,全國惟一的軍閥便是自將三旗的天子。戶婚田土等民事,則設禦史稽察,並令各旗交互代管;這一招,便漸漸消泯了各旗自為主屬的界限,並不啻是對各旗財稅情況做了精確審計。同時,通過各種手段抬高旗員,特別是已入朝為官為公務員之旗員的身份,以抑製旗主的威權。例如,不許旗主將已為朝廷命官之旗員挑選為包衣、哈哈珠子等仆從;旗員毋庸互尊他旗旗主;有旗主及旗內權貴敢於勒索、刁難本旗出任地方官之旗員,特準旗員舉告,“朕不治以幹犯舉首之罪”。這些手段,都是為了將旗人對旗主的尊敬馴服轉移到皇帝身上;普天之下,莫非王臣,既然走上了帝王專製路線,就不可能再容忍一仆二主的現象。此術之發揚光大,則見於雍正以降蔚為盛況的密奏製度:官有等階,進言則不論卑賤;事有大小,匯報皆朕所欲聞。上官固可以斥罪下僚,卑職也有機會告一告禦狀。由此,上下相製,人人謹慎,而操其柄轉其樞者,惟皇帝一人而已。語雲,秀才不出門,能知天下事;我看,倒是皇帝不出宮,能知天下事,秀才哪有這麽順暢、多元的情報渠道!

當然,這麽一來,對皇帝個人素質的要求就太高了,不但須智足明辨,還得體氣強旺,更重要的是能恒年累月保持對案牘工作的興趣。終其一生,雍正身體力行,不愧乾綱獨斷之帝。其子乾隆執政前期亦能克紹其裘,其孫嘉慶、曾孫道光則誌或不隳,而智、力有所不逮,以至朝中養出一些上蒙下騙、欺君誤國的所謂“奸臣”,乃培發出清社覆滅的萌芽。此後之鹹豐、同治,更是一蟹不如一蟹,不論德智,光說動物性的生殖能力,都愧對列祖列宗。光緒、宣統,所謂道光之緒,宣宗(道光廟號)之統,其實都是別家的孩子,已經稱不上貨真價實的世襲。迷信一點,就得說,此之不亡,寧有天理乎。可見,世襲專製之為政,考較的乃是遺傳基因是否變異,而高科技昌明無前之今日,對基因的研究仍未獲得明晰結論。然則,二千年來世襲專製之屢屢破產又可得而言也。故竊常謂皇帝無可厚非,專製亦不可怕,至可怖者,在其位者非其人也。欲人與位相得益彰,除了有效選舉,限期致仕(自明代以來,皇帝親力親為,其實就是在做丞相),還能有別的好辦法嗎?晚清之研究立憲,轟轟烈烈,其實就準備依此進行一遭末路狂奔,隻是那個時候的八旗餘孽死到臨頭猶不曉好歹,治國如買小菜,討價還價,令舉國之人不勝其煩,遂經一聲槍響,裏應外合,斷送了卿卿性命。噫?不是說雍正已經將八旗收拾得服服帖帖了嘛,怎麽臨末又跳出一幫不曉好歹的八旗餘孽?請為略述梗概。

八旗為清太祖所定國體,既如前所述矣。而自太宗、世祖(順治)、聖祖(康熙)以迄世宗(雍正),則漸漸將八旗製的國體更變為君主專製的國體,在此過程中,一切的遷變都將以政治理論的遷變為先決條件,那麽,諸帝改製,舍儒家孔孟之說以外,哪裏還有其他更成熟、更方便的政治理論可供利用呢?因此,滿洲作為原先僻處一隅的“夷狄”,揮師東來,伐其國、取其民,終能入主中原,奠定偉業,儒學之功不可沒。清國建立,儒學之功用有二:

一、在內部統治結構上,以“天無二日、人無二主”的儒家原則,對旗員各遵旗主、旗主共治滿洲(孟森戲稱為“聯旗製”)的祖製進行“解構”和“重構”。清代對所謂祖製的重視,較曆代為最;因此,欲更動祖製,往往是一件麻煩事。太宗抑製各旗,不過未能遵守“三年無改於父之道”(《論語.學而》),“不孝”而已,還談不上違反祖製。其後諸帝欲進行改革,則須與長年累月積聚而成的慣性作戰;所謂慣性,代代遺傳、日久養成之惰性也,實無理路可循。祖製之本質,亦即非理性之慣性也。而大多數、大多時候之人類,亦無理性可言,惟慣性是依,宜其好遵祖製、不思變改也;心理學家榮格定義人類之“集體無意識”,殊屬有見。語雲:以毒攻毒;既然祖製之本質為非理性,則要改變它,亦毋庸太過講求理性,而自非理性入手反更容易見效。世宗對各旗王公貴族嚐有一段訓詞,即可視作以非理性手法改革非理性製度的典型,其詞曰:

“當時上三旗風俗,隻知有君上。……孟子雲:‘遵先王之法而過者,未之有也’;朕事事效法祖宗,願爾等亦效法爾之祖宗,忠誠自矢,一念不移。古人雲:‘天無二日,民無二王’;臣子之於君上,乃天經地義,苟懷二心而存遊移瞻顧之念,即為亂臣賊子。天理國法豈能容乎!……滿洲風俗醇樸,尊君親上之心最為肫篤。雖遇天潢宗室,未嚐不加禮敬;而君臣之大義必明,金石之心腸不渝。朕今日之諄諄訓誡,無非欲正人心、化風俗,使國家永享升平之福耳”。

這一段話,就包含了解構和重構兩重意思。“當時”,蓋指順治朝明定“上三旗”之名以前。揆諸史實,可知,那時候八旗共和的遺風猶存,旗員不僅知有“君上”,仍須效忠旗主,怎麽會是“隻知有君上”呢?但是世宗心思甚巧,他在一段話之內,偷換“上三旗”與“滿洲”兩個概念,便完成了對八旗製的解構。上三旗既歸皇帝親統,皇帝就是三旗的旗主;三旗之人尊君、尊旗主的行為,便可以統一到同一個人身上。因此,他說“上三旗風俗,隻知有君上”,並非無理。然而,其他五旗就不一樣了,除了尊君,還要尊奉各自的旗主。他卻不管,接著上三旗的話頭,說“滿洲風俗醇樸,尊君親上之心最為肫篤”,說得好像上、下八旗間都以“隻知有君上”為原則,而不複知有旗主了。此即解構。更進一步,他又將臆造的曆史事實(“風俗”)升格為祖製,說這就是滿洲祖宗定下的傳統,“朕事事效法祖宗,願爾等亦效法爾之祖宗”;三言兩語間,便將太祖及與太祖共同定製的列祖“強奸”了一番。隨後,他又將孟子扯過來壯聲氣、光門楣,開創了一個名為效法祖宗實則盡更祖製的新局麵。此即利用儒學進行建構也。當然,改製之事延續時間甚長,絕非一段訓詞即可畢功,亦非世宗一帝即可成事。但是,自太宗以來諸帝在此事上引為“理論資源”的儒學,其所以運用之法,當以此段訓詞最見其妙。

二、對外作戰、奪取天下,乃至維係二百多年的統治,非有儒學之助,滿洲難以成功。僅略論其入關前後的區別。順治元年,即攝政王多爾袞率兵入關之年。在此以前,滿洲作為武裝部落,本身既無問鼎天下之心,故所作所為,無非“鈔掠”:不時衝入關內,搶一些財貨,抓幾個奴隸,如此而已。對明國君臣而言,滿洲隻是一個在經濟上有無饜之求的討厭鬼,而非在政治上有非分之望的堂堂敵國;對關內民眾而言,亦隻是不時來擾的強盜群體,而非可望於解己倒懸的新朝真主。然在順治元年,大學士範文程上啟建議,則說見今“中原荼苦以極,黔首無依,思擇令主以圖樂業”,攝政諸王亟應發兵入關,且此行務必“嚴申紀律,(對民眾)秋毫無犯,複宣諭以昔日不守內地之由,及今進取中原之意,而官仍其職、民複其業,錄賢能、恤無告”。以前做強盜,攻城隻為取財,殺人隻求得貨,固無“紀律”可言,也不用恤懷百姓、安撫官吏;現在要作周武王,則是開拓版圖,代育萬民,故應講文明、宣道德,“變鈔掠之暴,為吊伐之仁”。多爾袞虛己納言,清軍此番出師遂盡遵範氏所擬之策,以故武戰(主要對手實為李自成等“流寇”)、文戰(對民眾宣傳王道)雙線告捷,乃於二年之內,入北京,下南京,“明(朝)所以係人心者略盡”,至此,清之開國,規模粗具。而運用儒學,猶不止此。

順治三年,以滿文翻譯明朝的《洪武寶訓》(即朱元璋語錄,是明代的“祖訓”),世祖禦製序言,頒布天下,表示要與天下共遵明代的祖訓;此則不啻象征滿洲已向華夏曆代開國之君看齊,要繼承由秦、漢以來延續至宋、明的“正統”,而不是像一些“夷狄”勢力那樣,僅僅試圖用武力去顛覆華夏傳統。近代以來關注政治製度的史家,如錢穆、雷海宗等,曾說過,二千年中國的政府權力(或曰政治上的主流意見)在大部分時間實都由士大夫群體掌控,絕非簡簡單單一句“獨裁”(君主專製與獨裁大有區別)可以概括。錢穆甚至說,中國的傳統“一向是偏於法治”的,中國社會亦“早已是一個平等的社會”。法治、平等雲雲,可以討論;士大夫治國則是極有見識的判斷。自陸賈對劉邦說了一句“馬上得之,寧可以馬上治乎”,曆代有識帝王無不心領神會,認識到“乃公居馬上而得之,安事《詩》、《書》”,這種無賴態度是行不通的,於是,不管是舊貴族還是小流氓,隻要打了天下,九五之尊都不得不與熟讀詩書的士大夫們“共治之”,而不敢但憑一己私意任性胡來。而士大夫之所以成為中國曆史上一種最主要的政治勢力,則在於他們不但在製度建設上具有專家的技能,而且能夠集體出狀證明政權的合法性。他們之所以能夠提供合法性,則在於他們所遵信的儒家之道。對於儒學以及儒學代言人——士大夫在製度化和合法性方麵所起的作用,孟森有一句極精辟的評價:“中國曆代草昧時之陋態,經儒家以六經為標幟,以孔子所舉之堯、舜為歸極,乃漸入於國家之正軌,此所以為萬世師表也”;世祖開國即引入儒學,無疑就是對這個評價的讚許。當然,此應歸於攝政王多爾袞,蓋世祖時尚年幼,軍令政令具出諸多爾袞也。多爾袞於“草昧”之時,即究心於意識形態,並在軍國大事上堅決貫徹儒學原則,其見識遠高於當時諸公矣。多爾袞雖於身故後被世祖打倒,到了高宗(乾隆)朝,還得為他平反昭雪,此亦其光輝終不磨滅之一證。

儒學對滿清立國及其八旗製的影響,既已略述,然八旗製之式微變質,猶有另外一個重要原因。清軍入關,初期兵力自以八旗兵為主,但是,時間一長,地域更廣,則區區18萬旗兵,實在不敷調用。要逐一追剿明帝後裔在南方建立的流亡政府,要維護各占領區的社會秩序,防杜民間騷亂,非有更多兵力不能為功,於是,綠營興焉。然欲述綠營,先得介紹漢軍。

漢軍者,何謂?曰:漢人組織而成之旗也。入關前,明軍中向滿洲投降的漢人,自成牛錄,不與滿人混同,滿語稱為“烏真超哈”(其意為重兵)。清太宗秉政初期,將漢人牛錄編為一旗,後因歸順漢人數量漸增,遂於崇德七年分編為八旗。至此,清國武裝力量便分為三大支:滿洲八旗,蒙古八旗,漢軍八旗。前謂18萬旗兵,則包括滿、蒙、漢共二十四旗言之。清軍入關,碰到兵力不敷調用的困難,而關內明軍望風而靡,降者甚眾,當其時收編降人成軍,令其作戰駐防,正是順理成章的事情;清帝不就說過:“自古漢人逆亂,亦惟以漢兵剿平,彼時豈有滿兵助戰哉?”且既已設立漢軍,那麽,將這些降軍編入各旗,更為便捷。可是,入關後,這些降軍卻被組織成另外一支軍隊——綠營,而不令補入漢軍,其意何居?

吾國向重資曆,滿、蒙、漢三種八旗,建立固有先後,待遇因有差別。在清代帝王心目中,滿洲與己同族,且共同草創大業,自是第一等臣民。蒙古人曾建元國,為漢人所滅;蒙古與己族在中國,較之漢人,同屬少數民族;蒙古兵之戰力亦不可小覷;有此三者,蒙旗亦被優待。於是,滿洲三旗軍中,以漢軍地位、待遇最下。但是,漢軍與滿人雖非同族,然其效忠滿洲,為時甚早;且滿洲入關前為壯大勢力,招徠漢族之優惠政策甚多(至有讓滿洲人騰出原住屋舍以安頓新到漢人者),故漢軍旗之漢人與入關後同為一國之民的漢人,其在清廷的地位及所受待遇迥然有別。故漢軍雖非滿種,遽謂其為漢人,彼心未必然也。今欲將新降人補入舊降人組成的漢軍旗,表麵上省去了另建新軍的麻煩,實際上卻增加了人際摩擦的風險。因此,清軍入關後,每得一地,便將當地降軍編為綠營。至於綠營之得名,則以“漢兵令皆用綠旗,是為綠營”。

綠營才是滿洲戡定中國的功臣。

八旗建製甚早,而八旗之衰敝也速。早在崇德元年,太宗便說:“太祖時,八旗子弟一聞行師出錯,莫不踴躍爭先。今則或詐妻子有疾,或以家事為辭”。即此可知,未入關前,旗兵之驍勇敢戰已不如昔。但是,主觀厭戰,還不能據此證明其客觀之不能戰。康熙十四年,蒙古布爾尼、奈曼等部叛亂,其時,旗軍精銳傾巢而出,正與吳三桂等作戰,無奈,征蒙大軍統帥圖海“奏請選八旗家奴之健勇者”,終於,就憑這支臨時糾合之“奴”軍平定了叛亂。據此可知八旗風氣之勁悍,猶存於聖祖時。然至高宗之時,旗兵戰力已為強弩之末。如金川之役:地不逾千裏,人不足五萬,而用兵至五年之久,靡餉至7000萬之巨,方勉強戡定;“十全老人”(高宗)尤厚顏自誇,旗勢可知矣。但是,史家皆謂康熙時平定三藩,已知旗兵不足用,無待於乾隆時再加論定也。

三藩者,吳三桂、尚可喜(子之信)、耿精忠也。如前所述,滿洲入關,旗兵不過18萬,所以能夠定鼎中原、建立新朝,蓋精於利用漢人,其術有以致之也。其術有二:一是以漢人招降漢人,此即新設綠營的原因;一是以漢人與漢人戰,令旗營壓陣,而綠營前驅,以致每戰每勝,終於掃清南明餘氛。而為王前驅之漢人中,最具實力與功勳者,則為三藩。

康熙十二年末,吳三桂反。明年三月,耿精忠反。不一年,尚之信亦反。“於是,諸藩之毒盡發”。藩,相當於後世之軍閥;軍閥沒有不鬧事的,藩亦無不懷反心者。此事與藩王、軍閥之人品、學問、德行無關,而與製度有關。中央集權製度中,本就不應出現藩王、軍閥這些東西;藩王、軍閥,隻有在鬆散邦聯型的國家中才有存在的合法性。一國之權,其大者無非外交、軍事、財政三端,中央集權國家所集之權,亦以此三者為要。而藩王、軍閥牢牢把持屬地之軍事、財政,甚而自行外交;若放任自流,則是國中有國,浸久且將儼然為敵國,明顯不符合建立中央集權國家的初衷。今世有宏大構想,稱一國兩製,其創造性、突破性毋庸置疑,然其終不合乎中央集權國家之原則,亦毋庸諱言。當吳三桂未反前,清廷曾議“撤藩”,時方弱冠之年的聖祖就說了:“撤亦反,不撤亦反,不若先發製之可也”。果不其然,一句撤藩,逼得吳三桂不得不立即造反。不過,在深諳國家體製的聖祖看來,吳三桂遲早要反,他不反,子孫也要反,待到他韜光養晦、養精蓄銳之後再反,不若促其在立腳未穩、根基不固時造反,收拾起來反而容易一些。

讀者看吾國史書,新開之國,往往不顧百戰之餘的疲憊,先不急於休養生息,而務必將境內殘敵、邊疆禍藪剿滅無餘,方肯罷手;此與康熙朝的迫藩造反,是一個道理。這種做法,全是基於軍事上的考慮。軍隊要保持戰鬥力,最好的辦法就是經常打仗,“養兵千日,用於一朝”雲雲,其實不太可靠。流汗哪能和流血比呢?譬如足球訓練,以賽代練可行,一味隻練不賽則不可取,長期集訓製終不如經常聯賽製能鍛煉人才,就是這個道理。開國不久,一日不去隱患,則一日不得安生,與其姑息養成未來之大患,不如趁著軍隊尚有餘力,先下手為強。要知道,此時所對之敵也處於久戰之餘,來不及休息;你覺得自己不行,他還更沒信心呢。*雲:宜將剩勇追窮寇。有得之言也,豈虛言誑語哉!一旦掃清餘氛,自然可以馬放南山,軍隊也就以練為主了。境內再無軍事建製之敵,須預防者不過鄙民農夫之哄亂而已,軍隊雖無昔日銳氣,然鄭重其事,不掉以輕心,亦足資彈壓,且內亂之起,往往因政治腐敗,又非純軍事問題也。且二千年來,改朝換代縱然頻繁,終賴有千年不絕之文教傳統可以傳薪續斷,視為同一國家在基本政治主張不變的情況下不斷更換政府可也;雖每次組閣,用的是武力而非選舉,終無傷大雅。但是,清末以來,中西交通發達以後,出現了全新局麵,一旦外國啟釁,久不聞鼙鼓的軍隊倘若不克禦侮,則因文化迥異之故,亡國事小,亡天下之禍甚大。而最新之局,又有所謂文化衝突論、經濟侵略術者,與軍事衝突互為表裏,未知孰愈,大費人思量。百年來誌士仁人便在這內憂外患的大問題上上下求索,似迄未覓得最終的全盤解決方案,以故孫文“革命尚未成功,同誌仍須努力”之言猶在耳,關心國事者不可一日釋懷也。走筆至此,離題太遠,請再述八旗、綠營事。

三藩之亂雖在聖祖意料之中,但是,賴以平亂,卻非他恃為後盾的旗兵,而是綠營兵。舉個例子,旗兵南下頓於荊州,與三桂軍相峙,不但曆八年之久不能進一步,甚而有欲舉襄陽投降者。即此可窺見旗兵底蘊。而這場漫延雲、貴、川、湘、陝數省的大動亂終於被撲滅,則應歸功於統帥綠營之張勇、王進寶、趙良棟諸將,聖祖不得不說:“若用綠旗步兵之力,於滅賊殊為有濟”。自此後,八旗之兵日漸衰落,終於墮落成一個毫無戰鬥力的軍事集團。

文宗、世宗裁抑各旗首領,限製以至取消各旗的自主權,其義與聖祖撤藩相似,都是為鞏固中央集權製度不得不采取的手段。隻是,掃除三藩如斬草除根,永無後患,廢除八旗共和之製卻貽患後人不淺。旗主及旗內權貴雖被架空,而八旗體製卻蛻變為一種享有特權的福利製度,被整體保留下來。特權生長之土壤,其名曰不平等;在政治、經濟和法律領域,滿、漢之不平等,嚴格地說,應稱旗、民之不平等,舉其大者,略有四端。

清代官製,有滿缺、漢缺的區別(另尚有蒙古缺、宗室缺,不備論),滿官可補漢缺,漢官不可補滿缺。中央部院職務,分設滿、漢,如滿尚書、漢尚書,滿侍郎、漢侍郎,滿章京、漢章京之類,而滿官之權大於漢官。且滿人往往出任政府中職別較高之官,漢人則多充卑職,以故,官吏中漢員占比雖不為不高,而為數較少之樞要官,則為數較少之樞要官,則幾乎全屬滿、蒙。後來論者總結這種官製,乃曰:“夫以民籍計之,滿人之數裁當漢人百之一,而服官者其數乃等於我,天壤間不平之事未有若斯之甚者!”平心論之,滿洲既入主中國,其中英邁之才自應多有,出為官守,可謂得人;而對豐鎬舊臣,以官爵酬庸,這種做法,固為二千年來吾國乃至外國乃至人類社會之不可避免者(如美國選舉中捐款多者,例得出任駐外使節等職,亦無非酬庸之遺意),滿洲以此獎勵世臣,亦不可厚非。然因此造成統計學上的奇觀:1%=99%;斯又不得不謂為過分,而民族矛盾以此醞釀激化乃至終亡其國,孰謂無因?

滿漢不準通婚。此一政策之流衍變化,頗有趣味,不妨多寫幾句。滿洲之初,禮法未備,其族之強勁生命力固在乎是,而野蠻性亦在乎是。其中,搶掠婚(MarriagebyCapture)便是滿洲特色之一種,而明國及朝鮮女子被搶者,為數最多。順治以前,滿洲自甘為強盜,出征作戰,每以“搶”為名;如“搶西邊”(謂蒙古境)、“搶昌平”(謂明境)等。其時在滿洲為臣之漢人,乃大搖其頭,歎曰:“夫‘搶’之一字,豈可以為名乎!”入關後,此風稍歇,然遲至乾隆中期,旗兵征新疆準噶爾,仍然發生了“掠獲婦女”的“醜聞”,可見其俗入骨,難以根除。滿洲此一陋俗,令漢族平民之有妻女者聞風喪膽;而漢族士大夫則有一種“華夷之見”,己雖臣服,猶不欲家中子女與異族婚配。順治初,詔告天下:“自後滿漢官民有欲聯姻好者,聽之”;本來是一條借通婚以消泯民族畛域的良法,卻因為上述原因,而引發漢族民間的恐懼:“哄聞滿洲之女發配中國男子,中國女子要配滿洲男子,名曰‘滿漢聯姻’。人家養女者,父母著急,不論貧富,將就成親;遍地皆然。真亙古未聞事也”。謠言愈演愈烈,後來竟又哄傳“滿漢聯姻”不過是皇帝為了采買秀女而找的借口。於是,“滿漢聯姻”的良法美意被民族間的猜忌破壞無遺,清廷陷入進退兩難的地步:繼續推行“新婚姻法”,實不可行;收回成命,或再詔禁止,又顯得荒唐兒戲。

惟一可行之策,隻有緘口不言,或在內部密諭廢止。考察史料,此後雖無明令禁止滿漢通婚,但光緒末年嚐有上諭:“滿漢臣民,朝廷從無歧視,惟舊例不通婚姻,原因入關之初,風俗語言或多未喻,是以著為禁令。今則風同道一,已曆二百餘年,自應俯順人情,開除此禁”雲雲;可知,順治初準予聯姻之詔,後來實際被廢除掉了,且又立法禁止二族通婚。此即有清一代滿漢不通婚姻之來龍去脈,究其始,乃漢族反對通婚,實非滿洲之歧視政策。然著為禁令,終予人以民族不平等之口實。

旗人有關外、關內之別。關外,指山海關以外之奉天(約當今之遼寧)、吉林、黑龍江三省,所謂“東三省”。今日稱東三省,固為簡稱,而無特別含義;在清代,東三省則是漢人的禁區、旗人的特區。清代行省最高長官稱總督、巡撫,東三省則以將軍、都統管轄[1](因為絕大部分旗戶都隸軍籍,故用武職之將軍、都統進行管理),可視其地為軍管區;漢人可自由出入各行省,東三省則非貿易營運人員不得擅入,更無論落籍,此所謂禁區;東三省常住民隻有一種,就是旗人,則謂為特區,亦無不妥。清廷在國土內劃出一個東三省,實行特別管理,其用意,據錢穆稱:“惟恐中國不能久踞,故特以關外為其禁地,備作退步”,鄙意除此之外,應當另有經濟或曰福利的考慮,蓋以地廣物博之東三省,盡付與不到300萬之旗人,其生計之容易,遠較各行省之人民為優[2]。關內旗人,有京師八旗、駐防八旗之分,而俱以政府賜發之“恒產”、“月薪”維持生計。旗人之有“恒產”,乃拜“圈地”政策所賜。順治元年上諭戶部:“近京各州縣民人無主荒田,及明國皇親、駙馬、公、侯、伯、太監等死於寇亂者,無主田地甚多。爾部可概行清查,……盡行分給東來諸王、勳臣、兵丁人等”[3]。這個政策一直執行了20多年,直至康熙八年方下令禁止[4]。諸王、勳臣不論?/c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