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棄嬰昨天早上我媽去買菜,回來就很不高興眼圈都紅了,我就問怎麽回事。好半天她才哽噎的說道“今天看見一個剛出生的嬰兒,被一隻狗叼著走,腸子都出來了。作孽啊,聽說是扔著垃圾箱裏的,野狗找吃的。”聽到這個事,我心裏也是很不舒服,都是父母作孽,扔在警察局,或者超市民政局門口都會有人撿回去養,何苦害了孩子一條性命呢。孩子的死自然會十倍報應在她沒有人性的父母身上,但是我更關心那條狗“媽,那條狗打死沒?”“你個孩子怎麽這麽毒啊,狗也是肚子餓,它有不認識孩子。”我媽很是詫異我會這麽說,平時的時候我是很習慣狗之類的寵物,兔子除外。我苦笑了一下,這話叫我怎麽說,人因為吃的是雜食,吃肉吃米吃青菜而且吃的都是比較精細的糧食,人的肉質也就比較鮮美。一般野生動物吃了人肉之後,就會還想嚐試人肉的滋味,這就是為什麽有電視報道食人鯊,食人獸。這是從科學的角度上來說,從靈異的角度來說,吃了人肉的動物,因為吸食了人的精氣從一定程度上有了人的智慧,成了妖。它們會為了進一步的進化而千方百計找到吃人的機會。為什麽西遊記中那麽多妖精都想吃唐僧肉就是這個原因。越是純淨的肉越是鮮美,給予它們的可以說是一種力量也就越大。但是這種力量就像人類的毒癮一樣,因為是靠吸食其它的生靈,所以還是有著副作用那就是發瘋。也就是我們常聽說的瘋狗吃人。我比較在意的是那條吃過人肉的狗,被打死沒,沒打死的話,興許會有更多的悲劇的發生。人類的城市是很危險的,因為許多這樣的流浪狗或者動物,興許它們白天不出來,晚上遊弋在城市的大中小巷子了,伺機襲擊落單的人。所以夜路很危險,想要活得長久,晚上早回家是應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