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日(2)從回旅店

我估計,我真的是瘋了。

我估計,路上的人也一定以為我是一個瘋子。

我不管不顧地從大愛的家裏麵跑出來,腦海中的那個聲音一直都在喋喋不休,它在懷疑一切,懷疑每一個人都是設計好要陷害我的。

當一個人的腦海中出現了另一個聲音,很難說他不是一個瘋子。

對吧。

這是我對自己的診斷,我覺得此時此刻我就算沒有瘋,這一切對於我來說也有點過於刺激了。這種刺激讓我的精神處於一種崩潰的邊緣,我已經分辨不出現實與虛幻。

我跑過了街口,然後在角落裏氣喘籲籲。

我本來就不是運動健將,我就是一個宅男,缺乏鍛煉才是我這種人的特質,我勉強地跑出來大愛的視野之外,然後開始我今天的第一個自主思考。

我到底是怎麽了?

我真的瘋了麽?

不,我肯定沒有瘋。

但是我怎麽解釋這一切?

那些個我虛擬出來的朋友,那些我看到的與我沒有看到的幻覺與事實。

我不知道大愛到底追沒有追過來,我伸手打了一輛車,坐在車裏,直到司機問了我三遍之後我才回過神來,司機說,老弟,你到底坐不坐車?去哪裏?別耽誤我生意好麽?

我說,去商業中心吧。

司機一愣,然後笑了,他說,這小地方有什麽商業中心啊,我知道了,你是要去商場吧。想逛超市?

我點了點頭,司機倒是痛快,三拐兩拐把我放在了商場旁,這所謂的商場真的不能稱之為商業中心,隻是一個兩層樓的建築,在我的視野中沒看出有多長多寬,我走了進去,發現地下還有一層超市,而地上的兩層布滿了大大小小的商家,不過分類很混亂,所有的類型都混雜在一起,還有人在熱情地吆喝,好像是一個大市場一樣。

我為什麽來這裏?

因為我發現我的手機還在兜裏,隻不過它已經沒有電了,在荒山之中沒有信號,手機的作用也就跟手表一樣,我肯定沒有關注它。但既然出來了,到了文明社會,第一件事肯定是要把它恢複原樣。

我找到了一個賣手機配件的,買了一個充電器,然後賴了半個小時的電。

在手機充電的半個小時裏,我逛了逛這裏,還別說該有的東西都有,就是有點雜亂無章。這個地方我沒有印象,不過可能是因為我的年齡小,否則山裏麵的孩子一定會對最近的城鎮裏麵唯一的商場印象深刻,一定會有許許多多的故事與回憶。

我在這裏越走越感覺親切與熟悉,還真好像是一個遊子回到了故鄉一般。

半個小時我把裏裏外外逛了個遍,當然沒有買東西,因為大愛的錢包裏隻有三百多塊錢,而我所有的東西都消失不見了,無論是行李還是銀行卡,都跟我的朋友一起消失了。

這其實更加堅定了我覺得這中間有問題的想法,因為我不會光著身子跑到荒村裏麵來,我肯定要帶著許許多多的東西,包括衣服,包括牙刷,當然最重要的是錢與銀行卡。而這些東西我很清楚是留在了旅店裏,因為爬山實在沒有能力拿這些額外的負擔。

可是它們都不見了。

這些總不會是我的幻覺了吧。

當然,我如果是一個瘋子,很可能是帶著這些東西之後丟在某一個我根本不知道的地方了。

可我不會忽略這個可能,因為如果我是瘋子也就罷了,最多傷害的是我一個人,可如果我不是瘋子,那麽說明現在我的幾個朋友與那兩個女學生,都陷入了危險之中。

我回到了充電的地方,拿回了自己的手機,打開了手機發現裏麵有不少短信,當然沒有什麽重要的。我已經說過了,我是一個宅男,我這樣的人就算是死在家裏估計也要十天半個月才會有人發現,而原因還是因為我臭了,而不是因為有人需要我。

不過這個世界上當然有我關心的人,也有關心我的人,我的一件事兒就是給家裏打了個電話。

平時我跟家裏聯係的頻率大概是半個月一次,所以這幾天沒有打電話老爸也沒有感覺什麽異樣,隻是寒暄了幾句,相互通報了一下各自的健康狀況。

提起近況,我鼻子有點酸,匆忙間掛了電話,我實在是很害怕這個詛咒,很害怕即將到來的死期,而同時我更害怕把這個消息告訴自己的父母,讓他們白發人送黑發人。

拿了手機從商場裏麵出來,我看了看太陽,現在不過九十點鍾,這一天剛剛開始,可我接下來要做什麽呢?找了一家德克士,要了一個早餐跟一大杯可樂加冰,坐在那裏咬著吸管,陷入了沉思之中。

我一直以來都是一個比較冷靜的人,尤其是在分析狀況的時候,我寫小說的時候習慣性將自己放入所有角色的位置中,然後分析每一個人的每一個動作帶來的變化,當然現實要比這複雜得多。

此時此刻我也隻能分析我自己。

不過是兩種可能,第一種我瘋了,第二種我沒瘋。

如果我瘋了,那麽也就是說從小愛被我在古廟救回來之後,在她七天回魂的過程中,我一點點瘋狂了,我開始拒絕接受這一切,然後我開始為我的朋友的回來找了一個還算說得過去的理由……好吧,這似乎已經沒有什麽可說的了,我如果真的瘋了,那麽此時此刻我也不能保證我看到的都是真的,我無論做什麽都沒有意義了,對吧,說不上此時此刻我正在某個精神病院的**被捆著留著唾液,然後腦海中幻想著自己正在喝著冰涼的可樂。

既然我瘋了沒有任何意義,那麽隻說我沒有瘋的。

如果我沒有瘋,那麽問題出在哪裏了呢?

馬天成跟侏儒如果真的是毒販,他們為了掩蓋自己的犯罪事實,肯定是會說謊的,這一點毋庸置疑。我們離開旅店,山裏麵的人正好趁著天晴跑出來把貨物取走,這中間可能是發生了什麽事兒,導致他們敗露,所以他們把人脅迫到了山裏麵,不,這還是最好的結果,說不上這些人已經被人殺了滅口了。

而他們就埋在那個地下室中,他們就在那堆土下麵。

我猛然站了起來,我必須得回到那個山村中,回到那個旅店裏。

那裏肯定有被人忽略的證據,他們不可能把一切都做得天衣無縫。

在那個地下室,那堆土下麵,一定有著什麽。

隻要我能夠把那土挖開,如果裏麵真的存在那個地下室,我就沒有瘋,如果裏麵什麽都沒有隻有土地,我就瘋了。

對,這麽直接的證明,為什麽我會忽略?

我一秒鍾都不想耽擱,跑出去伸手打了個車,結果我一說去山上,司機拒載了。

我愣了半天,好話說盡,司機還是搖頭。

一連找了四輛車,結果沒有一輛去的,每一個人的理由都差不多,那個地方鬧鬼,離得越遠越好。

我真的沒辦法了,到了第五輛車,我進去之後直接掏出兩張毛爺爺,司機不明所以地看著我,我說,去山上,到山洞你就停下來,這些是你的報酬。

司機看了看我又看了看錢,然後說,那個地方鬧鬼,你不知道?聽說又死了好多人,都是學生。

我說,對啊,就是因為鬧鬼我才要去的,多刺激啊。以後這都是旅遊項目了。

司機說,你還真的是膽子夠大的。不過聽說那個鬼村在網上挺火的,說不上真的越來越火了,將來不要命的人越來越多。唉,這個錢我們到底是賺不賺呢?

我一看司機動心了,急忙說,我知道你們鎮上的人避諱,可是旅遊這個東西就是這樣,必須要有噱頭。你不用進山,到山洞給我放下來就可以,你看怎麽樣?

司機想了想,點了點頭,我鬆了一口氣,把錢遞了過去。

鎮上到山上其實不遠,真的不遠,尤其是山洞挖通之後。

我看了看時間,半個小時左右已經能夠看到山洞的影子,司機在山洞停下,我下了車,看到大愛站在山洞旁,烏溜溜地大眼睛凶巴巴地瞪著我。

我很心虛,主動把錢包遞了過去,大愛一把抽了回去,對我說,你還偷東西?你信不信我讓警察抓你。

我說,我真的不是故意的,我……

大愛說,我都跟醫生預約了,你為什麽跑?

我說,你跟醫生預約,為什麽要背著我?

大愛一愣,然後說,我是病人家屬,我有經驗。這種事情我當著你麵說,你不害怕?我肯定要背著你說啊。你不會覺得……我騙你說你瘋了吧。我有那麽無聊呢?

我本來就心虛沒理,低著頭說,你怎麽到這裏來了?

大愛說,我找不到你,但想一想也知道你會從新回到這裏。你是不是過來找你沒有瘋的證據來了?

我說,你相信我沒有瘋?

大愛說,其實你瘋沒瘋跟我沒有關係,我隻想找到我妹妹。我倒還真希望你能夠想起什麽來,走吧,去旅館吧。你要是想到什麽,都告訴我,我希望能夠找到我妹妹的線索。

我點了點頭,跟大愛一前一後地進入了山洞,進去之後想起了之前跟風月走過這裏的時候,那時學生們興高采烈地走過這裏,誰也沒有想到一個人都無法回去。

想到這裏我一愣,站在山洞正中,大愛說,你怎麽了?

我抬起頭,上上下下看了一圈,結果我預想的那個攝像頭並沒有存在。那個攝像頭是小不點放在這裏的,這算是小不點存在的直接證據。

隻可惜,它沒有。

那麽說,還是我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