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說:“良人,你不是愛聞香麽?我曾托人到鹿港去買上好的沉香線;現在已經寄到了。”她說著,便抽出妝台底抽屜,取了一條沉香線,燃著,再插在小宣爐中。

我說:“在香煙繞繚之中,得有清談。給我說一個生番故事罷。不然,就給我談佛。”

妻子說,“生番故事,太野了。佛更不必說,我也不會說。”

“你就隨便說些你所知道底罷,橫豎我們都不大懂得;你且說,什麽是佛法罷。”

“佛 法 麽?———色,———聲,———香,———味,———觸,———造作,———思維,都是佛法;惟有愛聞香底愛不是佛法。”

“你又矛盾了!這是什麽因明?”

“不明白麽?因為你一愛,便成為你底嗜好;那香在你聞覺中,便不是本然的香了。”

(原刊1922年4月《小說月報》第13卷第4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