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二十二章 荒野遇狼

腦袋裏就好像是紮進了一根鋼針般隱隱作痛,仿佛是宿醉過後的那種感覺:全身酸痛且又疲憊不堪,渾身上下都懶洋洋的,提不起一點力氣。

當林飛睜開雙眼的時候,才驚訝的發現自己平躺在一片濃密的樹蔭當中,身旁是一大片怪石嶙峋的陡峭山崖。

身後的那棵大樹參天聳立高聳入雲,林飛從來都沒有見過這般高大的樹木。

巨木的樹幹至少需要十幾個才能合抱起來,約莫有二三十丈高低,碩大無朋的樹冠遮天蔽日,濃密的綠葉之間充滿了嘰嘰喳喳的鳥叫和嗡嗡作響的蟲鳴之聲……

這是什麽地方?

雖然腦袋還是有些模糊,但林飛已經察覺到了一絲明顯的異樣:這兒肯定不是思過崖。

思過崖上白雪皚皚寒風蕭蕭,這裏卻是一片鳥語花香的盛夏景象,分明是不對的。

這到底是哪呢?我怎麽來到了這個陌生的地方?

翻身坐起之時,腳下傳來一聲清脆的聲響:那是林飛的星雲大劍。

星雲大劍倚在腳下,劍柄上還綁了個白色的布條,布條上殘存著星星點點的血跡。

看到這個星雲大劍和劍柄上的白色布條,林飛猛然想起來了。

他想起了思過崖上那場驚天動地的大戰,那個白衣白裙的身影,還有高懸的天界之門,以及在最後時刻自己和晴月一起衝向天界之門的情形。

看著完全陌生的景色和冬夏顛倒的天象,林飛很快就意識到這已不是原來的那個天地,而是天外天世界。

我來到天外天世界了?那麽晴月呢?

晴月去哪裏了?

“晴月……晴月……”

呼喊之聲在空曠的山穀中回響,激起陣陣回音,卻始終沒有聽到晴月的回應。

想到最後和晴月一起被魔王包裹著衝上天界之門的情形,林飛就有種悚然而驚的感覺:晴月應該不會出什麽意外吧?

雖然總是在下意識的為晴月擔心,但綁在劍柄上的白色布條卻讓他放心了很多:很顯然,布條是從晴月的衣裙上撕扯下來的,綁在劍柄上,說明這是晴月刻意留下的標記。

晴月能夠留下

標記,還能很細心的把星雲劍放在林飛觸手可及之處,說明她做這一切的時候一定很從容,應該不是處於危險的環境當中。

晴月到底去哪兒了?魔王呢?魔王去哪兒了?

帶著種種疑問,林飛開始審視四周的環境。

這是一個不算很大的山穀,四周全都是高高聳立的山峰。

即便是那幾座看起來稍微矮小一些的山峰,其高度差不多也有兩千多丈甚至很有可能更高,抬頭仰望之時,竟然產生了頭暈目眩的感覺。和已經算是險峻雄峰的思過崖比起來,至少高出三到四倍。另外幾座更高的山峰,已經直插天穹,仿佛刺破長空的利劍,根本無法估算出大致的高度。

群山環抱的穀地中根本就沒有路徑,隻有齊腰的野草和一片寬廣無邊的茂密叢林,林飛想不出晴月到底去了哪裏,隻是漫無目的的沿著順著山坡的自然角度在山穀邊緣慢慢尋找。

這片看起來並不算很寬廣的山穀其實很大,一直走了大半個時辰也沒有走出去。

林飛早已疲憊不堪饑腸轆轆,山林之中雖到處都是半生半熟的野果,卻沒有輕易采食:沒有完全成熟的野果,大多味道酸澀很難下咽,而且這個世界的野果很多都是從來沒有見過的品種,也不知有毒沒毒。再者說來,就算是可以直接食用的野果,也很不扛餓。

作為一個江湖人,林飛很清楚應該怎麽做:他掏了一窩鳥蛋。

薅了些野草點起一小堆篝火,燒烤鳥蛋使用。

鳥蛋這東西是一種非常實惠的野外食品,不僅絕對無毒而且很扛餓,最關鍵之處還在於可以輕易獲取。隻有那些欠缺經驗的新手才會漫山遍野的尋找野兔之類的獵物,這種行為一般都會浪費很多時間和很大一部分體力,而且往往勞而無功。對於經驗豐富的老江湖而言,鳥蛋遠比野兔之類的肉食更現實也更實惠,因為那是天地自然留給人類的“幹糧。”

接連吃了四五枚烤的半生不熟的鳥蛋,身上那種疲憊酸麻的感覺漸漸消退,體力也恢複了大半,正要踩滅篝火準備離去之時,卻敏銳的感覺到了一股危險的氣息正在徐徐靠近。

這種感覺是那麽的清晰且又尖銳,是每一種動物在危險迫近之時產生的本能反應

林飛下意識的握緊了星雲大劍,站起身來環視四周,很快就有所發現。

在一片低矮的灌木叢後,現出一條粗大的尾巴。

僅僅憑借這個發現,林飛就可以斷定,那裏藏著一匹狼。

狼這種野獸,一點兒都不罕見:以前在燕城老家的時候,每到冬季或者初春,尤其是在一場大雪過後,北胡草原上餓紅了眼珠子的草原狼就會成群結隊的南下,襲擊過往的行人,甚至會主動襲擊屬於防範的小型村落。

雖然也曾經發生過狼群傷人的慘劇,但是在絕大多數情況下,狼群都不會主動攻擊人類。雖然它們總是成群結隊的出現,卻每次都隻是攻擊防範不足的牛羊,吃飽了就走,返回到茫茫北胡草原上直到再次餓的受不了才會又一次襲擊村莊……

在燕城西北的燕山一帶,雖然也能看到狼的蹤跡,但那都是形單影隻的野狼,根本就成了不什麽大氣候,也不敢襲擊村落,反而會成為最受燕城獵戶歡迎的獵物:狼皮很值錢,而且野狼的戰鬥力通常都很一般,哪怕是身體不怎麽強健的獵人,隻要手中有一柄獵叉,就可以輕而易舉的將野狼當場格殺。若是有獵狗幫忙的話,野狼幾乎不可能逃脫……

在林飛小時候,每年的寒冬臘月或者是開春前後,都會跟隨族中子弟去北邊獵狼,十來歲的林飛就曾經親手殺死過一頭草原狼,卻被隨行的獵戶反複譏笑:對於手持鋒利刀劍的習武之人而言,殺死一頭狼並不比殺死一條野狗更有挑戰性,但林飛卻把野狼砍的稀爛,浪費了好端端的一張狼皮。真正的獵人從來不會那麽幹,如果一定要戰鬥的話,他們會選擇弓箭或者是長矛,因為隻有那樣才能獲得完整的狼皮……狼皮比狼肉值錢多了。

在很小的時候,林飛就聽燕城的獵戶們說起過獵狼的訣竅:狼的戰鬥力很一般,卻機警的很,而且很有耐力,一旦被它逃脫就很難追上。最好的辦法就裝作毫無察覺的樣子,引誘野狼主動攻擊,然後……然後就可以等著收獲狼皮筒子了。

此時此刻的林飛並無意殺死一匹狼,但那隻狼卻暴露出明顯的敵意,它甚至已經離開了灌木叢,在野草的掩護下朝著林飛徐徐靠近……

這畜生,是在找死呢。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