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神劍
羅半仙羅老頭的房子是兩室一廳外加一個陽台和衛生間的小套間,至於做飯的地方,羅老頭則是直接安排到了樓頂之上,按照羅老頭所說,反正樓頂上空著也是空著,利用起來還算是節儉資源。
這個地方空間不大,不過羅老頭自己的東西倒也同樣不多,而且加上羅老頭是出家人(道士),因此也沒有子女和妻子,一個人住這麽大一個套間倒也完全足夠了,一個房間是羅老頭的臥室,而另一個房間羅老頭則是在裏麵擺滿了一大堆稀奇古怪的道士和尚們專職擺弄的一些東西。
同時那個房間裏麵還供奉著一個牌位、一張畫像,聽羅老頭的口氣,似乎那個人就是他的師傅,畫像懸在牆壁上,下麵就是牌位,牌位上寫著茅山派第三十八代嫡傳弟子,羅文元仙師之靈位,弟子羅半仙泣立。
畫像上的人國字臉,濃眉劍目,穿著標準的道士皂羅袍子,一個正方發冠帽子,手裏拿著一柄拂塵,後背一把寶劍,看上去很有一派道骨仙風的意蘊。
出於禮節,老馬他們也都在靈位前麵上香鞠躬以示敬仰,不過在上香的時候,老馬突然間發現在靈位下麵的供奉台子上,還擺放著一個狹長型的長方體盒子,盒子是淡紅色的木頭做的,上麵還有一絲絲的紅色的紋路,同時盒子上稀奇古怪的用暗紅色的朱砂刻畫了許許多多的符咒圖案,最後兩端上麵還分別纏著一根紫色的綬帶。
一絲絲若有若無的殺氣從這個盒子裏麵不經意的散發出來。不過就是這樣一絲絲的殺氣,都讓老馬越發覺得這個盒子裏麵的東西不簡單起來。
假裝不經意的。老馬上香的時候,用手觸碰了一下那個盒子,同時夢魘印記的物品屬性查看功能直接對著這個盒子拍過去,果斷的,盒子相關的屬性信息立馬就被老馬讀取到了,上完香之後,老馬退了下去,同時開始看剛才獲得的相關的屬性信息。
“物品名稱:血紋劍匣d級物品
品質:紫色
效果:封印法劍的劍匣。具有養劍孕氣的神效。
產地:《山村老屍》係列世界”
其他的先不說,單單是看見那個紫色的物品品質,說實話老馬就吃了一驚,甚至忍不住的想要對那個劍匣下手,不過仔細的想了想,羅老頭這種高人,既然敢帶自己等人進來毫無所謂的參觀。恐怕就一定有後備的手段在,不怕自己拿他東西。
不過雖然知道劍匣是紫色品質,可是具體效果的描述,夢魘印記給出的信息也是實在太模糊了,不過雖然隻有這麽一點屬性信息,但是單單從封印法劍這四個字上麵。很容易就知道,恐怕這個劍匣裏麵還裝著一把品質不下於紫色的發劍!
想想看也是,劍匣都是紫色品質的神器,那麽更別提劍匣裏麵的神劍了,至少都是紫色品質啊。想到這裏,老馬頓時也是倒吸一口涼氣。同此同時,心裏麵剛剛放下的貪念頓時又是突然間的跳了出來。
一把紫色的神劍有多強大!韓楓的勝利與契約之劍的威力,老馬是見識過的,以韓楓的實力,手持神劍,劈出一劍能夠斬開數十米的大地,甚至能夠劈開空間,斬出空間裂縫。
以老馬現在的實力,不說t病毒狂暴變身什麽的,單單是小宇宙第七感配合上暗黑烈虎座的星座奧義絕技,一拳頭打出數十米那是一點問題都沒有的,甚至全力出手的話,老馬一拳之威波及方圓數百米也是能夠做到的,可是這是老馬本身的實力級,堪比青銅級輪回者資深高手的程度!
而韓楓當時隻不過是一個實力剛剛差不多到精英黑體輪回者的程度,雙方的實力相差何止是十數倍,說實話,在韓楓那個水平實力級之下,老馬是萬萬打不出那種程度的破壞力的。
一把神器給輪回者的實力提升是顯而易見的,韓楓當時也正是靠著這一把神器,甚至可以和當時最頂尖的黑鐵級輪回者叫板,可惜他回來還是死在了軍團戰爭的世界裏麵,那把神器級別的勝利與契約之劍也是同樣失落了。
韓楓的那把劍老馬估計應該是f級,甚至是g級也有可能,可是就是這樣一把劍卻能夠給韓楓帶來如此之大助力,而且老馬估計這個劍匣裏麵的紫色的神劍,很有可能是d級甚至比d級更加高級的程度!
一把d級以上等級的紫色品質神器,有多麽強大,一時間老馬也難以想象,不過老馬相信如果自己拿著這把神劍,恐怕現在就去單挑楚人美也有最起碼五成的把握!
而且這把劍既然把在這兒接受供奉,很有可能它甚至還有對靈類的額外加成傷害,這樣一來,老馬相信如果自己能夠使用這把劍,那麽恐怕勝率還不止五成!
想到這裏,老馬隻覺得自己甚至有點忍不住現在就要出手搶劍的衝動了,不過還好老馬最終拚命的忍住了,開玩笑羅老頭可不是好相與的,而且老馬還有一個疑問,既然有這把劍,那麽羅老頭自己為什麽不用?
這裏麵肯定有問題!一想到這裏,老馬心中的火熱頓時熄滅了一大半了,接著老馬轉念又一想,這把劍恐怕自己就算這麽搶到手,估計也是隻能夠在這個世界裏麵用用的不可帶出本世界的東西。
為了一個隻能夠在本世界使用的東西和羅老頭翻臉現實是相當不明智的事情,在這個世界裏麵,最終的目標是什麽?
擊殺楚人美。
搶了神劍的用處是什麽?
擊殺楚人美。
羅老頭的目的是什麽?
擊殺楚人美,防止她變成紅花服鬼。
自己和羅老頭的目的是一樣的,而且自己搶了劍也就是用來殺楚人美,這麽一算的話,自己完全沒有必要去搶這把劍,羅老頭有這把神劍,如果楚人美過於強大的話,他肯定會拿著神劍出手的,既然如此自己又何必多此一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