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以往的經驗,上班族大致可分成以下四種類型:

1.隻是為了糊口而工作的人;

2.稍微努力的人;

3.會為了結果而努力的人;

4.下定決心的人。

其中,唯有第四種“下定決心的人”才能成就大事業。我是這樣認為的。

微不足道的工作不需要決心。不過,拚大事業的時候如果不下定決心,是絕對不可能如願以償的。

為什麽呢?因為拚大事業必須承擔風險。風險越大,失敗後必須付出的代價也就越大。如果可以的話,應該有很多人都不希望承擔風險吧。

然而,如果不承擔重大的風險,就不可能成就大事業。隻承擔得起普通風險的人,就隻能完成普通的工作。一個人所承擔的風險大小,或許可以說是與他所能成就的工作重要性成正比。

迄今,我也曾為了一些工作下定決心:“如果無法完成這項工作的話,恐怕隻能引咎辭職了。”

例如我當初調職到良品計劃擔任總務人事課長,著手製定從母公司調到良品計劃的“移籍”製度之際;或是我以物流推動部長身份,用100億元預算建置物流係統之際;抑或我以關係企業MUJI.NET社長身份,挑戰住宅銷售等新事業之際。最嚴重的時候,還曾經煩惱到頭頂上出現一塊5元硬幣大小禿頭的程度。當然,需要下定最大決心的,還是出任良品計劃社長一事。雖然從結果來看,大家都說是我帶動了良品計劃的V字形複蘇,但無論是在就任前還是改革中,誰也不曉得這一切會不會有好的結果。我想這也堪稱我人生中所承擔過的最大風險。

不過,“隻要下定決心,大部分的事情都做得到”。隻要抱著破釜沉舟、義無反顧的決心,即使工作再怎麽困難,工作再怎麽重要,也一定能夠如願以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