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林飛開著他自己的車到達了犯罪現場,那是輛紅色的BMW,在豐芸這種車並不多見,而且在許多人眼裏,這種車對一位偵查員來說也太豪華了些,尤其是他上班時還開著它。

這個美麗的星期五午後,他正坐上車準備回家,而李可卻跑到自己的辦公室來,破壞了他想在家中度過一個安靜夜晚的計劃。

“王隊,這個案件很奇怪,胡隊讓你去看看。”李可說完這句話後,便拉著王林飛立刻開了一輛警車去了紫冷區的鹿角街,他們到那裏的時候,已經有幾輛車和一些人從南區趕到,進入到了銀行裏了。

銀行外麵聚集了一群人,當王林飛穿過人行道時,一個原來站在那裏看著圍觀人群的巡警走過來對他說:“我找到幾個證人,他們說他們聽到槍聲。我要怎麽處理他們?”

“把他們留下來,”王林飛說,“然後驅散人群。”

巡警點點頭,王林飛繼續往銀行走。櫃台和書桌之間的大理石地板上躺著死者,他雙臂張開,左膝彎曲,一隻褲管向上滑了一截,露出雪白的短襪,上麵還繡有深藍色的鐵錨,還有一截被太陽曬得黝黑的腿,腿上有些金色的毛。子彈正好擊中他的臉部,血和腦漿都從腦後濺了出來。

銀行的職員都坐在房間最裏麵的角落,胡石坐在他們前麵,一條腿跨在書桌的一角上半站半坐著,一位女士正在用尖厲而憤怒的聲調描述著,他則在筆記本上做記錄。

胡石看到王林飛後,舉起右手對那個女人示意,她一句話還沒說完,但立即停了下來。劉子豪站了起來,拿著筆記本,走到櫃台後麵,到王林飛那兒去。他朝那個躺在地板上的男人點了一下,說:“他的樣子實在不好看。如果你留在這裏,我就可以帶那些證人到別的地方,你可以安靜地在這裏幹活。”

王林飛點點頭。

“他們說是一個女人幹的,”胡石說,“而且她帶了現金離開。”

有人看到她往哪個方向跑了嗎?”

“反正銀行裏的人都不知道。”胡石說,“當時有個家夥站在外麵,他確定看見一輛汽車開走,但是他沒有看到車牌號,也不確定是什麽牌子的車,所以我沒有多問。我晚些會再找他問話。”

“這是誰?”王林飛對著那個死人微微點頭問道。

“一個想當英雄的人。他當時想撲向劫匪,當然,在極度驚慌下她開了槍。他是銀行的一個客戶,工作人員都認識他。他來這兒處理他的保險箱,從那邊的樓梯走上來,正好遇到這件事。”胡石看了看筆記本。“他是一個健身協會的主任,名字叫做鍾豪。”“他大概以為自己是‘閃電俠高登‘。”胡石說。

胡石露出了質疑的眼神,勒恩的臉紅了起來,立刻換個話題說:“噢,我猜想那裏麵可能會有她的影像。”他指著掛在天花板上的攝影機。

“如果焦點對實,裏麵也有膠片的話,”胡石不太有信心地說,“而且還得出納員記得踩了按鈕。”

時下多數銀行都裝有攝影機,隻要值班的出納員踩地板上的按鈕,它就開始拍攝,這也是銀行職員遇到搶劫時唯一要做的事情。由於近來攜械搶劫銀行的案子越來越多,銀行遂下令工作人員在遇劫時聽從劫匪的要求,不要有阻止劫匪的舉動,以免危害自己的生命。這個命令可能會讓人以為銀行是

基於人道主義或顧及員工的安全,其實不然,這是經驗累積的結果。對銀行和保險公司而言,讓劫匪帶著他們的錢逃離現場,要比賠償客戶損失或受傷人員的個人、家庭所需(如果有人受到傷害或被殺,就有此可能)更劃算。

這時法醫來了,王林飛於是走到他的車子裏去拿處理凶殺案用的袋子。他用老方法來辦案,也常常奏效。

胡石走了出去,準備回豐芸市公安局,他還帶著銀行的工作人員及四個自稱是目擊者的證人。

他借了一間審訊室。進去之後他脫掉小牛皮夾克,把它掛在椅背上,然後開始初步的調查。剛開始時,三個先被詢問的銀行職員的說法非常一致,但是後麵那四個證人的陳述就有些各說各話了。

第一個證人是名四十二歲的男人,槍聲響起時他正站在距離銀行門口五碼的地方。他看到一個戴著黑色帽子和墨鏡的女人衝過去。半分鍾後,根據他的說法,他看到街上有一輛綠色轎車,大概是歐寶,從十米遠的人行道外衝出來,飛速開往鹿角廣場的方向,然後就不見了,而他認為他看到那個戴著帽子的女人坐在後座。他來不及看車牌號,但是他相信它是“AB”開頭的。

下一個證人是一個女人,女裝店的老板。她聽到槍聲時就站在自己的店門口,她的店麵與銀行隻有一牆之隔。剛開始她以為聲音是從店裏的餐具室傳出來的,她擔心是煤氣爐爆炸,所以衝到裏麵去,發現沒事後,她又回到店門口。隨後她望著街道,看到一輛藍色的大車猛然拐進車流中——車胎發出尖利的磨擦聲,就在此時,一個女人從銀行出來,大叫有人中彈了。

她沒有看清楚車裏坐的人,也不知道車號,但她說看起來有些像出租車。

第三個證人是三十二歲的鐵匠,他的描述比較詳盡。他沒有聽到槍聲,完全沒注意到。當那個女人從銀行出來時他正沿人行道走著,她很匆忙,跑過他身邊時還撞了他一下。他沒有看到她的臉,但是猜測她大約是三十歲左右。她穿著藍色的褲子、襯衫,戴著帽子,還拿著一個黑色的袋子。他看到她坐進一輛車牌標有tcA”的車子裏,車牌號裏有兩個三,那是一輛淡黃色的雷諾十六。一個瘦瘦的男人,大概二十到二十五歲,坐在駕駛座上,他一頭長直黑發,穿著短袖棉布圓領汗衫,臉色蒼白得嚇人。另外一個男人看來年紀較大,他站在人行道上為那個女人打開後門,關上後他就坐到副駕駛的座位上。這個男人體格健碩,大約五英尺十英寸高,有一頭灰發,又亂又多。他膚色紅潤,穿著一件黑色長褲,外八字腳,上身穿著一件黑色圓領衫,上麵有一些亮閃閃的東西。那輛車調頭後向閘門廣場的方向開走了。

聽完證詞後,劉子豪覺得有些迷惑。在召喚最後一個證人進來之前,他仔細地讀了筆記本。

最後這個證人是個五十歲的鍾表匠。當時他正坐在銀行外的汽車裏等他的妻子,而她在街道另一頭的鞋店裏。他的車窗開著,所以聽到了槍聲,但是他沒有任何反應,因為在鹿角街這樣熙熙攘攘的地方,到處都是噪音。他在三點過五分時看到那個女人從銀行出來。他之所以注意到她,是因為她似乎非常匆忙,連撞到一位上了年紀的女士也沒道歉。他認為這是典型的斯德哥爾摩人,總是匆匆忙忙的,而且不太友善。

而他是從索德拉來來的。那個女人穿著長褲,頭上戴著一頂會讓人聯想到牛仔的帽子,手裏提著一個黑色的購物袋。她跑到街口之後就在轉角消失了。沒有,她沒有坐上任何汽車,也沒有停下來過,她一路跑到街角就消失了。

胡石打電話說明了雷諾汽車裏那兩個男人的特征,然後站起來,整理好紙張,看了看時鍾。

已經六點了。他覺得自己做了許多無用功。第一個到達現場的巡警早說過這些目擊者對汽車有各自不同的描述,除此之外,每個證人對過程的描述也不太一致。

毫無頭緒。當然,通常都是這樣的。

有一會兒,他猶豫是否應該留下最後那個證人,但還是作罷了。每個人看來都歸心似箭,而且老實說,他是最心急的,雖然這可能是奢望。所以他還是讓所有的證人回去了。

穿上夾克後,他回到銀行。

那個勇敢的健身教練的屍體已被移走了。一個年輕的無線電通訊巡警從汽車裏出來,通知刑偵大隊隊長劉子豪正在辦公室等著他和王林飛。胡石歎了一口氣,然後走向他的車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