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市民的奮鬥 民國工資

引自山西河曲縣地方誌

民國時縣府官吏雇員月俸數額可見下表。

其他人員月俸如次:事務員14元,檢驗員l2元,雇員10元,公役8元。

勞金

民國時本縣共有3種雇工形式:“攬長工”,時間l至數年,“包月子”,忙月雇用,l至數月;“打日工”,臨時以日算工雇用。民國十五年前後長工年工資製錢約12千文,合大洋約8至l0元。包月子,每月約1000文。打日工,每日約35文。又據《中國實業誌》載,民國二十四年,本縣男長工年工資25元,臨時日工資0.13元;女傭年工資20元,

商行店員,在民國十年左右,頭年工資製錢l800文,次年2400文,3年最高不超8000文,通行法幣後,工資約15元

引自福建閩清縣誌

雇工有長工(俗稱長年)、短工兩種。長工全年膳食由雇主供給,短工有供飯、不供飯之別。民國元年,縣內雇工工資(法幣)長工全年41.8元。民國15年,長工全年工資60.1元;短工每日工資,農忙時不供飯0.4元、供飯0.3元,農閑時不供飯0.4元、供飯0.2元。戰爭期間到解放前夕,因貨幣貶值,長工工資改為每年穀子700~1000市斤,短工工資改為每日大米8管(每管10小市兩)左右……民國二十二年《中華民國統計提要》中統計出各省大部分縣之雇工工資情況,其中涉及到了該區大部分縣的雇工工資情況(見表1)。

表1

民國二十二年晉西北部分縣雇工工資一覽表(單位:銀元)

縣別性別長工(年工)月工日工

最高最低平均膳宿情形最高最

低平

均膳宿情形最

高最

低平

均膳宿情形

童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