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0 未完待續的故事
“你是找我嗎?”顧嵐走出去沒多久,卻聽到有人對她說話。她勾唇一笑,前麵的人正是傅夜涵。
“趕巧,我也餓了,吃一碗?”他們所站的地方正是餛飩店門口。
傅夜涵沒說什麽。側身,走了進去。
“老板,兩碗餛飩。”顧嵐走進去,說了一聲。豆頁豆圾。
不一會兒,老板上了兩碗餛飩。
“吃吧。”顧嵐做了個請的姿勢,然後低頭開始吃起來。
傅夜涵看著顧嵐把餛飩用筷子撥開,在餡上捯飭了幾下,然後用勺子舀了餡吃進嘴裏。
十分鍾後。顧嵐吃完餛飩,而顧嵐也已經吃完。
“介意我給你說個故事嗎?”傅夜涵似乎沒有要走的意思,坐在原處對顧嵐說。
“哦?可以。”顧嵐有些意外,不知道傅夜涵竟然要主動講故事。
“有一個女孩,生前遭遇了不幸,死後因為積怨太多,成了孤魂野鬼。遊**了幾十年。後來她遇到了一個人,那人願意渡她繼續轉世輪回,她同意了,可是最後她反悔了,又跑了回來,還開始在那個人身邊不安分起來。”
“沒了嗎?”顧嵐迷茫的問傅夜涵“這是個鬼故事?好神奇。”
“你覺得那個人應該怎麽辦?”
“我覺得可能那個女孩舍不得那個人,所以才又回來了。”
“一個鬼魂,還需要感情?”
“為什麽不可以?”
“如果傷害他人呢?”
“一個鬼魂還分好壞?”
“嗯。”
“如果那個人是你,你會怎麽對那個女孩?”顧嵐突然好奇的問。
傅夜涵淡淡的掃了她一眼“她如果傷害了別人,我可以讓她灰飛煙滅,永遠不能再輪回。”
顧嵐倒沒什麽意外,笑了一下。說“剛剛聽你說那個女孩在外做了很多年的孤魂野鬼,你覺得那個人的能力能把女孩滅了嗎?”
傅夜涵站起身,沒有準備回答她的問題。
“傅夜涵。”顧嵐從身後叫住他。
傅夜涵停住腳步,背對著顧嵐。
“我覺得傅夜涵你這個故事還沒說完,下次有機會,我給你續個結局吧。”
“這結局由我來續。”傅夜涵說完之後,直接離開。
顧嵐站起身,對老板說道“老板,付錢。”
顧嵐回到局裏的時候,周以歌正要出門,看到顧嵐說道“發現了一個疑犯,剛才在查資料排查的時候,發現了一個可疑人員,但是陸隊讓我別打草驚蛇。我現在需要找他談談,你要和我一起去嗎?”
“好。”
顧嵐上了車,周以歌一邊開車,一邊跟顧嵐介紹情況“我們查資料的時候,得知了那棟房子是前幾年夫妻倆才搬進去的,而在那一年,那棟小區出現了命案。那個案子,老陳去詢問了他負責這個案子的同事,才知道那個小區因為裝修的問題,業主和裝修公司吵了起來。而且吵得很凶,結果還打起來了,然後發生了意外,當時的一個業主從樓上不慎摔了下去,死了。裝修公司的負責人背叛了五年,今年剛出來。而當時第一個舉報裝修公司的人。就是鄭濤一家,尤其是霍曉燕第一個發現裝修公司偷工減料的問題。所以,陸隊的意思是,這個人有很大的嫌疑,出獄後進行報複。而且據說那個從樓上落下的死者,頭著的地,腦漿都崩裂的了,這一點挺符合男死者的死狀。”
顧嵐靜靜的聽完,沒有發表什麽看法,她側過頭,靠在椅子上,臉對著窗外,然後閉上了眼睛。周以歌半天沒聽到顧嵐的回應,轉過頭一看,發現她已經睡著了。
周以歌撇了撇嘴,隻好繼續開自己的車。
按照係統上查到的地址,周以歌開了一個多小時的車,才找到了那名男子的家。看到那棟房子的時候,周以歌有些吃驚。那裏簡直像是難民營,到處堆積的都是垃圾,紙盒子,塑料瓶,走廊裏都是異味。酒味,嗖的味道。周以歌捂了一下鼻子,隻想說一句,這酸爽……
顧嵐比他更厭惡這種現象,連走路都是踮著腳的。
周以歌看了看她,覺得有些怪怪的,以前的顧嵐可不會做這些,她可是有案子不管刀山火海,還是廁所垃圾堆都衝的人啊。
不過眼下查案重要,周以歌也知道輕重。他見顧嵐已經按照他給的地址,上前去敲門了。
顧嵐敲了半天,沒有人開。周以歌走上前,聞了聞。
顧嵐說“人不在?我們強行進入?”
“有人。”
“為什麽?”
“我聞到了很濃的煙味,而且是正在燒的煙草味,並且我還聽到了鍵盤的聲音,這人一定在家玩遊戲呢。他人在家。小顧,你讓開,我來,你畢竟是個女人。”顧嵐讓到一邊,周以歌握著拳頭,開始用力的敲門。
敲了幾下之後,周以歌停下,就過了十秒左右,門打開。一個人穿著拖鞋,大褲衩,體恤衫,胡子拉碴,嘴裏還叼著一根煙,滿臉不情願的看著顧嵐和周以歌。
他撩起衣服,撓了一下腰,叼著煙問“你們誰啊!”
“警察。”周以歌亮出了警員證。
男人一看到周以歌的警員證,撒腿就往後跑,還準備去跳窗。周以歌反應快,直接追上去把他拉住,摁在地上“你他媽跑什麽?是不是做了什麽虧心事?”
“沒,我沒啊。警察同誌,我胳膊疼,你鬆開,鬆開啊!”
周以歌鬆開他,一把將他扯了起來“沒做虧心事你跑什麽?”
“我這不是害怕嗎?我才回來沒多久,你們警察又來敲門,我以為又有事找我把我關進去呢!”
“沒事就別亂跑,不然沒事都變有事了,聽到沒?”周以歌以訓示的口氣說。
“知道知道。”
“叫什麽名字?”周以歌問話的時候,顧嵐站起身,開始觀察他的房間。外麵是垃圾場,裏麵也和垃圾場沒多大區別。
電腦還開著,屏幕上有顧嵐沒玩過的網遊遊戲,剛才周以歌的判斷是對的。
“趙安。警察同誌,你,你們找我什麽事?我回來之後,可是成了良民了,什麽都沒幹。”
“別廢話,回答我的問題,是不是良民我會判斷。”周以歌板著臉,說。
“好好好,你問,你問。”
“我問你,前天,也就2015年8月27號的晚上十點鍾到淩晨四點鍾,你人在哪裏?”
趙安回憶了一下,說“我肯定在家啊。我能去哪裏?那麽晚了,我也沒出去啊!”
“有誰可以證明嗎?”周以歌問。
趙安不由一笑“警察同誌,你問的真搞笑,你看我這地方有誰回來嗎?還有人給我證明啊?自從我出獄回來之後,找了我以前的那麽多兄弟,他媽的,沒有一個人願意幫我,那群狗崽子,見死不救,我一直沒工作,就住在這破地方。你說,還有誰會給我證明?”
看趙安一副不滿的樣子,周以歌還是覺得趙安的嫌疑不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