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友漁
作者簡介:張友漁,1898年出生,山西靈石人。新中國成立後曾任中共北京市委副書記、市政府常務副市長等職。1992年逝世。
1949年1月15日,天津解放。1月31日,北平25萬國民黨軍隊,在傅作義將軍率領下宣布接受我軍和平改編。當天,人民解放軍進入北平。2月2日,《人民日報》在北平發行。2月21日,華北人民政府由石家莊遷入北平辦公。不久,華北局也進入北平辦公。古都北平從此回到了人民的懷抱。
天津解放時,因為我於20年代曾在彼做過地下工作,熟悉當地情況,故被任命為天津市副市長。還沒有到職,北平解放了,我隨華北局進駐北平。當時葉劍英同誌是北平市軍管會主任兼北平市市長,徐冰同誌是副市長。徐冰同誌到職後不久就病了,又改任我為北平市副市長,所以,雖然這個時期在天津街頭已經出現由市長黃敬、副市長張友漁署名的布告,實際上我並沒有到職。調我到北平市工作,是因為我對北平比天津更熟悉,我同北平各階層的聯係比天津更多,調我擔任這個職務,是周恩來同誌代表中央同薄一波同誌、葉劍英同誌一道,在後圓恩寺華北局的會議室裏對我談的。關於這次談話,我至今還曆曆在目,記憶猶新。
那是1949年,大約4月末5月初的一個上午。
當時華北局在地安門外後圓恩寺胡同的一所院內,國民黨反動統治時期,這裏曾是蔣介石的別墅。10月1日中央人民政府成立前,中央的幾位領導同誌都住在西山。為調我到北平市工作,恩來同誌特從西山來到華北局。當我被叫到會議室時,恩來同誌和葉劍英同誌、薄一波同誌已經在那裏。恩來同誌首先簡要地講了北平市工作的重要性,說因為我曾在北平長期從事地下工作,對北平的情況很熟悉,所以要我到北平市工作,希望我把工作做好。在這以前,薄一波同誌已經就這個問題跟我打過招呼。我這個人一向對黨分配工作絕對接受,沒有講過條件,黨叫幹什麽就幹什麽。在恩來同誌講話後,我表示服從組織分配,但不一定能做好,努力去做就是了。
記得葉劍英同誌插話說:“你是室內的強者,室外工作還要下番功夫!”葉劍英同誌的話不多,但給我的印象很深。劍英同誌是我的老領導,抗戰時期在重慶時,我們就在一起工作。他對我很了解。他知道我在文字水平、知識麵、組織領導、政治思想工作等方麵的一些特點,也知道在我的曆史經曆中,雖長期做過學生運動工作,廣泛接觸過青年群眾,但接觸工農群眾不多,缺乏這方麵的經驗。在這兩個方麵,我和徐冰同誌正好相反,他的長處正是我的不足,我的優點也是他的缺點。葉劍英同誌對我的長處給予了很高的評價,同時也指出了我的不足之處。所以我一直記著他的這句話。他對我很信任,使我受到很大鼓舞。本來,市人民政府的黨組書記應當由市長擔任,他提出要我擔任。恩來同誌同意,就這樣決定了。實際上,這個建議還不僅說明他對我的信任,也反映了他豐富的實踐經驗。後來的工作證明,由於我擔任負責常務的副市長,大量工作需要及時由黨組研究決定,劍英同誌的建議對於市政府工作的進行是有好處的。
關於我的工作問題還有段小插曲,在這裏順便說一下。在北平解放前夕,考慮到作為華北局的機關報的《人民日報》要進入北平,想找一個對北平比較熟悉而又熟悉新聞業務的同誌擔任人民日報社社長。胡喬木同誌曾向當時的黨中央組織部部長安子文同誌提到我。當安子文同誌找薄一波同誌商量時,薄一波同誌認為,當時華北局的工作需要我,沒有同意,改調了張磐石同誌。
我接受任務後,交代了華北局秘書長的工作,到北平市報到,先後見了北平市委書記彭真同誌、市長葉劍英同誌。他們分別向我介紹了北平市的情況,談了工作要求,我於1949年5月9日走上了新的崗位。
北平(1928年北伐勝利前稱北京)可以說是我的第二故鄉。自從我於1923年離開太原到北京上大學,直到1937年全麵抗戰開始,十五年間,除了幾次躲避國民黨反動派的迫害、追捕,短時離開過北平外,我的整個青年和壯年時代都是在北平度過的。從學生到教授,從報社記者到總編輯、總主筆;從入黨、主辦地下黨的合法報紙,擔任地下市委的領導工作、軍委係統的特科工作,到負責華北聯絡局北平小組的領導工作,我一直在這裏從事革命運動,進行革命鬥爭。領導過學生運動、文化運動,做過新聞宣傳工作,進行過上層文化界和其他上層人士的統戰工作,開展反封建統治、反法西斯統治的民主運動,推進抗日救國運動,我從實際生活實際鬥爭中學得了比較多的解決政治、經濟等方麵實際問題的知識。經過了十二個春秋的風風雨雨,現在我重新回到北平,以新的身份擔負起改造半封建半殖民地的古都、建設社會主義新首都的重要任務,爭取讓幾百萬父老兄弟姐妹從此過上安定幸福的新生活,我深感責任重大。
不過,雖說我是5月9日到任的,實際上,早在這之前,當我還在華北局工作時,就已經接觸過北平市的工作了。當時中央人民政府還沒有成立,北平、天津等市都由華北局和華北人民政府直接領導。我當時給《人民日報》寫了篇社論:《變消費城市為生產城市》,就是針對北平等城市的情況而寫的。這篇社論的主要內容是說:現在的大城市從反革命的堡壘變為革命的堡壘,就要改變我們工作中先鄉村後城市的做法,使城市起領導農村的作用,中心環節是迅速恢複發展城市的生產,並加強政治、文化、教育建設。
平津解放前夕,華北局曾根據中央有關方針政策的精神,發布過《關於進入平津的政策與作風》的文件,主要內容包括:一、實行軍事管製製度;二、成立各界人民代表會議;三、關於戰犯、反動分子、特務、俘虜官員和蔣傅(當時傅作義將軍還沒有接受和平改編)黨政軍警財經及其他團體一般工作人員的處理;四、關於蔣政府公有財產、四大家族財產、首要戰犯財產及一般軍閥官僚軍政財經機關人員財產的處理;五、私人工商業的保護及私人銀錢莊號的處理;六、關於蔣政府貨幣的處理;七、關於公私立學校及學生公費的處理;八、關於報刊、通訊社、廣播電台的處理;九、關於外國僑民、外國領事、教會、外國工商業、外國銀行的處理;十、對待工人的立場、態度與政策;十一、救濟城市貧民及難民問題;十二、進入平津後的宣傳政策;十三、進入平津的幹部應注意的幾點。這個文件,是我以華北局秘書長的身份,遵照華北局領導同誌的指示起草的。在我起草的這份文件中還講到,軍管製度是在特定曆史條件下的產物。北平市軍管會是北平市的國家權力機關。市政府是軍管會領導下的行政機關。軍管的目的與任務是:甲、完全肅清一切殘餘的敵人、散兵遊勇和任何進行武裝抵抗的分子;
乙、接受一切公共機關產業和物資並加以管製;丙、恢複並維持正常秩序,消滅一切混亂現象;丁、收繳一切隱藏在民間的反動分子的武裝及其他違禁品;戊、解散國民黨、三青團、民社黨、青年黨及南京政府係統下的一切反動黨團和團體,並收繳其各種反動證件,登記其成員,對登記後的少數反動分子實行管製(每日或每星期,須向指定的機關報告其行動);己、逮捕那些應該逮捕的戰犯及罪大惡極的反動分子,沒收那些應該沒收的官僚資本;
庚、建立係統的革命政權機關,建立革命的警察、法庭、監獄,建立物資的管製機關,建立臨時的人民代表機關;辛、在各種工人職員中,在青年學生中,進行切實的宣傳組織工作,在可靠的基礎上(注意不要被暗藏的特務分子及其他流氓投機分子所操縱),建立工會、學生會及青年團等,作為城市政權可靠的群眾基礎;壬、整理共產黨在城市中的秘密組織並建立黨的組織。
這些任務是根據當時的情況製定的。如果不在一定的時期內實行軍事管製,就不可能肅清殘餘反動勢力,鞏固革命成果,安定社會秩序,有效地進行各項建設。當然,軍管會所采取的措施,是適應當時需要帶有緊急性、臨時性或試驗性的措施。隨著形勢的發展、情況的變化,這些措施應當適應具體情況,有的繼續采用,有的加以修改、補充或廢止。例如宣布戒嚴,在逐步轉入正常狀態後,就不宜輕易采用,以免影響其他各項工作的進行;動輒斷絕交通,會給人民帶來工作和生活的不便。
關於成立各界人民代表會議的主要設想,是為了聯係群眾,了解情況,廣泛與各界交換意見,傳達黨和政府的方針政策。當時工會等人民組織還在積極籌備中,不可能倉促成立。如無充分醞釀準備,混進了特務和壞人,反而脫離了真正的廣大群眾。是不是可以暫時采用召開座談會或成立臨時參議會的辦法呢?這也考慮過。但前者不能解決經常性的問題,後者在成分上偏於社會上的上層分子,對群眾聯係不會很密切,所以也不能有效地達到我們的要求。至於召開人民代表大會,條件更不成熟。因此,便采取了召開各界人民代表會議的辦法。這個辦法,既可以避免上述缺點,也可為建立人民代表大會的基礎。事實證明,這些考慮和采取的召開各界人民代表會議的做法是正確的。
文件中關於戰犯、反動分子、特務、俘獲官員和蔣傅的黨政軍警財經及其他團體一般工作人員的處理規定是:戰犯、罪大惡極分子應逮捕懲處,一般工作人員不加逮捕;對一切俘獲的反動官僚特務分子,隻留下有搜集情報作用的少數人,其餘原則上一律向蔣區內放走,可以動搖蔣區人心。但對作惡甚多,為廣大人民所痛恨送走會失去人心的,則扣留懲辦。
舊警察必須放下武器,必須改造。但也考慮到像平津這樣大城市的需要,規定了暫用其徒手服務的政策。對蔣政府財產和四大家族、特務分子以及上述其他各種人的財產處理,也都作了明確規定。
進城後,平津等各大城市基本上都是按照上述這些規定處理的。
從以上這些方麵也可以看出,事實上,早在我到北平市上任以前,我已經同北平市的工作有接觸了。這是我到北平市工作的一個有利條件。
進城後不久,我們黨在河北省平山縣西柏坡村舉行了第七屆中央委員會第二次全體會議。這次會議決定召開新政治協商會議,成立聯合政府;確定黨的工作中心必須由農村移到城市;規定了黨在全國勝利後,在政治、經濟、外交等方麵應當采取的基本政策;以及使中國由農業國轉變為工業國,由新民主主義轉變為社會主義社會的任務和主要途徑。會議特別強調學會管理城市和建設城市,隻有城市的生產工作恢複和發展起來,人民政權才能鞏固。
這是一次非常及時非常重要的會議。這次會議規定的新時期路線總政策和各項具體方針政策,為我到北平市工作指出了明確方向。
就這樣,我在北平市從解放之初一直工作到1958年12月調離北京為止。我於1949年剛到北平市時,市委書記是彭真同誌,副書記是李葆華同誌,我是市委常委之一。後來我擔任過市委副書記。設置書記處製度後,彭真同誌任第一書記,劉仁同誌任第二書記,我擔任主管政法工作和統戰工作的書記。此外,我還擔任市政府的黨組書記,一直到取消政府黨組製為止。我為北京市做了一定的工作,我是非常懷念北京的。
(摘自張友漁:《我被任命為北平市副市長》,《城市接管親曆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