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具有五千年悠久曆史。中華民族繁衍生息在中國這塊土地上,各民族相互融合,具有強大的凝聚力,形成了崇尚統一、維護統一的價值觀念。在漫長的曆史進程中,中國雖然經曆過改朝換代、政權更迭,出現過地方割據,遭遇過外敵入侵,特別是近代史上曾飽受外國列強的侵略和瓜分,但統一始終是中國曆史發展的主流。每一次分裂之後都複歸統一,並且都贏來了國家政治、經濟、文化、科技的快速發展。台灣同胞具有光榮的愛國主義傳統,在反抗外國侵略台灣的鬥爭中建立了卓越的功勳。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中國人民倍加珍視來之不易的民族獨立,堅決捍衛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並為實現祖國的完全統一而努力奮鬥。中國五千年的曆史和文化深深地在中國人的心中根植了一種強烈的民族意識,這就是——中國必須統一。中國政府為推動兩岸關係發展,實現祖國和平統一製定了正確的對台工作大政方針,遵循“和平統一、一國兩製”的方針,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絕不動搖,爭取和平統一的努力絕不放棄,貫徹寄希望於台灣人民的方針絕不改變,反對“台獨”分裂活動絕不妥協,牢牢把握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主題,真誠為兩岸同胞謀福祉、為台海地區謀和平,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維護中華民族根本利益。
中國政府製定和實施的對台工作大政方針,順應了時代潮流和曆史趨勢,把握了民族根本利益和國家核心利益,體現了尊重曆史、尊重現實、尊重人民願望的實事求是精神,反映了對兩岸關係發展規律的深刻認識,從而推動兩岸關係發展取得了曆史性成就。我們要繼續長期堅持和全麵貫徹這些被實踐證明是正確的大政方針,繼續推動祖國和平統一進程不斷向前邁進。
(一)關於台灣問題
所謂台灣問題,從內涵說,包括以下三個方麵:①台灣問題是中國內戰的遺留問題,純屬中國內政。1949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國民黨的一部分軍政人員戰敗後退到台灣。他們在美國政府支持下,武裝割據台灣。這樣,台灣問題首先就是:首都在北京的代表全中國人民的唯一合法政府——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同“台灣當局”的關係問題,應該由海峽兩岸的中國人自己來解決。②台灣問題是中國政府和中國人民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維護民族尊嚴、反對外來幹涉的問題。③台灣問題的本質是分裂與反分裂、“台獨”與反“台獨”的鬥爭,焦點是“一個中國”與“兩個中國”的鬥爭。中國政府和中國人民堅持一個中國原則,堅決反對任何旨在分裂國家、分裂民族的各種陰謀,堅決反對任何製造“兩個中國”“一中一台”或搞“台灣獨立”的圖謀。
(二)國際社會公認台灣是屬於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台灣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這不僅是曆史事實,也已被國際社會所公認。1895年至1945年,台灣、澎湖列島被日本強行占領。1937年7月,中國人民開始全麵抗戰。這場戰爭是世界反法西斯鬥爭的一部分,得到了世界人民的廣泛支持。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為了反對德、日、意法西斯軸心國,中國與美國、蘇聯、英國、法國等結成同盟國。1943年12月1日,中、美、英三國共同發表的《開羅宣言》指出:“三國之宗旨,在剝奪日本自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戰開始以後在太平洋所奪得或占領之一切島嶼,在使日本所竊取於中國之土地,例如,滿洲、台灣、澎湖列島等,歸還中國。”1945年7月26日,中、美、英三國簽署,後有蘇聯參加的《波茨坦公告》重申,“開羅宣言之條件必將實施”。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布投降,《日本投降條款》聲明:“茲接受中、美、英三國共同簽署的,後來又有蘇聯參加的1945年7月26日的《波茨坦公告》中的條款。”10月25日,“同盟國”中國戰區台灣省受降儀式於台北舉行,受降主官代表中國政府宣告:自即日起,台灣省及澎湖列島已正式重入中國版圖,所有一切土地、人民、政事皆已置於中國主權之下。至此,台灣、澎湖列島重歸中國主權管轄之下。1949年10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成立,即為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迄今已與絕大多數國家建立正式外交關係。1971年10月25日,聯合國大會通過2758號決議,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代表是中國在聯合國的唯一合法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安理會五個常任理事國之一,並恢複“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聯合國的一切合法權利”。同時,驅逐了“台灣當局”的“代表”。聯合國和全世界已公認,世界上隻有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代表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
(三)一個中國的事實和法理基礎
一個中國原則是在中國人民捍衛中國主權和領土完整的正義鬥爭中形成的,具有不可動搖的事實和法理基礎。
有關台灣的全部事實和法律證明,台灣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895年4月,日本通過侵華戰爭,強迫清朝政府簽訂不平等的《馬關條約》,霸占了台灣。1937年7月,日本發動全麵侵華戰爭。1941年12月,中國政府在《中國對日宣戰布告》中昭告各國,中國廢止包括《馬關條約》在內的一切涉及中日關係的條約、協定、合同,並將收複台灣。1943年12月,中、美、英三國政府發表的《開羅宣言》規定,日本應將所竊取於中國的包括東北、台灣、澎湖列島等在內的土地,歸還中國。1945年,中、美、英三國共同簽署,後來又有蘇聯參加的《波茨坦公告》規定:“開羅宣言之條件必將實施。”同年8月15日本宣布投降,並在《日本投降條款》中承諾“忠誠履行《波茨坦公告》各項規定之義務”。10月25日,中國政府收複台灣省、澎湖列島,重新恢複對台灣行使主權。
1949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宣告成立,取代中華民國政府成為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和在國際上的唯一合法代表,中華民國從此結束了它的曆史地位。這是在同一國際法主體沒有發生變化的情況下新政權取代舊政權,中國的主權和固有領土疆域並未由此而改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理所當然地完全享有和行使中國的主權,其中包括對台灣的主權。國民黨統治集團退居台灣以來,雖然其政權繼續使用“中華民國”和“中華民國政府”的名稱,但它早已完全無權代表中國行使國家主權,實際上始終隻是中國領土上的一個地方當局。
(四)一個中國原則的產生和基本含義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成立當天即向各國政府宣布:“本政府為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的唯一合法政府。凡願遵守平等、互利及互相尊重領土主權等項原則的任何外國政府,本政府均願與之建立外交關係。”隨後又致電聯合國,聲明:國民黨當局“已喪失了代表中國人民的任何法律的與事實的根據”,完全無權代表中國。外國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代表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與“台灣當局”斷絕或不建立外交關係,是新中國與其建交的原則。
中國政府理所當然地堅決主張和堅持世界上隻有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代表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正是在中國與外國發展正常的外交關係中,在維護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的鬥爭中,產生了一個中國原則。上述主張構成了一個中國原則的基本含義,核心是維護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
在1949年後的三四十年間,“台灣當局”雖然不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代表全中國的合法地位,但也堅持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隻有一個中國的立場,反對製造“兩個中國”和“台灣獨立”。這說明,在一個相當長的時間裏,兩岸的中國人在“隻有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領土的一部分”這一根本問題上具有共識。早在1958年10月,中國人民解放軍在進行炮擊金門的戰鬥時,毛澤東主席就向“台灣當局”公開指出:“世界上隻有一個中國、沒有兩個中國,這一點,也是你們同意的,見之於你們領導人的文告。”1979年1月,全國人大常委會發表《告台灣同胞書》,指出:“‘台灣當局’一貫堅持一個中國的立場,反對台灣獨立。這就是我們共同的立場,合作的基礎。”
中國政府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嚴正立場和合理主張,贏得了越來越多的國家和國際組織的理解和支持,一個中國原則逐步為國際社會所普遍接受。1971年10月,第26屆聯合國大會通過2758號決議,驅逐了“台灣當局”的代表,恢複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在聯合國的席位和一切合法權利。1972年9月,中日兩國簽署聯合聲明,宣布建立外交關係,日本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充分理解和尊重中國政府關於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立場,並且堅持遵循《波茨坦公告》第八條規定的立場。1978年12月,中美發表建交公報,美國“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承認中國的立場,即隻有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目前,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了外交關係,它們都承認一個中國原則,並且承諾在一個中國的框架內處理與台灣的關係。
(五)一個中國原則是實現和平統一的基礎和前提
一個中國原則是中國政府對台政策的基石。經由鄧小平的倡導,中國政府自1979年開始實行和平統一的方針,並逐步形成了“一國兩製”的科學構想,在此基礎上,確立了“和平統一、一國兩製”的基本方針。這一基本方針和有關政策的要點是:爭取和平統一,但是不承諾放棄使用武力;積極推動兩岸人員往來和經濟、文化等各項交流,早日實現兩岸直接通郵、通航、通商;通過和平談判實現統一,在一個中國原則下什麽都可以談;統一後實行“一國兩製”,中國的主體(中國大陸)堅持社會主義製度,台灣地區保持原有的資本主義製度長期不變;統一後台灣地區實行高度自治,中央政府不派軍隊和行政人員駐台;解決台灣問題是中國的內政,應由中國人自己解決,不需借助外國力量。上述方針和政策,貫徹了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基本立場和精神,也充分尊重了台灣同胞當家做主、管理台灣的願望。江澤民同誌在1995年1月發表發展兩岸關係、推進祖國和平統一進程的八項主張時,明確指出:“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是實現和平統一的基礎和前提。”
隻有堅持一個中國原則才能實現和平統一。台灣問題是中國內戰遺留下來的問題。為了維護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為了實現兩岸統一,中國政府有權采用任何必要的手段。采用和平的方式,有利於兩岸社會的共同發展,有利於兩岸同胞感情的融合和團結,是最好的方式。中國政府於1979年宣布實行和平統一的方針時,是基於一個前提,即當時的“台灣當局”堅持世界上隻有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同時,中國政府考慮到長期支持“台灣當局”的美國政府承認了世界上隻有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這也有利於用和平的方式解決台灣問題。中國政府在實行和平統一方針的同時始終表明,以何種方式解決台灣問題是中國的內政,並無義務承諾放棄使用武力。不承諾放棄使用武力,絕不是針對台灣同胞的,而是針對製造“台灣獨立”的圖謀和幹涉中國統一的各種勢力,是為爭取實現和平統一提供必要的保障。采用武力的方式,將是最後不得已而被迫做出的選擇。
對“台灣當局”而言,堅持一個中國原則,標誌著承認中國的主權和領土不可分割,這就使兩岸雙方有了共同的基礎和前提,可以通過平等協商,找到解決雙方政治分歧的辦法,實現和平統一。如果否認一個中國原則,圖謀將台灣從中國領土中分割出去,那就使和平統一的前提和基礎不複存在。
中國政府積極地、真誠地努力爭取實現和平統一。為了爭取和平統一,中國政府一再呼籲在一個中國原則基礎上舉行兩岸平等談判。充分考慮到台灣的政治現實,為了照顧“台灣當局”關於平等談判地位的要求,我們先後提出了舉行中國共產黨和中國國民黨兩黨對等談判,兩黨談判可以吸收台灣地區各黨派團體有代表性的人士參加等主張,而始終不提“中央與地方談判”。中國政府還提出,可先從進行包括政治對話在內的對話開始,逐步過渡到政治談判的程序性商談,解決正式談判的名義、議題、方式等問題,進而展開政治談判。政治談判可以分步驟進行,第一步,先就在一個中國原則下正式結束兩岸敵對狀態進行談判,並達成協議,共同維護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並對今後兩岸關係發展進行規劃。1998年1月,為尋求和擴大兩岸關係的政治基礎,中國政府向台灣方麵明確提出,在統一之前,在處理兩岸關係事務中,特別是在兩岸談判中,堅持一個中國原則,也就是堅持世界上隻有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不容分割。中國政府希望,在一個中國原則基礎上,雙方平等協商,共議統一。
為爭取和平統一,中國政府采取了一係列積極的政策和措施,全麵推動兩岸關係發展。自1987年年底兩岸隔絕狀態被打破後至20世紀末,到中國大陸從事探親、旅遊、交流的台灣同胞已達1600萬人次;兩岸間接貿易總額超過1600億美元,台商在中國大陸投資的協議金額及實際到位金額分別超過了440億美元與240億美元;兩岸互通郵政、電信取得了很大進展;兩岸海上、空中通航也取得了局部進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國務院、地方政府製定了一係列法律、法規,依法保障台灣同胞的正當權益。為了通過商談妥善解決兩岸同胞交往中所衍生的具體問題,1992年11月,海峽兩岸關係協會與台灣的海峽交流基金會達成在事務性商談中各自以口頭方式表述“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共識,在此基礎上,“兩會”領導人於1993年4月成功舉行了“汪辜會談”,並簽署了幾項涉及保護兩岸同胞正當權益的協議。1998年10月,“兩會”領導人在上海會晤,開啟了兩岸政治對話。“兩會”商談是在平等的地位上進行的。實踐證明,在一個中國原則的基礎上,完全可以找到兩岸平等談判的適當方式。香港、澳門回歸祖國以來,港台之間、澳台之間原有的各種民間往來與交流,在一個中國原則的基礎上繼續保持和發展。
(六)在國際社會中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若幹問題
眾所周知,一個國家的主權和領土是完整的,既不能分割也不能分享。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它有權利也有義務在國際組織中行使主權,代表整個國家。隻有在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前提下,中國政府才可以考慮根據有關國際組織的性質、章程規定和實際情況,以中國政府同意和接受的某種方式,來處理台灣參加某些國際組織活動的問題。隻有主權國家才能參加的國際組織,台灣無權參加。至於除主權國家參加以外,也允許地區參加的國際組織,台灣已經作為中國的一個地區加入了亞洲開發銀行(ADB)、亞太經濟合作組織(APEC)等地區性經濟組織,這是根據中國政府與有關方麵達成的協議或諒解,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作為主權國家參加,台灣隻作為中國的一個地區,以“中國台北”(在亞行為TAIPEI,CHINA;在亞太經濟合作組織為CHINESE TAIPEI)的名稱參加活動。這種做法屬於特殊安排,不能構成其他政府間國際組織及國際活動效仿的“模式”。在民間性質的國際組織中,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相應組織同有關方麵達成協議或諒解,在中國的全國性組織以中國的名義參加的情況下,台灣地區的相應組織可以以“中國台北”(TAIPEI,CHINA)或“中國台灣”(TAIWAN,CHINA)的名稱參加。但自20世紀末以來,“台灣當局”企圖在某些隻有主權國家才能參加的國際組織中搞所謂“一國兩席”。自1993年以來又為“重返聯合國”而大肆鼓噪,就是要製造“兩個中國”“一中一台”。中國政府堅決反對這種行徑。世界上凡與中國建交的國家,都應遵照國際法和一個中國原則,與中國政府就台灣問題達成正式協議或諒解,承認中國政府在台灣問題上的原則立場。與中國建交的國家不能與“台灣當局”互設官方性質的機構,不能進行任何官方性質的往來,雙方不能簽訂官方協定或文件等。迄今為止,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了外交關係。一個中國原則已成國際社會共識。
1.與中國建交國同台灣通航問題
中國的領陸、領水、領空主權是完整一體的。按照國際法和國際慣例,與中國建交國不得與“台灣當局”建立任何形式的官方航空關係或簽署任何官方航空協定,如需同“台灣當局”建立民間航空關係,必須事先通過外交途徑與中國政府磋商,在征得中國政府同意後,方可同“台灣當局”的私營航空公司互飛。有的國家在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前就已經同“台灣當局”通航,可通過與中國政府談判,改變其同“台灣當局”通航的官方性質後繼續其民間商業運輸安排。根據上述原則,中國政府已經同意世界上不少國家的民間航空公司與“台灣當局”的私營航空公司通航。目前同“台灣當局”建立航空關係的與中國建交國有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新西蘭、英國、德國、法國、意大利、荷蘭、瑞士、奧地利、盧森堡、日本、馬來西亞、新加坡、菲律賓、印度尼西亞、泰國、越南、阿聯酋、南非等20餘個國家。
2.與中國建交國對台軍售問題
凡與中國建交的國家,都應本著互相尊重主權和領土完整、互不幹涉內政的原則,不以任何形式或借口向“台灣當局”提供任何種類的武器或武器裝備,都有義務拒絕向“台灣當局”出售、提供或幫助“台灣當局”生產武器。然而,極少數與中國建交國出於政治需要和經濟利益的驅使,違背自己在國際協議中作出的承諾,向“台灣當局”出售武器或武器裝備,在海峽兩岸之間製造緊張局勢。這不僅違反了國際關係準則,侵犯了中國主權,也是對中國安全的嚴重威脅和對中國內政的粗暴幹涉,同時也不利於亞洲和世界的和平與穩定。對此,中國政府表示強烈反對。中國政府堅決反對與中國建交國向“台灣當局”出售任何種類的武器裝備或提供生產武器的技術。
3.與中國建交國不能與“台灣當局”發展官方或半官方關係
台灣作為中國的一部分,它在國際上無權代表中國,不能與外國建立外交、領事關係,互設具有官方性質的機構,以及進行任何形式的官方性質的往來。盡管台灣與祖國大陸尚未統一,但這並不表明中國對台灣不擁有主權。外國同“台灣當局”發展關係首先要尊重中國的主權,以不幹涉中國的內政為前提。與中國建交國和“台灣當局”之間的關係隻能是在一個中國原則下的民間經貿、文化關係。超出這一界限,試圖建立和發展官方關係,勢必造成對中國主權的侵犯和內政的幹涉,也勢必損害這些國家同中國的關係,必然遭到中國政府和中國人民的堅決反對。
兩岸統一是中華民族走向偉大複興的曆史必然。盡管前進道路上還會出現困難和阻礙,但隻要我們堅定信心、不懈努力,緊緊依靠兩岸同胞,就一定能夠開創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新局麵,迎來中華民族偉大複興的錦繡前程。
(七)中央推進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最新主張
2016年11月1日,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在北京會見了洪秀柱主席率領的中國國民黨大陸訪問團。習近平對洪秀柱率團來訪表示歡迎,著重就兩岸關係發展提出六點意見。
第一,堅持體現一個中國原則的“九二共識”。“九二共識”的核心是一個中國原則,認同兩岸同屬一中。台灣政局變化改變不了“九二共識”的曆史事實和核心意涵。承認不承認體現一個中國原則的“九二共識”,關係認定兩岸是一個國家還是兩個國家的根本問題。在這個大是大非問題上,我們的立場不可能有絲毫模糊和鬆動。國共兩黨、兩岸雙方還存在著一些複雜的政治分歧問題。這類問題終歸要逐步解決。隻要有決心有誠意,一定能找到解決方案。在一個中國原則的基礎上,協商正式結束兩岸敵對狀態,達成和平協議,也是我們的一貫主張。國共兩黨可以就此進行探討。
第二,堅決反對“台獨”分裂勢力及其活動。確保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是國家核心利益,是一條不可逾越的紅線。中華兒女對近代以來國破山河碎、同胞遭**的悲慘曆史有著刻骨銘心的記憶。捍衛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絕不容忍國家分裂的曆史悲劇重演,是全體中華兒女的堅定意誌,是我們對曆史和人民的莊嚴承諾。“台獨”損害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煽動兩岸同胞敵意和對立,是台海和平穩定的最大威脅,隻會給台灣同胞帶來深重禍害。任何政黨、任何人、任何時候、以任何形式進行分裂國家活動,都將遭到全體中國人民堅決反對。我們有堅定的意誌、充分的信心、足夠的能力遏製“台獨”。國共兩黨應加強溝通合作,共同承擔起反對“台獨”、維護台海和平穩定的重責大任。
第三,推進兩岸經濟社會融合發展。兩岸開展經濟合作具有得天獨厚的優勢。秉持互利雙贏,促進兩岸經濟社會融合發展,符合兩岸同胞共同利益。國共兩黨要積極發揮交流管道作用,順應經濟發展規律,創新方式,推動擴大兩岸經貿往來,加強兩岸產業合作,支持兩岸企業合作創新、共創品牌、共拓市場,擴大兩岸中小企業和農漁業合作,擴大基層民眾參與麵和獲益麵。青少年是民族的希望和未來。要為兩岸青少年教育、成長營造良好環境,鼓勵他們早接觸、多交往,增進親情,了解我們大家庭,認同我們的美好家園。我們將本著“兩岸一家親”的理念,同台灣同胞分享大陸發展機遇。我們將研究出台相關政策措施,為台灣同胞在大陸學習、就業、創業、生活提供更多便利。
第四,共同弘揚中華文化。中華傳統優秀文化植根在兩岸同胞內心深處,是兩岸同胞的“根”和“魂”。兩岸同胞是中華文化的傳人。國共兩黨要推進兩岸文化交流,弘揚中華文化優秀傳統,闡發中華文化的時代內涵,厚植兩岸同胞的精神紐帶,促進心靈契合,增強中華文化自信、中華民族自信。兩岸教育各具特色,要加強交流合作,尤其要加強學校、教育工作者之間的交流。
第五,增進兩岸同胞福祉。我們為推動兩岸關係所做的一切,就是為了實現兩岸同胞對美好生活的向往。兩岸關係形勢越是複雜嚴峻,國共兩黨越是要為民謀利,準確把握兩岸社情民意脈動,開好解決兩岸同胞尤其是基層民眾需求的方子,創新方式,深入基層,帶動更多民眾參與到兩岸交流中來。我們將一如既往為廣大台灣同胞辦實事、做好事。隻要是有利於增進兩岸同胞親情和福祉的事,隻要是有利於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事,隻要是有利於維護中華民族整體利益的事,國共兩黨都應該盡最大努力去做,並把好事辦好。
第六,共同致力於實現中華民族偉大複興。2016年是孫中山先生誕辰150周年。中山先生是偉大的愛國者,他第一個響亮喊出了“振興中華”的口號。現在,孫中山先生振興中華的理想展現出前所未有的光明前景。兩岸關係發展、台灣同胞前途係於中華民族偉大複興。兩岸同胞都是民族複興的參與者、推動者、獲益者。我相信,兩岸同胞願望不可違,民族複興大勢不可擋。隻要國共兩黨胸懷民族複興理想,廣泛團結兩岸同胞,就一定能維護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和台海和平穩定,開創中華民族偉大複興更加光明的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