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民在股票買賣中應交的費用

新股民進入股市前,必須弄清楚股票交易所交費用情況,這樣才能比較清楚自己的盈利情況,下麵作簡單介紹:

投資者在證券市場從事投資時,繳納的費用和標準包括幾大部分。

1.由深交所收取(證券交易所風險基金由交易所自行計提,不另外收取)。

2.大宗交易收費:A股大宗交易按標準費率下浮30%收取;B股、基金大宗交易按標準費率下浮50%收取;債券、債券回購大宗交易費率標準維持不變。

3.此項費用包含在傭金之中證券交易

經手費企業債回購成交金額在100萬元以下(含)每筆收0.1元,反向交易不再收取

成交金額在100萬元以上每筆收1元,反向交易不再收取企業債現貨按成交金額雙邊收取0.04‰可轉債按成交金額雙邊收取0.04‰專項資產

管理計劃按轉讓金額雙邊收取0.032‰代辦A股按成交金額雙邊收取0.1‰代辦B股按成交金額雙邊收取0.13‰1.由深交所收取(證券交易所風險基金山交易所自行計提,不另外收取)。

2.大宗交易收費:A股大宗交易按標準費率下浮30%收取;B股、基金大宗交易按標準費率下浮50%收取;債券、債券回購大宗交易費率標準維持不變。

3.此項費用包含在傭金之中。證券交易

監管費A股按成交額雙邊收取0.04‰B股按成交額雙邊收取0.04‰基金按成交額雙邊收取0.04‰權證按成交額雙邊收取0.04‰企業債現貨按成交額雙邊收取0.01‰可轉債按成交額雙邊收取0.01‰專項資產

管理計劃按轉讓:金額雙邊收取0.01‰國債現貨國債現貨按成交額雙邊收取0.01‰(從交易經手費中扣除,不另收)代辦A股按成交金額雙邊收取0.5‰代辦B股按成交金額雙邊收取0.67‰1.代中國證監會收取

2.此項費用包含在傭金之中證券交易

印花稅A股按成交金額雙邊收取1‰ B股按成交金額雙邊收取1‰ 代辦A股按成交金額雙邊收取1‰ 代辦B股按成交金額雙邊收取1‰ 代國家稅務局扣繳收費對象:發行人上市初費A股30000元 B股30000元債券上市總額的0.01%,最高限額30000元基金30000元權證200000元專項資產

管理計劃轉讓份額總額的0.008%,最高不超過25000元深交所收取上市月費A股5000萬股本以下500元;每增加1000萬元股本增收100元,最高限額2500元B股5000萬股本以下500元;每增加1000萬元股本增收100元,最高限額2500元債券1億元以下500元;每增加2000萬元增收100元,最高限額2000元基金5000元專項資產

管理計劃以轉讓份額總額作為收費依據,將1億元作為基數,每月交納500元;每增加2000萬元月費增加100元,最高限額不超過2000元深交所收取收費對象:會員席位費席位60萬元/個深交所收取文易單位

費用交易單位

1.交易單元使用費

對會員使用超出交費席位(指已交席位初費的席位)數量以外的交易單元,每年收取30000元/個的交易單元使用費。

2.流速費

對會員使用超出交費席位(指已交席位初費的席位)數量以外的流速,每年收取9600元/份的流速費。

3.流量費

每筆交易類申報(指買入、賣出、撤單申報)收取0.15元,每筆非交易類申報(指除買入、賣出、撤單以外的小報)收取0.01元。此項費用以會員為單位收取,最低收費標準為每家會員每年2萬元,具體明細收方法見本所《關於調整席位管理年費收費模式的通知》(深證會【2004】191號)。深交所收取。

2.股民在股票買賣中應繳的稅費

投資者在證券市場從事投資活動時,除向交易所交納相關的手續費用外,還會涉及稅收,一項是印花銳,一項是個人所得稅。

印花稅課征於交易環節,無論是買進還是賣出股票均就其成交金額的4‰計征印花稅。為了鼓勵投資,國家規定:凡基金、國債、企業債交易以及新股申購等免征印花稅。

個人所得稅則課征於收益(所得)的取得環節。由於國家對證券買賣差價所得實行免稅政策,這裏應稅所得是指證券投資的資本利得。其中:國債利息所得免稅;企業債券情況各異,且多數情況下,企業債券利息的稅收部分已由企業代扣代繳,發到投資者手中的利息往往是稅後利息。來自股票及基金投資收入中的資本利得部分包括紅利、股息、紅股。

(1)現金紅利(即紅利或股息)

按我國現行個人所得稅法規定,投資者所獲股息或紅利,應按20%的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但在實際執行中,一般都由各地稅務部門自行決定,尚無統一安排,稅率不超過20%,故投資者的實際稅後紅利所得往往大於理論稅後紅利。

(2)股票紅利(即紅股)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有關通知,上市公司用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不屬於股息、紅利性質的分配,對這部分紅股,不征收個人所得稅;而上市公司用盈餘公積金派發紅股屬於紅利性質的分配,應計征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以股票(也包括基金)麵值為單位,扣除分紅期銀行存款利率(一年期)後的餘額,按20%的稅率計征。目前,大多數地方的稅務部門對紅股均實行免稅,但個別地方則明確規定征收。

3.傭金支付中的特殊情況

舉個例子,一投資者於1999年8月4日以36.70元/股買入上海貝嶺(600171)300股,第二天隻成交了1股,扣除傭金10元。同日,他買入基金漢盛1萬股,每份1.41元,交割單上顯示扣除過戶費10元,而標準傭金為35.25元。下麵對這種情況進行解釋:

買進300股隻成交1股的情況不是經常發生的。這是由於曆年來各上市公司送配股造成了投資者手中持有零股股票(即不滿1手)。按交易所規定:買進股票必須以整手買,但零股股票可以委托賣出,電腦主機在對買賣雙方進行撮合時,上海貝嶺36.7元的價位也許正好隻有1股賣出委托;也有可能以其中的1股滿足了一筆價格相同的賣方整數,而其餘299股可能無價位相同的賣盤,因而造成隻成交1股的情況。證券營業部收取10元傭金並沒有違反規定,上交所收取A股傭金起點為10元。

對於基金交易費用的規定是:投資者買賣基金,券商不收取委托手續費。投資者買賣基金僅支付交易傭金,基金的交易傭金為成交金額的0.25%,不足5元按5元收取。據了解,此項收費規定適用於符合《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條件上市的基金。故投資者於7月買入基金漢盛1萬股,券商收取過戶費10元,應屬違規收費。

4.上市公司的利潤分配

關於上市公司的利潤分配問題,我國《公司法》第177條有明確規定:

(1)公司分配當年稅後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10%列入法定公積金,並提取利潤的5%~10%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注冊資本的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2)公司的法定公積金不足以彌補上一年度公司虧損的,在依照前款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應當先用當年利潤彌補虧損。

(3)公司在從稅後利潤中提取法定公積金後,經股東會決議,可以提取法定公益金。

(4)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法定公積金、法定公益金後所餘利潤,有限責任公司按照股東的出資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5)股東會或者董事會違反前款規定,在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法定公積金、法定公益金之前與股東分配利潤的,必須將違反規定分配的利潤退還公司。

另外,《公司法》第102條還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由股東組成股東大會,股東大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董事會對股東大會負責,執行股東大會決議。根據規定,由董事會製定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股東大會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因此,上市公司可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決定具體分配方案或決定稅後利潤用以彌補虧損、提取公積金、法定公益金後的所餘利潤分配。先由公司董事會製定公司利潤分配方案的預案,然後由股東大會進行審議表決。有些上市公司盡管一個年度經營狀況不錯,但根據公司經營的實際情況需要,董事會也有可能提出本年度不分紅的分配方案,但最終決定權在股東大會。每一位股東都有權對董事會的方案予以表決。總之,上市公司並非每年必須分紅,公司的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的方案,是由董事會先拿出來,但最終決定權並不在董事會而在股東大會。

5.紅利和配股權的期效

舉個例子,一投資者於1999年3月買入中西藥業1000股,該股1999年實行配股,方案是10配1.62股,繳款期為1999年6月12日~25日。他由於有事到年底才想起,後又發現該股1999年中期還有10股派現金1元的方案,而其賬單既無紅利又無配股,這怎麽解釋呢?

深、滬交易所對紅利權利與配股權利的實施日期都有明確規定。

(1)紅利不存在過期作廢的問題。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牌的股票在還沒有實施全麵指定交易時,紅利由投資者直接到證券營業部填單領取。如在紅利領取期內,沒有去營業部辦理領取紅利手續的投資者,在任何時間均可到當地登記公司領取紅利。1998年4月1日,上交所實施全麵指定交易之後,紅利的領取不再掛牌,而是上海證券交易所直接將數據傳送到投資者進行指定交易的營業部,券商在T+2日將現金紅利直接劃入投資者資金賬戶,若未辦理指定交易的投資者,其紅利隻需在辦理指定交易後即可到賬。

(2)與紅利的隨時領取相比,滬、深交易所對配股權卻有日期限定。當投資者決定參與股票的配股時,必須在規定的期間內(通常為兩周)按照一定的程序繳納配股款,配股權在配股結束後就不再擁有了。因此,投資者要特別留意股票的配股期限,做出是否配股的決定。同時,注意上市公司在各大證券報上刊登的配股說明書,以免錯過配股繳款期,造成不必要的損失。最好在配股後及時到營業部打交割單確認。若沒有配股成功,在配股期限內還有機會補配。

總之,投資者隻要在任意一家證券營業部辦理指定交易,即可領取其紅利;而對於過期的配股目前仍無補救措施。

6.股民查詢其股息、紅利到賬與否的方法

實行全麵指定交易後,上交所上市股票的現金紅利等證券權益不再通過交易係統掛牌交易的方式發放,而改為通過證券清算登記公司的清算係統發放,具體方法為:

(1)刊登權益分派公告當日停牌半日,下午恢複交易。

(2)R+1(R為股權登記日)根據在各證券營業部辦理指定交易的投資者的持股數,將有關款項通過清算係統劃入該證券營業部的清算賬戶,由該營業部即時劃入投資者資金賬戶。

(3)投資者可在R+2日領取紅利。

(4)R+1日紅股到賬交易。

另外,對未辦理指定交易的投資者的證券權益如紅股、紅利等暫由登記公司保管。當投資者辦理指定交易並確認無誤後,由登記公司將該投資者尚未領取的證券權益劃付指定券商處,投資者在辦理指定交易後的第二個交易日即可領取與交易。

例如,寧波海運1998年分配方案為:每10股送2股,派現金3元(扣稅後為10送2派2.4元),公積金每10股轉增8股,股權登記日為1999年5月26日。對辦理了指定交易的股東來講,其送、轉股上市交易日為1999年5月27日,股息到賬日為1999年5月28日。

若滬市轉增股超過了R+1日仍未到賬進行交易,或紅利在超過R+2日仍未到賬的,投資者首先應檢查自己是否在股權登記日賣出了此股票。因為根據規定,投資者隻有在股權登記日清算後擁有該股票,方可享有股票的分紅派息的權利。若排除此情況,並且辦理了全麵指定交易,投資者可向券商查詢。發生紅利逾期不到賬的情況一般與券商技術處理及清算時間有關,投資者可直接與券商交涉解決,若遲遲沒有解決,可到當地證管部門投訴。

7.上市公司分紅方案實施日期

舉個例子說明,武漢控股股東大會於1999年5月26日通過了公積金每10股轉增2股的方案,可直到7月還未公布實施日期,而有的上市公司通過分紅方案後一周內就實施。這就涉及到分紅方案實施日期的問題。根據1997年12月16日中國證監會頒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第150條規定:“公司股東大會對利潤分配方案做出決議後,公司董事會須在股東大會召開後兩個月內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發事項。”按照這個規定,投資者所投資的武漢控股,盡管它實施分紅送配方案的時間距通過分配方案的時間間隔較長,但仍在規定的兩個月範圍內。上市公司隻要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股利派發事項,均屬正常。

8.股民如何知道是否已經得到紅利

在實行全麵指定交易以前,股票的紅利是由投資者在規定的時間內,通過掛牌形式賣出紅利權而實現紅利的領取。而實行全麵指定交易後,紅利的領取方式發生變化,具體如下所述。

實施全麵指定交易的一大好處就是投資者可以享受指定券商為其提供的股票現金紅利、到期記賬式國債本息兌付的自動劃撥等服務。因此,目前滬市紅利的發放,不再采取掛牌交易的方式,而是由上海證券交易中央登記結算公司在T+1日,通過清算係統將紅利自動劃到投資者指定的證券營業部,再由證券營業部直接劃到投資者賬戶內。隻要辦理了指定交易,以前尚未領取的紅利也自動到賬。跟以往相比,這種發放方法可以省掉許多麻煩。據證券營業部反映,他們執行起來也比較順利,但投資者還有些不太適應,尤其是在識別是否領取到紅利上會存在一些困難。因此,投資者應注意以下幾點:

(1)投資者自己要留意報紙上的公告,及時了解自己持有股票的紅利發放情況及紅利登記日、除權日等信息。上市公司必須按照有關規定在指定報紙上刊登公告,不刊登公告是不允許的。《上證報》周一第二版的“本周備忘”、每日的“今日備忘”等提示性欄目都是為了幫助投資者及時掌握領取紅利、配股等信息的。投資者可以此為參照。另外,大部分證券營業部都會在營業廳內張貼有關近期配股、領取紅利等信息,同樣可以幫助投資者及時掌握有關信息。

(2)投資者可通過以下幾種方式來識別自己是否已領取了紅利:

①投資者可以通過刷資金賬戶卡來確認紅利是否到賬,對照前後幾次資金賬戶內資金餘額的變化,投資者可知道是否有紅利到賬。

②投資者可通過要求營業部打印資金對賬單(內容包括股票名稱、領取紅利日期、紅利數額等)來核查資金情況,資金對賬單逐筆登記了每一資金明細,應該說是足以核實有無紅利到賬的。

另據了解,以往投資者在填寫紅利領取委托單後,可通過打印紅利清算交割單,查詢紅利領取情況。現在證券營業部電腦軟件都相應作了調整,有的營業部以資金對賬單代替清算交割單,因而不再提供清算交割單。若投資者在分紅派息股權登記日後相當長一段時間才想到核對紅利款,此時他可要求打印領取紅利清算交割憑單。同時,投資者還可以到指定券商處查詢所應領取的現金紅利款是何時進行分紅派息股權登記的,從而消除心裏的疑惑。

9.兩個證交所的派息日

作為股市的老投資者,大都知道深交所派息到期日與上交所有所不同,但對新入市的股民而言,就不一定清楚了。下麵就具體介紹一下深交所現行分紅派息的程序。

(1)深交所及深圳結算公司處理權益分派的一般原則

①刊登權益分派公告當日停牌半天,下午恢複交易;

②紅股於R+2日(R為股權登記日)到投資者賬上;

③可流通股於R+2日起開始上市交易;

④現金股息於R+2日到投資者資金賬戶;

⑤配股繳款期限為兩周,起始日為R+2日,可流通配股上市時間以公告為準。

(2)深市分紅流程

①R-1日,深圳結算公司存管登記部處理分紅參數;

②R+1日收市後,各券商通過結算通訊係統,接收深圳結算公司在收市後發送的“結算數據包”,可獲取權益分派庫中的紅股明細數據;

③R+2日,投資者的紅股到賬。

若投資者在分紅派息期間辦理了轉托管,其紅股仍在原托管券商處領取。轉托管券商有必要提醒投資者注意這個問題,以免產生誤會。

(3)深市派息流程

①R-1日,上市公司將派發的現金股息劃到深交所指定賬戶;

②R+1日,由深交所將派息款劃入券商清算資金賬戶;

③R+2日,各券商將派息款劃入投資者開立的資金或保證金賬戶;投資者可在其托管商處打印利息清單。

另外,國有股、法人股及內部職工股股息的領取辦法以上市公司派息公告為準。

10.上市公司的紅股計算

有這樣一個例子:一個投資者持有2100股廈新電子,1999年該公司實施的分配方案為10股送1.7647股。根據送股比例及上交所曆來對送股後零股處理辦法——四舍五入法,他算出自己可得到371股紅股。但除權後,他發現自己實際享受紅股370股。這是怎麽回事呢?上市公司的紅股該怎樣計算?下麵作具體介紹。

上交所已在1998年7月修改了送股後尾數的處理方法。上交所為使上市公司在送股後的實際送股數量與送股前的計劃數相符,自1998年7月21日起,改變了以往對送股後小數點後尾數的四舍五入的辦法,而采取以尾數大小依次解決的辦法處理。即:所有股東按規定先享有整數部分的送股,對小數部分按小數點後尾數大小排序,每位股東依次送1股,直到實際送股數與計劃總數一致;如遇尾數相同者多於餘數時,則由電腦抽簽派送。如某公司送股,甲、乙、丙三位股東應各有紅股121.2股、129.6股、136.8股,按新規定,所有股東先分得整數部分的股票,即甲、乙、丙先各得121股、129股和136股,然後由電腦主機按股份的小數部分依大小進行排序後決定誰再先獲得1股,則順序依次為丙、乙、甲。因此,按送股比例計算,這位持有2100股廈新電子的投資者應得紅股370.587股,但根據新的送股原則,實際獲得370股紅股是完全有可能的。

11.股民怎樣計算分紅派息數

排除某些特別因素,這種情況一般是由於公司分紅派息的公布方案含稅,而到賬數額是扣稅後所得。投資者在發現這種情況後,首先應查對一下公司在公布分紅派息方案時,有沒有加注“含稅”字樣,特別要看清在既送紅股又派現金的情況下,是不是均為扣稅前的方案。目前,根據國家稅務總局的要求,各地方稅務局應對公司派送紅股、現金及盈餘公積金轉增股本的社會公眾股股東征收個人所得稅,稅率為20%。不過,由於各地情況有差異,大部分地稅局並未嚴格按上述要求執行。有些給予股東部分優惠使扣稅減少,有些尚未開征,有些隻對紅利征稅,所以出現不少稅率不一致的問題。例如寧波海運,每股派現金3元為含稅方案,其紅利個人所得稅為3×20%=0.6(元),故其股息為3元-0.6元=2.4元。另外,有部分投資者問到法人轉配股東所享受的分紅派息是否和社會公眾股東一致,答案是肯定的,同股同權,也有相同的納稅義務,隻要歸個人所得,一樣要扣繳個人所得稅。

深圳本地的上市公司,其分紅派息征收個人所得稅還有如下規定:紅股以麵值折合成股息後的總值扣除與分紅派息期間同期的銀行存款利息,餘額按20%的稅率征收個人所得稅。

12.證券交易所的派息程序

目前,滬、深兩市紅利都自動到賬。

滬市的派息流程是:上海中央登記結算公司在R+1日(R為股權登記日)將權益款通過清算係統自動劃給證券營業部,而營業部隻要打開G4數據庫(此為非交易過戶產生的明細數據)和F2數據庫(此為當日資金結算數據庫,包括現金紅利、國債兌付款、國債兌息款),並將兩個數據庫明細核對無誤後,就能將權益款劃到投資者的資金賬戶內,這樣投資者在R+2日即可查到自己的現金紅利。

深市派息流程是:上市公司於R-1日將派發的現金股息劃至深交所指定賬戶;R+1日由深交所將派息款劃入券商清算資金賬戶;R+2日,各券商將派息款劃入投資者開立的資金或保證金賬戶,投資者即可在券商處查到自己的紅利。

如過了R+2日,紅利仍未到賬,投資者可向券商查詢和交涉。目前,有的證券營業部為了節省時間,通常每周做一次紅利的結算工作,因此,發生紅利逾期不到賬的情況一般與券商技術處理及清算時間有關,挪用客戶紅利的可能性不大。券商需要在提高業務水平和增強服務意識上做工作。

另外,若投資者在分紅派息期間辦理了轉托管,其紅股紅利仍托管在原券商處。為方便起見,建議投資者最好不要在此期間辦理轉托管。

13.怎樣看待滬市分紅派息與深市分紅派息

在分紅派息方式上,滬、深兩市已無甚區別。滬市投資者不必再等“紅利權”掛牌後賣出才能使股息到賬,中央結算公司可直接通過證券部將紅股紅利記入投資者賬戶。深市投資者可在股權登記日後的第二天得到紅股(可流通)和現金紅利。滬市投資者的紅股紅利到賬時間,也是在股權登記日的第二天即可查到。

配股方麵,滬市在實施全麵指定交易後,投資者參與配股仍遵循以前的方法,在填寫委托購買配股時應填“賣出”,即賣出投資者所持有的配股權證而得到配股。在配股時,輸入代碼為“700×××”;深市則以申報“買入”作為參與配股的表示。但在實際工作中,為方便投資者,有的券商通過程序設計,投資者在配股時申報“買入”和“賣出”都有效。在以“買入”方式配股時,它依據投資者賬戶上所有的可用資金來計算。因此,投資者必須自己算清楚再操作,以免少填或多填數量而不被確認。在以“賣出”方式配股時,提示的數量是電腦係統計算的,比較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