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這兩天下雨,我們百無聊賴地坐在房間裏。羅斯靠在一大堆抱枕上看報紙,我津津有味地看在線球賽。
“弗蘭克?”羅斯突然叫我,“快來!”
“哦,”我看完這一腳射門,“又沒進,晦氣!來了。”
“找找這個人,”羅斯指著報紙上的一個約翰泰勒的人,“我要跟他講幾句。”那是一個青少年搖滾樂隊的經紀人。
我搬出那本磚頭厚的黃頁,費了點功夫找到這個泰勒。
“螞蚱,是我!”羅斯親昵地稱呼對方。
一個鍾頭後,有人乒乒砰砰地敲門。“弗蘭克!弗蘭克!”羅斯大叫著,“快去開門!”
我忙不迭地起身,球好像進了,一片嘈雜的歡呼。門開了,蹦蹦跳跳地跑進來一個小個子,“哦,我們的天鵝少爺!”他衝到羅斯麵前,彼此來了個熊抱,吧唧吧唧地親的熱火朝天,弄得我都有點嫉妒了。原來這位約翰泰勒是羅斯的中學同學,還是搖滾樂隊的拍檔。羅斯是主唱兼吉他手,泰勒司鍵盤。多年前的好友相聚,自然少不了一番親熱。
“哦,可憐的羅斯,”泰勒細腳伶仃的,走到哪兒都習慣xing地躍躍欲蹦,怪不得綽號螞蚱,“這些年你這麽過來的,也不跟老朋友通個氣。”
羅斯不言語,隻是笑著,敢情他的綽號是天鵝,倒很適合他的氣質,高雅、孤寂、自歎自憐。
“你走了後,樂隊就分崩離析了,”泰勒搖著頭,“台柱子到了,一點精氣神都沒有了。”
“他們幾個呢?”羅斯問道。
“哦,做生意的,教書的,當經理的,”螞蚱接過咖啡,誇張地向我道謝。
“這位是弗蘭克斯潘塞博士,我的私人醫生,”羅斯讓我坐在他身邊。
“你好!”螞蚱點點頭,“怎麽樣,去看看我的樂隊?”
“你還是離不開音樂?”羅斯拍拍他的肩頭。
“是呀,那些**的歲月哪裏能忘記?”螞蚱抓住羅斯的手,“你忘了嗎?”
羅斯沉默著,緊緊握住他的手。
我們驅車跟著泰勒來到一個大學的破舊會議室,那裏震耳欲聾地響著搖滾樂。幾個十七八歲的小青年旁若無人地瘋狂嘶吼。
“我的螞蚱樂隊,”泰勒把我們讓進門,“怎麽樣,這幾個小夥子可是很有前途的,雖然現在隻是小眾名氣,不過觀眾都是二十以下的年輕人,潛力巨大。”
羅斯微笑著傾聽那熟悉的音樂,手指忍不住打著拍子,仿佛又回到了青蔥的校園歲月。當年他自己可不就是這些狂妄不羈、心比天高的小子中的一個?
“老同學,提點意見嘛!”螞蚱誠懇地蹲在羅斯身邊。
過了好一會兒,羅斯抬起頭,“螞蚱,你得找個好貝司手。“
泰勒一拍大腿,跳了起來,真的和草叢裏的螞蚱有幾分神似,“太對了!我也是這麽想的!看來,你根本忘不了音樂,天鵝!”
“主唱的聲音不錯,但變化不夠,有點單調,”羅斯分析得頭頭是道。
“來來來!”泰勒拍手讓那些小青年停下,“聽聽高手示範!”他拿過一把電吉他,遞給羅斯,“天鵝,露一手給他們看看!”
“好久不練,生疏了,”羅斯有點客氣。那般毛頭小夥子正練到興起,突然來了這麽一位陌生人,自然滿心不服。他們穿著破爛的牛仔褲,頭發亂七八糟,打著耳釘、鼻環,帶著手鐲、項鏈。難道羅斯當年也是這麽一副吊兒郎當的樣子?
羅斯看出他們的不屑,就不再推讓,接過吉他,撥弄了幾下。唱起了皇後樂隊的loveofmylife.天籟般的歌聲婉轉盤旋,如慕如怨,如泣如訴。
那些小子聽得入神。一曲完畢,那個鼓手狠勁地敲起來,正是那首wewillrockyou.
Buddy,you&39;reaboy夥計,你是一個小男孩
Gonnabeabigmansomeday希望有一天能成為大人物
Wewill,wewillrockyou我們要讓你又搖又滾……
羅斯的吉他耍的神出鬼沒,頗有明星風範。
想讓這些急著出頭的年輕人服氣可真的有兩把刷子。羅斯一口氣唱了好幾首,激起的熱浪幾乎要把會議室漏雨的屋頂掀翻。“吔!”
晚上,大夥兒簇擁著羅斯到附近夜總會喝一杯。螞蚱大方地請客。我見羅斯難得這樣高興,也就沒去勸他,難免多喝了幾杯。
我們回到旅館,已是十一點了。羅斯歪倒在我肩頭,顛三倒四,“弗蘭克,怎麽……樣?我……我唱的……還……還可以吧?”
“唱的好極了,”我說,把他放在**,“那些小子都鎮住了。”
“就……是,”羅斯好不得意,兩頰緋紅,“我在……螞蚱……麵前……嗯,不好太……太誇口,其實……他們……真的……真的……有點衰……”他內行地搖搖手。
“是呀,他們那吊兒郎當的樣子哪能跟你比,”我附和著,給他脫鞋,“睡吧,我的大明星!”
“大明星?”羅斯笑了笑,眼神有點迷惘,“是呀,我……是……可以……可以當……唉……”他似乎有點悲傷,默不作聲了好一會兒,頭一歪,“睡……覺!”
半夜裏,我好像聽見他的啜泣聲,“羅斯,怎麽了?”我急忙開燈。他趴在枕頭上,淚水打濕了一大片枕巾。
“羅斯,”我俯身抱住他。
“少管!”他突然惡狠狠地推開我。
“怎麽了?”可真是樂極生悲了,今天的歡樂觸動了他心底的悲涼,讓他記起永遠失去的錦瑟年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