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態心理亦稱異常心理或病理心理,它是指人們的心理活動,包括思想、情感、行為、態度、個性心理特征等方麵產生變態或接近變態,從而出現各種各樣的心理活動異常(精神活動異常)。

現在認為,心理病理或心理變態是因為沒有能力按社會認為適宜的方式行動,以至其行為後果對本人或社會是不適應的。其所以“沒有能力”,可能有器質性缺陷(如腦損害)的原因,或是由機能性缺陷(缺乏知識、缺乏能力或動機)的結果,或兩者兼而有之。

那麽如何判斷變態心理呢?

一、內省經驗標準

這裏的內省經驗指兩方麵,其一是指病人的主觀體驗,即病人自己覺得有焦慮、抑鬱或沒有明顯原因的不舒適感,或自己不能適當地控製自己的行為,因而尋求他人支持和幫助。但是,在某些情況下沒有這種不舒適感反而可能表示有心理異常,如親人喪亡或因學業不及格而退學時,如果一點沒有悲傷或憂鬱的情緒反應,也需考慮其有心理變態。其二是從觀察覺者而言的,即觀察者根據自己的經驗作出心理正常還是異常的判斷。當然這種判斷具有很大的主觀性,其標準因人而異即不同的觀察者有各自評定行為的常模。但由於接受過專業教育以及通過臨床實踐的經驗積累,觀察者們也形成了大致相近的評判斷標準,故對大多數心理變態仍可取得一致的看法,但對少數病人則可能有分歧,甚至截然相反。

二、統計學標準

在普通人群中,對人們的心理特征進行測量的結果常常顯示常態分布,居中的大多數人屬於心理正常,而遠離中間的兩端被視為異常。因此決定一個人的心理正常或異常,就以其心理特征偏離平均值的程度來決定。雖然心理異常是相對的,它是一個連續的變量。偏離平均值的程度定是相同的。

統計學標準提供了心理特征的數量資料,比較客觀,也便於比較,操作也簡便易行,因此,受到很多人歡迎。但這種標準也存在一些明顯的缺陷,例如,智力超常或有非凡創造力的人在人群中是極少數,但很少被人認為是病態。再者,有些心理特征和行為也不一定成常態分布,而且心理測量的內容同樣受社會文化製約。所以,統計學標準也不是普遍適用的。

三、醫學標準

這種標準是將心理變態當作軀體疾病一樣看待。如果一個人身上表現的某種心理現象或行為可以找到病理解剖或病理生理變化的依據,則認為此人有精神疾病。其心理表現則被視為疾病的症狀,其產生原因則歸結為腦功能失調。這一標準為臨床醫師們廣泛采用。他們深信心理障礙病人的腦部應有病理過程存在。有些目前未能發現明顯病理改變的心理障礙,可能將來會發現更精細的分子水平上的變化,這種病理變化的存在才是心理正常與異常劃分的可靠根據。醫學標準使心理障礙納入了醫學範疇,對變態心理學研究作出了重大貢獻。這種標準比較客觀,十分重視物理、化學檢查和心理生理測定,許多醫學的概念現在仍為變態心理學所采用。但是,醫學標準也並不完全令人滿意。雖然象麻痹性癡呆、癲癇性精神障礙和藥物中毒性心理障礙使用醫學標準非常有效,但對於象神經症和人格障礙則無能為力。心理障礙的原因通常不是單一的,它是多種原因共同作用的結果。除了生物學的原因,還有心理和社會文化的原因。因此,劃分心理正常與異常還需要其他的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