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誌傑一時不知道說啥。

雖然一路上兩個女孩其實都隱諱地表達著自己的想法,但馬誌傑裝不知道,就糊弄過去了。

但現在孟蕾直接說了出來,他真就不知道該怎麽回答了。

他想了想,最終還是說道:

“嗯,我想說……其實我還是挺榮幸的,而且還有一點點的虛榮,畢竟被你們這麽美麗優秀的女孩喜歡,作為一個男人,真就挺自豪的。

但是,小孟你也說了,我有女朋友,我和她相戀了好多年,所以我們不會分開。如果我因為你們喜歡我而背叛她,那我就是渣男了,我想你們也不會去喜歡一個渣男吧?

好了,這事就這麽著吧,來,祝接下來的旅途,咱們順順利利,也祝你們玩得開心。”

馬誌傑舉起了杯子,孟蕾、顧蔓和秦悅然都先後端了起來,四個人一起碰了一下。

孟蕾和顧蔓兩個人杯子裏的酒幾乎是滿的,這主要因為她們兩個每次碰完後,就直接喝完了,想來孟蕾這時候也喝多了,不然也不會說出那樣的話。

而馬誌傑因為是司機,得到了大家的諒解,每次喝半杯。

即使如此,他感覺喝了不少了,意識還清醒著,但動作已經不很協調了。

這幾個女孩更是已經到了醉的地步,這時候眼神迷離,除了李依依已經睡著了,還輕微的打著呼嚕外,孟蕾的話變得多了起來,聲音也變得嬌氣起來。

而顧蔓全程一言不發,就時不時地看著馬誌傑。

隻有秦悅然的話也多了起來,她不時地問馬誌傑怎麽和女朋友談戀愛的,然後又問馬誌傑在部隊裏都是怎麽生活的。

如果不是知道她隻是個普通的大學生,馬誌傑都以為她是個間諜呢。

“好了,大家都喝多了,今天就這樣吧。”馬誌傑也有些無奈,說道,“明天還要趕往喀什,你們還想好好逛逛喀什,這樣喝下去,明天都走不了了……”

“哪可能嘛……”孟蕾憨笑著說道,“就喝了一點點嘛,這酒很好喝的,我明天走之前還要買一些,我要帶回去給我的家人喝……”

“的確,這酒不錯。”顧蔓突然插了一句。

馬誌傑扭頭看向她的時候,她亮晶晶的眼睛正看著自己。

馬誌傑下意識轉過了頭。

孟蕾還要喝,被馬誌傑把杯子奪了過去,酒瓶子也蓋上了。

秦悅然笑著看著孟蕾和馬誌傑奪著杯子,顧曼看著看著,眼神複雜起來。

最終,馬誌傑獲勝,孟蕾雖然有些不甘心,但還是被馬誌傑和顧蔓扶著到另外那個房間去了。

秦悅然和李依依在這個房間裏。馬誌傑把孟蕾安頓好,再回來的時候,秦悅然已經躺在**閉上眼睛,大概是睡著了。

馬誌傑把酒和鴨貨收拾了一下提走,放在這裏,一屋子的味兒。

走的時候輕輕把門關上,關好後再試著開一開,發現開不開,這才放心回到自己的屋子裏。

他也有些暈,勉強洗漱後,就躺在**睡著了。

第二天起來的時候,馬誌傑並沒有感覺到有什麽不舒服。這酒後勁大,但酒勁過了之後,反倒沒啥感覺了。

挺好的。馬誌傑想著也要買一些穆塞萊斯帶著,拿回去喝。

他起來後看看手機,苦笑了一下,果然還是起晚了,喝酒誤事啊。

急忙洗漱,把東西收拾一下,昨天沒喝完的酒還在,不過那些殘留的鴨貨顯然是不能吃了,讓他扔進了垃圾桶裏。

打開房門去找孟蕾她們的時候,發現兩個房間都沒開門。

馬誌傑也沒去打擾她們,先把自己的東西放到了車裏,把自己的房間退了,然後看看小群。

他和四個女孩建了個小群,這時候群裏還沒消息。

“你們起來沒有?”馬誌傑在群裏問了一句。

沒人回答。

酒店有早餐,不過他起來的時候已經快十點了,早餐已經沒了。

馬誌傑便出了酒店,往外麵溜達,順便想找個早餐店吃點東西。

酒店在鬧市區,很快馬誌傑就找到了一家早餐店,要了碗奶茶,一籠包子,快速地吃了起來。

其實喝完酒後應該喝點粥,不過這時候聞著奶茶也不錯,所以馬誌傑不挑。

邊吃邊時不時看看手機,看看幾個女孩回沒回信息。

一直到包子吃完,奶茶也快喝完的時候,馬誌傑才看到群裏跳動出一條消息來:

“我們已經起來了,你在哪?”

馬誌傑急忙把剩下的奶茶一口喝完,然後回複著:

“我在外麵吃早餐,你們是出來吃還是我給你們帶回去,這裏的包子不錯。”

“好啊,小馬哥,你竟然拋下我們一個人吃獨食,真不講義氣!”這是孟蕾回複的。

馬誌傑笑了,能這麽回複,說明孟蕾狀態應該不錯,他便又回道:

“那你們是出來吃呢,還是我帶回去?”

“我們出去吃吧。”這是顧蔓的回複,“在外麵吃著方便一些。你在哪裏,發個位置。”

馬誌傑共享了一下位置,又問把早餐店裏的東西說了一下,問他們吃什麽,自己好早點出來。

幾個女孩都說了自己想吃的,奶茶是標配,有的吃包子,有的吃花卷,有的要涼菜,馬誌傑一一去拿。

自助早餐就這點好處,想吃什麽,拿就是了。

把東西拿好,有人還詫異地看著馬誌傑,能吃這麽多嗎?

這時候幾個女孩走了進來,吸引了不少人的注意。

“來,這裏。”馬誌傑招了招手,然後還有些尷尬。

畢竟昨天孟蕾說的那些話,讓他看孟蕾和顧蔓都有些不好意思。

隻是沒想到四個女孩表情都沒什麽變化,好像什麽事都沒發生一樣。

馬誌傑暗自鬆了一口氣,沒事就好。

“味道不錯。”顧蔓笑著衝馬誌傑揚揚揚咬了一半的包子,“你的推薦沒問題。”

“嗯,我也覺得不錯。”旁邊的孟蕾吃的是土豆絲春卷,“挺香的,嘿嘿。”

“慢慢吃,不著急。”馬誌傑說道,“按行程,今天我們趕到喀什,那裏距離阿克蘇四百多公裏,五六個小時差不多就到了。”

“那我得先買點酒,就是昨天喝的那穆塞萊斯……”孟蕾急忙說道,“我要帶回去!”

馬誌傑又尷尬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