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一章 銷售模式
不行....不行.....裴鬆仁聞言連連搖頭。現在應該做的是跟各大零售商打好關係而不是賭氣。沒有零售商,還怎麽把唱片賣給歌迷,公司怎麽賺錢.....裴鬆仁唯一想到的方法就是妥協,跟零售商談判,即使再割讓出一點利潤來也不打緊。
別看他是LOEN的社長,但此刻他麵對的是全國各大零售商,他還沒有那麽大的勇氣跟他們挑戰。如果關係弄僵了,到時候這些零售商聯合起來不賣李雲宰的唱片,甚至是以後都不賣LOEN任何一個藝人的唱片,那他真的是連哭的地方都沒有了。
李雲宰無奈的搖了搖頭,反問道:“社長,試問一句,如果我們妥協的話,需要割讓多少利潤才能滿足那些零售商呢?我們自己的利潤又會損失多少,需要賣出多少張專輯才能賺的回本錢呢?”
雖然李雲宰的唱片一張賣2萬韓元,但實則來說,LOEN獲得的利潤並不是很多,刨去內在製作成本(藝人版稅、簽約金、詞曲作者版稅),外在製作成本(造型、攝影、服裝、設計、MV拍攝、母帶後期處理,還有CD片、室盒、包裝費、側標、歌詞、貼紙印刷費、美工設計費、宣傳費、人事營銷費.......純利潤也就在40%左右(其中LOEN與李雲宰是6:4分成的)。
按照現在的行情,一張專輯的製作成本在8000萬韓元左右,如果隻是塑料片的成本在600韓元左右,已經包括印刷在內等的基本製作,那麽要賣過13.3萬張就能保本,保本之後才能盈利。
雖然看到這個數字會覺得很荒誕,13.3萬張唱片,每張2萬韓元那就是26.6億韓元,但實則一點都不誇張。這26.6億韓元中還包括了各地的活動費用、廣告的宣傳費用、唱片公司倉庫費用、人工費、經理獎金工資福利、工作人員差旅費、給樂評人的紅包、給記者的紅包、給電視台的紅包等等。
在賣出13.3萬張後,每賣出一張,LOEN就能盈利一張唱片的百分之四十,也就是8000韓元(LOEN與李雲宰6:4分成,李雲宰能從中獲取3200韓元),而零售商的盈利在百分之五左右,也就是2000韓元。
如果要談判,勢必LOEN會做出利潤點上的讓步,最終零售商可能還會破壞行業規則,獅子大開口,要從LOEN的百分之40的盈利中抽取百分之五。這不論對LOEN還是對李雲宰來說,都是一個比較大的損失,如果後期唱片賣得好的話,動則幾百幾千萬韓元就白白流進了零售商的口袋。
“這個道理我也明白,但你要知道,零售商把你的專輯下架了,那就意味著沒有一張專輯能賣得出去,到時候吃虧的還是我們自己。與其後期被動,還不如我們現在就跟零售商談判,自損一點利益也罷,就當是破財免災了!”裴鬆仁心裏也在滴血,動則百分之五的利潤,那可都是錢啊。
“社長,我再補充一句,這次零售商並不是拿現金提貨的,這已經是我們表現出的最大的誠意了,他們也該知足了!”李雲宰擲地有聲的說。
沒錯,零售商不是拿現金提貨,他們隻要將李雲宰的專輯放到櫃台上,坐等收錢就好了。這就好比是LOEN租下了他們零售店裏的櫃台,賣出一張專輯零售商就會從中抽取百分之五的純利潤(當然在確定每張單價的時候這部分也考慮進去的,否則就虧死了,最終買單的還是歌迷),這無異於是在白送錢給他們。以往零售商哪一回不是拿現金提貨,這次LOEN已經做出了一個很大的讓步了。
一想到這裏,裴鬆仁也是一陣惱火。這次為了能讓李雲宰的專輯出現在每一家零售店的櫃台上,裴鬆仁不惜讓零售商們先提貨,等唱片賣出去了再付錢,這對零售商是絕對的有好處的,他們不用花半分錢就能拿到一批李雲宰的新專輯販售,如果銷售好的話,那自然是皆大歡喜,如果銷售不好,LOEN也會很被動,零售商會把專輯退回來。如果零售商是拿錢提貨,那就不會出現這種狀況了,他們想要退貨,還要問問LOEN答不答應。隻可惜現在的主動權在零售商手上握著,LOEN陷入了被動的境地。
“他們這是在趁火打劫,想要多撈一筆。雖然我不知道這是誰帶的頭,又有多少零售商參與其中,以及有多少零售商盲目跟風。但我們絕對不能退讓半步,這一退,隻會增長他們的氣焰。憑什麽我們辛苦做的唱片,要讓他們這些白眼狼白白分一杯羹,社長,難道你不氣怒嗎?!”李雲宰握著拳頭呲牙道。
氣怒,能不氣怒麽。但又有什麽辦法呢,零售店掌握了唱片銷售的命脈,所有的經紀公司委托唱片公司製作的唱片最終還不是拿到零售店的櫃台上後賣給歌迷的。難道要開自己公司的零售連鎖店麽,那顯然是不可能的。光是投入海量的資金就足以讓LOEN陷入破產的逆境了。
雖然裴鬆仁也很想掙脫這些零售商的鉗製,但沒辦法,真的沒辦法。
“如果我們不去談判,不退讓,勢必會跟零售商交惡,到時候倒黴的還不是我們自己,唱片存在倉庫裏也是需要錢的啊....與其讓把唱片存在倉庫裏,還不如趁這次的機會,給零售商一點甜頭,以後大家合作起來也會容易一點!”想來想去,除了妥協之外,裴鬆仁也想不出任何好辦法來。
李雲宰搖了搖頭,他很清楚裴鬆仁在顧及什麽,但這種受人鉗製的感覺真的很不好受。更何況這次是零售商們見利忘義,雖然他們沒提要提高利潤的事情,但就算是瞎子都看得出來,下架隻是個幌子,想要從LOEN上獲取一些利益才是真的。
利益,在商人眼裏永遠就隻有這兩個字,在零售商的詞典裏,根本就找不到信譽這兩個字。要和零售商對著幹,起碼要聯合所有的經紀公司,或者是各大經紀公司,拒絕發貨給零售商,那才能遏製他們,但這顯然是不可能的。
各大經濟公司與零售商的關係都普遍較好,唯獨LOEN的藝人發的唱片較少,跟零售商關係泛泛。如果此時裴鬆仁號召、JYP、DSP、YG、CCM、明星帝國.....等經紀公司的社長,聯合起來對抗零售商,恐怕也沒人會響應。這次利益受損的是LOEN並不是他們,他們更樂意作壁上觀,看LOEN和零售商們做較量,但也已經能預料到最終的結果了,最終受益的坑定是零售商。
“社長,我倒有個好點子,你要不要聽聽?!”李雲宰故作神秘的說。
裴鬆仁好氣的瞪了他一眼:“現在都火燒眉毛的時候了,還賣什麽關子,有什麽想法快點說!”
“其實我們根本就不用在乎那些零售商,他們既然要退貨,那就讓他們退好了。雖然現在網絡上的惡評已經波及到現實中的音樂娛樂雜誌上,但我相信用不了幾天,真正的大牌樂評人發布最公道的樂評之後,再加上我的歌曲的質量,這一切就都是浮雲,什麽汙蔑、毀謗之類的,都隻是想要打擊我們的自信心而已,為的就是給歌迷造成一個錯覺,認為我也是個撲街的歌手,最終致使專輯賣不出去,我被公司雪藏。
最多不出三天這種情況就會逆轉,而零售商在此時集體發難,也就是趁火打劫,想要撈一筆。這種囂張的氣焰,絕對不能助長,否則以後我們還要不要出唱片了,每次都被他們分去幾千萬,甚至是幾億韓元的利潤,想一想就不爽!”李雲宰恨恨的說。
不爽,當然不爽了!裴鬆仁也是一副咬牙切齒的模樣,“那你有什麽好辦法?”
“其實要賣專輯,並不是一定要通過零售商這個實體店來銷售,我們可以自己開一家網絡商店,就在咱們自己的MelOn上開辟出一快地方來專門銷售專輯。現實中要賣2萬韓元,我們就賣1.8萬,但最終獲得的利潤絕對比在實體店賣要多的多,每一張專輯盈利至少會在50%以上,而且也讓歌迷們得到了實惠。
你說如果在網上賣1.8萬,在實體店卻要2萬,歌迷們會在哪裏買呢!而且在網上買隻要在電腦上點擊幾下就好了,都不用出門。在這個網絡發達的時代下,這種網購的方式日益流行起來。
現在沒有一家經紀公司涉及自己販售,我們可以搶先涉足這個領域,做大做強,不僅要賣自己的唱片,還要賣其他經紀公司的歌手的唱片獲利。
既然零售商這麽不入流,那就刨了他們的根,徹底的改變傳統的專輯銷售模式!”李雲宰狠狠的說道,語氣中充斥著一種駭人的涼意。
裴鬆仁聞言,頓時眼前一亮。
PS:這本書從開始上傳以來,除了意見。鼓勵,就一直沒有惡評過,昨天今天出現了幾個惡評,我也沒刪...不過我覺得很滑稽,惡評的人真的很沒意思,無一不是說我寫的很黑暗...到底哪裏黑了,主角的父母這件事情後半部分就知曉了,不黑暗一點都不黑暗....還有說我太監的....無話可說,第一本書我不更了,那是因為工作關係,我停過一個來月的樣子,根本寫不了了....第二本書完本,第三本書因為大家都說太黑暗,一天罵到晚,我都熬到上架了,但我還是毅然的停更了...熬到上架我容易麽,這本書停更直接導致現在這本推薦一個都沒有...我的苦悶跟誰說去....太鬱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