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在去一家公司麵試的路上,算上今天的這家已經快有十家了,總是重複一樣的程序,先到公司填表,然後有一個不知是誰的人給你麵試,再下來就告訴你回去等信吧,時間大約需要一個禮拜,如果幸運的話就可以參加複試,複試過後還是等信,大約也得需要一個禮拜,當然了對於她而言基本上最後都以毫無音訊結束,這已經成了定律了,不過她現在都習慣了,不是這樣的結果反而讓她感到意外。

這是一家房地產開發公司,她要應聘的是售樓員。可能這也跟她學的專業對口吧。林雪坐在慢悠悠的公交車上就快要睡著了,耳邊還聽著動感的音樂。

“工農街車站到了,請下車的乘客準備下車,車已進站,請等車的人注意安全。”聽見工農街這個字眼林雪頓時來了精神,她急忙從座位上站起來,走到車門。

走在大街上林雪按著地址仔細的尋找著。對啊是在這裏的,怎麽找不到呢?莫非自己跟這個公司沒有緣分,這個女孩還是比較相信緣分的,她認為工作和對象一樣都需要緣分的,沒有緣分什麽都沒有用的。

這時一行大字出現在她的視野,“三和大廈”就在一座高樓的頂上,特別明顯。就是這裏,B座8樓801房間,她自言自語的走進了大廈。

她走到服務台做了一個登記,這是規定,其實是大廈物業那樣規定的。然後走到電梯跟前,按了一下按鈕,接下來的就隻有等了。

忽然,一位穿著時髦的男孩出現在自己的麵前,林雪都不知道是什麽時候發生的事兒。那個男孩高高的個頭,炯炯有神的一雙大眼睛正緊緊的盯著她,要在平時她肯定會罵他是壞蛋的,不知今天是怎麽了,她竟然沒有生氣,還衝那個人輕輕的笑了一下,而那個男孩也回應她甜甜的微笑。那笑真是太迷人了,林雪從來都沒有見過那樣美的笑容,自信,還是隨和,或者是二者兼而有之,對,應該是兩者都有的那種。

這時電梯門打開了,他門一同走進了電梯,林雪急忙按了一下8樓,沒想到那個人也要去8樓,因為那個人看了看她就靠在轎廂旁邊了。難道他也是來麵試的嗎?售樓嗎?一連串的問號出現在林雪的大腦裏。

沒錯,這個男孩的確也是來參加

麵試的,他叫陳青,剛剛才畢業,在大學裏學的是市場營銷專業,他怎麽也來售樓來了?這都是因為這個行業的**力太強了,房地產行業是最賺錢的行業之一,而且又集中於銷售這個環節,自然有誌於未來買房買車的年輕人都會義不容辭選擇這個工作了。

陳青也是1982年出生的人,也是一個新新人類,他比較喜歡自由散漫的生活,可能這就是他們的共性吧。他這個人有一個愛好,就是玩遊戲,尤其是網絡遊戲,他簡直上了癮。如果有飯吃,哪怕就一口飯他就可以放棄工作天天泡在網吧裏。

還有一個愛好也是大家都認可的那就是聊天,他的qq裏美眉多的是,用他自己的話說就是沒事玩唄,反正也不是真的感情。他喜歡這樣的生活,當然了這也是時下比較流行的網絡生活,可能是科技發展的必然結果吧。陳青以前不是幹這種工作的,他做過業務員,但是因為太辛苦的原因沒過多久就辭職不幹了,聽說售樓比較賺錢於是也跟起風來,這不今天他也來湊這個熱鬧了。

“你好,你也是來參加麵試的嗎?”陳青先問道。

“是啊,你也是嗎?真是太巧了,嗬嗬。”林雪開心的笑著,也不知是怎麽的了林雪今天心情格外的不錯。

“有緣啊,請問你叫什麽名字?”陳青又繼續問道,這個壞小子來的還挺快,他的心裏正在產生很壞的想法。

“我叫林雪,你呢?”此時的林雪根本沒考慮那麽多,反正早晚都得認識,再說了告訴他又能怎麽樣呢?難道他還會吃了自己不成,她在心裏這樣的想著。

“我叫陳青,我們就算認識了,哈哈。”

“對啊,時間馬上要到了,你也是上午九點嗎?”

“我也是九點,咱們快走吧。”陳青儼然一副老朋友的麵孔。

不一會兒就來到了801房間,陳青輕輕的敲了一下門。

“請進!”裏麵傳出來一個嚴肅的聲音,陳青推開門走了進去,林雪跟在後麵。

屋內放著一張長長的桌子,四周擺滿了椅子,看樣子是個會議室。

“你好,你們是?”

“我們是來麵試的,我們給你們打過電話。”林雪急忙說道。

“啊,是這樣啊,好吧,你們是一起的嗎?”

“我們,我們不是的。”林雪生怕被他們誤會急忙解釋道。

“對,我們剛剛認識的。”陳青也附和著。

“你們先填個表,然後等著麵試吧,一會我叫你們名字!”那個眼鏡說完轉身走了,因為那個人根本沒什麽特點,隻有臉上那副大大的眼鏡很顯眼,就姑且這麽稱呼得了,林雪心裏琢磨著。

似乎這一切都已經輕車熟路了,不一會他們都填好了。那個眼鏡從外麵走了進來。

“你們都填好了嗎?給我吧!陳青是哪位?”眼鏡抬起頭看著他們。

“我是,我是。”陳青趕緊答道。

“你跟我來吧!”眼鏡說完就把陳青帶走了,此時屋內隻剩下林雪一個人了,她不知道等待她的將會是什麽。

林雪忽然想起了一件事兒,就是高中時候發生的一件事兒,也就是因為這麽一件事改變了她的生活。

那時的自己還是一個純真的小女孩,過著無憂無慮的生活,忽然有一天一個人闖進了她的生活,也闖進了她的心。

記得那是剛剛上高中的時候,林雪長得不錯,學習成績也很好,自然少不了有人追求。他是她們班的一個很普通的男孩,說其普通,一是長的一般,二是學習也不算好,總之不怎麽出眾,放進人堆就找不到了那種。就是這麽一個普通的男孩竟然捕獲了一顆少女的心。怎麽回事兒呢?事情還得從頭說起。

那個讓林雪魂不守舍的男孩還算有些特長,就是他比較能跑,愛打籃球,也就是一個體育迷,所以自然學習也不能好了,每天就是和同學們打籃球,還一直夢想著能考上體育學校,將來成為專業運動員什麽的。在一次學校舉行的籃球聯賽上這個小夥還捧到了獎杯,這讓所有的老師同學對他都刮目相看了,林雪也被深深迷住了。也許女孩都喜歡身體強壯的,那樣才有安全感嗎?所以喜歡運動的男孩自然都倍受女孩青睞,林雪也不例外。

就這樣他們很快就走到了一起,而且感情也迅速膨脹,到了如膠似漆的程度,一秒見不著都想。最終兩個人沒能把持住那道防線,他們有了肌膚之親,那一晚,那一刻,林雪一輩子都不會忘記。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