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之語,無一語無字,則無一字無來曆;其有用之不同,不與諸夏共通者,則方言也。方言之用,自古已然。「詩經」為「六藝」之一,細讀「國風」,方言雜出:同一助辭,而曰「兮」、曰「且」、曰「隻」、曰「忌」、曰「乎」,而諸夏之間猶有歧異;然被之管弦,終能協律,此則鄉土文學之特色也。是故「左傳」既載「楚語」、「公羊」又述「齊言」,同一諸夏而言語各殊。執筆者且引用之,以為解經作傳之具,方言之有係於文學也大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