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替大自然說句公道話,與人類純粹世俗化的自由和文明相比,它擁有絕對的自由和野性。因此,我們應當把人類視為大自然的常住民或者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而不是社會的成員。我希望自己語驚四座,以此充分強調我的觀點,因為人類文明的捍衛者已經足夠多了:政府官員、學校委員會以及在座的諸位。

我這一生當中隻遇到過一兩個懂得“徒步的藝術”的人, 也就是會散步的人。可以說,他們具有散步的天賦。漫步(sauntering)一詞的來曆很有意思,據說,中世紀有些遊手好閑的人在鄉間流浪,他們假借“à la Sainte Terre”的名義, 在村裏乞討。“à la Sainte Terre”意為“去聖地”。後來孩子們看到他們就會高呼:“來了一個Sainte-Terre。”Saunterer就是“去聖地的人”,亦即“朝聖者”。那些假裝要去朝聖的人其實就是一些遊手好閑的懶漢和流浪漢。但是在我看來,真正去朝聖的人絕對是真正意義上的漫步者。還有人認為這個詞發源於“sans terre”,意為“沒有土地或家園”,因此,從這個角度來看,漫步者是指那些居無定所,但卻以四海為家的人。 按照這種說法,久居家中的人或許是最偉大的漂泊者,而那些漫步者其實就像蜿蜒的河流,時刻都在孜孜不倦地尋找匯入大海的捷徑,因而算不上漂泊。不過我更認可第一種說法,覺得那可能才是漫步一詞的真正來源。因為每次漫步之旅都是一次堅持不懈的奮鬥曆程,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就是一次十字軍東征,內心深處受到隱修士彼得的鼓舞,為了把聖地從異教徒手裏奪回來,踏上征程。

確實,現在我們這些人不過是膽小怯懦的十字軍,甚至是膽小怯懦的步行者,我們缺乏堅持不懈的精神和勇往直前的進取心。我們所謂的遠征不過是旅遊觀光,早上剛出發,傍晚就折返了,在自家的老壁爐邊轉來轉去。有一半的旅程都是在重複走過的老路。其實哪怕是踏上最短的旅途,我們都應當抱著至死不渝的信念和探險精神,抱著永遠不再回來的決心――準備把我們經過防腐處理的心髒當作遺骸送回久已遺忘的故土。 如果你已經做好離開父母雙親、兄弟姊妹、妻子兒女、親朋好友的準備,做好和他們不複相見的準備;如果你已經償清了債務,立下了遺囑,料理好了後事,而且是一個自由人,那你就做好了徒步的準備。

說到我自己的感受,我和我的同伴(有時候會有個旅伴)都喜歡幻想自己是新時代抑或古時候的騎士――既不是 Equestrians1或Chevaliers2,也不是Ritters3或riders4,而是一個步行者。我認為,這是一個更古老也更高貴的階層。昔日騎手所擁有的英勇俠義如今仿佛為步行者所繼承――不是騎士,而是遊俠,屬於第四等級5 ,不在神職人員、貴族和其他公民之列。

漫步是一門高雅的藝術,我們總覺得,這附近一帶隻有我們在踐行這門藝術。我的很多同鄉都說他們偶爾也會像我一樣優哉遊哉地散散步,可是說實話,他們所說的散步並不能算作漫步。漫步不可或缺的三大要素――悠閑、自由和獨立, 這是任何財富都買不來的,隻有承蒙上天恩賜。要成為漫步者,需得蒙上帝青睞,讓你降臨到漫步者的家庭。Ambulator

1 古羅馬市民特權階層的騎士階層。

2 法語“騎士”,在法國榮譽勳位等級最低。

3 德語“騎士”。

4 意為“騎手”。

5 法國大革命以前,法國把公民分為三個等級,第一等級是神職人員,第二等級是貴族,第三等級是工商業者。

nascitur,nonfit1。的確,有些同鄉對十年前某次漫步經曆念念不忘,也曾跟我講起:那次,他們托天之佑,在叢林裏迷路了,半個小時後才走出來。不過,不管他們怎麽假裝自己屬於“漫步者”這個神秘的等級都無濟於事,我非常清楚,他們都算不上真正意義上的漫步者,不過是在公路上行走的路人而已。

在一個清爽的早晨, 他來到蒼翠的森林。 鳥兒歡快地鳴叫, 歌聲在他耳畔繚繞。

他回憶起上次來這兒的時光, 發覺時間走得真快。 他這次要稍作逗留, 去獵捕那棕色的麋鹿。

我每天至少要花四個小時(通常都不止四個小時)到叢林中、山崗上和田野上走一走,遠離俗世煩擾的雜事,否則我就覺得自己無法身心健康地活下去。你完全可以說我這種想法一文不值,也可以說它價值千金。有時候,我挺佩服那些技工和店老板,他們蹺著二郎腿在店裏一坐就是一整天,上午坐,下午坐,好像他們兩條腿生來就是用來坐的,而不是用來站立或行走的,就這樣他們都活下來了,真是令人瞠目結舌。

1 拉丁語,意為“漫步者是生就的,而不是養成的”。

要是讓我一整天閉門不出,我一定會憋出病來。有時候, 我必須忙裏偷閑,但是等我出門的時候,已經快下午四點了, 暮色已經開始侵蝕白晝,要想補救白天漫步的損失也來不及了,那時候我就會產生一種愧疚感,好像犯了錯需要抵償。我承認,當我看到街坊鄰居一天到晚困坐在自己的商店或辦公室裏,日複一日,幾個星期、幾個月甚至幾年都不出一趟遠門的時候,就對他們的忍耐力感到震驚,就遑論他們精神麻木了。 真不知道他們是什麽材料做成的――下午三點還能神情愉悅地坐在那裏,就好像那會兒不是下午三點,而是淩晨三點似的。 波拿巴或許會談及淩晨三點的勇氣1,但是下午的這個鍾點還能高高興興地坐在那裏,這就跟勇氣毫無關係了。你知道, 他們一整個上午都在和自我做鬥爭,都是忍饑挨餓地堅守在那裏,對此,你隻能深表同情了。我認為,下午四五點鍾這個時間讀晨報已經晚了,看晚報還太早,街頭巷尾也沒有什麽爆炸性的消息,為了讓一大批陳舊過時且家長裏短的胡思亂想隨風消逝,不如外出兜兜風、透透氣――邪惡的東西便會煙消雲散。

1 1815年6月15日淩晨三點,拿破侖的先頭部隊率先越過邊界開進比利時, 這標誌著他們的反抗之戰正式開始。

與男人相比,女人更加足不出戶,我真是無法理解她們怎麽受得了。不過,我有足夠的理由相信她們大部分都不覺得難受。夏日的午後,我們從郊外的村莊走過,抖落一身塵埃,從前麵匆匆穿過幾棟多利安式或哥特式的房子,村莊沉寂得仿佛陷入了深眠,旅伴悄悄跟我說,搞不好這個時候房子裏的人都在睡午覺呢。就在這個時候,我盡情欣賞著這些建築的美麗和壯觀,它們永遠不會入睡,而是會一直矗立在那裏,守護那些沉浸在夢鄉裏的人。

毫無疑問,這跟人的秉性有關係,跟年齡的關係更密切。 隨著年齡的增長,人們越來越習慣坐在家裏消磨時光。到了桑榆之年,人們就會養成暮年人的習慣,到最後,除了在傍晚時分出來走上半個小時散散步,其他時間幾乎都待在家裏。

不過我所說的漫步跟做運動並不相同,做運動就像病人需要在固定時間吃藥,比如舉啞鈴或**秋千。漫步是一天當中的冒險和探險。如果你想做運動,不妨去尋找生命的源泉。想想看,人們為了保持健康竟然去舉啞鈴,而不是到遠方草地去尋找那正在汩汩往外湧的泉水!

此外,你在漫步的時候還必須像駱駝一樣行走,據說駱駝是唯一一種一邊走一邊反芻1 的動物。當一個旅客請求華茲華斯的女仆帶他參觀主人的書房時,那女仆說:“這裏是他的藏書室,他的書房在戶外。”

如果經常在戶外活動,風吹日曬,無疑會磨練出粗獷的性情,讓我們原本細膩的性格變得不那麽敏感,正如讓我們的麵頰和雙手變得粗糙那樣,抑或如同繁重的體力勞動會讓我們的雙手不再嬌嫩。因此,從另一方麵來說,待在家裏會賦予人一種溫文爾雅的氣質,更不用說細膩光滑的肌膚了,隨之而來的還有對某些感想更為敏感的情感。或許,如果少經受些風吹日曬,對於某些影響我們智力和道德進步的人和事,我們或許會更敏感,而且我們皮膚厚度的分布也會更均勻。但是,根據我自己的經驗來看,我認為那不過是馬上就會脫落的皮屑罷了, 在晝夜更替、冬夏更迭中肯定可以找到自然療法去彌補不足。 我們的思想將會擁有更多的陽光和空氣。勞作者那生了繭子的手掌更親近自尊和英勇的纖細神經,它們的觸摸比遊手好閑之徒那柔軟無力的手指更令人充滿**。那些大白天躺在**、 遠離風吹日曬的人,自認為皮膚白皙,其實隻會滋生多愁善感的情感而已。

1 英文ruminate還有“冥思”的意思。

我們漫步的時候,自然會走上田野,走進叢林:如果隻在花園或商場裏散步會遇到什麽?就連哲學家們也感受到了把叢林引進他們身邊的必要性。因為他們不肯走到叢林去,“他們種下小樹林和法國梧桐”,然後在露天門廊的戶外散步。當然,如果我們的足跡踏入了叢林但我們的心卻沒有跟進去,也是沒有用的。倘若我的身體走進叢林一英裏,心思卻不在叢林裏,那我就會驚慌失措。所以午後漫步的時候,我會很樂意將整個上午的工作和對社會的責任忘到爪哇國去。不過,有時候我無法輕而易舉地擺脫村莊的事務。腦子裏想著工作,心思和身體不在一處,真正的心不在焉。漫步的時候,我會很快回過神來,心神專注。如果我心裏想著森林外的事情,那還來森林幹什麽?當我想到自己在哪怕被稱為善舉的工作中都那麽複雜,就會對自己心存懷疑,不寒而栗。

附近有很多適合散步的地方,盡管這麽多年來我幾乎每天都去漫步,有時候甚至一連走上好幾天,但我的足跡從來沒有窮盡這裏的每個角落。對我來說,每看到一片嶄新的風景都是一樁極大的樂事,而我在任何一個午後都能發現這樣的樂事。 隻要走上兩三個小時,就能看到我期待看到的陌生的鄉野。在我眼裏,有時候一座我從來沒見過的農舍就抵得上達荷美王國的一片領土。事實上,在方圓十英裏的範圍內,或者一個午後能抵達的最大範圍內,景致的變化多端就好像人生七十載的變遷,你永遠都不可能全部了然於胸。

現在,幾乎人類所有的所謂進步都隻是在醜化環境,讓景致越來越平淡乏味,越來越低俗廉價。一個民族,始於焚燒柵欄,保護森林!我看到被烈火吞噬了一半的籬笆,其盡頭隱沒在大草原的深處。俗世的吝嗇鬼帶著測量員來照料自己的地界了,天國悄然來到他身邊,天使們在他身邊穿梭,可是他統統看不見,隻顧著尋找傳說中通往極樂世界的道路。我再次看向他的時候,發現他站在多沼澤的冥河裏,被惡魔環繞在中間。 他確定了自己的地界,用三塊小石頭釘起籬笆樁,我湊近去看,發現他的測量員原來就是撒旦。

從我家門口出發,我可以走上十英裏、十五英裏、二十英裏乃至很多英裏路,都不經過一棟房屋,不穿過一條馬路,除非為了追逐穿過馬路的狐狸和貂。我先沿著河道,再跟著溪流,然後來到草甸和林子邊緣。方圓數英裏內看不到一個原住民。站在附近的很多山岡上遠眺,都可以看到遠處人類生活的文明世界和他們的居所。農夫和農夫的勞作並不比土撥鼠和土撥鼠的洞穴更顯眼。令我感到欣慰的是,人類和人類的社會活動在這片土地上占據的空間很小,教堂、政府和學校、貿易和商業、製造業和農業,甚至最擾亂人心的政治,全部加起來所占的空間也不大。政治是一個非常狹隘的領域,而通向政治的道路就更狹隘了。有時候我會給遊客指路,告訴他們,如果要進入政治領域,那就沿著那條大路,跟著那個商人,別讓他消失在你的視線外,這樣你就能抵達那個世界了。因為它有自己的小地盤,並不是所有的空間裏都有它的影子。我路過它的地盤後就會把它忘在腦後,就好比從豆子地走進森林裏。隻要走上半個小時,我就可以在大地上找到一個從來不參選的地方, 那裏沒有人關心政治,政治於他們而言,不過是嘴角噴出來的雪茄煙煙霧。

村莊是有道路通達的地方,是公路的擴張部分,就像湖泊之於河流。如果說道路是四肢,那村莊就是軀幹。對旅人而言,村莊是無關緊要的地方,是幾條道路的交匯點,是大街, 是小客棧。Village(村莊)一詞來源於拉丁文villa,而villa和 via(道路)或更古老的ved、vella以及Varro都來源於veho(有 “拿”的意思)。villa的原意是指把東西拿進拿出的地方,因此那些以趕牲畜為生的人就被稱作“vellaturam facere”。我們發現,拉丁文vilis和英文中的vile(卑劣)、villain(惡棍)具有相同的意思。這暗示著村民有怎樣的墮落傾向。來來往往於他們之處的旅行使他們勞累,而他們卻沒有自己的旅行。

有的人從來不散步,有的人在公路上散步,隻有為數不多的幾個人會在田地裏散步。馬路是給趕路的人和馬匹使用的。 相對而言,我很少在馬路上行走,因為我不急著趕路,而且馬路所通向的旅館、雜貨店、馬廄和車站也不是我的目的地。我是一匹良駒,但並不是用來拉車的苦力。風景畫家常常用人物的輪廓來標示道路的存在,不過估計他不會用我的輪廓。我像古代的摩奴1 、摩西、荷馬、喬叟等先知和詩人那樣,將身影留在大自然深處。或許你會稱它為美洲,可它不是美洲;它的發現者既不是亞美利哥?韋斯普奇2 ,也不是哥倫比亞,更不是其他什麽人。神話故事對它的記述比我見過的任何所謂的美洲史都更真實可信。

正所謂“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攘攘,皆為利往”, 有些老的道路就是追逐利益的人們踏踐出來的,它們之前曾通向某個地方,但是現在沒人走了,道路就荒廢了。有一條老馬爾伯勒路,估計現在已經不通往馬爾伯勒了,除非我腳下的地方就是馬爾伯勒。我之所以敢斷言,是因為我認為每座鎮子裏都有一兩條這樣的道路。

1 印度神話中的人類祖先。

2 意大利商人、航海家、探險家和旅行家,他確信美洲(全稱亞美利加洲)是一個獨立的大陸,而不是亞洲的一部分。亞美利加洲就是以他的名字命名的。

老馬爾伯勒路

他們曾在此掘地尋覓,卻沒有找到一枚錢幣; 馬夏爾?邁爾斯間或, 單槍匹馬從此地走過, 還有以利亞?伍德。 我突然大驚失色: 除他們之外沒有人來救以利沙?杜根―― 噢,那習性狂野的人啊, 如同野兔與鬆雞, 他無憂亦無慮, 隻把陷阱設好等你。 他單身獨住, 附近就是屍骨, 這裏的生活最快活, 亦不必擔心吃喝。 當春天喚醒我的**, 那旅行的本能, 讓我踏上老馬爾伯勒路, 發現那麽多的礫石碎土。 沒有人來走這條路, 亦沒有人來維護。

基督徒們說得沒錯, 它代表著一種生活。 沒有幾個人, 往那裏麵進, 僅有愛爾蘭人奎因, 和幾位客人。 它是何物,它是何物, 不過是為了走出此處, 那通向彼處的希望, 又是多麽渺茫!

它豎起了石頭做的大路牌, 卻連一個旅者都沒來。 城鎮們的衣冠塚, 頂端刻著各鎮的名稱。 值得過去瞧一眼, 看你可能在哪端。 我依舊在浮想, 是哪位君王,建的這牌坊。 用哪種方法,建於哪個年段,交給哪些市政委員, 古爾加斯還是李, 克拉克還是達比? 這番奮鬥努力, 成就了永世的功績。 一片空白的石碣, 令旅者扼腕歎嗟。 他用一個句子鑿刻出所知道的全部。 後來者看得如饑似渴。 我知道一兩行詩, 恰好能言物明誌, 文學或許屹立, 於那普天下的大地, 直至來年臘月, 人們都不會忘卻, 冰消雪融以後, 春天再來翻閱。

倘若讓幻想帶著你的腳步,離開你的住處, 便可從這條老馬爾伯勒路, 踏上周遊世界的旅途。

眼下,附近這片土地的最佳地段還不是私人財產,這裏的風景不屬於任何人專有,散步者還能享受到相對的自由。但可能終歸有一天,它會被分隔成幾個所謂的遊樂場,專供少數幾個人享用――屆時會築起層層籬笆,發明出捕人的陷阱和其他的機關,人們隻能走在公共道路上,而在屬於上帝的大地上散步將被理解為意圖擅闖某位紳士的領地。所謂“獨樂樂不如眾樂樂”,獨享某種東西,往往無法體會到它的真正樂趣。那麽,趁著那不幸的日子還沒有到來,讓我們抓住機會盡情享用吧!

有時候,我們難以決定應該走向何方,究竟是什麽令我們的選擇如此艱難?我相信,在自然中有一種微妙神秘的磁力, 若是我們下意識聽從它的安排,它就會指引我們走上正確的方向。它對我們要走哪條道路並非漠不關心,它給我們指了正途,可我們往往因疏忽和愚鈍而誤入歧途。我們欣然踏上的那條道路是我們在現實世界裏從來沒有走過的,但是它完美地象征著我們內心深處和理想世界中所喜愛的道路。確實,有時候我們很難選擇何去何從,那是因為在我們心中,方向還不夠明確,道路還不夠清晰。

當我離開家外出散步,不確定要往哪個方向走的時候,總是聽憑直覺替我做出決定。或許這讓人覺得怪異,但我每次都發現,我最終總會不自覺地朝西南方向的某片樹林、草甸、荒無人煙的牧場或山丘走去。我的磁針慢慢穩定下來,有時會有幾度偏差,不過這偏差也在情理之中,它總是在西和西南偏南之間來回搖擺。我的未來就在那邊的路上,那邊的大地資源更豐富。我散步的路線不是圓圈,而是一條拋物線,就像彗星的一條軌道,一條永不折返的曲線1,開口向西,而我的房子就是太陽所處的位置。有時候,我會猶豫不決地兜兜轉轉一刻鍾之久,結果到最後還是朝西南或者西邊走去。要朝東邊走, 我就必須強迫自己,而朝西邊走,都是自覺自願的選擇。倒不是有什麽東西指引我往西邊走,隻是我很難相信會在東邊的地平線上看到怡人的風景和充分的野性與自由。往東邊去,不會有令人激動的美景等著我,可是我知道我在西邊的地平線上看到的森林會綿延不絕地向落日的方向延伸,我知道那裏沒有擾亂我心神的城市和鄉鎮。就讓我住在我中意的地方吧!這邊是城市,那邊是荒野,而我一天天從城市逃離,退縮到荒野裏。

1 彗星軌道有橢圓、拋物線和雙曲線三種,軌道為拋物線或者雙曲線的彗星,隻能接近太陽一次,永不複返。

如果我不認為這是我同鄉們的普遍趨勢,就不會反複強調這一事實了。我必須朝西北方向的俄勒岡州走,而不是朝歐洲去。 整個國家都在從東向西遷徙,我甚至可以說,人類的進程也是由東往西的。近幾年裏,我們在移民澳大利亞的熱潮中親眼看見向東南遷徙的現象,但這給我們的印象是一種倒退。而且, 從第一代澳大利亞人的道德品質和身體特征來看,這次實驗是不成功的。東方的韃靼人認為西藏是世界的最西部,他們說, “那裏是世界的盡頭,再往西隻有漫無邊際的大海。”他們住在不折不扣的東方。

我們往東走是追溯人類的步伐,是為了了解曆史,為了研究藝術和文學;可是往西走是踏入未來,是帶著進取心和冒險精神。大西洋是一條忘河1,我們越過大西洋的時候,可以將舊世界和舊世界的製度習俗悉數遺忘。如果這次沒能成功忘記,人類抵達冥河的堤岸前,或許還有一次機會――比大西洋寬兩倍的太平洋也是一條忘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