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張全家福映射在舞台中央,畫麵上有三個人,分別是父親、母親、孩子,在母親的膝蓋上還趴著一隻貓,孩子的小手正輕輕搭在貓的後背。
浮影中出現文字介紹,畫麵中的人物依次是某甲、某甲養母、某甲養父。某甲,現年28歲,月薪三萬以上,租住在公司附近的高檔社區,出入有一輛二手mini代步車。
某甲養父母,分別71歲、68歲,早些年靠著四處打工掙錢養家,隨著現在年齡越來越大,身體開始出現各種疾病,常年需要有人在身邊照顧。
“我方申訴某甲無罪,”來小禮堂看辯論會的人越來越多,好多人都擠在過道上,“某甲養父母並不是好心收養,而是以金錢交易從人販子手中購買某甲。
其本質已經構成收買被拐賣兒童罪,應麵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鑒於生長過程中,某甲並沒有遭受虐待,我方可為其申訴緩刑。
國家保護合法收養關係,對於買來的子女其贍養義務不被法律保護,某甲已經簽署放棄繼承其養父母有關遺產並不對其進行贍養義務。”
“我方申訴某甲有罪,”等藍方辯手落座紅方辯手才起身,“呈上某甲養父母口供,最開始向人販子購買某甲的並不是某甲現在的養父母,而是當時他們的鄰居。
某甲養父母最痛恨人口販賣交易,但因這種情況在村子裏是約定成俗不好多管閑事,後期二人發現被買回去的某甲經常遭受虐待,為此和那戶人家大打出手。
後在當地較有威嚴的長者調解下,某甲養父母以現金買下某甲,並為了讓某甲健康生長搬離原住地。
雙方成立了撫養關係,基於撫養關係,某甲有贍養其養父母的義務,此義務屬強製性,某甲應當進行贍養。”
“呈上3號證物,”藍方辯手拿出另外一張照片,照片的小孩兒很明顯並不是某甲,“某甲養父母家中原有親生子女並與某甲同齡,與其收養某甲同年因意外溺亡。
我方有理由相信,某甲養父母收買某甲隻是為撫平失去親生子女的悲痛,而並不是出於善意解救某甲。
我方走訪某甲同事、朋友得知,某甲和其養父母關係並不好,隻限於其養父母打電話過來向某甲要錢,雙方在本案開庭前已經整十一年未曾見麵。
如果某甲養父母當初真是出於善意解救某甲,事後應第一時間報警,幫助某甲找到親生父母,而不是帶某甲離開原住地,致使某甲錯失當年人販落網後的尋親可能。”
“我方走訪某甲幼年居住地人群得出的結論與藍方正好相反,”紅方對某甲養父母熟識人群著重走訪,“某甲和養母關係親密,上初一仍和養母同睡。
和養父關係也較好,其養父曾在某甲生日時為幫某甲買生日蛋糕而徒步二十多裏地。對於某甲喜歡的東西,其養父母從不吝嗇。
藍方所說雙方十一年未見,是因某甲多年來不肯告知養父母其所在地址,且威脅兩位老人,如果他們找過來某甲就徹底消失。
某甲養父母電話中從未提及向某甲要錢,隻是關切某甲一人在外是否平安,甚至多次表示可以匯錢給某甲,某甲執意匯出的79筆匯款,其養父母分文未動。
如今某甲養父出現輕度老年癡呆,養母有嚴重痛風,有關法律規定,對年老、患病等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拒絕撫養都屬遺棄罪。”
“某甲無罪,呈上10號證物,”主辯手們通常都是最後發言,大多是負責總結前麵辯手遺漏的重要細節,給對手無法反駁的一辯,“這是E市某家政公司最佳員工展示牆,他們保留從公司成立之初所有最佳員工資料。
放大這張照片,相信各位都能認出,照片上的女人正是某甲的養母某丙。家政公司每半年評選一次最佳員工,某丙得最佳員工獎的工作時段正是在某甲生母所在小區。
我們找到了某丙當時的雇主,原來他們家就住在某甲家樓下,在某甲失蹤前兩個月,某丙已經因家中女兒生病辭職回老家,某丙沒有作案動機和時間,但她也在鄰居家見到某甲時選擇了沉默。
在明知眼前所見為犯罪事件,而不施以援手或有效幫助都等同於犯罪,某丙在既成犯罪事件中屬於幫凶,更別提她在案證過程中做偽證,惡意阻撓某甲尋親等等作為。
依據以上證述法院可立刻判除某丙與某甲撫養關係,某丙的丈夫清楚某丙是否去過E市,也就表明某丙的丈夫也在案證中撒謊,也可依據判除撫養關係,既無撫養關係便無贍養義務,所以某甲無罪。”
紅方幾位辯手低頭商議,主辯手起身答辯,“同意藍方關於某甲不構成遺棄罪結論,同意某丙及其丈夫做偽證行為,不讚同判除撫養關係。
根據事實依據,某丙夫婦確實是在某甲遭受虐待狀況下善意收養某甲,並將其撫養成人,無論雙方是否願意,已經合法強製構成撫養關係。
某丙夫婦做出的偽證是基於二十五年前的特大兒童拐賣案,我們不得而知他們選擇隱瞞某甲的真實身份,到底是出於對某甲的關愛,還是把某甲當作去世女兒的替身。
某甲必須對某丙夫婦進行贍養,無論是以定時探訪還是預留撫養費等其他有效方式,贍養某丙夫婦都是某甲的責任。
至於某丙夫婦,在本案定案後會被以偽證罪起訴,本罪最高刑罰是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希望能對那些作偽證利己害人之徒起到警示作用。”
小禮堂深棕色對開花扇門向外打開,雜亂又吵鬧的聲音宣泄而出,驚醒了坐在門外長凳上發呆的慕時,她丟下手中的紅色楓葉走到禮堂門口等著。
這座小禮堂能同時容納差不多六百人,正門對著楓葉林,離宿舍樓比較近;左側門對著操場,離圖書館比較近;右側門對著學校停車場,離學校大門比較近。
眼看著禮堂門口出來的人慢慢減少,慕時晃晃悠悠地朝裏麵去,現在也才九點多,觀看結束的人就算離開禮堂大多也不會直接回宿舍。
觀眾席上還有不少人,有膩歪在一起的小情侶,有低聲討論八卦的二人組,也有打開電腦繼續趕論文的,慕時要找的人就坐在第一排。
慕時走過去坐下,她還沒想好說什麽,也沒想好談什麽,或者她更應該直接給常明打電話讓他過來抓人,那樣就不用她煩惱了。
“學姐來晚了,辯論會結束了。”禮堂內的冷氣開得很足,但也不至於冷,西米露反常地穿了一件針織衫的外套。
“我就在門外。”慕時的眼睛向下看,看到西米露穿著一雙軟底的平跟鞋。
西米露瞧了一眼慕時,身形有些笨重地從椅子上起來,“我當時猜對了,抓到我的一定是學姐你。”
慕時伸手沒有幫忙,步履緩慢地跟著西米露往操場的方向去,“我以為你喜歡的人是那個叫丁布的。”
“嗯,”西米露聲音不大地應了一聲,“我是喜歡他來著,不過他不是不喜歡我嘛,我還是知趣一點的。”
“你也不算知趣,不還有句芒。”任誰也想不到西米露和句芒會有交集,畢竟一個是複古風不良少女,一個是儒雅範兒校草男。
西米露抓著扶手有些費力地走下台階,脫下針織衫外套墊在花壇上,她坐下來,小腹隆起,看起來差不多有四個月的樣子。
“學姐想知道什麽?”西米露不是不跑,隻是她鑽研過死刑不適用於孕婦,甚至都不會坐牢。
慕時站在台階上,“看你能告訴我什麽。”
西米露咧開嘴無聲地笑了,臉上帶著些許嘲諷的意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