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清平樂 第三六零章 緋聞(中)

-????中秋前,監察禦史裏行蔣之奇上了一道奏章,彈劾參知政事歐陽修帷薄不修,與長媳吳氏有染,殊無大臣之體,不宜更在政府!

用白話說,就是歐陽修這個老東西,跟他兒媳婦扒灰,這種禽獸不如的家夥怎麽能當執政呢?

對此官家是嗤之以鼻的,啐道:“現在的言官越來越不像話,竟拿蜚短流長來充數了。

趙禎之所以這樣想,是因為宋朝規定,言官每月至少要奏事一次、彈劾一人,稱為‘月課’。如百日內無糾彈,即罷免降職,或罰‘辱台錢’,而隻要敢於奏彈,無論實否,一律有賞!

蔣之奇之所以敢肆無忌憚的攻訐執政,就是因為橫豎都不會被追究。

所以趙禎隻是讓人口頭警告了蔣之奇,同時命銀台司壓下這份彈章,希望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誰知道蔣之奇竟不肯罷休,為了證明自己的彈劾確有實據,又上本說,這件事不是我造謠,是我領導彭思永告訴我的……這樣一來二去,事情很快傳得沸沸揚揚,成了汴京朝野、妓館酒肆、茶餘飯後熱議的話題。沒辦法,這世上傳播最快的便是桃色新聞,何況還是當朝宰相和兒媳婦扒灰的醜聞?

歐陽修得知後,都快氣瘋了。馬上上疏自辯道:‘臣忝列政府,枉遭誣陷,惟賴朝廷推究虛實,使罪有所歸。’強烈要求朝廷公審此案,還自己清白。

除他之外,還有人坐不住了,就是他親家,三司副使吳充,被傳自己女兒與公公通奸,他自然要上章抗議,‘惟乞朝庭力與辨正虛實,使門戶不致枉受汙辱!’

那廂間,殿中侍禦史彭思永也不是省油的燈,上疏附和蔣之奇說,這件事情確實是我告訴他的,此事言之鑿鑿、確有其事,請皇上一定要裁定,要秉公!

起先官家還想冷處理,這下子兩邊鬧將起來,再也捂不住。趙禎隻好把唐介找來,讓他去搞清楚,到底是怎麽回事兒。

唐介知道,歐陽修雖然早年素性風流,但依然是不折不扣的君子,斷不會做出那等禽獸之事。他自然是向著歐陽修的,對手下擅自行動大為光火……雖然禦史台的言官們,都有單獨上奏之權,但按例,彈劾四品以上大員時,是要先跟大中丞通氣的。

回到烏台衙門,他將彭永思和蔣之奇叫來臭罵一頓,然而兩人雖然噤若寒蟬,卻一口咬定,此事有真憑實據。

“蔣之奇說,是從你那聽來的。”唐介怒視著彭思永道:“那你又是從何處聽來的?”

“回中丞,我是從歐陽修的妻弟薛宗孺那聽到的。”彭思永硬著頭皮道:“大舅子指責姐夫,何以別的不說,隻說帷薄中私事?風起於青萍之末,不會無因!”說著從袖中摸出一張便箋道:“這裏薛宗孺從歐陽修那裏抄來的《醉蓬萊》一詞,可謂鐵證!”

唐介麵無表情的接過來,隻見那箋上,分明是一首**詞:

‘見羞容斂翠,嫩臉勻紅,素腰嫋娜。紅藥闌邊,惱不教伊過。半掩嬌羞,語聲低顫,問道有人知麽。強整羅裙,偷回波眼,佯行佯坐。

更問假如,事還成後,亂了雲鬟,被娘猜破。我且歸家,你而今休嗬。更為娘行,有些針線,誚未曾收囉。卻待更闌,庭花影下,重來則個。’

“中丞明鑒。”見唐介不語,彭思永來了精神,在一旁添油加醋道:“‘卻待更闌,庭花影下,問道有人知麽?’試問歐府女子中,除了他的兒媳婦,還有誰需要跟他這樣鬼鬼祟祟?”

“是啊是啊,‘羞容斂翠,嫩臉勻紅,素腰嫋娜’,分明就是他大兒媳吳氏的寫照。”蔣之奇在一旁幫腔道:“聽聞吳氏出閣前,便是京城有名的美女……事還成後,亂了雲鬟,誰承想娘沒有猜破,倒被舅猜破了!”

“一派胡言!”唐介重重一拍桌案道:“文人寫詞,有虛構一說,豈能當作證據?”

“要按照中丞的標準,隻能捉奸在床了。”彭思永撇撇嘴道:“這可不是我們禦史幹的活……”

“混賬東西!”唐介怒罵道:“別以為有人撐腰,你們就可以胡作妄為,本官是不會讓你們得逞的!”

兩人一直一副‘死豬不怕開水燙’的架勢,聞聽此言,卻全都不做聲了。

唐介雷厲風行,很快便查實此案的前因後果。

‘扒灰’的謠言,確實是歐陽修的妻弟薛良孺傳出去的。那薛良孺也是進士,官至集賢校理,本應前途遠大。但今年走了背字……他多年前向朝廷推薦的一名官員,貪贓枉法、被罷官了。

在宋朝,哪怕中了進士,也須有官員保薦方可進入官場。而且按規矩,如果被推薦的官員犯了法,推薦者是要負連帶責任的。雖然不至於同罪,但被降職甚至免官都有可能。

當然隨著年深日久,這一條執行起來,有了很大的彈性。這是肯定的,不然推薦一名官員,就得擔一輩子風險,換了誰也受不了。於是那些上頭有人的,遇到這種情況,一般就是象征性的罰俸了之。當然,上頭沒人甚至得罪人的,就隻能自認倒黴了。

是以薛宗孺當時並不擔心,咱朝裏有人啊!我姐夫可是副宰相,還不一句話的事兒?

確實是一句話的事兒,可歐陽修非但沒替他說情,反而撇得很清,給朝廷上疏說:‘不能因為臣是參知政事,而對其有所寬容。’

如果歐陽修不開口,別人看在他的麵子上,也不會為難薛宗孺,但他既然開口了,大家也樂得滿足他……薛宗孺被降職後,對歐陽修自然一肚子火。你丫就算不想吭聲,閉嘴總可以吧?光想著自己當賢臣良相了,還有沒有一點人性?

他是越想越憤恨……你不是想名垂青史麽,我非給你攪黃了不可。為了一出胸中那口惡氣,也叫歐陽修沒臉見人,薛宗孺編造了這樁緋聞。

為什麽用緋聞呢?因為早在慶曆四年春,歐陽修身上便曾鬧過一起沸沸揚揚的‘盜甥案’……歐陽修撫養長大的外甥女,成年嫁人後,因與家奴通奸,被下在開封府牢裏,審理時竟招出與歐陽修也有奸情。諫官錢明逸上本參劾歐陽修,弄得朝野轟動。

雖然最後查無實據,不了了之,但歐陽修一蹶不振了好些年,成為他一生都擺脫不了的風流官司。

所以薛宗孺要造謠,馬上想到了男女之事,而且這次更進一步,從外甥女換成兒媳婦了!

不過薛宗孺隻告訴過一人,就是他的同年好友劉謹,說完消了氣,也覺著太過火,便沒有再到處說。

說起來,那還是幾個月前的事情。本來連造謠的人都快淡忘了,卻被劉謹又想起來,告訴了他的同鄉彭思永,才變得不可收拾起來……這件事真是陰差陽錯?以唐介多年的經驗來看,未必!

就像那‘盜甥案’,其實是時任開封知府的楊日嚴,為報複早年在益州任上時,歐陽修曾參他貪姿不法,而指使獄吏教張氏攀誣的一樣。這次的‘長媳案’,也未必不是朝中小人,處心積慮編造的一條毒計!

可查明真相也無法還歐陽修清白了。他本來就有‘前科’,造謠者又拿同樣性質的謠言來詆毀,那是最奏效的,洗都洗不掉。

因為別人肯定會說,怎麽人家不造別人的謠?專門一而再、再而三的造你歐陽修的謠?蒼蠅不叮無縫的蛋,還是你這人作風有問題,才會被人抓住不放。

歐陽修不用聽人家這樣議論,光想一想就覺著惡心死了,而且他怎麽說也說不清楚!

自從事發之後,歐陽修的日子便天昏地暗,別說公媳已經無法相處,便是父子見麵,也甚尷尬。這幾天,歐陽發住在官衙不回家,吳氏也回了娘家,歐陽修也無顏上殿議政,請病假在家閉門謝客,隻一個勁兒給皇帝寫奏章。

他說蔣之奇彈劾我的這件事情,是連禽獸都不會幹的事,我若是幹了,陛下把我千刀萬剮、挫骨揚灰了都行。這件事絕不能含含糊糊、稀裏糊塗就這麽過去,朝廷必須徹查到底,要麽還我清白,要麽殺了我!

緊接著上疏說,鑒於目前的情況,我請求朝廷讓我辭去參知政事的職務,以便於監察機關徹查!

一個月內,連上九道奏疏,完全一副不清白毋寧死的架勢!

那廂間,歐陽修的學生們都氣炸了肺,紛紛上書聲援師相。王韶還把蔣之奇揍得一冬都臥床不起……這蔣之奇何許人也?嘉佑學社的重要成員也!

他非但是嘉佑二年的進士,跟歐陽修之間算是師生關係。而且後來蔣之奇能考製科,還是歐陽修推薦的。雖然在禦試中被刷了下來,但怎麽說也過了閣,這才聲名鵲起,被選入禦史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