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晴爽快地說道:“什麽問題?”

“你為了這件案子找我,是紀局的意思呢,還是你自己的意思?”

“是紀局的意思。”

“好,我要檢查一遍屍體。”

“啊?”

公安局是沒有設置停屍房的,所有刑事案發現的受害人屍體都是存放在了與公安局是合作單位關係的第一人民醫院裏。

法醫老張在前麵帶路,說道:“唉,要說也奇了怪了,認屍通告都發出去三四天了,這也沒個動靜。”

“沒人來認屍嗎?”

“沒有,就連打電話來的都沒一個。咱們到了,就這裏。”老張推開了太平間的門,一股寒意撲麵而來。

老張走到了那個碩大的鐵皮櫃前,看了一眼編號,就跟拉抽屜似的拉開了一個。隻見無名死者平靜地躺在了裏麵,一張白布單子隻蓋到了胸口的位置。

蘇仲為了配合工作,也是穿著全套的手術服,他走過來凝視著死者。

“我們把屍體抬出來吧?”老張說著,伸手去搬屍體。

“不用,先這樣。”蘇仲仔細端詳著死者,他很受,受得皮包骨頭。蘇仲掀開了蓋在死者身上的白布,法醫勘驗的刀口從他的胸口一直拖到了小腹的位置,被粗針大線地縫上了。

“死者的胃檢查過了嗎?”

老張點點頭:“吃的挺雜的,牛羊肉,米飯,菜,哦對,還有麵包和燒烤。”

蘇仲沉默了一會兒,又拿出了死者的兩隻手對比著看了一下,眼神變得越來越嚴肅了。

“蘇仲,是不是發現什麽了?”丁晴問道。

蘇仲說道:“雖然我不知道死者的名字是什麽,但我應該知道他的職業了。張法醫,幫個忙,把屍體抬出來,我看一下他的腳。”老張心想:剛才你還說不用搬呢。他和蘇仲兩人合力,把屍體搬到了一張台子上。

蘇仲這一次開始仔細觀察起了死者的雙腿和雙腳。過了一會兒,他頻頻點頭。

丁晴受不了他這樣故弄玄虛,問道:“到底看出來什麽了?”

“死者應該是個流浪漢。”

“你是怎麽知道的?”

蘇仲笑了一下:“很簡單,你們看死者的身材,瘦成了這樣,就連幾根肋骨都能數清楚。另外,他的手指和腳趾都有凍傷,證明條件過得很苦。頭發這麽長,也沒有發型,下巴的刀口應該是剃須刮傷的。還有這裏。”

蘇仲不顧忌諱,翻過了凶手的身子,指著他臀部一處傷疤說道:“這個我想可能是狗咬的傷痕,處理不及時,變成了這樣。”

“老張,你剛才說死者的胃裏發現了大魚大肉?”丁晴問老張。

老張木然地點點頭:“用餐時間大概在死者死亡的三四個小時前。”

丁晴扭頭看向蘇仲:“如果死者是流浪漢的話,這些又怎麽解釋?”

蘇仲卻蠻不在乎地說道:“很簡單啊,這頓飯是凶手請他吃的。這也可以解釋為什麽死者沒穿衣服了。”

“為什麽?”“死者的衣服會暴露他的身份,凶手給他換上自己的衣服也不現實,因為死者的身材很矮,這是第一點;第二點,流浪漢是沒有任何身份證明的,包括身份證,所以凶手也沒有必要大費周章地隱瞞他身份。隻是事有湊巧,你們警察被眼前的假象迷惑住了。”

他這句話,等於侮辱了長霞市公安局刑偵支隊的所有人,丁晴憤怒:“你……”後麵的話卻說不出來了。自從發現屍體後,刑偵支隊的所有人夜以繼日地工作,卻始終未能查出死者的身份。沒想到蘇仲這麽快就有了突破。

但蘇仲不是神,他所能得到的信息隻有這麽多。兩人離開了人民醫院,路上的時候丁晴忽然問道:“你不是研究犯罪心理學嗎,怎麽推理也有一套?”

蘇仲沒有看她,隻是邊走邊說道:“學問是死的,人是活的。而且犯罪側寫這些不就是需要通過表象推理出更深層的東西嗎?”他笑了一下:“你不懂。”

丁晴的內心不服氣,心想:我哪裏不懂了?明明是你喜歡故弄玄虛。

“那接下來怎麽辦?”

蘇仲沉吟片刻:“你回去向鄧隊說明這裏的情況吧,我自己去趟案發現場。”“你一個人?我開車送你去吧。”

蘇仲隻是擺了擺手就走遠了:“晚上茶館見。”

丁晴也不知道為什麽想和蘇仲一起去案發現場,那裏她已經去過兩次了。她懷疑這是不是一種習慣,遇到刑事案件,她本能地想到蘇仲。

紀長安為什麽會點名蘇仲?原因全在於今天早上的晨會,因為刑偵工作遲遲沒有進展,紀長安點名批評了刑偵隊的所有隊員。在散會後,丁晴壯著膽子敲開了副局長辦公室的門,向紀長安提議:“要不找蘇仲來幫忙?”

紀長安點頭同意了。身為主抓刑偵工作的副局長,他沒有手底下那些人的小心思。對於這位飽經風霜的老局長來說,一切以大局為重,不管黑貓白貓能抓住老鼠就是好貓。何況蘇仲是黃維揚的得意門生,已經數次協助市局的刑偵工作了。

丁晴狠狠地敲了一下自己的腦袋:真是傻瓜,老想他幹什麽?她開車回到了市局,向鄧毅爵報告的蘇仲的工作進展。

蘇仲則是乘坐一輛公交車,慢慢悠悠地來到了萬春山。當他來到這裏後,已經是傍晚了。夕陽的紅霞披在了巍峨綿亙的山體上,猶如一幅絢麗的畫卷。

不過他來這裏可不是欣賞風景的。蘇仲並沒有急著上山,而是在山腳下坐了一會兒。他坐在了一塊山石上,靜靜地觀看著遠處公路上人來人往。

天漸漸黑了,蘇仲這才吸了一口氣,開始爬山。晚上的山路並不好走,蘇仲不得不打亮了手機上的手電筒,照著腳下的路。

案發那一天,長霞市下著鵝毛大雪。凶手拋屍必然是在半夜,這可真是一個不要命的主兒。背著(或者是扛著)一具屍體,頂著風雪天上山,然後拋屍山頂。

這孫子就算是超人也會累得喘氣。蘇仲想到這裏,開始模仿著凶手喘著粗氣往上走。他想象自己背著一百斤的重物,腳下是厚厚的積雪,稍不留神就有可能摔倒。

當他爬上山頂後,花費了一個半小時。

死者的死亡時間是淩晨的兩點半,爬到山頂至少需要需要一個半小時,算上猥褻及拋屍的時間,他爬到山頂估計是五點半到六點之間,絕對不可能超過七點。現在是冬天,那個時間還沒有亮。但是他處理完一切後,又馬上順著來時的路下了山。

這小子拋屍於此,可謂藝高人膽大!因為萬一大雪停了,他就可能留下足跡。蘇仲斷定,這是凶手第一次作案,由於緊張害怕,隻想著讓這具屍體遠離自己。凶手不是附近的住戶,有車!條件應該還不錯,對萬春山附近的環境很熟悉。

晚上九點了,丁晴坐在了劍閣聞鈴的雅間裏不耐煩地看著時間。

湯顏澤進來了,端著茶盤,上麵的茶則放著茶葉:“來,給你換一泡茶。”

“還喝什麽啊?我都喝了五六泡了,現在都有點兒醉茶了。”

“嗬嗬,別急,等他來了好好罵罵他。你不喝茶就算了,走吧,我們去外麵。”

“外麵的客人走啦,什麽客人啊?”

“一個房地產公司的,想請我過去商演。”

兩人走到了外麵的大堂,剛坐下來,就見茶館的門被推開了,蘇仲走了進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