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9章 關鍵證物 妮妮1987和氏璧+
噗!
一口茶徑直從京兆尹家的二公子崔浩口中噴出,來不及擦拭,他急急的問下人,“你說什麽?快說清楚!”
小廝道,“是歐陽家的大少爺被人告了,說他要殺一個民婦,是祝姐兒的舅媽。小的哥哥今兒剛好在前頭當差,聽到消息就趕緊來讓小的告您一聲。”
歐陽公子可是自家少爺的好友,這樣重大的消息怎麽能不提前透個風兒?
“走!去看看。”崔浩頓時起身往外,等來到京兆尹衙門,果然就見到一個中年男人帶著女兒正在那兒訴說冤情。
因京城太大,若是所有的案子都由崔浩老爹親自來處理,隻怕早就累死了,所以京兆尹裏有一套分工明確的工作班子。
百姓若持狀紙來告狀,先由當班的書吏受理,然後根據案情不同,分交給崔公元手下的諸位大人手中。有些雞毛蒜皮的小事就由這些副手直接處理了,要是大案要案才會交到上頭去。
譬如象這個涉及到命案的,按理來說,是應該交給崔公遠的,可聽說嫌犯是二少爺的好友,立即就有人把事情先壓了下來,以記錄案情為由把人拖到一旁,然後趕緊去內院通風報信了。
崔浩是本處的地頭蛇,當然知道在哪裏偷聽最為安全。一時見念福帶著幾個人過來了,便把小廝一拍,讓他把人領到自己這裏來。
小廝機靈,並沒有大張旗鼓的行事,隻是讓那些隨從在外麵稍候,獨把念福叫了過來。這小廝曾隨崔浩去過破園,念福有點印象,跟他到了那隔壁,崔浩也不作聲。隻指指隔壁,正好聽到施瑞在那兒說。
“大人,事情就是這樣。要說我們可都是良民。怎麽可能無緣無故的來打官司?就是我那個外甥女實在是太令人寒心了,不認我們不說。居然還讓人殺她的親舅媽,這是個人能做出來的事嗎?”
念福雙拳緊握,眼神冰冷。
真正令人寒心的到底是誰?歐陽康至今還昏昏沉沉不能清醒的說出話來,可他們居然還能厚著臉皮來倒打一耙?
崔浩是半點不信他們會殺人,所以他隻低聲告訴念福,“趕緊去找證人,這種人我在衙門裏見得多了。被他們纏上,不死也得脫層皮!”
證人念福已經帶來了,郭進寶和高老大夫都等在門外,同樣的義憤填膺。
崔浩讓小廝尋了個積年老書吏來。給個眼神,那人便會意的帶著念福他們過去應訴了。
見到人來,施秀秀先自冷笑,“表妹,你不總是讓我們上公堂來告你麽?眼下我們可就來了呢。”
念福再看她一眼。卻是問那堂上官差,“大人,請問誣告殺人應該定何罪名?”
那辦案的官員姓付,看一眼她身後跟著的老書吏就明白了幾分,才要答話。施秀秀還當這是大街上,嗆了她一句,“什麽誣告,明明是你哄著大少爺來殺我娘,還敢抵賴麽?”
啪!
那位付大人拍一下桌上的驚堂木,先殺了她一記下馬威,“公堂之下,豈容爾等放肆?念爾初犯,姑且諒之,再有下次,掌嘴伺候!”
這下施秀秀不敢亂說話了,付大人才接著回答念福的問題,“若是查證他們誣告,最少杖責二十,情節嚴重者,還要充軍流放。”
施瑞嚇得一哆嗦,再看外甥女一眼,心下犯起了嘀咕,這小妮子真的能如此絕情麽?
念福不看他,讓身後的證人上前回話了。
案發現場的第一個當事是郭進寶,把那日救助歐陽康和高氏的事情敘述了一遍,然後是高老大夫出來作證。高氏明顯是落水之後嗆暈過去的,而歐陽康卻是救人受了寒氣,兩者的傷症不同,極好辨認。
付大人聽完,又問施瑞一邊,“你們作何解釋?”
施瑞似是早就料到這一出,道,“大人,這個老大夫是我外甥女的熟人。還有那個小哥,我親眼見到,他那天得了我外甥女的厚禮,他們說的話也能信麽?反倒是我們那邊,大人盡可以去查。先是我這外甥女無情無義,把我們趕出家門,然後是歐陽大少爺把我們安排到客棧去住的,後來我們去那大雜院也是他找的。要是沒點瓜葛,他豈會如此幫我們?”
施秀秀忍不住小心翼翼的幫腔,“大人要是不信,還可以回去問我娘,她差點就要死了,這是大夥兒都看見的。可歐陽大少爺跟我們無冤無仇,為什麽要害我娘的性命?算來算去,也隻有我家表妹指使了。”
什麽叫做狗咬呂洞賓,什麽叫做好人做不得?念福此刻已經沒有了起初那樣的憤怒,隻是覺得滿心鬱懣,透心眼的涼。
她現在總算明白了那些好心扶人,卻被誣賴上的心情。明明是歐陽康救了高氏的性命,可他們不說感激,為什麽還要這樣恩將仇報?
老書吏上前說話了,“若說這位歐陽公子受人指使決意殺人,為何又要留在現場救她性命?這不是自相矛盾麽?”
這話問得很是關鍵,但高氏顯然也料到,教了施瑞一套說詞,“想是歐陽大少爺本性不壞,雖是推了我媳婦下水,卻又覺得過意不去。又或者說怕旁人看見賴上,所以才假意救人。隻我媳婦命大,沒有被他害到。”
這樣的強詞奪理,聽得人心裏窩火得要死!施瑞瞟一眼念福的臉色,眼神閃爍的道,“不過大人,其實我們也不是一定要告狀的,隻要我這外甥女能給我們全家認個錯,把我們接回家去,歐陽大少爺肯娶我的女兒,我們也就不計較了。”
哈!念福差點冷笑出聲來,原來他們打的竟是這樣的好主意?不僅要奪她的家產,還要搶她的男友?做夢!
付大人和那書吏對視一眼,心想這樣沒有人證物證的官司虧得施瑞敢來告狀。既然事發時隻有兩人在場,隻要歐陽康醒來,矢口否認此事,那就算施家怎麽告也是個糊塗官司。
才要發話了結此案。不料郭進寶好心想幫忙,卻是把那個錢老漢也給供了出來,“大人。此事還有個證人,是撿破爛的錢老漢。他曾經撿到過一個包袱。是那婦人被救起時手上拽著的,我們當時可都看見了。他說裏麵還有一身小孩兒大毛衣裳,本想拿去當掉的,隻可惜路上撞上人弄丟了。”
這倒是把事情越弄越複雜了。付大人當即問起施瑞,“此物可是你家的?”
施瑞和施秀秀聽得莫名其妙,怎麽沒聽高氏說起此事?況且,他家哪有什麽給小孩兒的大毛衣裳?高氏也不可能花錢去買這個呀?
看他們都一臉茫然的搖了搖頭。隻能把兩邊當事人召來對簿公堂了,看到底是怎麽一回事了。
那書吏說既然兩邊人都病著,他願意帶著官差跑一趟,分別去他們家中做個筆錄。這樣服務到家。大家肯定都沒意見。於是帶著雙方人馬,先去了原告高氏那兒。
聽到人說起盧媽媽的包袱,高氏才想起來有這麽大個漏洞,她一門心思要借著此事奪了念福那園子,再把長相俊美的歐陽康拐來做女婿。卻忘了還有盧媽媽的這一出。
要怎麽解釋那個包袱在自己手中呢?她隻能一股連的賴到歐陽康身上了,“就是從歐陽公子身上奪下來的,他也是因此才被我拽下了水,因我抓得牢,才不得不救了我。”
“你撒謊!”郭進寶作證道。“歐陽少爺救你起來時,是提著你的頭發的,根本沒有被你抓住。他要想撒手,你早不知到哪兒去喂魚了。”
高氏眼神閃閃,強詞奪理道,“那……那之前是我抓了他。”
“然後等著你來告他?”這樣的鬼話連郭進寶都可以輕易拆穿了。
高氏大窘,反怒道,“你到底收了人家多少好處,要這樣替她說話?”
“你!”郭進寶氣得不輕,可念福把他攔住,隻對那書吏說,“要是這邊的話說完了,那就去我家吧。”
破園家裏,崔浩已經提前趕到了,將病得還昏昏沉沉的歐陽康搖醒,將事情跟他一說,搖頭道,“你這回可著實做了回東郭先生了。”
歐陽大少甚是無語,他哪知道那個高氏竟是如此惡毒的中山狼?不過他更加奇怪的是,為什麽她寧願誣陷自己也要保全那個管事媽媽?
以高氏這樣的精明算計,自己救她一回,她都要如此誣陷一番來討個便宜,那對於真正傷害她的人,她肯定更加的睚眥必報。而她不報,反而把事情瞞下,那是否意味著,她有著更大的企圖?
等到那書吏過來,崔浩回避了,歐陽康便把那日從宮中出來的一番所見所聞如實說了,並道,“那包袱就是那位管事媽媽留下的,隻可惜我離得太遠,看不真切。”
這下事情可棘手了。
要想證明歐陽康的清白,那就必須先找到現場的這個包袱,證明不是歐陽康的,那就可以反證高氏是在撒謊了。
錢老漢很快也被帶到了,可他除了看到那個宮裝女子稍有特色外,什麽有用的線索也說不出來。至於那女子的相貌,他也隻在驚慌之中看了一眼,根本描敘不清楚。
不過看著向往已久的貴人一臉失望的望著他,急於立功的錢老漢一著急,竟是讓他終於想起了件事,“那輛馬車的後頭綁了兩個大爐子!”
這算什麽特色?書吏還有些搞不清楚,可念福卻是突然想起來了,陸瀅家的馬車可不就是帶爐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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