屍體旁邊圍著一小群神情嚴肅的人:帕特凱瑞、比爾、隊長、警官以及兩名救護人員。較年輕的救護員擔心自己餓著了,又擔心說出這樣的事太丟臉,不過其他的人都心無旁騖。

“認識他嗎?”隊長問道。

“不認識,”帕特凱瑞說,“從來沒見過。”大家都沒見過她。

“應該不是從西歐佛來的。那邊的人自家門前就有很好的海灘。一定是內地什麽地方來的。”

“說不定是在西歐佛下水,被衝到這裏來的。”警官說道。

“時間不對,”帕特凱瑞提出異議,“泡水的時間沒那麽久。應該是在附近溺水的。”

“那她是怎麽到這裏來的?”隊長問道。

“當然是坐車。”比爾說。

“車子在哪裏?”

“在每個人停車的地方:樹林邊小路的盡頭。”

“是嗎?”隊長說,“那邊什麽車都沒有。”

救護人員證實了他的話。他們是和警察一路過來的——現在救護車就等在那裏,完全沒有其他車子的蹤影。

“這就奇怪了,”帕特凱瑞說,“其他地方都太遠,不可能走路來得了。至少在早上這種時間。”

“她應該不是走路來的,”年長的救護員發表他的高見,“有錢人。”他再加上一句,好像有人在問他一樣。

他們靜靜地端詳屍體好一陣子。不錯,救護員說得對,這是一具所費不貲保養良好的身體。

“還有,她的衣服到底在哪裏?”隊長擔心地說。

帕特凱瑞說明了他對衣服的看法:她把衣服留在高水位線以下,現在已經在海裏某個地方了。

“是,有可能。”隊長說,“但是她是怎麽來的?”

“她一個人來遊泳,不是很奇怪嗎?”年輕的救護員強忍腹中的饑餓大膽進言。

“這年頭什麽都不奇怪,”比爾喃喃自語,“了不起的是她居然沒有乘滑翔翼從懸崖上跳下來。空著肚子遊泳,一個人,太平常了。這些年輕的傻瓜真是叫我煩透了。”

“她腳踝上是腳鏈還是什麽?”警官問道。

是一條腳鏈沒錯,一條白金鏈。很奇特的鏈子。每一個環節都是C型。

“那麽,”隊長站直身子,“我想現在除了把她送到停屍間,再查出她的身份之外,暫時沒什麽可做的了。看起來應該不難。東西都在,沒有被偷,也沒有遺失。”

“對,”救護人員同意,“她的管家現在大概正在著急地打電話到局裏呢。”

“嗯,”隊長心事重重地說道,“我還是很懷疑她到底是怎麽來的,還有她怎麽——”

他的目光沿崖壁移上去,突然停住。

“那邊有人!”他說道。

大夥轉頭,看見一個男子站在峽穀邊的崖頂上,姿態十分急切緊張,正在看著他們。大家剛轉頭麵向他,他就一溜煙消失了。

“現在出來散步有點太早了吧,”隊長說道,“而且他為什麽逃走?我們最好找他來問話。”

他和警官兩人才往前走了一兩步,就明白那個人根本不是在逃走,而是在找路進到峽穀裏來。他瘦黑的身影先出現在峽穀口,然後一路跌跌撞撞地跑過來,看在這群人眼裏,隻覺他像個瘋子。距離愈來愈近,他們可以從他張開的嘴巴聽見急促的喘息聲,雖然峽穀口離此不遠,而且他也還年輕。

他終於搖搖晃晃地走到人群邊,沒有看任何人一眼,把無意間擋在他和屍體之間的兩位警察推開。

“噢,對,是她!就是她!”他大聲叫喊,突然一屁股坐在地上,熱淚隨即奪眶而出。

六個人不知所措地看著他,無聲無息地過了一陣。然後隊長親切地拍拍他的背,笨拙地說道:“沒事的,孩子!”

但青年隻是前後搖來搖去,哭得更厲害。

“好了,好了,”警官也給他打氣,好言相勸(在如此晴朗的早晨,這的確是悲慘的一幕),“你知道,這樣也沒有用的。趕快振作起來吧——先生。”他注意到青年取出來的手帕品質非比尋常,於是在最後加上了這個稱呼。

“是你的親人嗎?”隊長詢問道,把先前公式化的語氣適當地修飾了一下。

青年搖搖頭。

“哦,朋友嗎?”

“她對我太好了,太好了!”

“至少你可以幫得上忙。我們正煩惱不知道她的身份。你可以告訴我們她是誰。”

“她是我的——房東。”

“噢,我的意思是說,她叫什麽名字?”

“我不知道。”

“你——不——知道!看著我,先生,振作一點。你是唯一能幫我們的人。你一定知道和你住在一起的這位女士叫什麽名字。”

“不,不,我不知道。”

“那麽,你如何稱呼她?”

“克莉絲。”

“克莉絲,姓什麽?”

“我就叫她克莉絲。”

“她又是怎麽稱呼你的?”

“羅賓。”

“這是你的名字嗎?”

“是,我叫羅伯特·斯坦納威。不,提司鐸。以前才是斯坦納威。”他解釋道,隊長的眼神讓他覺得有必要加以解釋。

隊長的眼神是在說:“上帝啊,多給我一點耐性吧。”不過他嘴裏說出來的是:“你的話我實在不懂,呃——”

“提司鐸。”

“提司鐸先生。可以請你告訴我,這位小姐今天早上是如何到這裏來的嗎?”

“哦,當然,她坐車。”

“坐車,噢?現在車子呢?”

“被我偷了。”

“什麽?”

“我偷了。但是我已經把它開回來了。這樣做太卑鄙了。我覺得自己很下流,所以就回來了。我在路上找不到她,所以想她大概是在這附近遊**。然後我看見你們一夥人圍著什麽東西看——噢,天啊,天啊!”他又開始搖來搖去。

“你和這位小姐住在哪裏?”隊長問道,公式化的口吻慢慢回來了,“西歐佛嗎?”

“噢,不是。她有——不,我的意思是,她以前有——噢,天啊——一棟農莊,叫做布萊爾,就在梅德利城外。”

“在內地,離這裏一英裏半。”帕特凱瑞補充說明,因為隊長不是本地人,看起來一臉疑惑的樣子。

“你們自己住嗎,還是有傭人?”

“隻有一個村裏來的女人——皮茨太太——她負責煮飯。”

“我明白了。”

短暫的沉默。

“好了,兄弟,”隊長對救護人員點點頭,他們立刻彎下腰去忙擔架的事。青年重重地吸了一口氣,再次用手把臉蒙起來。

“送到停屍間嗎,隊長?”

“對。”

青年的手猛然從臉上移開。

“噢,不!不行!她自己有家。不是該送回家的嗎?”

“我們不能把無名女屍送到沒人住的農舍去。”

“那不是農舍,”青年主動糾正道,“不,我認為不是。但是——停屍間?好像很恐怖。噢,上帝啊!”他號啕大哭,“為什麽會發生這種事!”

“戴維斯,”隊長對警官說道,“你和其他人回去,報告。我要去——那是哪裏?布萊爾?——和提司鐸先生一道。”

兩名救護人員抬著重重的擔架,咯吱咯吱地踩著石頭離開,帕特凱瑞和比爾跟在後麵。

等他們的腳步聲遠離,隊長才再度開口。

“我想你不是和房東一起來遊泳吧?”

提司鐸臉上出現一陣受窘般的**。他遲疑了一下。

“不。我——這不是我通常做的事,在早餐前遊泳。我——我對運動之類的一向不在行。”

隊長點點頭,不置可否:“她在什麽時間離開的?”

“我不知道。她昨晚告訴我,醒得早的話,她要去峽穀遊個泳。我很早就醒來,但是她已經不見了。”

“我懂了。我說,提司鐸先生,如果你已經恢複過來了,我想我們就該上路了。”

“是,是,當然。我沒事。”他站起來,打理一下,然後兩人靜靜地橫越海灘,爬上峽穀的階梯,回到提司鐸說他停車的地方:小路盡頭的樹蔭下。這是一部很漂亮的車子,甚至有點太豪華了。乳白色車身,雙座位,座位與行李廂之間是放雜物的空間,必要時也可多坐一個人。隊長翻查這個地方,從中找出一件女用外套,和一雙婦女在冬季賽馬會上很喜歡穿的羊皮靴。

“她走下海灘的時候身上穿的就是這套衣服。泳衣外頭隻罩著外套,腳上穿著靴子。這裏還有一條毛巾。”

是有毛巾沒錯。隊長找了出來:一條綠橙兩色的鮮豔毛巾。

“奇怪,她怎麽沒帶毛巾去海邊。”他說道。

“她喜歡讓太陽把她曬幹。”

“你似乎很清楚這位你不知道名字的小姐的習慣。”隊長坐上了駕駛座旁的位子,“你跟她住在一起多久了?”

“住在她的房子,”提司鐸糾正道,他第一次表現出淩厲的口氣,“請搞清楚,隊長,這會幫你省掉不少麻煩:克莉絲是我的房東,如此而已。隻有我們兩個人住在她的農莊裏,不過就算沒有一大群仆人,我們的關係還是正正當當的。這對你來說很怪異嗎?”

“非常怪異。”隊長坦白地答道,“這東西又是幹嗎的?”

他正在翻看一個紙袋,裏麵有兩塊爛得差不多的圓麵包。

“哦,我帶來要給她吃的。我隻找得到這些。我從小就習慣遊完泳後吃個圓麵包。我想她也許會高興有些東西可以吃。”

車子滑下陡斜的小徑,進入西歐佛的主幹道。他們橫越公路,開進對麵一條線道。路標上寫著:“梅德利一號線,利得斯通三號線。”

“所以你跟著她到海邊來的時候,沒打算要偷這輛車?”

“當然沒有!”提司鐸說道,盡可能表現出他的憤慨,“在我上山看見車子停在那裏之前,連想都沒想過。到現在我還是不敢相信自己真這麽做了。我剛才是糊塗了,可是我以前從來沒幹過這種事。”

“那時候她在海裏嗎?”

“我不知道,我沒去看。如果我看到她,就算離得很遠,我也不會那麽做了。我把麵包丟進來,開了車子就跑。等我回過神來,已經在往坎特伯雷的半路上了。我一秒鍾都沒停,立刻回轉,直接就把車開回來了。”

隊長對此一言不發。

“你還是沒告訴我你在那間農莊住多久了?”

“從星期六半夜開始。”

今天是星期四。

“而你還是希望我相信,你不知道房東姓什麽?”

“不是。這有點奇怪,我知道。一開始我自己也這麽認為。我本來是很傳統的人。但是她好像覺得這樣很自然。相處一天後,我們就相互接納彼此了。我覺得好像已經認識她好多年一樣。”看著隊長一句話也沒說,但滿腹懷疑就像爐子散發的熱氣,他又加上一句以暗示心中的不快,“如果我知道她姓什麽,幹嗎不告訴你!”

“我怎麽會知道?”隊長不給麵子地說道,一麵用眼角偷偷觀察青年蒼白但沉著的臉。他似乎從剛才的激動和悲傷恢複得相當快。性子真淺,這些新人類。對任何事情都沒有深刻的情感。隻會歇斯底裏。他們口中的愛隻不過是穀倉邊的苟且罷了,其餘的一切對他們而言都屬“矯情”。沒有原則。經不起事。事情一開始棘手,就逃之夭夭。小時候沒被摑夠巴掌。新觀念都是孩子要什麽就給什麽,結果看看變成什麽樣子。前一分鍾在海邊哀號,下一分鍾卻冷靜得跟什麽似的。

接著隊長注意到那雙握在方向盤上過分細致的手,正在微微顫抖著。不管羅伯特·提司鐸心情如何,總之他絕不冷靜。

“就是這裏嗎?”隊長問道,車子在圍了籬笆的花園旁慢下來。

“就是這裏。”

這是一棟半木造的農舍,約有五開間大小;七英尺高的荊棘和忍冬樹籬隔開街道,薔薇四垂。對那些美國人、度假者和攝影師而言是一棟天賜美屋。幾扇小窗靜謐地開著,鮮藍色的屋門也親切地敞開,陰影中隱約可見牆上一支銅製長柄鍋的光澤。

他們走上紅磚道的時候,門口台階上出現了一位瘦小的女人,紮眼地係著一條白色的圍裙,稀疏的頭發在腦後挽成髻,頭頂上搖搖欲墜地戴著一個黑絲緞圓形鳥巢狀的物件。

提司鐸一看見她,腳步就放慢下來,因此她可以清楚地由隊長穿製服的龐大身影看到將要麵對的麻煩。

不過皮茨太太是警員的遺孀,因此緊繃的臉上看不出任何不安。以往隻要穿製服的身影走上門前小路,就意味著她該去準備餐點了,因此這會兒她的心思也就是往這方麵想。

“我已經做了些煎餅。待會兒會很熱。最好把爐子熄掉。羅賓遜小姐進來的時候,請你告訴她好嗎,先生?”接著,她認出了穿製服的是警察,“別告訴我你無照駕駛,先生!”

“她叫羅賓遜小姐嗎?她出了點意外。”隊長說道。

“車禍嗎?天啊!她開車老是亂來。嚴重嗎?”

“不是車禍。意外發生在水裏。”

“噢,”她慢條斯理地說道,“那麽嚴重!”

“你說‘那麽嚴重’是什麽意思?”

“在水裏出意外隻有一種結果。”

“是的。”隊長同意道。

“哎,真是,”她說道,悲傷地沉思著,然後態度突然大變,“你到哪裏去了?”她破口大罵,瞪視著垂頭喪氣的提司鐸,活像在西歐佛的市場裏瞪著魚販砧板上的魚。她對“紳士階級”的表麵順從在災難出現時消失得無影無蹤。她曾經私底下認為提司鐸是“窩囊廢”,現在他的樣子正是如此。

隊長感到很有趣,但並沒有表現出來:“這位先生並不在場。”

“他一定在場。他緊跟在她後頭走的。”

“你怎麽知道?”

“我看見了。我就住在前邊不遠的農舍裏。”

“你知道羅賓遜小姐的其他住處嗎?我相信這裏應該不是她長住的地方。”

“沒錯,當然不是。她隻在這房子住一個月。屋主是歐文·休斯。”她停頓一下,很高明地讓這個名字的重要性揮發出來,“但是他現在正在好萊塢拍電影。應該是關於西班牙伯爵的故事,他是這麽說的。他說他已經拍過意大利伯爵和法國伯爵,他相信拍西班牙伯爵會是一次全新的體驗。很好的一個人,這位休斯先生。盡管有這麽多人奉承,他還是沒被寵壞。說來你大概不相信,有個女孩來找過我,塞給我五英鎊,要我把他睡過的床單給她。我給了她我自己的床單。她一點都不害臊,還要給我25先令,要他的枕頭套。真不知道這個世界要變成什麽樣子,我真的不知道——”

“羅賓遜小姐還有什麽其他的住處?”

“除了這裏,我不知道其他的。”

“她要過來之前沒先寫信通知你嗎?”

“寫信!沒有!她拍電報。我想她會寫信,但是我發誓她從來沒寫過。她大概一天會由利得斯通郵局拍六封電報。大部分都是我家艾伯特拿去的,趁下課的時候。有幾封還用了三四張電報紙那麽長。”

“那麽,你知道她在這附近有熟人嗎?”

“沒有。除了斯坦納威先生。”

“一個都沒有!”

“一個都沒有。有一次——那時候我正在告訴她衝馬桶的小技巧,要用力按下去,然後輕巧地放開——有一次她說:‘皮茨太太,’她這麽說,‘你有沒有過這種感覺,一看到人的臉就討厭?’我說我對某些人是有點反感。她說:‘不是某些人,皮茨太太。所有的人。純粹對人感到惡心。’我說有這種感覺時,我就喝一匙蓖麻油。她笑著說這點子不壞。隻要每個人都有一個這樣的好點子,兩天之內就會天下太平了。‘墨索裏尼就從來沒有想到這點。’她說。”

“她從倫敦來的嗎?”

“對。她在這裏的三個禮拜隻回去過一兩次。上次是上個周末,她帶了斯坦納威先生回來。”她再次不屑地瞥了提司鐸一眼,好像他是什麽豬狗不如的東西,“他難道不知道她的住址嗎?”她問道。

“沒人知道。”隊長說,“我看能不能從她的文件裏找到什麽頭緒。”

皮茨太太領路,一行人進了客廳,涼爽、昏暗、飄著香豌豆味。

“你們怎麽處理她——我是說她的屍體?”她問道。

“放在停屍間。”

這句話似乎首度將悲劇帶進了屋內。

“噢,我的天啊!”她把圍裙下擺緩緩地在光潔的餐桌上移動,“我還在做煎餅呢。”

這不是在哀悼浪費掉的煎餅,而是她向世事無常的致意。

“希望你需要吃早餐。”她對提司鐸說,語氣緩和了起來,似乎因為下意識中了解到人類充其量不過是命運的傀儡。

提司鐸不想吃早餐。他搖搖頭,轉身走到窗邊,隊長則忙著在書桌上找東西。

“我不介意來一塊煎餅。”隊長說著,一邊翻看桌上的文件。

“肯特郡找不到更好的了,至少我自己這麽認為。也許斯坦納威先生想喝杯茶。”

她進了廚房。

“所以你不知道她姓羅賓遜?”隊長抬頭說道。

“皮茨太太老是稱她‘小姐’。何況你看她像姓羅賓遜嗎?”

隊長自己方才也不大相信她姓羅賓遜,因此擱下了這個話題。

提司鐸立刻又說道:“如果不需要我的話,我想到花園走走。這裏——這裏太悶了。”

“好吧。別忘了我還需要車子回西歐佛去。”

“我告訴過你,那是一時衝動。何況現在我也不可能偷了車逃之夭夭。”

不笨嘛,隊長心想。脾氣也不小。無論如何,此人不是草包。

書桌上散置著幾本雜誌、報紙、半包硬盒香煙、幾片拚圖、磨指甲刀、指甲油、幾塊絲布,和一堆零碎雜物,事實上什麽都有,就是沒有記事紙。唯一的文件類就是當地商號的賬單,而且大都是已付款的收據。就算這女人不愛整潔又沒有條理,至少她有謹慎的性格。那些收據或許又皺又破,而且要找時不容易找到,但至少沒給扔掉。

早晨的靜謐,皮茨太太在廚房裏生氣勃勃的衝茶聲,加上對熱煎餅的期待,把隊長撫慰得十分舒坦。他開始一邊搜查書桌,一邊縱情於他的一項習性。他吹起口哨。隊長的口哨緩慢、圓柔而甜美,不過口哨依然是口哨。他顫聲吹著《偶爾對我歌唱》,還不忘加上裝飾音,這樣的表演使他的潛意識得到滿足。他太太有一次拿了一份《郵報》給他看,上麵說吹口哨是心靈空虛的象征。此舉並沒有治好他。

驟然間,這一刻的樂聲被打斷了。毫無預警地,起居室半開的門上響起一陣嘲弄般的輕敲聲——咚——滴嗒——咚咚嗒嗒!一個男子的聲音說道:“原來你躲在這裏!”房門大開,門口站著一位矮小黝黑的陌生人。

“哎——唷——唷,”他說著,拉成好幾個音節。他站在原地瞪著隊長瞧,開心地咧著嘴笑,“我還以為你是克莉絲!什麽風把警察給吹來了?遭小偷了嗎?”

“不,沒有小偷。”隊長試著整理一下思緒。

“別告訴我克莉絲又開了什麽狂歡派對!我以為她幾年前就不幹這種事了。這可不符合高品位那一套的。”

“不,事實上是——”

“她到底在哪裏?”他提高聲音,中氣十足地對著樓上大叫。“唷——嗬!克莉絲。快下來,你這家夥!還躲!”轉向隊長,“已經躲了快三個禮拜。大概被片廠的燈照昏頭了,我猜。他們遲早都會神經過敏。可是上一部那麽成功,大夥當然把她當做搖錢樹了。”他故作嚴肅地哼起一段《偶爾對我歌唱》,“所以我才會以為你是克莉絲,你吹的是她的歌,吹得還真不錯。”

“她——的歌?”隨即,隊長希望這會給他帶來一道曙光。

“對,她的歌。還會是誰的?你該不會以為是我的歌吧,是嗎,老兄?絕對不是。歌是我寫的,那是當然。不過算不上什麽。這還是她的歌。也許她還不夠完美!呃?這不是一首好歌嗎?”

“我說不上來。”如果這人不聒噪的話,他可能會理得出一些頭緒。

“你大概還沒看過《鐵欄杆》吧?”

“沒有,應該沒有。”

“這就是廣播和唱片最糟糕的地方:電影的活力都被抽光了。或許等你聽到克莉絲在電影裏唱那首歌,你已經厭煩到想作嘔。這對電影並不公平。對於作曲者那種人倒還好,對電影卻很殘酷,殘酷得要命。應該要有某種協定之類的。嘿,克莉絲!我費盡心力找她,她卻不在這裏?”他變得一臉頹喪,像個失望的小孩,“如果是她走進來看到我,那就不及我走進來發現她一半有趣了。你想——”

“打擾一下,先生——呃——我還不知道你的大名。”

“我叫傑·哈默。出生證明上是傑森。我寫過《如果不能在六月》。你也許也吹過這首歌——”

“哈默先生。請問住在這裏——從前住在這裏——的小姐,她是電影明星嗎?”

“她是電影明星嗎?”緩緩升起的訝異暫時止住哈默先生的話頭。接著他認為自己一定搞錯了什麽,“等等,克莉絲是住在這裏吧,對不對?”

“這裏住的小姐叫克莉絲沒錯。不過——嗯,也許你能幫助我們。發生了一件意外——很不幸——而且顯然她說過,她的姓是羅賓遜。”

男子聽了笑得很開心:“羅賓遜!這笑話不錯。我老嫌她沒有想象力,編不出即興台詞。你相信她姓羅賓遜嗎?”

“呃,不,不大相信。”

“我剛才不是說了!誰叫她把我看做剪輯室地板上的碎底片渣,讓我也反過來掀掀她的底。她或許會把我塞進冷凍櫃一整天,但還是值得。反正我不是什麽紳士,所以告訴你也無妨。隊長,那位女士的名字叫克莉絲汀·克雷。”

“克莉絲汀·克雷!”隊長說道。他下巴一鬆,掉了下來,完全無法控製。

“克莉絲汀·克雷!”皮茨太太喃喃說道,她站在門口,渾然忘了手上那盤煎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