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兵不厭詐

中海市是國際政治、經濟、文化大都市,其龐大的城市規模俘獲了至少三個衛星城——草市、黑石鎮和海藍埠。

所謂的“衛星城”,並非是正常意義上那種中心城市周邊的城市,具體說那並不是城市,而是中海市周邊三個附庸區域。每個區域都生活著一群人,一群為中海市服務、為賺取低廉生活費而拚命的人。

“草市,可以理解為草民的區域。但實際上這裏雜居者三教九流各色人等,是中海市周邊最為複雜混亂和落後的區域,也是為中海提供最周全服務的功能區域。”

沈青楊整理了一下肮髒不堪的飛鷹夾克,臉上有些疲倦,但還是耐著性子聽著眼前這個頭發蓬亂的老頭子為他講解中海的“風土人情”。

老家夥是今天早上巧遇的,在街邊早餐館,信息費是一碗稀粥和一碟花生豆。

沈青楊淺笑著點了點頭,眉宇間堆上了一層褶皺,看起來完全不像三十幾歲的年紀。手中擺弄這那支銀色的打火機,不時發出“哢哢”的脆響。

“我在哪能找到瘸子?”沈青楊漫不經心地望著人群稀疏的小街問道。

“這裏有不少瘸子!”老頭盯著沈青楊手邊的精致伏特加酒壺,兩眼貪婪,嘴唇有些哆嗦。

早餐是一杯香醇伏特加加上幾粒花生米,這種生活沈青楊已經過了好幾年,即使到了物資豐足的都市也沒能改過來。老頭的一舉一動都在沈青楊的眼皮下,從心理學角度而言,老家夥想要一杯酒。

一杯酒有可能得到重要的信息,沈青楊當然知道。不過今天他多了個心眼:酒不能亂喝,更不能胡亂施舍!

昨天沈青楊從機場出來便走到這個無名的小街,找了一家便宜的小旅館,安頓好了出來尋食,便碰到了那個瘸子。瘸子在街角獨自飲酒,很愜意,也很自由。

這裏的瘸子真多!這是沈青楊對這個汙濁的城市最直接的印象,由此可見這裏的社會並不安生。以自己的經驗判斷,所有的瘸子都不是先天的,而是被人打斷了腿所致,輕的可以拄著拐杖走,嚴重的爬都爬不動,不亞於在頒布森林那些受傷的叛軍士兵。

瘸子獨自飲酒,已經有幾分醉意。

沈青楊在走過他的身邊時候,腿突然被抱住,耳中傳來“嗚嗚”的怪聲,一股刺鼻的臭味混搭著酒氣鑽進沈青楊的鼻子。

“嗚嗚……”瘸子不會說話!

沈青楊定在地上,任憑瘸子如何搖晃就是紋絲不動,冷漠的目光盯著那隻肮髒的手。

瘸子或許是感到了沈青楊的腿很硬,晃**一會便鬆開了,發出令人驚悚的怪笑:“陪我喝酒!”

沈青楊沒有時間陪一個素不相識的瘸子喝酒,不過還是點了點頭。傭兵的生存法則不同於常人,冷血傭兵更是異類中的異類。沈青楊就是那個異類的傭兵,盡管他不願意暴露自己的身份。

伏特加酒壺中已經沒有太多的酒了。沈青楊的眉毛向上一挑:“咱們做個交易,怎麽樣?”

老家夥依舊舔著嘴唇,盯著沈青楊手中的銀質打火機。

“年輕人,或許老家夥可以幫上你一點小忙!”

他才說道“草市”,還有許多信息沒有說出來。任何混跡於城市邊緣的人都會對所生活的地域極為了解,不管他是個瘸子還是個瞎子。

沈青楊點點頭:“我隻想找到昨天騙我的那個瘸子!”

沈青楊對中海沒有半點感覺,此行目的隻想找一個人,還一樣東西,而已。任何一座城市都有無數成分複雜的人構成。有一種人最有資格代表這個城市,那就是“邊緣人”!昨天騙自己的瘸子和現在這個老家夥一樣,都是城市邊緣人。

不是被城市邊緣化了的人,而是行走在城市邊緣的人。他們曾經腦袋削尖往城市裏麵鑽,搞得頭破血流後又退縮回城市的邊緣。

所以,他們對這座城市充滿憤恨,但沒有人願意離開城市,原因有很多,其中一種最另類的,是想看這座城市是如何衰敗和沒落的,沒落到能夠容納他們的程度。

“你能幫我什麽忙?”沈青楊立馬提高了警惕。

昨夜碰到的那個抱住沈青楊大腿的瘸子要沈青楊幫個小忙,到對麵的中餐館要個菜。是“要”菜,不是“點菜”或是“買菜”。瘸子的要求很刁鑽,沈青楊給他“要”了一盤蒜泥豬頭肉,外加一壺燒酒。

瘸子很豪爽,要沈青楊陪他喝酒。酒入落寞愁腸,滿心愧疚難平。愧疚源自內心深處,班布森林二十七個兄弟屍骨還未寒,愁已經被秋風擰成了鞭子,時刻抽打著沈青楊。

不過沈青楊沒有流露出一絲的不悅,與乞丐瘸子對飲緩解了不少鬱氣。所以喝得多了一些,但沒醉。他喝酒從來不醉,即使跟陳晨賭酒也沒有醉過。

多而不醉,十分難得。陳晨是沈青楊的生死兄弟,傭兵“勇士隊”的副隊,班布森林一戰死在沈青楊的懷裏,鮮血染紅了沈青楊的手,兄弟的血,很冷。

“你是個當兵的?”老家夥幹笑一下,仍盯著沈青楊手中的酒壺:“這東西很金貴!”

“不是!”沈青楊冷漠地看了一眼滿臉堆著笑容的老頭子,隨手將酒壺撇過去:“喝完酒要幫我的忙,找到昨天那個瘸子!”

老頭子沒有說話,立即旋開酒壺仰頭灌了一口。伏特加,俄羅斯產的烈性酒,不是誰都能享受得了的。強勁的酒將老頭子一下子給“悶”住了,半天沒喘上一口氣,過了一會才發出一陣劇烈的咳嗽,要把心肺咳出來的樣子。

沈青楊緊皺眉頭,一口便喝掉了壺中大半的酒,不噎死算他命大!

“瘸子很好找!”沈青楊呼出一口濁氣來,或許這個問題對眼前的老家夥並非是難題,但對於初來乍到的沈青楊而言,無異於大海撈針。關鍵是他昨天找了小半夜也沒有找到那個瘸子。

“為什麽要找他?”老頭子將酒壺扔給沈青楊:“一口足矣!”

“他拿了我的東西!”沈青楊麵無表情。昨夜和那個瘸子喝酒並沒有發覺被偷,但回到小旅館的時候才發現獵人學校的畢業證書丟了。

證書已經沒有用處。對一個充滿仇恨的傭兵而言,命都已不重要,何況是一個畢業證書?

證書沒有放在戰術包裏,而是貼身放在花格襯衣的裏懷中,緊貼著皮肉。盡管如此證書還是丟了,沈青楊遇到了真正的對手。

或許在某種意義上而言,那個瘸子並不是他的對手,比如格鬥,比如對射,比如殺人!不過自己的東西不翼而飛,讓沈青楊感到屈辱,這根叢林作戰不一樣,在叢林裏他是“血影”,所到之處必見血!

而在小偷麵前他被肆意戲弄,關鍵是那個小偷亦非等閑之輩!

“你認為瘸子是在什麽時候下的手?”老頭子點了一根劣質雪茄,老眼渾濁地看著沈青楊問道。

每個細節都被沈青楊重放了無數次,任何環節都不可能被對手抓住而實施偷竊。戰術包裏放著那麽多資格證書,還有護照,他為什麽不偷?偏偏偷那張綠紙?

沈青楊無心再回憶昨夜的細節,而是轉到對手為什麽選擇自己下手,而且專門偷肉皮保護的東西。他在彰顯他的絕藝嗎?或是那東西本來就是他的目標?

可恨的瘸子!沈青楊麵無表情地搖了搖頭,心裏卻想著該怎麽整死那個齷齪的家夥。

“你喝了幾口酒?”

“兩口……或是三口?!”這個他已經記不得了,誰知道在黑燈瞎火的街角喝了幾口酒?那個瘸子沒少喝,也不知道喝了多少。

“喝幾口都不記得?”

“我是喝自己的酒!”沈青楊將伏特加酒壺放進懷中不再說話。

“嘿嘿!你這樣的酒壺我見過一個,也是銀質伏特加!”

沈青楊的雙眼眯成一條縫,寒光爆射而出。老家夥的意思他明白了,昨夜喝酒的瘸子應該有一隻伏特加酒壺,和自己的一樣的!但自己的酒壺從來沒有離開過身,對手的喝酒用的是個飲料瓶子,他是怎麽做到偷梁換柱的?

“你連喝幾口就都不知道,難道還確信自己的酒壺沒有被掉包?”老家夥嚼著花生米搖了搖頭:“我猜那個瘸子根本沒喝酒,酒全讓你給喝了!”

“不可能,親眼所見,我也沒醉!”

“中海有的是賺錢機會,年輕人還是某個職業才好,這裏也有許多陷阱,最好的選擇還是離開!”

很矛盾的話,卻很在理。沈青楊點點頭,謀一份職業對自己而言不費吹灰之力,不過得先找到那個偷東西的老賊。

“你說能幫我?”

“草市的瘸子很多,但有銀質伏特加酒壺的卻絕無僅有!”老頭子漲紅了臉站起身搖晃了一下,打了個酒嗝:“你的伏特加味道很特殊,有一種班布森林的味道!”

《傭兵法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