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不清
“楓,酒吧出事了?”唐頌在電話那端關切地問。
“行了,我已經擺平了。”程楓答道。
“還是那些人?”
“是。”
“不然就動手吧。”
“還不到時候。”
“嗯。我真有些沉不住氣了。”唐頌歎口氣。
“不用急。”程楓沉穩地說,“咱們不動手就算,動手就給他們來回狠得。看看以後誰還還敢在太歲頭上動土。”
“成。你心裏有數就好。”唐頌點頭,“那小孩沒嚇著吧?”
“說起來那小孩算是有膽色,自己去追來著。”
“你是不是喜歡他啊,程楓,現在這年頭,含蓄不流行了,喜歡就上啊。”唐頌暗笑。
“誰說我喜歡他?”程楓矢口否認。
“行了行了,我還不知道你,你覺得你適合扮演那保姆的角色嗎,你那套也就哄哄那孩子,就你那點居心那簡直是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
“不是,在廣州,這孩子不也算救過我麽,我......”
“報恩啊,報恩最有誠意的做法應該是以身相許。”
程楓正要給唐頌這句調侃回以有力的一擊,許方推開他屋門來了一句:“程楓,洗澡水我放好了。”
要說許方是有點好習慣,比如每次洗完澡,人都把浴缸刷得幹幹淨淨,然後重新放一缸溫水,滴兩滴精油,之後來叫程楓。
在許方看來這是個公德心的問題,你先用完了難道不給人家刷幹淨嗎,至於後麵那些,引用許方的經典名言:一順手的事。
程楓也欣然接受了,如果他先洗,他肯定也會把浴缸刷幹淨的。
問題是這話說的太是時候了,唐頌在電話那頭聽地清清楚楚,當即爆笑出聲,哈,哈,你快去吧,哈,洗澡水都放好了,等你呢,哈,哈。
這回程楓壓根連辯白都省了,還說什麽啊,越描越黑。
程楓洗完澡出來,看見許方兩眼直勾地盯著電視,不知道是不是美國總統被刺殺了才讓他這麽專注,湊過去一看,許方正看一檔烹飪節目。
很好,孩子長大了,知道學做飯了。
程楓老懷大慰,拍拍許方的肩頭起身,聽見許方在身後淒涼涼地說:“程楓,我餓了。”
暈倒!
程楓真想問他:“離您吃完晚飯有兩個鍾頭嗎?”也就兩個多鍾頭,又餓了,什麽人啊這是。
回頭看看電視,貌似在做什麽蝦仁,“想吃蝦仁了?我試試吧,未必做得出來。”
“我想出去吃,咱們一起去吧,我請你。”許方順杆就往上爬。
考慮到吃東西時兩人說不好還得喝點小酒,考慮到此時的路況,程楓和許方上了公共汽車。
換60路的時候,程楓坐在座位上一直在想,自己的確不適合扮演保姆這個角色,太不適合了!
這不是倒黴催的是什麽?晚上□□點,坐公共奔後海,這是程楓該幹的事嗎?傳出去會笑死人!
可是為嘛自己傻兮兮地就跟這孩子出來呢。
難道自己為美色所迷?
問題是許方要有那種傾國傾城的美色就見鬼了。
瘋了!程楓隻評價自己倆字。
後海人那叫一個多啊,不但程楓擠著費勁,暗地裏跟著自己的人也費勁,以前程楓沒事從不往這湊合,然而看著許方興致勃勃,程楓暗想,遷就他吧,高興就成。
路過無數店鋪許方都沒停腳,一直到南門火鍋那,許方不走了,“就這吧。”
聞起來味道確實挺誘人,可您瞧那等位的人。
程楓看看人又看看眼巴巴的許方,得,已然出來了,等吧。
兩人一人一本雜誌,坐那等著。
等了十來分鍾的時候,突然聽到一陣乍驚乍喜的聲音:許方!
許方抬眼一看,是他以前一同學,於是上演相見歡。
握手,擁抱。
之後許方問同學,“你現在在哪呢?”
“暫時在民族樂團待著呢。你呢?”
“我,無業。”許方有點窘,人家或好或壞都有個營生,自己還漂著。
剛畢業那會許方也想過就業,高不成咱還不興低就嗎,當個老師現在很賺的,最起碼養活自己不成問題。
可是他老子不準,說丟不起這個人,反正錢有的是,寧肯讓他先玩兩年。
“不可能吧。”同學大驚:“許方你那二胡拉得出神入化哎,怎麽可能沒找到事做?!你可是咱們院的才子啊。”
“咳,我學那東西不如你們大提琴時髦啊。”許方真的尷尬起來,人家這麽捧他他最受不了。
“許方,到咱們了。”程楓的聲音適時響起。
許方鬆了口氣,程楓彬彬有禮地起身招呼許方的同學,“一起吧。”
“啊,不,不了,我那邊還有朋友。”
“沒關係,都過來啊。”
不知道為什麽,程楓越是親切,同學越是冒汗,“不用了,真的不用了,我們也快排到了。”
許方和程楓入座後,低聲說:“你嚇唬我們同學幹什麽?”
“我有嗎?”程楓狀若不覺。
“你沒有?你的眼神能把人家秒殺了。”
“是嗎?”程楓一麵審視著菜單一麵說,“我的眼神那麽可怕怎麽就沒嚇住你?”
“請你不要把我等同與正常人類看待。”
嗬嗬,原來他還有這種自覺,知道自己是火星來的,程楓再次被許方逗笑了。
“哎,你覺不覺得這裏很美?”吃完飯,兩人沿湖邊慢慢散步出去的時候,許方問。
“不覺得。人太多,鬧死。”程楓回答地那叫一個誠實。
“有時候鬧一點也挺好的,你進進出出一個人的時候,不覺得寂寞?”
“寂寞,但我已經習慣了。”
“程楓,給我講講你過去的事吧。”
月光下許方的眸子澄澈透明,猶如一泓清泉,引人入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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