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理……”她已欲罷不能,箍住我不放。
可那鈴聲像奔跑的阿甘一樣執著,一遍一遍地響。
“讓我去吧,大概是鳥人們有急事。”這是救命的鈴聲啊,我終於有理由掙脫她。
下竿一瞧竟是林大律師,她丹唇未啟哭先聞,且痛哭不已!我頓感不祥,連問出了什麽事,她哽咽道:“你咋半天不接電話?狐…狐妹妹被車撞了……昏迷不醒……在奧克蘭醫院裏……”
什麽,她咋到了紐西蘭?!我支撐著聽完,掛掉電話立即致電墨董簡要說明了一下情況,“對不起,明天的演唱會我不能參加了,我要飛赴奧克蘭。”
“你開宇宙大玩笑吧?‘鴿子個唱會’的主角鴿子放了數萬歌迷鴿子,這不草蛋的事嗎?!”墨董感覺在看荒誕劇,“明天唱完了後天再去不行麽?你又不是醫生,去了也救不了她。”
“演唱會可以讓碧姬代唱,或者幹脆延遲。”
“代唱?這不拿歌迷當猴耍嗎?延遲?觀眾會答應嗎?他們會鬧退票的!”
“退就退吧。”
“退就退?說得輕巧。我的小兄弟呀,百分之七十的觀眾都是外地趕來的,他們鬧著賠車旅費、誤工費什麽的,公司賠得起嗎?”他痛心疾首地嚷著。
“那就從我的收入裏來賠,哪怕傾家**產!”我斬釘截鐵地表示,“對不起,這是我一生中第一次不守信用。”
*
原來就在我出家為僧的時候,胡麗清就在林敏的協助下去了紐西蘭。她買下了我之前在奧克蘭相中的海景房,還開了一家“越南小吃”分店。小吃店對麵有一所小學,孩子們都喜歡吃她做的春卷等美食,常常由家長領著來光顧。就在我的個唱的前一日中午,一群小朋友自己來店裏進餐,吃完後胡麗清親自送他們過馬路——她經常這樣做。正走在綠燈下的斑馬線上,忽聽嗖的一聲,一輛跑車失控似地不顧前方的紅燈朝他們衝來!她的位置本來已經過了車頭所指的方位,但她第一反應是身後還有孩子,迅速回頭衝過去奮力推開兩個嚇呆的孩子!而跑車重重地撞到她頭部,並從她腿上碾過,白色的斑馬線一片血紅!
數小時後林敏從悉尼飛來,這時小狐狸還在急救室,大腦遭受重創陷入深度昏迷!同時小腿嚴重骨折。院方用**機、高壓氧等療法催醒但始終不見她睜開眼睛。林敏慌了神,早忘了不向我透露她的消息的承諾,立馬給我掛電話。我次日晨通過幾道關係找到周末休假的紐西蘭領事,辦了加急簽證,經過11個小時的飛行終於於深夜抵達奧克蘭!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