隻因在病中,有好幾年不能與親友小聚,為求不虛度光陰,便與恩師玩笑,願為恩師寫一篇小文,權當自娛自樂。恩師得見其中文字,撫掌感歎,於是,這篇小文越寫越長,竟自將身旁好友皆幻化為小說中的人物,亦為歲月傷懷:離開文學國度已近二十年,距離上次獲獎,恍如隔世,而當時任中國作家協會理事及名譽副主席的臧克家先生,也已仙逝;人生渺渺,終得回歸,或許是命中注定?
與恩師敘聊舊事,他便幽默地說:“享譽世界的大文豪,有不少終生窮困潦倒,即便你的辭藻文風如林語堂等老前輩之大家風範,為師亦甚是擔憂,怕是你會像李白杜甫一樣餓死啊,不如將就些,迎合一下當今的文字潮流,先掙點飯錢?你看人家滿紙皆是荒唐語,不也賺得開門滿堂紅?”
我聽後,會心大笑。請不必誤會恩師所言,恩師博學多聞,對中國當下文學寄予厚望,因不喜某些社會現象,借著教誨我這個愚生,說幾句肺腑之言罷了。何況,文學二字,非我等小輩擔當得起,隻是自幼所愛,癡書如名,更被喚為“書蟲”,自然如他人所說,身上有些酸溜溜的文人傲骨,學不會那曲意迎合; 怕隻怕,筆刀已老,有負厚望,惶恐不已。
又有朋友離開時說過,我屬於一座城,而他,屬於遠方。既是以城為背景,這便更讓我難以下筆,簡直不知將它寫成什麽樣子,於是,惶恐之下,將書稿先發與好友,似乎還有些可讀之處,紛紛猜測小說中人物應當是誰。我在此解釋一二:。
駱凡,原型取自一個朋友,一米八三的個兒,確實帥氣迷人且才華出眾,有些許傲氣,霸道非常,很有擔當,自然身邊少不了追隨者,與小說中諸多情節並無二致。他一直以一種獨特的性格存在,幾乎讓人過目不忘,是少數幾個讓我覺得溫暖的朋友之一。肖石則是他的大學同學,為了“報複”每次像觀察貓兒狗兒一般直勾勾審視我這張臉的那副無辜表情,我把這位同學寫成了絕對的配角。
孟君然,卻是從眾多朋友中各取一處幻化出來的一個人物,既有堅強快樂,又有痛苦抉擇。最初,我想把他寫成一個溫暖的不存在的影子。
小說中的馬老師,便是恩師的另外一麵,盡管他平時表現出對世事的不以為然,骨子裏倒是一個正直善良且知識淵博之人。而杜瑤瑤這位非子若最好的姐妹,無疑是我身邊女性朋友的特質。
還有不少朋友問我,小說中“非子若”是我嗎?不錯,非子若是誰,我又是誰?
盡管我還很年輕,卻已經很舊很舊,就像一本書,發黃的紙片,破破爛爛的封麵,卷了角邊的書頁,被歲月磨白了的字體顏色,借著太陽的反光,它勉強還像一本書的樣子。不知是被窗台上的風雨淋濕過太多次,還是被時光藏得太久,有一點點剛從泥土裏翻出來的那股樹根的味道。它很舊,跟所有童話故事一樣,有很多很多悲傷,也有很多很多快樂,有睡美人,有小王子,也有很多很多人拿著放大鏡想找出藏在它裏麵的許許多多大秘密與小秘密,可是它,隻是一本舊舊的書而已。
我不喜歡寫郵件,我覺得那樣很敷衍,我用鋼筆寫信,寫很長的信給想念的人,雖然總是寄不出去。
我對穿裙子沒什麽意見,如果恰巧到了夏天,方便光著腳的話,我可以天天穿著。
我喜歡旅行,而且喜歡獨行,我的背包裏隨身帶著日記本和筆,但是沒有化妝品; 每去一個地方,我摘下樹葉和花瓣做書簽,夾在喜歡讀的書裏,讓它封存。
我不會說漂亮話,麵對在乎的人,我很膽怯,我會臉紅,會害羞,會變得很沉默,所以,我不喜歡麵對麵地想念你關心你; 我把很多很多話寫成很長的日記,總是沒辦法一次性說完,然後越寫越長。過一段時間我便把它找出來,像讀童話故事般翻看那些日記,讓文字裏的心情默默地把自己感動。我會說:這樣,也好。
喜歡我在意的人在意我,我會偷偷地歡喜,偷偷地問人家:最近有沒有想我。我認為這是朋友之間相處的禮節,我牽掛你,你也應該牽掛我。
我很直接,既有理性也很感性,所以我活得讓很多人不理解,因為太清醒。
我不懂得掩飾,很懶,不記得自己的生日,也不記別人的生日,好像全世界的人都應該與我一樣喜歡清淨地過日子,覺得被人討厭真的沒什麽了不起。
不喜歡說多餘的話,老是重複相同的話,讓自己很煩,讓對方也很煩,那就安安靜靜地好嗎,既然說不通,那就什麽也別說。
不喜歡人隨便進出我的房間動我的東西,三毛說過,她心裏的房間,荷西也隻能進來看看,坐坐而已;我在意的人要跟荷西一樣自覺。
我其實不太介意有人問我喜歡什麽樣的人,我的回答是:你可以缺很多東西,可以買不起房子車子,可是你不能買不起書;如果剛好你既有房又有車,那麽,再有一屋子的藏書則更好。
也不太介意有人說我因為骨子裏有點清高有點傲氣所以孤單,或者還要孤單下去,我的回答是:我一直沒有單著過,因此感受不到他人想象中“單”著的孤單、無趣、彷徨。有些人就像在我喜歡的書裏藏著的樹葉與花瓣,盡管時光很老了,他還可以很芳香,他把自己變成一本書,或者變成書的一部分——在書與人之間,既然我覺得書比人重要,把自己變得和書一樣重要,不就好了嗎?在我痛苦、快樂、失落的每一個時刻,就這樣被我揣在懷裏,被我枕著入眠,不就好了嗎?比如父母,比如兄弟姐妹,比如朋友,都給予書以靈魂。
這樣的書,在我的童年和長大後都能記得它的文字,它很真實,很坦誠,沒有欺騙,我可以用很多種角度去想它,看待它,它說實話的時候也讓我憤怒、絕望,但絕望的時候它又會從另一個角度發光。它可以一直陪伴我,直到永遠,直到它破破爛爛,隻要你不拋棄它,它會跟隨你的靈魂直到世界末日。
我覺得這樣很好。
我做過很長很長的夢,這些夢長得一模一樣,夢見我拚命追趕時間,我知道我想要的就在不遠的前方,在我和它之間必須走過一條很長很黑暗的路,曆經千辛萬苦才能到達,但是我真的不怕,我很勇敢,我跑得比誰都快,快過汽車與火車。眼看要追上了,可是時間卻莫名其妙地一直,一直,每次,每次地讓我錯過,它仿佛從來看不見我比其他人都努力、都虔誠; 然後,我就隻能一直,一直不停地奔跑。每次每次的夢境都一樣,隻是換了一種折磨我的方式而已。
我問自己,幹麽一直要做同一個夢呢?醒來的時候太陽還不錯,照在這本破舊的書頁上,它好像在對我說:我不是作家,我隻是一本很舊的書,但我願用快樂與希望陪伴你。
清風喃語。
寫於2017年2月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