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弟辦賊,甚快人心,然必使其親房人等,知我家是圖地方安靜,不是為一家逞勢張威,庶人人畏我之威,而不恨我之太惡。賊既辦後,不特麵上不可露得意之聲色,即心中亦必存一番哀矜的意思。

——家書摘錄

澄侯、子植、季洪三弟左右:

澄侯在廣東,前後共發信七封,至郴州、耒陽,又發二信,三月十一到家以後,又發二信,皆已收到。植、洪二弟,今年所發三信,亦均收到。

澄弟在廣東處置一切,甚有道理。易念園、莊生各處程儀,尤為可取。其辦朱家事,亦為謀甚忠,雖無濟於事,而朱家必可無怨。《論語》曰:“言忠信,行篤敬,雖蠻貊(蠻貊:野蠻異族。)之邦行矣。”吾弟出外,一切如此,吾何慮哉?

賀八爺、馮樹堂、梁儷裳三處,吾當寫信去謝,澄弟亦宜各寄一書,即易念園處,渠既送有程儀,弟雖未受,亦當寫一謝信寄去。其信即交易宅,由渠家書匯封可也。若易宅不便,即手托岱雲覓寄。

季洪考試不利,區區得失,無足介懷。補發之案,有名不去複試,甚為得體。今年院試,若能得意,固為大幸!即使不遂獲售,去年家中既售一個,則今歲小挫,亦盈虛自然之理,不必抑鬱。植弟書法甚佳,然向例未經過歲考者,不合選拔。弟若去考拔,則同人必指而目之,及其不得,人不以為不合例而失,且以為寫作不佳而黜,吾明知其不合例,何必受人一番指目乎?

弟書問我去考與否?吾意以科考正場為斷,若正場能取一等補廩,則考拔之時,已是廩生入場矣。若不能補廩,則附生考拔,殊可不必,徒招人妒忌也。

我縣新官加賦,我家不必答言,任他加多少,我家依而行之,如有告官者,我家不必入場。凡大員之家,無半字涉公庭,乃為得體;為民除害之說,為所轄之屬言之,非謂去本地方官也。

曹西垣教習服滿,引見以知縣用,七月動身還家;母親及叔父之衣,並阿膠等項,均托西垣帶回。

去年內賜衣料袍褂,皆可裁三件;後因我進闈考教習,家中叫裁縫做,裁之不得法,又竊去整料,遂僅裁祖父、父親兩套。本思另辦好料,為母親製衣寄回,因母親尚在製中,故未遽寄。

叔父去年四十晉一,本思製衣寄祝,亦因在製未遽寄也。茲準擬托西垣帶回,大約九月可到家,臘月服闋,即可著矣。

紀梁讀書,每日百餘字,與澤兒正是一樣,隻要有恒,不必貪多。澄弟亦須常看《五種遺規》及《呻吟語》,洗盡浮華,樸實諳練,上承祖父,下型子弟,吾於澄弟實有厚望焉!

兄國藩手草。

道光二十八年五月初十日

侄國藩謹稟叔父母大人禮安:

六月十七發第九號信,七月初三發第十號信,想次第收到。十七日接家信二件,內父親一諭,四弟一書,九弟、季弟在省各一書,歐陽牧雲一書,得悉一切。祖大人之病,不得少減,日夜勞父親、叔父辛苦服侍,而侄遠離膝下,竟不得效絲毫之力,終夜思維,刻不能安。

江岷樵有信來,告渠已買得虎骨,七月當親送我家,以之熬膏,可醫痿痹雲雲,不知果送來否?

聞叔父去年起公屋,勞心勞力,備極經營。外麵極堂皇,工作極堅固,費錢不過百千,而見者擬為三百千規模。焦勞(焦勞:操勞。)太過,後至吐血,旋又以祖父複病,勤劬(劬:勞苦,勞累。)彌甚;而父親亦於奉事祖父之餘,操理家政,刻不少休。侄竊伏思父親、叔父二大人年壽日高,精力日邁,正宜保養神氣,稍稍休息,家中瑣細事務,可命四弟管理。至服侍祖父凡勞心細察之事,則父親叔父躬任之。凡勞力粗重之事,則另添一雇工,一人不夠則雇二人。

侄近年以來,精力日差,偶用心略甚,癬疾即發,夜坐略久,次日即昏倦。是以力加保養,不甚用功,以求無病無痛,上慰堂上之遠懷。外間求作文,求寫字者,求批改詩文者,往往曆久而莫償宿諾,是以時時抱疚,日日無心安神恬之時。前四弟在京,能為我料理一切瑣事,六弟則毫不能管;故四弟歸去之後,侄於外間之回信,家鄉應留心之事,不免疏忽廢弛。

侄等近日身體平安,合室大小皆順。六弟在京,侄苦勸其南歸,一則免告回避,二則盡仰事俯蓄之態,三則六弟兩年未作文,必在家中父親、叔父嚴責,方可用功。鄉試渠不肯歸,侄亦無如之何。

叔父去年四十晉一,侄謹備袍套一付;叔母今年四十大壽,侄謹備棉外套一件,皆交曹西垣帶回,服闋後即可著。母親外褂並漢祿布夾襖,亦一同付回。聞母親近思用一丫環,此亦易辦,在省城買,不過三四十千,若有湖北逃荒者來鄉,則更為便宜。望叔父命四弟留心速買,以供母親、叔母之使令,其價,侄即寄回。

侄今年光景之窘,較甚於往年,然東支西扯,尚可敷衍。若明年能得外差,或升侍郎。便可彌縫家中。今年季弟喜事,不知窘迫否?侄於八月接到俸銀。即當寄五十金回,即去年每歲幾百金之說也。在京一切張羅,侄自有調停,毫不費力,堂上大人不必掛念。

謹稟。

道光二十八年七月二十日

澄侯、溫甫、子植、季洪四弟左右:

十一月十四發第十四號家信,不知收到否?十二月初九接到家中十月十二日一信(內有酒藥)、十一月初一日一信、初十日一信,俱悉一切。

家中改屋,有與我意見相同之處。我於前次信內曾將全屋畫圖寄歸,想已收到。家中既已改妥,則不必依我之圖矣。但三角丘之路,必須改於檀山嘴下,而於三角丘密種竹木。此我畫圖之要囑,望諸弟稟告堂上,急急行之。家中改房,亦有不與我合意者,已成則不必再改。但六弟房改在爐子內,此係內外往來之屋,欲其通氣,不欲其塞,餘意以為必不可,不若以長橫屋上半截間斷作房為妥。(連間兩隔,下半截作橫屋客坐,中間一截作過道,上半截作房)。內茅房在石柱屋後,亦嫌太遠,不如於季洪房外高坎打進七八尺(即舊茅房溝對過之坎,若打進丈餘,則與上首栗樹處同寬),既可起茅房、澡堂,而後邊地麵寬宏,家有喜事,碗盞、菜貨亦有地安置,不至局促,不知可否?

家中高麗參已完,明春得便即寄。彭十九之壽屏,亦準明春寄到。此間事務甚多,我又多病,是以遲遲。

澄弟辦(辦:懲辦、懲治。)賊,甚快人心,然必使其親房人等,知我家是圖地方安靜,不是為一家逞勢張威,庶人人畏我之威,而不恨我之太惡。賊既辦後,不特麵上不可露得意之聲色,即心中亦必存一番哀矜(哀矜:哀憐、憐惜。)的意思。諸弟人人當留心也。

羅芸皋坐東皋,求我援引,此刻想已無及矣,我想寫一信與師令及伍府尊,此次又趕不及。且如何援引之法,須寫信告我。渠前年存銀二十二兩在我處,昨托張楠皆帶交還渠。張言途中要借用,我已答應,囑渠到家即辦,交邵陽彭筱房轉寄芸皋,並作書告筱房矣,明春可問芸皋看收到否?征一表叔在我家教讀甚好,此次未寫信請安,諸弟為我轉達。張豆付(和尚之稱如此)寫信寄南,殊為可惡!我付之不理,若並未接到此信者然,渠亦無如之何。

同鄉周荇農家之鮑石卿,前與六弟交遊,近因在妓家飲酒(十一月初六荇農之母生日,席散鮑即出遊),提督府捉交刑部革去供事。而荇農、荻舟尚遊**不畏法,真可怪也!

餘近日常有目疾,餘俱康泰,內人及二兒四女皆平安,小兒甚胖大。西席龐公擬十一回家,正月半來,將請李筆峰代館。宋薌賓在道上撲跌斷腿(宋有與六弟信),五十餘天始抵樊城,大可憫也。餘不一一。

國藩手草。

道光二十八年十二月初十日